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一些民主国家的宪法规定政府有权以“违反宪法”为由解散政党?

我先举几个例子:

《德国基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政党依其目的及其党员之行为,意图损害或废除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或意图危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存在者,为违宪。至是否违宪,由联邦宪法法院决定之。

《韩国宪法》第八条第四款:政党的目的或活动,违背民主基本秩序时,政府可提请宪法裁判所解散之。政党得依宪法裁判所的判决解散。


宪法是约束公权力机关的,只有公权力机关才有可能违宪。政党不是公权力机关,党主席的工资不是税金提供的。

政党是没有公权力的,因此政党也不应该有遵守宪法的义务。

如果某党的国会议员制定了违宪的法律,那么违宪审查机关(宪法法院)应宣布该条法律违宪,并不应该解散该政党。

如果政见和宪法条文相左的政党应该被解散,那么政见和宪法条文相左的政客难道都要拉出去枪毙吗?

大家如何看到这个问题?我觉得政府不应该有权以“违反宪法”的名义解散任何政党。
GheroyamSlava Hört Ihr wie das Volk erklingt?
你想一下为什么这两个国家会这样的条款?

因为如果德国不制定此类法律,纳粹党这样的政党就会通过民选上台,这不是危言耸听。这不是危言耸听,德国极右翼反难民反穆斯林党派afd(德国另择党)已经是德国第二大党了。实际上德国专门有个宪法保卫局,获得法律授权可以监视监听极右翼政党领导人。afd大部分领导人都被置于德国联邦宪法保卫局的监视下。

如果韩国不制定此类法律,如果再出一个朴正熙全斗焕朴槿惠怎么办?韩国民主化运动这种远的不说,朴槿惠弹劾下台前就和大韩民国国军机务司制定了戒严计划,计划只要弹劾失败,立刻用指挥权不在韩美联合司令部的5个空降旅团,首都机械化师团进驻首尔,武力镇压示威。同时为了防止反对派开国会解除戒严撤回军队,朴槿惠还计划戒严开始就直接把在示威现场的文在寅等议员按现行犯逮捕,使得无法达到开会法定人数。具体戒严计划可在维基百科查到。这套计划连继任文在寅都被震惊,严令韩军各个层级都要汇报计划准备到了什么程度,还直接解散了韩国国军机务司,因为客观上来说这计划成功概率极大。示威者不可能和首都机械化师团抗衡,法律上国会不开会也没法解除戒严。而且按计划,朴很机智准备宣布除济州岛外地区戒严,戒严范围不是全国的话戒严负责人就是军方出任。而韩国弹劾总统要国会和宪法法院两次2/3多数票,朴槿惠只要本党党员都投反对票,或者搞定两个大法官就可以使弹劾失败,开始戒严了,

幸亏韩国民主制度运行有效,韩国国民议员政治素养高,结构朴槿惠自己党里一半议员倒戈给弹劾投了赞成票或者故意投废票(投废票约等于赞成弹劾),不然分分钟光州事件,64事件得在首尔重新上演。

民主制度首先要建立在一定的共同的民主价值观上,因为民主制度煽动力和执行力天然地弱于独裁。没有这种条款约束的话,如果出现一个政党的专门利用这种缺点,其目的就是颠覆民主制度,宣扬一个更美好但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第三国际版的共产主义(苏联版本的那个),或者是法西斯思想德国人的生存空间,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取得土地这种,该怎么办?

韩国经历过严酷的独裁,朴正熙全斗焕可比台湾训政时期狠多了,韩国民主化运动死了多少人啊?德国更惨,走过纳粹道路全国被美苏夷为平地一分为二,西边再武装军事化和东方对峙,东边变独裁警察国家民不聊生,90年才重新两德统一。这样的条款,都是前人血泪铸成的啊。
毛澤東有性病 《毛澤東私人醫生回憶錄》第二篇:「毛陰莖包皮過長,平時又不清洗,成為滴蟲攜帶者。許多女孩子與毛有特殊關係,沒有一個不受到傳染。我勸毛局部清洗乾淨,他說:『沒有這個必要,可以在她們身上清洗。』」
理論上,憲法大於一切

憲法(英語:Constitution)或稱國法、國家基本法、憲章或憲制文件等,是國家的根本法也是基本原則或既定先例的法源授權總基礎,構成政體(Polity)、組織或實體的法律基礎,決定國家治理方向。憲法因而是一個主權國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區、聯邦制國家的聯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

所有法條、規章、命令、黨規

只要牴觸憲法就是無效

中國?中國的憲法是衛生棉
rowlandheights 尊包讨李,天诛国贼李克强
"宪法是约束公权力机关的"

这取决于具体的宪法内容,宪法的核心是政府的组织,宪法是组织法。
An organic law is a law, or system of laws, that form the foundation of a government, corporation or any other organization's body of rules. A constitution is a particular form of organic law.

但是宪法是政府的组织法,不等于宪法仅仅是关于政府这个组织本身的法律。最简单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equal protection意味着任何人不得采取某些不平等的方式对待别人,比如我一家公司,如果只给白人发制服,不给黑人发,则违反了十四修正案。

而且宪法的主要内容,也不是约束公权力机关,而是定义公权力机关。
华夏共和国 自由,平等,博爱。
宪法是约束公权力机关的,只有公权力机关才有可能违宪。政党不是公权力机关,党主席的工资不是税金提供的。

政党是没有公权力的,因此政党也不应该有遵守宪法的义务。

政党不同于一般个人或者一般的其他组织。政党的目的是谋求执政,掌握政府,政党通过政客控制行政权,还可以通过议会选举得到立法权。尤其是在这两方面同时兼顾的时候,也就是同时是执政党亦是最大党的时候,拥有很大的权力。政党本身不是权力机关,但这时的政党却几近于权力机关了。
pedestrian We the people
你举的这两个例子这个比较像颠覆国家政权吧
如果當下"大多數人民"認為防衛式民主可以接受 那就沒有問題 當然理論上你不能算錯 如果外人看起來完美的民主體制在某個國家就是弊病叢生 那"大多數人"都希望回到半威權或獨裁 卻被舊民意的憲法卡著不行 不也是反民主了嗎?不過實際上大多沒這種問題 如果一個獨裁政黨真的能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 直接暴力奪權或立新憲法再公投就好了 這也不是沒發生過
民人 你好,公民;启示录→ https://program-think.blogspot.com/?m=0
有效防止列宁式传销式的政党做大,中国未来需要学习这种德国经验
一个说的是"联邦宪法法院决定之",一个是"政府可提请宪法裁判所解散之",你却混淆为政府有权解散政党,政府和宪法法院的关系你都没搞明白,还在这里误导,别带风向了,这里的人没你这么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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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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