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籍人士可以在香港担任立法会议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就我的了解,西方国家应该都不允许外籍人士担任议员的。
大家如何看这个问题?为什么外国人可以当立法会议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就我的了解,西方国家应该都不允许外籍人士担任议员的。
大家如何看这个问题?为什么外国人可以当立法会议员?
限制了人数,且规定必须是非中国籍但在香港有居留权或者在国外有永久居留权的香港人士。而这应该是是最早起草基本法为了彰显香港有一国两制的光辉而定下的。实际上,国安法通过后能参选的人已经只剩下建制派了。有没有这一条意义不大。具体可以参照基本法附加草案二关于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修订。
“外籍人士”要看定义内容,即到底是拥有本国居留权的外国人士,还是已经入籍了的外国人士。
譬如台湾对从政,从军等做了严格限制:
外籍人士在台设户籍不满十年,不得担任立法委员,行政议员,志愿役。在台设户籍不满二十年,不得担任总统,副总统职务。
这里说明一下,拥有台湾的“中华民国国籍”是世界上最难的入籍。必须在台湾设立户籍为前提,换句话说台湾的外籍人士指的是“已经有了中华民国国籍而且在台也有户籍的人”,即使是已经入籍的人也有严格限制,至于在台永久居留的就更不用说了。
至于有的国家允许外籍人士担任议员,那也不奇怪,各个国家对于政治对手的反渗透义务和决心都不一样。
“外籍人士”要看定义内容,即到底是拥有本国居留权的外国人士,还是已经入籍了的外国人士。
譬如台湾对从政,从军等做了严格限制:
外籍人士在台设户籍不满十年,不得担任立法委员,行政议员,志愿役。在台设户籍不满二十年,不得担任总统,副总统职务。
这里说明一下,拥有台湾的“中华民国国籍”是世界上最难的入籍。必须在台湾设立户籍为前提,换句话说台湾的外籍人士指的是“已经有了中华民国国籍而且在台也有户籍的人”,即使是已经入籍的人也有严格限制,至于在台永久居留的就更不用说了。
至于有的国家允许外籍人士担任议员,那也不奇怪,各个国家对于政治对手的反渗透义务和决心都不一样。
這是香港被中國收回的過渡期的妥協方案
中國政府在短期內還是得維持香港議會的運作
而香港97年中上層社會外籍人仕數量非常多,有加籍港人 有英籍港人 還有鬼佬 而且還有很多印度佬,怎麼可能完全不讓他們參政?
中國政府在短期內還是得維持香港議會的運作
而香港97年中上層社會外籍人仕數量非常多,有加籍港人 有英籍港人 還有鬼佬 而且還有很多印度佬,怎麼可能完全不讓他們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