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诉求去网上倾诉,而不是走正规的司法渠道是否合理?
昨天晚上和朋友打电话,聊到酒店本该畅通的安全通道堵死的问题,她说在大众点评上差评一波,但我说的是这种违法行文是应该走正规司法渠道举报的,让该酒店受到行政处罚。但她说当时是个小县城,旅店老板气势凶凶地说当地政府有照应,走司法无果。然后就有点说不下去的感觉。我朋友心善,总觉得要做点什么,但她没想过要改变这种不健全的司法,或者给出理由是改变不了。我说别管那些了,把心思放在移民要紧,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就说我这种冷漠就是阿伦特平庸的恶,就是众人袖手。
这事本来没什么,在一个中国大陆这样一个非法制社会里,通过非法制手段(网上求助啦,找机构差评啦,还是花钱找小混混办事啦这些)本身是无可指责的事情,但我争论、或者说,我害怕的地方在于这种方式会弱化对于法治的依赖性(如果你觉得微博求助很正常,那你中枪啦!),长次以往这种社区内的循环不会朝着「法治」化走,而是更多地朝「人治社会」倾斜。
说白了,不合理之处在于,我们会忘掉公信力缺失这种本身就谬误的背景,也就是跳不出这个怪圈;但合理之处在于,对于一个事件的当事人来说,取回应该享有权利的手段只能是通过剑走偏峰的渠道。
不知道各位对于这个争议上有什么高见。
这事本来没什么,在一个中国大陆这样一个非法制社会里,通过非法制手段(网上求助啦,找机构差评啦,还是花钱找小混混办事啦这些)本身是无可指责的事情,但我争论、或者说,我害怕的地方在于这种方式会弱化对于法治的依赖性(如果你觉得微博求助很正常,那你中枪啦!),长次以往这种社区内的循环不会朝着「法治」化走,而是更多地朝「人治社会」倾斜。
说白了,不合理之处在于,我们会忘掉公信力缺失这种本身就谬误的背景,也就是跳不出这个怪圈;但合理之处在于,对于一个事件的当事人来说,取回应该享有权利的手段只能是通过剑走偏峰的渠道。
不知道各位对于这个争议上有什么高见。
你的标题就不对,在中国没有正规的司法渠道,只有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渠道
法律要听党的话,如果诉求不合理就会让你消失。
说白了,正常司法渠道并不是给普通公民准备的,甚至可以说,正常司法渠道这条路,在中共国内就是条不实际存在的虚拟道路。
你走不走得了,主要看上头是不是有利可图。
你走不走得了,主要看上头是不是有利可图。
独裁制度下确实无法改变,只有权力分散,互相制约的社会才能更好的避免这种情况。
中国按闹分配就不用说了,美国舆论一样会影响司法。辛普森和Zimmerman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犯罪,但民事还是被搞到破产抑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