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北战争中林肯总统是否违宪?

近期看到一些说法认为林肯作为总统率先违宪,发动南北战争。
请问一下了解这段历史的朋友,林肯当时的做法,就在那个时代来说,是否违背当时的宪法及宪法修正案?

最好是有辅助资料证明,谢谢
不是。

林肯正式就任總統的時候已經有7個州宣佈脫離聯邦了,如果這一行爲是符合憲法的,那麼理論上它們此刻就已經不再是美利堅合衆國的一部分,而是另外一個敵對的國家,林肯作爲總統應該有向敵對國家發動戰爭的權利;
如果南方脫離合衆國是違反憲法的,那麼南方違憲在先,美國憲法無法約束它們的行爲,就成了一紙空文,失去了法律效力,那也就沒有違憲一說了。

多說兩句,如果當時沒有南北戰爭,南方多半會拉美化,成爲大號墨西哥;北方則會繼續工業化,成爲列強。隨着南北實力差距越來越懸殊,強大的北方不可能放着南方這塊肥肉不管,那個時候可沒有國際法,想打就打;南方不是加拿大,沒有英國的庇護,再說加拿大也是打贏了美國才得以保持獨立的,所以南北方終究難免一戰,與其拖個幾十年再打,還不如南北戰爭早點解決。
Nemrac 我们追求善良与智慧
是,根据第十修正案:

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宪法就各州脱离联邦的问题保持沉默,因此脱离联邦的权利由各州保留。

虽然林肯可以说“我们认为道德上的追求不需要成文的法律”云云,但是废奴是普世价值那是今天的事不是当时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林肯根据并不被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以武力强迫南方各州再次加入联邦,通过重建修正案,并在一段时间内剥夺了很多人的政治权利。

这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为什么你姨说南北战争是美国帝国化的开端,是美国历史唯一可以称之为重要的事?因为林肯之后,美国的一部分人被允许无视另一部分人的意志,以武力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命令他们服从。如果没有天降伟人纠正这件事的话,美国也许会在很久很久之后变成另一个费拉帝国吧。不过这与我们暂时无关,你国从汉武帝到黄巾军,花了四百年时间,我们可以把这个作为估算标准。

edit:有人说南方独立之后算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不违宪。道理上确实是这样,但是实践上大家都要说这是重建合众国,反正除了反对林肯的人之外,我是没见过谁敢公开声明北方对南方算入侵吞并的。

州权是美利坚合众国强大的最重要的政治根基没有之一,它把美国政治的主体限制在乡土政治上,避免了“一旦不能有,输来其间”的秦政。美国这一百五十年没有出一个朱镕基,只能说美国人真是忠诚而朴实外加god bless murica,可是之后怎么样可不一定。
法律万能论害死人啊!

在学《法理学》时就有一篇讲的是法律的局限性,不要以为什么事情都应该用法律去解决。

国家都要分裂了还讨论谈违不违宪?先抄家伙打完了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吧。

马克思就说过,社会以法律为基础只是法学家的幻想,现实中的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存在的。

只要林肯有足够的民意和实力去阻止南方脱离联邦,那么接下来的战争合理与否就轮不到宪法来瞎BB。
是!



不过由此引发很多联想(联想到现在,川普是不是也可以学习林肯在危难撕裂的社会结构前景下 再来一次小小规模的“南北对峙”或者说 左右美国价值观之战!毕竟输赢决定了美国自己国内国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走向,对外只有少少变动,对中共更是早已达成共识,但是美国国内的价值观的“定义权”在很大一定程度和很长一段时间内说实话其实就靠川普这次就是一个决定性的关键时期。对国内价值观的“定义权”或者说维护 很大一定程度取决于这次川普和推出拜灯的势力的一次角力,如果川普真的失败并且人走茶凉的结局,那似乎可以肯定的是,美国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扭转所谓“政治正确”的后遗症,甚至会加重加深,并且美国国内的提倡“政治正确的价值观”的风气 可能会反过来并上纲上线到类似中共国对敏感信息处理那样程度的对付保守势力和传统一些的保守思想保守生活方式以及宣扬这些传统价值的人士)。
不少现代人就是喜欢替古人担忧,要是违背宪法当时的法院怎么不去判,用现在的观念去理解历史是没有用的
如果法律还有用那国内的矛盾就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也就没有内战的必要。内战的前提就是法律已经失效了,既然失效了那么再去讨论违不违法也就只能显示出现代人的天真而已。
民主不是理所当然的,法制也不是理所当然的,这一切都需要更英勇好战的人维护住边界。脱离现实的表现之一就是身处边界之中去攻击为你维护边界的人
中共青瓜供应商 自由必起,暴政必亡
说反了吧,当时南方的州非常不想林肯当选为美国总统,有些州公开宣称如果林肯当选将会退出联邦。
但是,林肯真的当选了。于是这些州果然宣布退出联邦。谁违宪在先,是谁分裂在先?
林肯只是为了维护宪法发动统一战争而已。
what7isay what7isay?i say 7 thing
桑特堡戰役在1861年4月12日發生(南北戰爭之始)

而美利堅聯盟國總統在1861年2月18日就任

如你認為南北戰爭美利堅聯盟國總統是「一個國家的總統」的話。那南北戰爭是國和國之間的戰爭

如你認為南北戰爭美利堅聯盟國總統是「叛亂組織頭子」的話,那南北戰爭是反叛亂戰爭。
peacefulwaters 岁月静好,但是资金和项目全离岸,白左,中美高等教育残次品,全球主义者,潘石屹教友(支田耶变种),信奉跑路学
南方七州脱离联邦违宪与否有争议,虽然布坎南总统和林肯总统先后表示对南方脱离的不满,但是因为没有常备军,所以也没有叫嚣武统。倒是南军试图先拔掉联邦在南方的Sumter堡钉子,所以武装独立是南军的坑,跑不掉。但是因为在南军行动后,林肯打出了武统的旗号,南方另外四州则认为林肯提武统就是对南方自决权的侵犯,于是也和南方兄弟一起独立了。而在边境地区的Border States, 马里兰,肯塔基,密苏里等地,也有不少邦联同情者,他们给邦联军带路甚至直接加入邦联军。所以虽然林肯可以解释自己的行为是自卫还击战,但是很多南方人,包括围绕DC的大片地区,都不认可林肯的说法。林肯毕竟是北佬,在这南方的险恶之地称帝,颇有朱棣被困南京之感。
十字军征支大佐 福音派传道人 境外反共势力 亨学家
pc6650 旧号:https://pincong.rocks/people/pc6619
不是。

1.南北战争是南方先开的第一枪,不是北方发动的。
2.就算是北方发动的,也不违宪,因为林肯没有暴力阻止南方脱离联邦,而是在南方脱离联邦后再向南方进攻,这时南方已经是另一个国家——美利坚联盟国了,已经不受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保护,这时攻打南方,法理上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侵略与灭国战争,而不是反分裂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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