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项法案受到大多数人民欢迎,但是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政府是否应该无条件服从裁决?
如果一项国会通过的法案,受到大多数人民的欢迎,但是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法案失效,政府是否应该绝对尊重最高法院权威?
如果最高法院/宪法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即使大多数人民不喜欢最高法院的裁决,政府是否也要无条件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
如果最高法院/宪法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即使大多数人民不喜欢最高法院的裁决,政府是否也要无条件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
高院几乎从来没有推翻过国会大比例通过的法案
别看现在soros法官闹得欢 三权分立的基石还是尊重民意
美国现在的现实是法官在各种越权 不但推翻民选总统的政令 前两年北卡甚至有法官推翻了全民公投关于选举需要出示ID的结果 宣布违宪(楼主是不是挺眼熟的) 结果是北卡选出新的gop多数派的州高院(是的 北卡的州高院法官是选举出来的)推翻了那个脑残法官的判决 从而reinstate了全民公投的结果
别看现在soros法官闹得欢 三权分立的基石还是尊重民意
美国现在的现实是法官在各种越权 不但推翻民选总统的政令 前两年北卡甚至有法官推翻了全民公投关于选举需要出示ID的结果 宣布违宪(楼主是不是挺眼熟的) 结果是北卡选出新的gop多数派的州高院(是的 北卡的州高院法官是选举出来的)推翻了那个脑残法官的判决 从而reinstate了全民公投的结果
依国家而定
美国这种情况可以修宪,而在英国这种西敏制的国家可以让国会直接换法官即可。
美国这种情况可以修宪,而在英国这种西敏制的国家可以让国会直接换法官即可。
普通的反应难道不是发回立法机关重写成合宪的版本吗
是啊,不然怎么叫三权分立?司法服从主流民意,那不是法制,只是少数人的暴政罢了。美国大法官终身制的主要原因就是避免他们受到民意的干扰。
当然,不然就是民粹主义了。如果当时美国只在乎民意,敢公然违宪让华盛顿或林肯当皇帝,那么今天美国就是翻版的小支。
真的民愿到一定地步,一定会通过条件更苛刻的宪法修正案,来确保法律的大框架能包容大部分人,而不是只包容执政党或者在野党的一方。
真的民愿到一定地步,一定会通过条件更苛刻的宪法修正案,来确保法律的大框架能包容大部分人,而不是只包容执政党或者在野党的一方。
是啊
基本上是
憲法當初也是民意代表定的吧
但如果是一件超級嚴重、大家都認為很重要而不合時宜的事
可以要求修憲,改憲法啊
不過修改憲法的門檻非常高而已
不會希望亂改
基本上是
憲法當初也是民意代表定的吧
但如果是一件超級嚴重、大家都認為很重要而不合時宜的事
可以要求修憲,改憲法啊
不過修改憲法的門檻非常高而已
不會希望亂改
如果真有这种情况,那应该是先提出修订法律,修改完成后再按照新法律判决才对。
最高法院就是政府的一部分(司法)
和许多中国人以为政府就是习主席不同
和许多中国人以为政府就是习主席不同
政府应该向党中央汇报,再根据中央的指示制定相应的工作。
宪法也是人定的,宪法这东西也是可以改的,如果社会共识都不认同高院的决定,那么就换法官,或者改宪法。
我认为民主的基石不在于制度,而在于公民的德行。你支之所以独裁,我认为不是有一个独裁者骑在支那人头上,奴役支那人,根本原因是,你支还在相信枪杆子里出政权,谁强谁有理,谁底线低谁当权,任何社会都是共识社会。你支的共识其实是认同独裁的。
我认为民主的基石不在于制度,而在于公民的德行。你支之所以独裁,我认为不是有一个独裁者骑在支那人头上,奴役支那人,根本原因是,你支还在相信枪杆子里出政权,谁强谁有理,谁底线低谁当权,任何社会都是共识社会。你支的共识其实是认同独裁的。
当然要走修宪程序。
宪法不但保护国家不被独裁者劫持,也保护国家不被民意劫持。
没有制衡的民主是个贬义词。
宪法不但保护国家不被独裁者劫持,也保护国家不被民意劫持。
没有制衡的民主是个贬义词。
不要想多了,共匪政权目前大部分的法都是恶法,我研究了很多部法律,基本是小学没毕业水平的垃圾脑残制定的,一群猪头大多又是那些狗公检法组成的垃圾货只制定对他们自己有利的法律!比如可以去看看《法官法》基本上是一部自说自话胡编乱造的法律,全是对法官晋升和考核,甚至是专门保护法官的垃圾法,没有几个法条是严重制裁法官违法行为的!
我坚定的认为,如果要起革命,一定要先拿下公检法这些人渣垃圾,彻底清算他们,没有一个不是无辜的!
我坚定的认为,如果要起革命,一定要先拿下公检法这些人渣垃圾,彻底清算他们,没有一个不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