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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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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決不得用在:
1.客觀事實
2.自然界的法則
3.個人事務
4.限制或剝奪少數人的基本權利
5.廢除多數決原則
單從邏輯上則多數決本身已限制應用範圍,所以此投票不成立。
1.客觀事實
2.自然界的法則
3.個人事務
4.限制或剝奪少數人的基本權利
5.廢除多數決原則
單從邏輯上則多數決本身已限制應用範圍,所以此投票不成立。
既然是民主国家、为什么会出现废除民主制度的提案并且获得多数选民支持?
答案:这些选民已经全部被土共渗透,提案无效。
答案:这些选民已经全部被土共渗透,提案无效。
如果提案和投票沒黑箱作業的話肯定是通過阿。
反正一個國家弱智這麽多的話肯定是沒救了,苦果是選民自己要承受的
反正一個國家弱智這麽多的話肯定是沒救了,苦果是選民自己要承受的
无法解决。所以民主并不应该是最高的价值,自由才是。
太多较真的回复了,其实很简单,如果美国参众两院均通过了对宪法的修正案,废除总统两个任期的限制,算不算“不民主”了??毕竟民主的定义不包括“必须规定总统任期”
我觉得这个挺值得讨论的,反正我是没想明白。
另外,别说什么“这样的法案根本不可能通过”,咱们要讨论的就是通过了怎么办。
我觉得这个挺值得讨论的,反正我是没想明白。
另外,别说什么“这样的法案根本不可能通过”,咱们要讨论的就是通过了怎么办。
這種公投本來就是違憲
參政權是基本公民權
你不能投票剝奪公民權
憲法法庭直接宣布無效就好
類似的還有公投對特定族群進行迫害等等
這種都違憲
參政權是基本公民權
你不能投票剝奪公民權
憲法法庭直接宣布無效就好
類似的還有公投對特定族群進行迫害等等
這種都違憲
不形成悖論
因為如果選擇1,則「該國不再民主」但截至選擇它都是民主的,也就是說選擇1是一個基於民主的選擇
因為如果選擇1,則「該國不再民主」但截至選擇它都是民主的,也就是說選擇1是一個基於民主的選擇
民主是由形形式式的制度而構成,
所以具體操作應該是:
"一個民主國家要放棄所有民主制度, 就是修憲, 而事實上是可行的, 不同國家有不同門懢"
所以民主國家的確有機制變成一個非民主國家, 是情況1是可能發生的。
而2是不應該發生的。
但結論出錯了:民主國家可以變成非民主國家是成立的, 但不代表民主國家等同非民主國家
當中沒有悖論存在。
所以具體操作應該是:
"一個民主國家要放棄所有民主制度, 就是修憲, 而事實上是可行的, 不同國家有不同門懢"
所以民主國家的確有機制變成一個非民主國家, 是情況1是可能發生的。
而2是不應該發生的。
但結論出錯了:民主國家可以變成非民主國家是成立的, 但不代表民主國家等同非民主國家
當中沒有悖論存在。
2) 不通過沒有違反民主制原則
因為如果"民主制是必要" 是不能變動的前提的話, "反對民主" 這一提案本身已經是違反民主. 反對一個違反民主的提案, 並不會影響民主.
因為如果"民主制是必要" 是不能變動的前提的話, "反對民主" 這一提案本身已經是違反民主. 反對一個違反民主的提案, 並不會影響民主.
單純從邏輯上嗎?那就是說不考慮公投效力...等,只考慮邏輯?
那很容易啊:
自由是否被定義為擁有顛覆自由的自由?
答案若為是,那民主制被推翻,這之前的選擇自由但不那麼民主;
答案若為否,那民主制得以保存,這結果可能民主但不那麼自由。
我認為要判斷這題目的關鍵在於自由的邊界在哪裡。
那很容易啊:
自由是否被定義為擁有顛覆自由的自由?
答案若為是,那民主制被推翻,這之前的選擇自由但不那麼民主;
答案若為否,那民主制得以保存,這結果可能民主但不那麼自由。
我認為要判斷這題目的關鍵在於自由的邊界在哪裡。
這時候反對法案的少數派應該拿起槍宣布獨立,重新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民主的前題是大家對社會核心價值有高度共識,如果有一半人認為要廢除民主制度,那這個社會裡支持跟反對修例的兩撥人跟本不應該待在同一國家
民主的前題是大家對社會核心價值有高度共識,如果有一半人認為要廢除民主制度,那這個社會裡支持跟反對修例的兩撥人跟本不應該待在同一國家
归根结底的问题其实在于,你觉得民主更重要,还是自由更重要??
本质来讲,民主和自由其实是左和右的两极,看你天平要往哪边偏了。
本质来讲,民主和自由其实是左和右的两极,看你天平要往哪边偏了。
废除民主制的本质是实际上就是对投票权的放弃
而投票是又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
问题变成了我投票行使宪法赋予的我对投票权放弃的权力
这就变成自己否定自己了
实际上废除民主制的一定是另外一套话语系统(独裁/寡头等等)
而绝非是民主制本身
只有自我的进化才能否定自我
而投票是又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
问题变成了我投票行使宪法赋予的我对投票权放弃的权力
这就变成自己否定自己了
实际上废除民主制的一定是另外一套话语系统(独裁/寡头等等)
而绝非是民主制本身
只有自我的进化才能否定自我
有意思。就如同国家被攻击,但是大多数公民要求不抵抗的问题一样
d解决方法就是代议制,指定的选举人团,这就避免了多数蠢货欺负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