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分解警察权力有什么看法?

以前听陈秋实律师讲把警察的关押权拆解出来成立一个独立部门可以有效地降低刑讯逼供,办案警察虽然有调查权,但是因为没有关押权,所以没有对被捕者进行伤害的必要条件。而负责关押的警察与案件没有任何联系,且属于单独部门,和办案警察相互独立,虽然有虐待被捕者的条件,但是没有对被捕者进行伤害的理由。

如今在民主国家都是三权分立,权力不能集中在一处,即使是军队,征募、调度、指挥、任命、财政也被全数分开,国家化的军队也并没有因此而丧失掉战斗力。而警察却集监察、调查、取证、逮捕、关押于一身,即使是在民主社会,由于警方权力集中,也存在不少警察暴力。虽然拆解警察权力之后,对于一些重大犯罪的侦办会造成影响,但是这就像三权分立一样,独裁国家过度集权最后成了极权,他们办好事速度很快,办坏事速度更快,而且因为集权,所以他们大部分时候是干坏事。

而在香港抗争运动中,港共警察就把这种集权暴力发挥到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让全世界直接看到一个过度集权的警察暴力会是什么样子,虽然民主社会有公民的监督,警察并不敢也不会如此这般,但是凡事都有万一,比如当年的底特律事件以及去年黄背心运动。

人们在国家层面都知道要三权分立来限制政府权力,避免诞生独裁者,以此来保障公民的权利,那在涉及到自己的人身安全上,我觉得也需要多加考虑。
香港暴徒杨爱民 仰山村驻品葱大使
可以考虑,比如警察最多只能关押72小时,长期拘留需要接受另一部门的审核
祖国之光 灰名单
没有听说警方权力集中。

都是检察官侦办案件,警察、海关、军队统统要服从检察官的指挥。
检察官从法院那里申请到搜索票、押票,然后交给警察办理。
警察负责找东西、抓人,但不负责询问,把人赃交给检察官。
羁押犯罪嫌疑人是检察署下面的看守所来负责,询问犯罪嫌疑人是检察官负责的。这都和警察无关。
武德尊者陈展浩 单男,异性恋,27岁,1.79米,18公分,常驻香港,可约
铃铛拿到了,那么哪只老鼠出来给猫带上呢? 讨论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一只小小光

状态

  • 最新活动: 2019-12-31
  • 浏览: 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