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因为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网民开始了网络游行示威?中共会因此感受到压力撤回条例吗?

现在几乎每条微博,不相干的网民都在呼吁,还给政府投票写有邮件,非常可笑,不敢上街,只敢发发邮件了
KP31 WiCS 立场偏温和 理性和温柔才是我们和他们的最大区别。
我倒是觉得这个条例写得挺有板有眼的,没有特别过分的内容,倒是同期流传的一篇建议政府引进亚非拉国家青年劳力缓解老龄化问题的文章引起了不小的反弹。《条例》对引进外国人口的素质要求还是不低的,并没有说是青年劳力就可以引进,投资一千万人民币或者有重大成果/博士学位对标美国的投资/技术移民要求虽然显得寒酸了点,但广东那些三非黑人肯定依然达不到这个标准。微博有些人大噪“敞开国门”“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之类的话其实有点言过其实(其实这些东西tg早就在做了不是吗)。《条例》里面争议最大的大概就是十五条(三)(四)款,即工作四年,居留二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所在城镇平均收入6倍或工作八年居留四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前述平均收入3倍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这个条件确实非常非常宽松了,全国2018年平均收入五千多一个月,基本好点公司里的外国管理层都能拿得到这个资格吧。不过这个条款离敞开国门说实话还有很远的距离。

虽然这么说了,但事实是这个条例确实遭到了非常强烈的反对,几乎所有发布这个消息的地方没控评就翻车。这当然有条款本身的不合理性的原因,但我想更大的因素是TG常年吃里扒外,一头想着煽动民族主义团结,一头想着拿外国人的好,TG的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长年以来一直是矛盾的,只能靠着GFW和舆论监督来勉强维持。这个条例一定程度上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展现了TG对外国人示好的一面,那些脑子里只有虽远必诛的战狼们一听这个当然不愿意了。毕竟绿卡一拿,基本就是半个高贵的中国国籍——

什么?你说拿绿卡享受不到公民权利?

醒醒,中国什么时候有公民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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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这几天又收集了一些别人的意见,以下是几个个人觉得比较有道理的。

1. 这个条例通过后大约等于变相承认双重国籍,因为中国国籍可以提供的权利(社保,义务教育,购买商品房等)这个绿卡也可以提供。尽管没有提到任何特权,但山大留学生事件,外国人报警时享受的优先权等,大部分韭菜们大概都有所耳闻,也许绿卡带来的权益会比真正的双重国籍还要大。
2. 墙内现在还允许对此条例的强烈反对声浪,不得不让人怀疑那些反对没有打到老共的要害上。首先,如果因为这个条例开始声讨广东三非黑人,担忧民族血统遭到污染的,非蠢即坏。那些三非打工仔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其次,老共不压制这种声浪,很可能是因为这样的人是在反对外族,而不准备把责任归咎于制定条例的司法机关身上。他们甚至有可能在有意放大这种反对,进一步加强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
3. 此条例有相当大可能是为国内外籍贵族人士所量身定做,这一点是大部分韭菜们没看到的(我最开始也没反应过来)。但凡国内有直系亲属和一定家业,很轻易就可以申请到永久居留,如此一来贵族们就可拿着外国国籍在中国享福。
韭菜反贼 90后,为国家民主而读书
不会的。可能大家不知道,在中共上层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民众反对的绝对不能顺其民意。

一旦这么做了,就相当于开了一个民意可左右政府政策的例子,所以民众不闹还好,越闹越不会顺其民心。

李文亮死了,结果是啥?大家也都看到了~ 红十字会那事儿,大家也都看到了~虽然组成了调查组,但结果如愿吗?只能说中央即想要声望,又不想被民意左右。
Tomohiro 自由万岁
我觉得这次这个事情其实很好。中共从故宫奔驰,抗疫不力,红十字会倒卖物资,再到李文亮事件,可以说在短短三个月内公信力大打折扣。这次这个外国人永住管理条例又一次翻车,而且还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公愤,可以看出有一些一般群众已经开始坐不住了。
在这个中共力不从心焦头烂额的非常时期,所有这些能对它造成削弱和动摇的事件,我们应该加以利用和支持。甭管是毛左还是皇汉在主推,也甭管合理不合理,这个事情既然能用以开启民智、号召民众反对中共政府,那就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在希望揭露中特社政府的腐败统治这一点上,咱和毛左的利害关系是一致的。
加速加速加速 ? 北方汉人 排外主义者 单一民族主义者 种族歧视者 俗称皇汉 信仰古典法西斯主义 我反对二战纳粹对汉族的暴行 但同意他们的政治理念 我不在乎对其他种族或民族的屠杀或压迫 甚至支持 / 我认为白人是汉族的目标与敌人 / 永远支持大屠杀进步主义者
Kill CCP(殺死共產黨)
NOW!!!
漢族人,團結起來,殺死共產黨!漢族的純淨由我們漢族保護,由不得马克思决定!
Hail the Han Race!!!Fuck off Foreigners!!!We Are Full!!!
赤底黑龍旗必將高揚在天安門城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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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你这狗贼引进黑鬼来污染我们的血!你罪该万死!辱你万回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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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布撤回几乎不可能,但强行通过也有冲击维稳的风险。最大的可能是冷处理,从此不提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遨游星汉的维尼 马克思主义者 反对专制极权 支持言论自由和政治民主
这个真的想多了,韭菜反对无效,最多在网络上喊一下,喊多了还把你删帖封禁了,让我好奇的真的有韭菜把自己当成国家的主人了?你什么时候有过政治权利?一个月公示后提交人大审议基本上就是通过了
六小龄童 灰名单
我估计,到时候政府稍微修改下条例就通过了,可能不修改也不一定,网民再叫?直接精选评论,或者直接把你号封了,你能怎么样,反正不敢上街,有几个敢上街的,也会被大多数愚民所唾弃,就像清朝嘲笑戊戌八君子一样,现在我们这边四线小城,都是满地黑人,尤其大学里,到时候更别说了,那些留学的洋大人本来要回去,没想到还给永久居留权利了
我觉得非常爽。香港政府推送中条例,香港人反抗,被小粉红们扣上港独帽子,大批谩骂,各种守护阿中哥哥、撑阿sir。现在中共又推了“送中”条例,把外国人都送到中国来,他们倒跳脚了,而且不管怎么跳脚,怎么到处刷屏,都没人理。今年小粉红们的报应打脸接二连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恭喜他们🤣
迷惑行为:菜人总以主人自居
也就是说,小粉蛆其实内心也清楚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或者说他自己是韭等公民,所以才怒不可遏
中共不敢动香港人是因为中国眼里香港人高贵 所以纵容游行 以至于一人发一万港币说做就做 
中共觉得大陆人贱没必要征求意见 也没必要给予优惠福利 以至于上街游行完全可以出动武警部队上街先打人后杀人 
中共不反港澳台 最反的是大陆人 天天压榨我们的权利和自由 枪杀我民众三十多年不给予对错功过  还自称对大陆人“好” 真是可笑 
当今反抗之计 就在于全民使用“非暴力不合作”对中共的命令 慢慢的耗掉tg的威严 以至于警察军人也加入我们的同列 而让全民觉醒 那又是多么的困难嗷 所以中华复兴还任重道远
怎么可能因为几个屁民在网上刷屏就撤回修例?撤回了党和政府的威权和面子往哪儿搁?
革命児 喜欢吃Cos小熊维尼的八板神奈子做的庆丰包子
唯有大规模游行抗议、静坐示威方能使中共作出让步,2019年化州火葬场抗议事件就是如此。小粉红们至多也只会敲敲键盘而已,没有一个敢上街游行抗议、静坐示威。那些阅读思想火炬的小粉红们更把责任推到毫无实权的所谓走资派李克强身上,以此自慰达到颅内高潮,而他们的小熊维尼狗不理包子刁太犬皇帝永远是那么英明神武,殊不知从通商更衣的大撒币、中非一家亲就可以料到今天了,以黑夷代夏正是他习近平的司马昭之心。

**该用户被封禁,内容已自动替换**

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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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梅菲斯特 永远否定的精灵
我倒是觉得挺好的,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香港的“软影响”。
你国本来就是按闹治国,只不过岁静粉红一直没觉察而已,这段时间很多人应该醒悟了,只有反抗才能逼共匪让步。你指望自己乖乖的不闹事他们就会给你发福利?醒醒吧
好吧,不该叫按闹治国,应该叫“权利都是靠自己争取的”
国外的高级人才可能也没兴趣拿这个绿卡,我只觉得这个条例带来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出口转内销,那权贵阶层及富豪阶层,更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去拿国外国籍,成为外国人之后再回来拿中国永久绿卡。
这太爽了,毫不影响他们在国内呼风唤雨,当中国发生大乱时,凭国外国籍可以跑路,国外还必须得保护本国籍的公民。那么多人大代表以前还只是拿国外绿卡,这不坚定了他们拿国外国籍的信心么?这是为他们出逃做准备吧。
其實真正有條文中那種條件的人早就申請EB-1到美國當一個人權受憲法保護,有投票權的公民,不會主動把自己變成韭菜; 這個條文真正的用途是用來吸納火鍋大王這種賤人人才。
永久居留相当于一下获得了北上广深所有一线城市的户口,而屁苠要获得却要挤破头,自然会不满。
然而没有一个反思户口这制度从本质上是不合理的。。。。。
不过这个条例确实是翻车最严重的了

比新冠时候的各种新闻翻车都厉害

现在是全网所有新闻底下都在翻来覆去刷这个
撞墙的哈维 品葱终将毁于反智姨粉。2020.4.19
看了一眼,就算是反对也没反对到点上,有的在拿共产主义原教旨反对,有的在民粹主义反对,还有的在拿种族主义反对,总之没有一个认识到自己是韭菜,也没有一个把矛头指向CCP,还在做改良的幻想。
乌里扬诺夫 小熊维尼
网络游行示威在我看来和接力绝食一样可笑
中共怕毛压力,修宪都能过,这个算什么
东方不败 ? 言论自由
民意是什么,没听说过,这年头还不是老共说了算
第一網紅思聰 花爸媽的錢,走上人生巔峰
有屁用,過幾天就沒有人記得了。鬧得歡的,全部禁言封號處理就好。
ppp111 谁管你!
撤回是不可能撤回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撤回就损失了中央的威信了,倒是可能改改里面不重要的条款,或者调换那些条款位置,或者是把那些比较重要条款改个说法就行了,还是一样的,但是人家就说自己听了人民呼声!
对了,现在知道什么叫全过程民主了吧!
terterterte werwerwer
过几天就会变成: 现在已经不是讨论是否要执行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执行的问题
又是xx条例,等一个小粉红版的“五大诉求,缺一不可”
Chopinscherzo 御风而行
这个条例事实上是习近平政府难得的一个正确举动,这是一个与世界接轨,学习发达国家的举措。当然我不奇怪它会被反对,中国人的落后,传统思想是不可能短时间改变的
已隐藏
这种程度的抗议甚至不会惊动到什么像样的领导。最多网信办发个指示,然后让下面的管理员去删帖子去。
出这个法律正常。泱泱大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领导者,难道不应该万国来朝吗?

这个法律只不过多给外国人一张纸,有没有这张纸,外国友人都有特权,多了一个绿卡怎么就惹到韭菜了,诡异。

更诡异的是,既然把这些骂都放出来,说明中宣部允许韭菜骂。除了转移视线,让韭菜忘掉肺炎的事,想象不出来中宣部目的是啥。

对海外人士来说,这个事只能说明中国离承认双重国籍还有十万八千里。
怎么可能,让你闹闹就撤回岂不是告诉你闹是有用的?
逸轩子 新注册用户 一剑浪迹天涯
只有一个声音,我们都是看客。看来又要引起反响了。
没见共产党认过错。大概率是不了了之,拖一段时间以后再偷偷搞,爆了就拿临时工出来顶罪。
sanjo 千年盐碱地上唯一盛开的不屈之花
网络示威有个屁用,美国网络骂总统骂政府毫无限制和底线,也不见特朗普慌过甚至他还在网络和别人对线。
q2392297979 新注册用户 锈剑走江湖
第十九条知道写的什么吗?第十九条知道写的什么吗?第十九条知道写的什么吗?
想多了,大陆不是香港,不可能撤回来的。小粉红别自作多情了
我觉得还好,从疫情开始到现在,看着微博微信不知道压死了多少所谓的异见。刚刚看到9亿阅读,40多万评论,让人觉得有那么一点希望了。
会不会是趁着现在疫情大家都不敢出门才来这么一出......
Hiaigntv 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只是把潜规则写进了法律而已嘛。
计生的时候不反抗,修宪的时候不反抗,这个时候反抗,已经晚了啊。

同意上面,最大的影响其实是权贵拿外国国籍再拿绿卡回国转移资产的说法。

不过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对这个条例反响最大的,反而是平时看起来最红最岁静的群体。
紅鷹同蒼狼 ? 我反对一切形式的政府和有头组织,我的一生本该是和所有的政府的作战的一生
阿共深毛远驴,先撒比,骗取亚非拉把公子王孙送来,然后声色犬马劳其筋骨废其心智,伺机绑票要挟亚非拉王公大臣
nogardwang 新注册用户 nogard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是否真的可以引进一些亚非拉人口呢。。。
可能最终只是为了中共高层洗钱,转移资产而已;
枫桥夜雪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
我国难道不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吗?
你看看那些政协的,不都是人民吗?
你看看公开征求意见的网页,不是所有人民都能登录投票吗?
什么?你说你登陆不上?
认清自己的地位!韭菜!
(不过有些人精神上是白人,生理上已经变成黑人了吧)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一点没错,我们早就在干了。现在还想着立牌坊,有用吗?
这估计就是想要显示一下我国真的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兔八哥 新注册用户 不能不明白
上街风险太大,还是从“非暴力不合作”开始谋划更稳妥
兴盛之光 一只小小光
党国可不怕小粉红们上街,虽然现在公安在医院维稳、武警在兵营隔离都腾不出手来,但是还有香港的黑警啊,黑警们现在天天闲的要命,喊他们去大陆镇压反居中的小粉红,让你们天天支持黑警,我现在就想看黑警暴打小粉红。
教子暮年 鲁迅的理想我来完成
我感觉中共是迫于国际压力 所以无奈之下推出这个条款 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 政策这么排外肯定站不住脚 但是你们还不了解中共吗 他们推出条款不代表他就会这么执行 这就像中国法律 老百姓犯错会按法律一条一条定你的罪 如果中共犯罪呢?对不起 中共怎么可能犯罪!
韭菜P民只有受虐待权
没有人权
土匪什么时候 在意过 韭菜的 所谓民意
朱温宜 若有来生 你还愿意吗
对在中国生活的人,党政这个体系总能找到你。不论是学习工作生活。即使真到了利益相关需要发声的地步,自己头上主管部门的高压态势也能让人三思后行。
暴动喵 gay 在西方民主国家会支持中间偏左的社会自由主义政党,在中国则希望先建立民主宪政再谈左右之争 光复中华,时代革命!
虽然名义上是征求意见稿,但是这个条例很明显就是打算要推行了,大家再怎么反对也不会有用的。
不过,这个条例引发的墙内大规模反对倒是给反贼们提供了一个契机:虽然现在墙内一片大骂,但是长远来说反对声必然被镇压下去,所以大家可以借机带动反对此事的网友上电报交流,谋划下一步的反对行动。
我有个朋友就建了个专题电报群,虽然人还不多,但基本上什么政治观点的人都有了。群链接:telegram/guanzhuwgryjjzgltl
永远不会对这些墙内中国人抱太大期望,现在之所以看得到不停冲塔,仅仅因为中共还没有严格控评罢了。而且这种是否接纳移民的事情,本身就对中共的地位冲击可有可无,所以这种事大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讨论。
所以我不会过于兴奋的关注他们的动向,我们最好在旁边跟看傻子似的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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