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本人十几年前被“连坐”一事?

今天突然想起来,自己这前三分之一的人生中也被连坐过,说起来也比较幼稚,毕竟是上小学的事了,当天是我们小组(全班共分为5个小组)负责放学后打扫班级卫生区(包括教室内和室外卫生区)的卫生,然后小组内部又分了区域,谁打扫讲台,谁打扫靠窗,谁打扫外面什么的。
第二天早上,班主任(教语文)发现垃圾桶附近的地面上有垃圾,开班会时让我们小组全都站了起来,问那位置是谁负责的(很确认不是我),得到回答后决定惩罚我们全组,好像是抄课文什么的,尽管没人知道那垃圾是不是早上刚扔的,我也不是什么“小组长”,但我当年就是最讨厌写字的那种人,于是反驳:“他一个人的失误为什么我们全组受罚?”班主任说:“你们是一个集体,集体的工作失误当然要惩罚集体,你们没有做好对彼此的监督,没有集体荣誉感”...总之我似乎也没有乖乖受罚,当时弄的很不愉快,如何评价这件事?
我认为成事时受表彰时一般都是集体受益,因为是团队里所有人付出导致了“成事”的结果,而有“败事”时应把责任追究到具体的没有做好工作的个人,而不能让所有没做错事的人受罚,所谓对彼此的“监督”似乎变成了一种集体主义强加给个人的责任,“集体荣誉感”应该是整个集体自然形成的,不应该是被强加上去的,这种看法正确吗?
weiwei2000 自由的风
你这个也是弱爆了。
我小学2年纪就脚踩五星红旗,还是当着全校的面,在做广播体操时候。
让我写检查。我写他个鸡巴。写了三个字。我高兴,气死班主任,叫家长,我说家长都死光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死猪不怕开水烫
佐助 公民的素质是民主的结果,而不是民主的前提。实行民主选举,老百姓参与这个过程,就会逐步提高素质。如果没有这个机会,他永远不会有这方面的素质。所以,以公民素质来说中国不能搞民主选举,是本末倒置的。
“一人犯错、全组受罚”,这是一种统治者用于分化人民的诡计。
把统治者与人民的矛盾,内化为人民内部的矛盾。
煽动被统治者相互内斗,起到了“分而治之”的作用。

你们老师是懂得的:孩子越多越好管。

就好像杀猪一样,如果只有一头猪被送进屠宰场,这头猪感觉不对劲,肯定会拼命挣扎。
如果有很多猪的话,就会一个跟着另一个,井然有序地乖乖受死。
屠夫带领着前面的猪,后面的猪会自动跟随。
如果有个别猪闹出动静,旁边的猪还会拱它一下,让它安静下来。
这个就是东亚洼地的社会组织方式呀。就是用一般性认识代替个体性认识。一般性认识就是源于人类的缺陷,我们就是不能认识每一个人所以我们就用一般性认识来面对这个世界。比如我们会说白人如何如何,黑人如何如何。但是对于我们认识的人我们就更倾向于说王某如何如何,张某如何如何,这就是个体性认识。

东亚洼地的老师是不愿意个体性认识的,因为社会组织方式就禁止人们用个体来理解个体。一定要用一般性的认识比如,山东人如何如何,东北人如何如何。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偷懒的管理方式。
你这弱爆了,我初中时期就被迫做【告密者】,学校领导认为我是被策反的(要求我坦白从宽),但我最后妥协选择变成双面间谍,帮助的同学免于退学,同时保护我想保护的人,但代价是得出卖一部分人

事情完结以后旁观者觉得我是叛徒,也有些人私下觉得我是英雄,但我还是被所有人孤立了
老师坏,你更坏,

那时候老师整我,冬夜里砸他家玻璃,
砸多了,老师长记性了

不再换新玻璃
直接拿锅盖当窗户。
能记这么久你也真的是魔怔
认清支那是粪坑然后往前走就行了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中国一点都不能留!

状态

  • 最新活动: 2023-05-03
  • 浏览: 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