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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一下這本小策子,這是一個綜合問題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yWXp6iauHsnWryDSGd6CtR5YiCT9OEx/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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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声明亦批评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后香港法官会把关」的说法实属误导,因为现时法庭审理引渡申请时,无权考虑提出申请的地方有何法律制度和程序,无权盘问证人 ,修订《逃犯条例》不会改变法官此权限。
法官无权受理辩方证据,只能决定被引渡者是否有嫌疑,更指出特首是不经民主普选产生的政治委任官员,在此政治安排下特首的启动引渡证书不是任何保障。
维基上已写了,为何大多数人不会看?
法官无权受理辩方证据,只能决定被引渡者是否有嫌疑,更指出特首是不经民主普选产生的政治委任官员,在此政治安排下特首的启动引渡证书不是任何保障。
维基上已写了,为何大多数人不会看?
无论交给谁只要引渡条约的目的地不是中国大陆或是司法标准不达标的国家,香港人才不会产生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