談雙重標準:我可以罷買,你不能罷賣

當我反對左派搞取消文化時,他們常說:我只是行駛市場自由,我有權選擇買不買產品

我不禁想:如果買方有權選擇買不買產品,那樣賣方也有權選擇賣不賣產品。當然這時左派就會說你歧視,就好像美國某宗不賣同性伴侶結婚蛋糕的案件⋯⋯

為什麼買方有權選擇不買(政治偏好),賣方沒權選擇不賣(反歧視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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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7-17

16 个评论

顾客就是上帝,没有买东西的,卖东西的就没有办法生存,要尽可能以顾客的标准作为商家的服务标准,若这么看的话,买方在交易中是先天占有优势的,属于较强势的那一方。

那位拒绝为同性伴侣制作蛋糕的店老板是基于他的宗教信仰做出的决定,他一路败诉最终能在最高法院拨云见日,大法官给出的理由就是科罗拉多州反歧视委员会针对他的法律程序违反宗教自由的原则。

可见如果单纯从市场自由的角度切入,这位店老板估计就要彻底输官司了,好在宗教自由的优先级大于反歧视的,该事件留给我们的教训就是要和左派斗,皈依一个对胃的宗教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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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港青 🤬不友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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