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墙外社交媒体的审查制度?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公民的意见表达不应受到任何人“事前”的审查及限制,也无需担心受到政府或他人的报复。但是,言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人权为前提。言论自由下诽谤中伤、猥亵、威胁伤人、煽动仇恨或者侵犯版权等都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受严格限制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制度是必要的。
        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兴起,大的互联网公司实际上掌握了公共审查权。当言论审查的公共权力由私人企业行使时,公民在互联网的言论自由就受到了威胁,因为私人企业行使审查权的依据是企业自身建立的规则。至于规则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则办事很难受到限制与制约,还更容易被商业因素所挟持。在举报制度下,很多平台在收到举报后不是依规判别,而是依据收到举报的数量来办事。在很多领域,尤其是政治,两军对垒、恶意举报的情况十分常见。举报的作用只能是对审查者的提醒。一条消息,不能因为审查者收到了一百条举报就认定其应该被删除。
        虽然社交平台行使审查权是不妥的,但也不代表要把这项权力交给国家机器,更不能诉诸公众(类似B站的“风纪委员”)。如何协调平台、政府和公众的关系,保障公民在互联网的言论自由,是一个值得探究的课题。我个人是倾向于打破垄断,鼓励竞争的。
这个必然存在矛盾。如果一个人足够无私,那么即便他当皇帝也没什么。但是没有,所以才有三权分立来限制总统的权利。现在比较火的区块链目的也就是去中心化。然后就算是区块链也不可能拥有自己的思想。所以最重要的是监督机制。所以我认为应该在言论审查方面制定法律,并且三权分立。但是无疑会增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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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中国自由派。从温和批判到反共反华再到反共不反华,从大一统到幽燕独立再到汉地联邦边地自决,思想不再极端,对中国也不再有恨意。我爱中国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被蒙蔽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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