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台湾的选举不采取排序复选制而是简单多数制?
台湾近年来的选举中,已经多次出现当选者并未获得过半数选票、而是因为敌对阵营分裂而胜选的情况。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2000年的总统选举:由于蓝营同时出现了连战与宋楚瑜两位候选人,导致票源分裂,最终陈水扁仅以39%的得票率当选总统。
在这种背景下,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台湾至今没有考虑将选举制度改为“排序复选制”?在这种制度下,选民可以按照偏好顺序排列候选人;每一轮都会淘汰得票最低的候选人,并将其选票按照选民的下一顺位偏好重新分配,直到有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支持为止。
从现实政治来看,这种制度其实可能对国民党和民进党都有利。因为在历届区域立法委员选举中,都出现过好几次蓝营或绿营的小党候选人分走票源,结果导致国民党或民进党提名的候选人落选。如果采用排序复选制,那么这些小党的选票在候选人被淘汰后,往往还是会回流到同阵营的大党候选人身上,从而减少“同阵营分票”造成的失败。
因此我很好奇,大家怎么看待台湾引入排序复选制的可能性?它会不会比目前的相对多数决制度,更能体现真正的多数民意?
在这种背景下,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台湾至今没有考虑将选举制度改为“排序复选制”?在这种制度下,选民可以按照偏好顺序排列候选人;每一轮都会淘汰得票最低的候选人,并将其选票按照选民的下一顺位偏好重新分配,直到有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支持为止。
从现实政治来看,这种制度其实可能对国民党和民进党都有利。因为在历届区域立法委员选举中,都出现过好几次蓝营或绿营的小党候选人分走票源,结果导致国民党或民进党提名的候选人落选。如果采用排序复选制,那么这些小党的选票在候选人被淘汰后,往往还是会回流到同阵营的大党候选人身上,从而减少“同阵营分票”造成的失败。
因此我很好奇,大家怎么看待台湾引入排序复选制的可能性?它会不会比目前的相对多数决制度,更能体现真正的多数民意?
我发现有必要强调下, 这楼里说的是只需选一次然后按选票上排名淘汰的的排序复选制, 不是法国的那种多轮/两轮选举制.
显然这年头大家对于在知识领域内的看起来像那么回事的名词都不怎么会去谷歌的:
排序复选制: 在候选人超过两名的情况下,选民在选票上按喜好排列候选者。计票时,首先依照选票上的第一选择来计算候选人的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将被淘汰,然后将其得票依第二选择重新分配给其他候选人,按票数再排序后,再将最少票的候选者排除,并将其选票分配给余下的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有候选人取得过半数选票为止。
相对于两轮投票制而言,一次即可确保从多位候选人择一选出,不必另行投票。
至于说人类灵机一动设计出来的这种"优雅的妙妙小工具"的合理性:
假设100 名选民,三位候选人:A, B, C。
第一组: 27人:第一选C,第二选A, 第三选B
第二组: 35人:第一选B,第二选C, 第三选A
第三组: 38人:第一选A,第二选B, 第三选C
结果A当选
现在请看奇迹: 假设选举前一天三名候选人举行了一场电视辩论, A候选人成功说服第二组的10人投奔第三组:
第一组: 27人:第一选C,第二选A...
第二组: 25人:第一选B,第二选C...
第三组: 48人:第一选A,第二选B, 第三选C
结果C当选. 对, 这10个人改选是为了支持A, 第二选的是B, C是第三. 但他们的改选反而导致C反超A当选了.
究其原因, 这种每步选局部最优解的算法, 由于选民对候选人的支持是强耦合且排他的, 选民的每一个微小的更改都会对系统造成不可预测的反馈, 导致这个选举制度会有个现象:
A的支持者的增加反而可能会导致A落选, 这明显违反了数学单调性 (如果选民对某候选人的偏好排名上升,或者有更多人将其排在更高顺位,该候选人的中选概率不应该因此降低) 和各方面的基本常识.
那么采用这种既复杂又有底层漏洞的选举制度到底对哪些人有利呢? 我想这是值得深思的.
显然这年头大家对于在知识领域内的看起来像那么回事的名词都不怎么会去谷歌的:
排序复选制: 在候选人超过两名的情况下,选民在选票上按喜好排列候选者。计票时,首先依照选票上的第一选择来计算候选人的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将被淘汰,然后将其得票依第二选择重新分配给其他候选人,按票数再排序后,再将最少票的候选者排除,并将其选票分配给余下的候选人,如此类推,直至有候选人取得过半数选票为止。
相对于两轮投票制而言,一次即可确保从多位候选人择一选出,不必另行投票。
至于说人类灵机一动设计出来的这种"优雅的妙妙小工具"的合理性:
假设100 名选民,三位候选人:A, B, C。
第一组: 27人:第一选C,第二选A, 第三选B
第二组: 35人:第一选B,第二选C, 第三选A
第三组: 38人:第一选A,第二选B, 第三选C
结果A当选
现在请看奇迹: 假设选举前一天三名候选人举行了一场电视辩论, A候选人成功说服第二组的10人投奔第三组:
第一组: 27人:第一选C,第二选A...
第二组: 25人:第一选B,第二选C...
第三组: 48人:第一选A,第二选B, 第三选C
结果C当选. 对, 这10个人改选是为了支持A, 第二选的是B, C是第三. 但他们的改选反而导致C反超A当选了.
究其原因, 这种每步选局部最优解的算法, 由于选民对候选人的支持是强耦合且排他的, 选民的每一个微小的更改都会对系统造成不可预测的反馈, 导致这个选举制度会有个现象:
A的支持者的增加反而可能会导致A落选, 这明显违反了数学单调性 (如果选民对某候选人的偏好排名上升,或者有更多人将其排在更高顺位,该候选人的中选概率不应该因此降低) 和各方面的基本常识.
那么采用这种既复杂又有底层漏洞的选举制度到底对哪些人有利呢? 我想这是值得深思的.
台湾国当前选举制度有历史源流, 例如现场点票当天出结果等.
单一选区两票制是有弊端,
只能等台湾人找到或接受防作弊能力强又弊端小的办法吧.
wiki/选举操控#投票方式 中华民国(台湾)一节.
解严后的台湾曾经有过的历史, 以后东亚大陆人驱逐共匪拆除赤帝国后,
各民众国选举时不妨先参考台湾国的经验.
当场点票防止突然断电被灌票, 台湾人有一套较为严密的计票唱票方案.
单一选区两票制是有弊端,
只能等台湾人找到或接受防作弊能力强又弊端小的办法吧.
wiki/选举操控#投票方式 中华民国(台湾)一节.
解严后的台湾曾经有过的历史, 以后东亚大陆人驱逐共匪拆除赤帝国后,
各民众国选举时不妨先参考台湾国的经验.
当场点票防止突然断电被灌票, 台湾人有一套较为严密的计票唱票方案.
中國人討論台灣的民主制度,舉凡評論角度是精益求精向上一層當然沒問題,但是刻意帶起對台灣現行執政黨或社會的不滿,這就非常可疑了!
這種手法基本上就非常類似1920中共奪權中國前,高喊老蔣是獨裁,中國要民主自由一樣,然後上台後什麼民主自由就殺了!
所以這些只是中國奪權的手段,一旦奪了權,全部都剝奪!
這種手法基本上就非常類似1920中共奪權中國前,高喊老蔣是獨裁,中國要民主自由一樣,然後上台後什麼民主自由就殺了!
所以這些只是中國奪權的手段,一旦奪了權,全部都剝奪!
没有最好的投票方式 因为投票/计票方式本身对结果是有导向的
多轮选举制对小党有利的,而台湾现在的选举制度,是解严之后,国民党蒋经国李登辉设计出来的,是有意对当时占据绝对多数的国民党做了倾斜的,而蔡英文时代后,风水轮流转,民进党占了多数,所以双方立场反过来了。所以你能看到陈水扁时代支持立法院扩权的是民进党,现在反而变成了国民党。
现在台湾采取多轮选举制的意思就是国民党和民众党自己先选一轮,然后胜者集中选票再和民进党决胜。这样的改革在民进党执政下当然通不过了。本来民进党是稳赢局,这样一改反而变成悬案了,执政党怎么可能自己砍自己呢。
现在台湾采取多轮选举制的意思就是国民党和民众党自己先选一轮,然后胜者集中选票再和民进党决胜。这样的改革在民进党执政下当然通不过了。本来民进党是稳赢局,这样一改反而变成悬案了,执政党怎么可能自己砍自己呢。
選舉次數太多勞民傷財,
選民跟選務人員都很厭倦。
台灣以前選舉比現在還多,
大家都反應選舉太頻繁,
整天都選舉,不能好好生活。
排序制選舉要多好幾輪,
就等著大家抱怨吧。
選民跟選務人員都很厭倦。
台灣以前選舉比現在還多,
大家都反應選舉太頻繁,
整天都選舉,不能好好生活。
排序制選舉要多好幾輪,
就等著大家抱怨吧。
因為臺灣人總希望更快開票,要選舉更高效率,全國選舉驗票流程就壓縮成一天最好。
选举不是养蛊,如果你们党内都无法合作,共识,那还怎么指望 你当选 后与反对党合作?
假如我是这样一名选民
我只认同候选人A 我对于给B和C排序没有兴趣
这种情况下 我是否一定要复选?
以及因为复选的权重分配可能是不同的
但仅仅排序无法复原这一点
例如有些人的第二选择 是乐于接受的“次优选择”
而有些人的第二选择 可能要被迫捏着鼻子选了
这样的话 后者可能从一开始 就选择不参与这种选举
如果可以不复选
那么当候选人A被淘汰后
再次计票时 我视为投票了还是未投票?
如果我视为未投票 但实际上计算B和C的得票率时
我没投给他们 这应该被记为“未得票”
但如果视为投票 我事实上仅仅在之前一轮投给了A
计算得票率时 把不同轮次的记在一起 显然不恰当
假设最终我的第二选择B当选
A作为我的第一选择 但因选票过低而被淘汰了
C作为我的第三选择 但没有进入第三轮
那么A B C的得票率 就我的选票而言 该如何计算呢
复选有其进步的一面
但在“普选+直选”的框架下 “得票率”被模糊的问题无法被解决
选民可能被迫参与一种“不能被加权的排序”
可能最大的问题所在
我只认同候选人A 我对于给B和C排序没有兴趣
这种情况下 我是否一定要复选?
以及因为复选的权重分配可能是不同的
但仅仅排序无法复原这一点
例如有些人的第二选择 是乐于接受的“次优选择”
而有些人的第二选择 可能要被迫捏着鼻子选了
这样的话 后者可能从一开始 就选择不参与这种选举
如果可以不复选
那么当候选人A被淘汰后
再次计票时 我视为投票了还是未投票?
如果我视为未投票 但实际上计算B和C的得票率时
我没投给他们 这应该被记为“未得票”
但如果视为投票 我事实上仅仅在之前一轮投给了A
计算得票率时 把不同轮次的记在一起 显然不恰当
假设最终我的第二选择B当选
A作为我的第一选择 但因选票过低而被淘汰了
C作为我的第三选择 但没有进入第三轮
那么A B C的得票率 就我的选票而言 该如何计算呢
复选有其进步的一面
但在“普选+直选”的框架下 “得票率”被模糊的问题无法被解决
选民可能被迫参与一种“不能被加权的排序”
可能最大的问题所在
你这个每轮淘汰末位的说法很奇怪啊。既然你要搞什么奇怪的淘汰方法,而出现投票后都没有人达到半数,说明所有候选都不合格,应该是全部淘汰,重新换一批候选。为什么非得在不合格的候选中继续选出总统呢?这样的话烂人可以合作想办法留下对方,自己就有机会可以胜出,这不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办法吗?像你那样选,也就意味着这些参政党派平常不用做什么业绩,只要对手更烂就行。比台湾现行的办法要差得多。不如就是简单的一轮全民公投普选,选不出来直接淘汰掉所有候选换一批,这样反而逼着参选者在参选之前必须要做足够多的好业绩,因为你砸钱参选不过半数的结果是所有钱都白砸,你必须要有足够坚实好口碑(才敢参选,这就要求你在继任之前确实的做足够多的好事,这也要求当任总统要有足够的智慧不行昏招以保持足够高的支持率。未来若中国有机会民主,绝对不能使用你所提这种烂办法,还有那些要搞什么选民资格区分的人也是不行的,这些东西都是从中国现行选举制度中脱胎而来的,你知道现在中国选举制度中谁在投票选人大代表吗?——监狱服刑犯人,你没看错,普通人没见过的选票,去监狱服刑就可以每年都参与选举,而且不参与都不行。只要你给那些烂东西使用手段博取胜选的机会,最终结果就是变成中国现在这种选举态势。中国要实现民主,选举制度就只有一种可行,就是全民公投,哪怕选民素质再怎么不行会吃什么样的教训都要把全民公投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