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為什麼認罪?

剛剛看到黃之鋒和周庭被捕認罪,有沒有比較懂的人士解讀一下,為什麼他們認罪不繼續上訴?
于万物之中 82ADFB47E974B953FB85CD5426A42B54033FB33D57437ECE2F7A748B0E3AC24AD5435B037F7B0E0628C2E60ECDF604CBA807021658873F0B4DB3CDFA532F516E
因为故意触犯法律是一种抗争手段,就像占中七子也知道自己会被捕,但是依然参与占中一样。如果你看过苹果的报道就知道,众志三人也早就知道自己会被捕了,认罪与否只是斗争策略不同而已。
公民的“反对权”就是指“公民不服从”,虽可能涉及违法的行为,却是出于对“社会良知及正义”等公共利益的重视而不得已所采用的一种手段,是少数人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和表现的一种唤起多数人认同的非常手段。马丁·路德·金认为“任何违反法律但却是因为良心告诉他法律是不公正的,为了唤起社会对法律的不公正而在狱中接受惩罚的人,都是在表示对法律的最高尊重。”

另外我很奇怪居然没有用国安法审判,看来即使是港共检方也找不到“勾结境外势力”的证据23333
另外对上面的,“參加了非法集會”是不正确的表述,正确的说法是“参与的集会未递交申请”,“非法集会”的概念是事后认定的。本次的判案是针对19年6月21日(港共的工作效率还是太低了,要在中共,上午被捕下午就能判刑)的围堵行动,而这一次的围堵实际上依然延续了占中的策略,就是希望通过增加政府管制成本而迫使港共做出妥协,那么实际上占中的判例也适用于这此案,因此认罪是合理的斗争策略(连占中都判有罪了,621围堵难道不是一样的)。
港共对两人的具体控罪是“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这两项即使是反贼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是黄、周两人参与的。但是这两项控罪的刑期是很低的,黄上一次在雨伞革命的时候被判的就是“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监禁6个月(重夺公民广场案),这两项就算从重判罚也不会超过两年,更何况如果有积极认罪反而不会判刑很久。对于社运人士来讲坐牢本来就是家常便饭,你想想梁天琦被判了多久,众志三人都有心里准备,他们难道会担心认罪会有什么不良后果?不可能的好吧,入狱反而对他们是有镀金效果。
护要罩子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我看連登說黃之鋒之前參加了非法集會。這是真的嗎?這場反送中不是無大台行動?
时间站在真理这边 无意义的尝试
唯一能在香港问题上给出压力的美国现在乱做一团,西方诸国又是一个比一个好捏软柿子,有大概率当选美国总统的拜登又是一个妥妥的亲共分子(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jpg).在已经失去所有外援的情况下,不认罪从而减轻处罚,难道是想把牢底坐穿吗?处在安全地方的我们,还是去多多体谅他们为好.
試著推斷一下
1,黃的控罪并非以國安法條文進行檢控,其實按照罪名看并不是什麽大不了的罪名,如果認罪,可避免刺激到港共動用進一步手段。
2,黃才20幾歲,認罪被判的刑期不會很長,可能數月到幾年,早點出來還有抗爭機會。
3,包圍警總這單事件太多人目擊,很難藉助細節進行根本性翻盤,再打下去沒什麽意思
祖国之光 灰名单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换成我我也认罪,认罪可以减轻处罚啊。
POOL_POOL 熊细weenie大
不認罪 律政司隔三差五搞你 你最後連法律服務費用都出不起了 (我對香港的法律援助沒有特別研究 但是就算政府提供 你自己肯定也想找外面有戰力的律師談談)
1. 有组织游行肯定是抗争和社会博弈的唯一手段

2. 任何没有允许游行的政府就意味着剥夺了社会群体之间的博弈,也就是让资本者与权力者这类利益集团说了算。也就是共产党墙国和教法国了。

3. 香港的法律肯定是有允许游行的。

   y因此   , 为什么他有罪u?为什么他需要犯罪?
這問題有點無厘頭

當然跟被控甚麽 罪名 証據 刑罰 策略 等等有關,繼續上訴如沒有機會,那幹嘛上訴,況且上訴涉及大量金錢,如刑罰不重,何必浪費巨額訟費。

其餘所謂甚麽減刑,封聖,慫了,通通不值一提。

大家真覺得港共政權會放過他們?

這绝不會是最後一次,傀儡政府現在衹剩下一條路走到黑了。
集結也要批准 跟沒有一樣嘛 hk老百姓不感覺可笑嗎
认罪=封圣。我匪会看不出耶教信徒的逻辑思维方式?
这叫大丈夫能屈能伸,一条道走到黑不是智者所为
其实认罪了也减轻不了处罚,中共肯定是要迫害至死的。但是上诉一样没用,因为香港早就沦陷了。
就跟另一个人说的一样,现在香港已经一国一制,外援又一个个指望不上,作为领袖人物一是被监控二是被道德绑架跑也跑不掉,那这一个人在香港还能做什么呢?
这就是为什么香港人要赶紧跑,还不跑等到拜登上台就来不及了
香港实行普通法,被告认罪就可以进入量刑阶段,如果不认罪需要由陪审团裁决是否有罪。认罪并不代表悔过,也不是从轻量刑的理由。
socks 黑名单
就是为了国安法做给欧美看的 当然也可能不会遵守罪行相当原则 比如口袋罪这种
feefee 百越各民族要擺脫中國殖民者獨立
香港揽炒成功了,但是因为武汉肺炎疫情和美国大选又失败了。
認罪了可以減輕刑罰,哪怕中共不減輕刑罰照樣搞他,剛好可以顯現出“都已經認罪了,中共還不依不饒想辦法搞我”給歐美看,可以佔據輿論高點。
中华合众国 大一统就是皇帝登基的便车
問題是認罪與不認罪有什麽不同嗎?上訴有勝利的可能嗎?現在中共算是明著告訴你一國一制了,只要黃之鋒在香港,最後的結局是一樣的,除非中共倒臺。
中共青瓜供应商 自由必起,暴政必亡
斯大林时期,许多斯大林不喜欢的人在法庭上也十分诚恳地认罪,有些人甚至痛哭悔过。
原因无他,有人在后面用卑鄙的手段威胁着他们,或者拿枪指着他家人的脑袋,或者用非常可怕的刑罚,甚至当着父亲的面强奸他的女儿。
在专制极权政体里面,你以为司法产生的过程是公平的?
美国的三权分立我认为对于中国是不够的,至少4权独立:办案调查人员也要独立。司法只是法院法官审判环节,如果证据证人都是伪造的,司法独立也没用。
范宋中 來自香港 歡迎訂閱高手紹頻道
因為現在香港的上訴就等於中國的上訪制度
沒用的 都是浪費時間 與其浪費時間上訴
倒不如直接認罪 減輕刑罰 引起國際迴響
關注此事好了
剿匪小將 我孫子楊親自乳包,親自剿匪
對於近日黃之鋒等三人被還押

習匪心聲:

彥彥,只要會坐牢就好

鋒鋒,你人沒了,去美帝上訪吧

庭庭,我這麼愛你,你為什麼還不愛我?
平淡如水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包圍警總案很難打,因為就法律而言,你是很難說他沒有犯法,但現在的問題是「法律」本身有問題,公安條例就是不合理、過時和違反人權,你不從前設質疑和從根本去修改,只負責在體制內爭取的律師是不太可能有什麼作用

上訴也只是拖,沒有勝的可能,認罪一來有機會減刑,二來復刑後也可以早日出來,三來金錢上也是節省了不少,這是純現實的考慮,其他什麼誅心論就算了吧
Joshua 自由之地即祖国
香港已经失去统战台湾的招牌作用了,现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没了,你说中共还会仁慈吗,只会变本加厉地迫害那些不听话的人吧,黄之锋和周庭怕是要被折磨成那个被鸿毛药酒跨省的医生了,尤其是女儿身的周庭,你懂的。
问这种问题的人,不知道是蠢,还是坏?
我觉得问这个问题之前,应该亲自去中共绝对控制的地盘上(大陆、香港、澳门)得罪中共试试,然后被中共抓捕严刑拷打,再来问这种傻不拉叽的问题!
认罪就是让中共的黑手党可以名正言顺的处理你,其实他们几个可以走的,我记得之前不是去外国了吗,可惜了,这几个人是真的斗士,希望有人可以继续为他们呼嚎。
我也是不懂为何他们要认罪,现在土共把香港司法体系破坏成这样,他们进去了有可能会在监狱“被自杀”,逃去英国起码可以保障人身安全,或许是他们的家人朋友被挟持所以他们只能认罪?
s說實話,就那個人我都不關心他,現在覺得這個人極其令人噁心,完全是把我們當傻子在耍。他就是為了自己,為了減刑,別說認罪了,就是讓他吃屎都行,他就應該去死。現在他應該是已經投誠了,不能再相信他了
gyyyuh 不亲共不反共,抵制抖音微信等害人精!信奉脱支学问
香港已经变成共产党的天下了,现在盯上黄之锋一点也不奇怪意料之中
红色鳖匪 支那大猪人人杀
黄之锋这帮人最搞笑的是去支持美国BLM运动 然而这俩事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说 BLM背后推手民主党是相对亲共的这就好玩了 
现在不认罪打中国共产党极权政府的脸会死得更加凄惨,中国共产党政府完全可以株连黄之锋全族外加朋友好友的命!他们完全做得出来,从来就没有中国共产党政府不敢做出来的事情,我敢说中共就算杀掉黄之锋,欧洲联盟和英国只会继续绥靖主义,美国川普总统政府现在无暇顾及香港,要等待美国总统大选结束川普连任后才能继续进行抗争,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存在。
应该先问:  任志强 任大炮 为什么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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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檸三文魚 你今天吃了面包没(*`▽´*)
认罪可以减轻罪行等于坐牢的时间可以缩短,这样懂不懂,另外再强调一次这次抗争香港人是没有领袖的,是自发性抗争
vitamin 黑名单
就是怂了,没其他原因,很奇怪么,整个香港都怂了,自己送人头,任何政治人物都不会这样做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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