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賣淫/大麻合法化嗎?
1.兩者皆支持
2.僅支持賣淫合法化,不支持大麻合法化
3.僅支持大麻合法化,不支持賣淫合法化
4.兩者皆不支持
你支持/不支持的原因是什麼?
2.僅支持賣淫合法化,不支持大麻合法化
3.僅支持大麻合法化,不支持賣淫合法化
4.兩者皆不支持
你支持/不支持的原因是什麼?
都支持,该嫖还是嫖又无法彻底禁止无非是被抓会交保护费,让他们有钱赚
两者我都无所谓,要合法化也没关系
其实说句实话,我对卖淫嫖娼和吸大麻都有轻微的反感,但是我不会因为个人喜恶就反对一些本来就存在,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现象,这样就像反对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没有什么意义
其实说句实话,我对卖淫嫖娼和吸大麻都有轻微的反感,但是我不会因为个人喜恶就反对一些本来就存在,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现象,这样就像反对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没有什么意义
支持妓女合法化,反对大麻合法化。
妓女卖淫,嫖客买单,你情我愿的交易,不会伤害到无辜的大众。
而大麻合法化,开启的毒品合法的先例,后续就是社会越来越多的吸毒者,大家耳濡目染,降低对毒品的警惕。有好奇心的人会去尝尝,其中有部分人会上瘾转为硬毒品。二手大麻气味也会污染社区的空气,影响居住者的健康。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最终会发现,当用毒人群逐渐大众化,你随便住在哪个社区,都可能会遭遇爱吸麻的邻里。不吸大麻的人群就会成为二手大麻的受害者。
妓女卖淫,嫖客买单,你情我愿的交易,不会伤害到无辜的大众。
而大麻合法化,开启的毒品合法的先例,后续就是社会越来越多的吸毒者,大家耳濡目染,降低对毒品的警惕。有好奇心的人会去尝尝,其中有部分人会上瘾转为硬毒品。二手大麻气味也会污染社区的空气,影响居住者的健康。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最终会发现,当用毒人群逐渐大众化,你随便住在哪个社区,都可能会遭遇爱吸麻的邻里。不吸大麻的人群就会成为二手大麻的受害者。
为什么不支持, 只要不侵害他人自由就没理由反对, 当然对于支那这种大头都进鸡头腰包的剥削是坚决反对的
兩條都支持。
理由可以有很多,關鍵在於作為一個公民,如何看待“立法,司法,執法”的政府職能。
問題的關鍵是“個人”對某個事件“合法化”的看法,也就是說一個個體對司法程序的影響。
如果不能明確“公民”的權利,不能確保“三權分立”,討論這個話題只會流失在道德層面,因此毫無意義。
理由可以有很多,關鍵在於作為一個公民,如何看待“立法,司法,執法”的政府職能。
問題的關鍵是“個人”對某個事件“合法化”的看法,也就是說一個個體對司法程序的影響。
如果不能明確“公民”的權利,不能確保“三權分立”,討論這個話題只會流失在道德層面,因此毫無意義。
要是有行業標準。我都沒意見。比如作爲動保分子,在墻内曾經與吃狗肉的家夥辯過,我說只要你的是合法養殖檢疫合格的專門肉用品種狗,我都不會多説一句話,就像牛羊肉一樣看待。問題你不是。你這是地下產業,偷摸販運來路不明連檢疫都牟的啊?
用中文的時候不支持,支那豬手淫,姦淫、賣淫、淫穢本身就=骯髒之物,光這個叫法都充滿罪惡了,還能讓你行動起來?
用其他語言,就不存在這個問題,這都是正常國家的生理需求,完全可以明面上講
用其他語言,就不存在這個問題,這都是正常國家的生理需求,完全可以明面上講
支持卖淫合法化,不支持大麻合法化。
原因很简单,卖淫这个行业实际是存在的,且规模是很大的,而大麻不是,大麻就算存在,也是很小的规模。
同时卖淫合法化的好处是正规化之后可以保护女性,性病检查可以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同时正规化之后也保证了逼良为娼的存在。而大麻没有这种好处存在。
原因很简单,卖淫这个行业实际是存在的,且规模是很大的,而大麻不是,大麻就算存在,也是很小的规模。
同时卖淫合法化的好处是正规化之后可以保护女性,性病检查可以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同时正规化之后也保证了逼良为娼的存在。而大麻没有这种好处存在。
两个都有条件支持。条件都是一样的,只要相关法律条款的设计能基本消除这两种行为的负的外部性,就可以依法合法地进行。
卖淫嫖娼目前没看到什么特别好的法律设计,红灯区是一种比较通行的。不过很多文化不喜欢红灯区,看见就觉得困扰,那就不行。暗娼是比较普遍的,哪个国家都有,这个必须想办法登记管理,要不然问题很多,整个社会也会为之付出较大代价。
大麻相对简单一些,烟酒怎么管制的,大麻一样管制起来就是了。那玩意儿没那么上头,很多小朋友没抽过,谈之色变,我个人观感,还是茅台劲儿大。没见你们把茅台禁了?lol
卖淫嫖娼目前没看到什么特别好的法律设计,红灯区是一种比较通行的。不过很多文化不喜欢红灯区,看见就觉得困扰,那就不行。暗娼是比较普遍的,哪个国家都有,这个必须想办法登记管理,要不然问题很多,整个社会也会为之付出较大代价。
大麻相对简单一些,烟酒怎么管制的,大麻一样管制起来就是了。那玩意儿没那么上头,很多小朋友没抽过,谈之色变,我个人观感,还是茅台劲儿大。没见你们把茅台禁了?lol
2.僅支持賣淫合法化,不支持大麻合法化
自由主义主张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有能力为自己做出决定,也有应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但是毒品会破坏人的自由意志,吸毒成瘾者是毒品的奴隶,是对自由意志的破坏。
自由主义主张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有能力为自己做出决定,也有应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但是毒品会破坏人的自由意志,吸毒成瘾者是毒品的奴隶,是对自由意志的破坏。
淫慾是人出生就帶來的.政府永遠禁不了.你禁.只是讓這產業地下化.導致更多黑暗面產生.
開放賣淫需要有合理的配套.不是只有YES 或NO 這麼兩極化的選項.
比方說.
我是覺得某個大小的城市配合一個適當大小的紅燈區是可以的.
這個區域必須圍起來.進去就要登記.且有武裝維護安全.避免流氓介入這產業.
賣淫者必須也只能自願.且沒有雞頭.無抽成.全都是個體戶.
健康檢查的管理也是必須.
從事這行將被記錄.在準備婚姻時.配偶有權知道對象從事過賣淫.但其他人無權查資料.
相關維護與紅燈區維持費用由從事賣淫者支出.也就是使用者付費.
賭博也可在此城進行.但是只准現金.不准產生欠賭債事件.只要追賭債就是違法.也要訂立相關罰則.
只在這個紅燈城裡開放賭黃相關行業進行.於城外完全禁止.規矩有了.不是全禁.一般老百姓就有選擇權.這樣就能大幅減少性犯罪.
我只是大致說自己想法.真的要實行勢必要一些專業人士討論細節.
國家治理也不是只有這項.其他整體配套其實也都需要.
大麻我是覺得不需要開放.他不是天生就帶癮來的.
開放賣淫需要有合理的配套.不是只有YES 或NO 這麼兩極化的選項.
比方說.
我是覺得某個大小的城市配合一個適當大小的紅燈區是可以的.
這個區域必須圍起來.進去就要登記.且有武裝維護安全.避免流氓介入這產業.
賣淫者必須也只能自願.且沒有雞頭.無抽成.全都是個體戶.
健康檢查的管理也是必須.
從事這行將被記錄.在準備婚姻時.配偶有權知道對象從事過賣淫.但其他人無權查資料.
相關維護與紅燈區維持費用由從事賣淫者支出.也就是使用者付費.
賭博也可在此城進行.但是只准現金.不准產生欠賭債事件.只要追賭債就是違法.也要訂立相關罰則.
只在這個紅燈城裡開放賭黃相關行業進行.於城外完全禁止.規矩有了.不是全禁.一般老百姓就有選擇權.這樣就能大幅減少性犯罪.
我只是大致說自己想法.真的要實行勢必要一些專業人士討論細節.
國家治理也不是只有這項.其他整體配套其實也都需要.
大麻我是覺得不需要開放.他不是天生就帶癮來的.
卖淫你很难说它到底能不能合法,说实话哪怕是在规定卖淫违法的中国,性行为交易的衍生产物也早已超出了法律所能规定的范围。个体性质的无偿约炮或者有偿性服务等等要查是相当难的。查都查不到就更罔论合不合法了。至于强迫卖淫,本质上是对人权的侵害。你要打着人权的大旗那就必须把强迫卖淫定为非法,否则就是打着人权旗反人权。
至于大麻,好的哪怕政府不需要人民放弃享乐为它做牛做马,至少也要保证人民健康。讲到这个我可以举一个好的例子那就是槟榔,这玩意目前还是合法的,至于产生啥结果现在基本能看出来了。
至于大麻,好的哪怕政府不需要人民放弃享乐为它做牛做马,至少也要保证人民健康。讲到这个我可以举一个好的例子那就是槟榔,这玩意目前还是合法的,至于产生啥结果现在基本能看出来了。
肯定支持啊,其实嫖娼再中共国基本也就是公开和常见,很多小城市,满大街都是。古今中外五千年,哪里不能卖淫,又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搞个卖淫违法,那你倒是抓啊。还有大麻不合法,那把烟、糖、盐什么的也给禁了,反正都对身体有害。最重要是中共国,压根就没有个像样的立法机构,也不能代表老百姓的意思
1兩者都支持
風俗業產業不能有專門的營業場所,不能成立組織,不能有資本湧入開設,只允許小姐用社交軟件或街頭中尋找客人,否則會出現逼良為娼得現象
風俗業產業不能有專門的營業場所,不能成立組織,不能有資本湧入開設,只允許小姐用社交軟件或街頭中尋找客人,否則會出現逼良為娼得現象
4
蝻的压榨女的的通通暴毙,管你反不反共,要是非要说卖淫合法化不会压榨女性,那我只能说你这个外宾是外星球外宾吧
蝻的压榨女的的通通暴毙,管你反不反共,要是非要说卖淫合法化不会压榨女性,那我只能说你这个外宾是外星球外宾吧
我反对有组织的卖淫,但对双方自愿的性交易认为完全属于双方个人事物,法律不应该干涉。因为一旦卖淫组织化,半强迫的卖淫与强奸很难界定,也会在法律灰色地带大大滋生相关暴力犯罪。
至于大麻合法化,本人实在不能认同。我认为禁毒应该采取缓禁的人道措施,但是大麻合法化完全与消除毒品对社会不利影响背道而驰,毒品不是烟酒,它的成瘾性与对人体危害完全是不容忽视的。很多人会说大麻是一种温和的毒品,但我认为再温和也是毒品,万事皆有一始,大麻合法化是给新兴毒品泛滥的一个重大契机,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
至于大麻合法化,本人实在不能认同。我认为禁毒应该采取缓禁的人道措施,但是大麻合法化完全与消除毒品对社会不利影响背道而驰,毒品不是烟酒,它的成瘾性与对人体危害完全是不容忽视的。很多人会说大麻是一种温和的毒品,但我认为再温和也是毒品,万事皆有一始,大麻合法化是给新兴毒品泛滥的一个重大契机,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
卖淫合法化可以接受,但真正实行起来会在社会伦理道德上遇到很多障碍,个人觉得还不如放宽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实际,大麻绝对不支持合法化,对这类东西支持更严厉的管制
支持两样合法化, 外加 LSD 合法化, 入门毒品理论在学界尚有争议共党就拿来立法站不住脚
要么法定禁止, 要么单说成瘾性, 既成瘾性低于香烟酒精, 无理由说成毒品, 按毒品立法
要么法定禁止, 要么单说成瘾性, 既成瘾性低于香烟酒精, 无理由说成毒品, 按毒品立法
毒品:
政府垄断了毒品,使毒品价格奇高,吸食者为了购买高额毒品产生的衍生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重。
卖淫:
政府打击卖淫,即垄断了婚姻市场。因为只有结婚才能合法性交。婚姻市场的垄断引起彩礼高涨,妇女人口贩卖等诸多问题,尤其在中国,政府垄断婚姻市场可以促高房价,使土地财政得以维系。
政府垄断了毒品,使毒品价格奇高,吸食者为了购买高额毒品产生的衍生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重。
卖淫:
政府打击卖淫,即垄断了婚姻市场。因为只有结婚才能合法性交。婚姻市场的垄断引起彩礼高涨,妇女人口贩卖等诸多问题,尤其在中国,政府垄断婚姻市场可以促高房价,使土地财政得以维系。
不支持,,,别的不说,这二者带来的黑色产业链难以估计,合法化之后,政府不一定能够有效监管,会导致更多人利益受损。在相关所有法律制度完备之前,谈这两个合法化都是扯淡
睡太多對身體不好,所以應該由政府來決定來該不該睡覺
1。
只要不侵害他人自由,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不应该被管控,否则就是暴政。
因此,抽大麻合法,种大麻合法,卖大麻合法,毒驾非法;卖淫合法,自慰合法,群交合法,击剑合法,强迫他人卖淫非法。
只要不侵害他人自由,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不应该被管控,否则就是暴政。
因此,抽大麻合法,种大麻合法,卖大麻合法,毒驾非法;卖淫合法,自慰合法,群交合法,击剑合法,强迫他人卖淫非法。
兩者皆支持。
發個投票更好。
但不管支持大麻合法化,還是性交易合法化,這都算是左派的主張吧?
發個投票更好。
但不管支持大麻合法化,還是性交易合法化,這都算是左派的主張吧?
我都支持。原因很简单,所有事情都应该放在阳光下讨论。合法,是先承认人有这方面的欲望,再去探讨它的边界与限度。如果处在暗地里,看不见不等于没有,只会出现一系列灰色产业链与黑组织,会发生类似禁酒令的错误。
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就像没人喜欢每天都吃米饭,每次都对着同一具身体确实很无聊。没办法,这是人类的天性,稍微顺应一些这种天性不算是十恶不赦的事情吧。
2!
联合国削除所有形式的对妇女歧视的国际公约》第11条第一部分规定:“公约要求妇女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的权利”。后来为实施该公约而设立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CEDAW)确认说:自愿卖淫包括在“自由选择 ”的范围之内。这样,联合国文件以妇女工作选择自由权的形式第一次确性交易是一种基本人权。]
近年来,国内学者主张成人间性交易合法化的越来越多,但是他们的理由都是建立在地下性交易危害严重,使其合法化有利于改善性工作者的生存条件、防止性病、防止由性产业带来的相关犯罪等方面。
如李银河认为应该提倡卖淫的非罪化,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是把政策理顺,比较好的办法,是卖淫的非罪化,才能使得这些人有合法的身份,她才能够保障她们的人生安全,保障她们基本的生存条件,让她们需要谋生的技巧,才能最终消灭卖淫,如果一味打击,把她们抓起来只能造成现在的情况。”(李银河,实行卖淫非罪化 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2005年08月29日。)而著名学者皇甫平(周瑞金)则认为,“普遍对“性产业”制订行规进行规范,以设置 “红灯区”的办法,把它从地下转到地上来,限制范围,严加管理,严把性工作者健康关,杜绝性病流行。还成立有专门工会组织,为性工作者开展维权活动和社会保护,等等。(皇甫平:地下"性产业"需要阳光管理,2006-03-23,大众生活报。)
但是,成人间性交易合法化的来源却并非源于“两害相争取其轻”这个原因,而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人权:
第一,成人之间的性交易源于身体自由权利。任何人都有性的选择权,在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保护儿童权利等前提下,有权结婚、不婚、离婚以及建立其他负责任的性结合之可能性,是否存在金钱,是身体自由的一部分,是自己对身体进行处置的方式。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三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大会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十七条“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两个条款中的身体权和隐私权当然包括人们以何种方式自由进行性结合的权利。这两个联合国人权公约没有直接提到性自由结合的权利,但是由于他是一种具有概括性的文件,从其人身自由自由权的规定中可以派生出这一权利。
1999年8月23-27日,世界性学会(world association for sexuality)在中国香港召开了第14次世界性学会议(14th world congress of sexology )。会上通过了《性权宣言》(declaration of sexual rights)。认为“性(sexuality)是每个人人格之组成部分,其充分发展端赖于人类基本需要—诸如接触欲、亲密感、情感表达、欢愉快乐、温柔体贴与情恋意爱—之满足,通过个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而构建。性的充分发展为个人、人际和社会健康幸福所必需。性权乃普世人权,以全人类固有之自由、尊严与平等为基础。鉴于健康乃基本人权,故而性健康亦为基本之人权。为确保人与社会发展健康之性,所有社会必须尽其所能以承认、促进、尊重与维护下列性权利。性健康乃承认、尊重与实施这些性权的环境所生之结果。”该《宣言》第7条规定了“性自由结合权”。“该权意味着结婚、不婚、离婚以及建立其他负责任的性结合之可能性。 ”(赵合俊:《性权与人权——从 <性权宣言>说起》,在《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春季号,第97页。)
其实,早在1985年,性工作者国际人权委员会(ICPR)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发表的《世界性工作者人权宪章》就指出:“应当将各种由他们自行决定的成人性交易非罪化。”“发展教育项目帮助公众了解:嫖娼者在性交易现象中起到的关键作用,这一点总的来说被忽视。但是,嫖娼,象卖淫一样,也不应当犯罪化和受到道德的遣责。”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hores. Seattle: Seal Press, 1989. (p.40) )该宪章不仅从规范的角度指出不应当将成人之间性交易行为犯罪化,而且认为卖淫嫖娼不应当“受到道德的遣责”。也就是说,性交易合法化的原因不在于法律的宽容与没有犯罪化的必要性,而在于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应当尊重天赋的个人自由予以保护。
第二,除非政府和社会保证在没有性交易的条件下使每一个人获得性快乐的权利,否则不能禁止性交易。在中国香港举行第14次世界性学会议通过的《性权宣言》对性权利作了较为详尽地列举,包括性自由权、性自治权、性完整权、性身体安全权、性私权、性公平权、性快乐权、性表达权、性自由结合权、自由负责之生育选择权、以科学调查为基础之性资讯权、全面性教育权、性保健权等13种性权利,获取性快乐是人的本性。它是与生俱来的,就象人为什么有性欲一样不需要证明。
社会大多数人能够通过卖淫嫖娼这种性交易以外的方式获得性的快乐,但是始终有一部分人由于多种原因无法通过婚姻、恋爱等通常方式获得性的快乐。在这些原因中,最重要而又最有说服力的一条是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显示,在未受到干预的自然生育状态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介于103至107之间,联合国1955年设定的正常值在102至107之间。
而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报告,零岁组的人口性别比为121.18。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程度比较严重、持续时间比较长的国家。我国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五次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是104.9、103.8、108.5、111.3和116.9,从1982年以来有明显偏高势头,并有继续攀升的迹象。如果以107为合理范围的最高限,2000年全国只有西藏(102.7)、新疆(106.1)和贵州(107.0)在正常界域,其余都超过了标准,其中有7个省超过了120.0,海南和广东高达135.6和130.3。(穆光宗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21世纪经济报道,2006.4.10)
事实上,政府和社会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性别比例失调,而不能完全削除这种情况一,所以只少有一个绝对数量很大的人口会因为性别比例失调而无法通过婚姻、恋爱等通常方式得到性的机会,更不要说充分而有个性的性的快乐。每一个人性快乐的方式会不一样,但是如果一个社会让一部分人绝对不能得到性快乐,这是残忍而不人道的。
第三,在人口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禁止性交易就是实行多数人的暴政、剥夺少数人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合法的卖淫嫖娼实质上就是鼓励其他婚外性行为甚至强奸等犯罪行为。正如评论家、著名记者陈杰人所说,“法治的基本目标在于人的自由和尊严的最大实现,实现法律下的自由。” 他引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李银河教授的话说:"我们应该给予青少年更多的信任,相信他们的判断力,承认并尊重他们的性冲动。"(陈杰人:回首法治2003,《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3年12月下。防止类比失当以及分举谬误和乐队花车逻辑谬误!) 法律不应当为了公共管理的方便而将管理的措施简单化,这样做也许管理者方便了,但是公民的很多自由权利同样被剥夺了,政府有义务在民主的前提下尊重少数人的利益。
美国《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下述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 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经被治理者同意而产生。”但是,在政府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有性交易以外的性快乐的前提下,禁止性交易又涉及到少数人权利与多数人暴政的问题。在美国政府的一个文件中,有这么一段话: “多数决定的原则是组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不是导致压制的另一途径。正如没有任何一个自我任命的群体有权压迫其他人一样,多数派,即便是在民主制度下,也不应剥夺少数群体或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IIP)编写:民主制度基本原则)现在,很多站着说话不腰痛的道德说教者,就是以大多数人的名义漠视少数人的权利,来指责性交易的。
第四,性交易合法化是联合国人权公约保护妇女工作权的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削除所有形式的对妇女歧视的国际公约》(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制定于 1979年12月18日,修订于2000年10月5日,至今为止,已经有165个国家签署该公约,美国于1980年由卡特总统签署该公约后一直没有批准加入这一公约。公约第 11章第一部分规定:“公约要求妇女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的权利”。后来为实施该公约而设立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CEDAW)确认说:自愿卖淫包括在“自由选择”的范围之内。(What countries have legal prostitution?, http://www.sexwork.com/coalition/whatcountrieslegal.html,November 2003。)我国1980年7月17日签署了该公约,11月4日交存批准书,公约12月4日对我国生效(我国仅仅对该公约的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公约争端解决方式有保留)。
这样,联合国文件以妇女工作选择自由权的形式第一次确性交易是一种基本人权。
联合国削除所有形式的对妇女歧视的国际公约》第11条第一部分规定:“公约要求妇女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的权利”。后来为实施该公约而设立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CEDAW)确认说:自愿卖淫包括在“自由选择 ”的范围之内。这样,联合国文件以妇女工作选择自由权的形式第一次确性交易是一种基本人权。]
近年来,国内学者主张成人间性交易合法化的越来越多,但是他们的理由都是建立在地下性交易危害严重,使其合法化有利于改善性工作者的生存条件、防止性病、防止由性产业带来的相关犯罪等方面。
如李银河认为应该提倡卖淫的非罪化,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是把政策理顺,比较好的办法,是卖淫的非罪化,才能使得这些人有合法的身份,她才能够保障她们的人生安全,保障她们基本的生存条件,让她们需要谋生的技巧,才能最终消灭卖淫,如果一味打击,把她们抓起来只能造成现在的情况。”(李银河,实行卖淫非罪化 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2005年08月29日。)而著名学者皇甫平(周瑞金)则认为,“普遍对“性产业”制订行规进行规范,以设置 “红灯区”的办法,把它从地下转到地上来,限制范围,严加管理,严把性工作者健康关,杜绝性病流行。还成立有专门工会组织,为性工作者开展维权活动和社会保护,等等。(皇甫平:地下"性产业"需要阳光管理,2006-03-23,大众生活报。)
但是,成人间性交易合法化的来源却并非源于“两害相争取其轻”这个原因,而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人权:
第一,成人之间的性交易源于身体自由权利。任何人都有性的选择权,在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保护儿童权利等前提下,有权结婚、不婚、离婚以及建立其他负责任的性结合之可能性,是否存在金钱,是身体自由的一部分,是自己对身体进行处置的方式。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三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大会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十七条“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两个条款中的身体权和隐私权当然包括人们以何种方式自由进行性结合的权利。这两个联合国人权公约没有直接提到性自由结合的权利,但是由于他是一种具有概括性的文件,从其人身自由自由权的规定中可以派生出这一权利。
1999年8月23-27日,世界性学会(world association for sexuality)在中国香港召开了第14次世界性学会议(14th world congress of sexology )。会上通过了《性权宣言》(declaration of sexual rights)。认为“性(sexuality)是每个人人格之组成部分,其充分发展端赖于人类基本需要—诸如接触欲、亲密感、情感表达、欢愉快乐、温柔体贴与情恋意爱—之满足,通过个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而构建。性的充分发展为个人、人际和社会健康幸福所必需。性权乃普世人权,以全人类固有之自由、尊严与平等为基础。鉴于健康乃基本人权,故而性健康亦为基本之人权。为确保人与社会发展健康之性,所有社会必须尽其所能以承认、促进、尊重与维护下列性权利。性健康乃承认、尊重与实施这些性权的环境所生之结果。”该《宣言》第7条规定了“性自由结合权”。“该权意味着结婚、不婚、离婚以及建立其他负责任的性结合之可能性。 ”(赵合俊:《性权与人权——从 <性权宣言>说起》,在《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春季号,第97页。)
其实,早在1985年,性工作者国际人权委员会(ICPR)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发表的《世界性工作者人权宪章》就指出:“应当将各种由他们自行决定的成人性交易非罪化。”“发展教育项目帮助公众了解:嫖娼者在性交易现象中起到的关键作用,这一点总的来说被忽视。但是,嫖娼,象卖淫一样,也不应当犯罪化和受到道德的遣责。”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hores. Seattle: Seal Press, 1989. (p.40) )该宪章不仅从规范的角度指出不应当将成人之间性交易行为犯罪化,而且认为卖淫嫖娼不应当“受到道德的遣责”。也就是说,性交易合法化的原因不在于法律的宽容与没有犯罪化的必要性,而在于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应当尊重天赋的个人自由予以保护。
第二,除非政府和社会保证在没有性交易的条件下使每一个人获得性快乐的权利,否则不能禁止性交易。在中国香港举行第14次世界性学会议通过的《性权宣言》对性权利作了较为详尽地列举,包括性自由权、性自治权、性完整权、性身体安全权、性私权、性公平权、性快乐权、性表达权、性自由结合权、自由负责之生育选择权、以科学调查为基础之性资讯权、全面性教育权、性保健权等13种性权利,获取性快乐是人的本性。它是与生俱来的,就象人为什么有性欲一样不需要证明。
社会大多数人能够通过卖淫嫖娼这种性交易以外的方式获得性的快乐,但是始终有一部分人由于多种原因无法通过婚姻、恋爱等通常方式获得性的快乐。在这些原因中,最重要而又最有说服力的一条是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显示,在未受到干预的自然生育状态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介于103至107之间,联合国1955年设定的正常值在102至107之间。
而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报告,零岁组的人口性别比为121.18。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程度比较严重、持续时间比较长的国家。我国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五次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是104.9、103.8、108.5、111.3和116.9,从1982年以来有明显偏高势头,并有继续攀升的迹象。如果以107为合理范围的最高限,2000年全国只有西藏(102.7)、新疆(106.1)和贵州(107.0)在正常界域,其余都超过了标准,其中有7个省超过了120.0,海南和广东高达135.6和130.3。(穆光宗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21世纪经济报道,2006.4.10)
事实上,政府和社会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性别比例失调,而不能完全削除这种情况一,所以只少有一个绝对数量很大的人口会因为性别比例失调而无法通过婚姻、恋爱等通常方式得到性的机会,更不要说充分而有个性的性的快乐。每一个人性快乐的方式会不一样,但是如果一个社会让一部分人绝对不能得到性快乐,这是残忍而不人道的。
第三,在人口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禁止性交易就是实行多数人的暴政、剥夺少数人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合法的卖淫嫖娼实质上就是鼓励其他婚外性行为甚至强奸等犯罪行为。正如评论家、著名记者陈杰人所说,“法治的基本目标在于人的自由和尊严的最大实现,实现法律下的自由。” 他引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李银河教授的话说:"我们应该给予青少年更多的信任,相信他们的判断力,承认并尊重他们的性冲动。"(陈杰人:回首法治2003,《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3年12月下。防止类比失当以及分举谬误和乐队花车逻辑谬误!) 法律不应当为了公共管理的方便而将管理的措施简单化,这样做也许管理者方便了,但是公民的很多自由权利同样被剥夺了,政府有义务在民主的前提下尊重少数人的利益。
美国《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下述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 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经被治理者同意而产生。”但是,在政府不能保证每一个人都有性交易以外的性快乐的前提下,禁止性交易又涉及到少数人权利与多数人暴政的问题。在美国政府的一个文件中,有这么一段话: “多数决定的原则是组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不是导致压制的另一途径。正如没有任何一个自我任命的群体有权压迫其他人一样,多数派,即便是在民主制度下,也不应剥夺少数群体或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IIP)编写:民主制度基本原则)现在,很多站着说话不腰痛的道德说教者,就是以大多数人的名义漠视少数人的权利,来指责性交易的。
第四,性交易合法化是联合国人权公约保护妇女工作权的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削除所有形式的对妇女歧视的国际公约》(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制定于 1979年12月18日,修订于2000年10月5日,至今为止,已经有165个国家签署该公约,美国于1980年由卡特总统签署该公约后一直没有批准加入这一公约。公约第 11章第一部分规定:“公约要求妇女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的权利”。后来为实施该公约而设立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CEDAW)确认说:自愿卖淫包括在“自由选择”的范围之内。(What countries have legal prostitution?, http://www.sexwork.com/coalition/whatcountrieslegal.html,November 2003。)我国1980年7月17日签署了该公约,11月4日交存批准书,公约12月4日对我国生效(我国仅仅对该公约的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公约争端解决方式有保留)。
这样,联合国文件以妇女工作选择自由权的形式第一次确性交易是一种基本人权。
支持两者的有控制合法化。
卖淫强制体检,持证上岗,季度体检,信用积分制,不良行为终身淘汰制,结合执法人员对卖淫者的保护。
大麻可以参考酒精的管制方法,禁止吸后驾驶,刑事不免责。
卖淫强制体检,持证上岗,季度体检,信用积分制,不良行为终身淘汰制,结合执法人员对卖淫者的保护。
大麻可以参考酒精的管制方法,禁止吸后驾驶,刑事不免责。
均不支持,我還希望連香煙也禁止。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提高民生投入、調整生育政策、引進外國人才,才是解壓之道。大麻合法,則其他毒品也會要求合法,毒品氾濫,國將不國;妓女合法,則致拐賣婦女的案件頻發,加劇社會不安定因素,生女者尤其姿色過人者人人自危,或為求財賣女作妓也會發生,敗壞風氣,所謂男女平等也會名存實亡。人的慾望沒有限度,社會不公,貧富差距很大,是不是要將偷盜也合法化?為何富貴可以敲詐貧賤,而貧賤不可以偷盜富貴?這樣推下去,社會完全亂了套了!香煙貢獻的稅收能抵消煙民們造成的火災、疾病、新生兒缺陷等等的損失嗎?
凡是支持的,一看就是没什么生活阅历的精神小白左。
兲朝连拐卖妇女儿童都解决不了,红黄蓝还藏着掖着,什么法治水准自己不清楚吗?
一旦开放,这些精神小白左就是第一批被牺牲的,黄赌毒黑永远不分家,你觉得自己连居委会都干不过,能干过黑涩会地头蛇?
人家东北警察可都组织麦银了,八成这是普遍现象,只不过没爆出来而已。
当然支持的也有道理,毕竟加速主义大旗下又一批小先锋而已,等我拿了绿卡,随你们怎么折腾。
兲朝连拐卖妇女儿童都解决不了,红黄蓝还藏着掖着,什么法治水准自己不清楚吗?
一旦开放,这些精神小白左就是第一批被牺牲的,黄赌毒黑永远不分家,你觉得自己连居委会都干不过,能干过黑涩会地头蛇?
人家东北警察可都组织麦银了,八成这是普遍现象,只不过没爆出来而已。
当然支持的也有道理,毕竟加速主义大旗下又一批小先锋而已,等我拿了绿卡,随你们怎么折腾。
1。
性交易:一個要用勞力賺錢,我看不到任何合理理由去禁止。
大麻:個人經驗,大一開始抽煙,大三開始呼麻,當時身邊另外一票人出來玩的吃搖頭跟拉K,大六畢業回家,沒主動找過大麻,沒停止過抽煙,現在身邊一票老外,有遇到玩電子麻的才抽兩口。
簡單來說,所謂「大麻是入門毒品」根本荒謬,要不要搖頭拉K跟大麻完全無關,大麻跟那些致幻製兩者提供的效果本來就不一樣。
成瘾性真別開玩笑,煙我想戒但真戒不掉,最多因為大病斷過一星期,身體好了煙瘾又回來了,而大麻我從畢業到現在N年後,還真沒有一天是會想主動去找的。
至於我那些會玩電子麻的老外朋友,有航空業有金融業,都是因為有實力所以外派出國的。
性交易:一個要用勞力賺錢,我看不到任何合理理由去禁止。
大麻:個人經驗,大一開始抽煙,大三開始呼麻,當時身邊另外一票人出來玩的吃搖頭跟拉K,大六畢業回家,沒主動找過大麻,沒停止過抽煙,現在身邊一票老外,有遇到玩電子麻的才抽兩口。
簡單來說,所謂「大麻是入門毒品」根本荒謬,要不要搖頭拉K跟大麻完全無關,大麻跟那些致幻製兩者提供的效果本來就不一樣。
成瘾性真別開玩笑,煙我想戒但真戒不掉,最多因為大病斷過一星期,身體好了煙瘾又回來了,而大麻我從畢業到現在N年後,還真沒有一天是會想主動去找的。
至於我那些會玩電子麻的老外朋友,有航空業有金融業,都是因為有實力所以外派出國的。
4
大麻合法化,吸大麻的一大堆,至于吸毒者是些什么玩意,大家都有数
卖淫吧,我觉得这种东西可以做,但不能合法化拿到台面上公开,毕竟败坏社会风气
大麻合法化,吸大麻的一大堆,至于吸毒者是些什么玩意,大家都有数
卖淫吧,我觉得这种东西可以做,但不能合法化拿到台面上公开,毕竟败坏社会风气
這個問題, 在成家有小孩之後, 會有完全不同的立場, 因為要負擔的東西太多了.
年輕人通常只負擔自己的"逼逼"(自我消音) .
這個話題一面倒, 可能品蔥上都是年輕人吧.
年輕人通常只負擔自己的"逼逼"(自我消音) .
這個話題一面倒, 可能品蔥上都是年輕人吧.
以前都支持,现在都不支持。
荷兰卖淫合法后,人口贩卖、强迫卖淫反而增加,妓女还不敢报案。和初衷完全相反。
美国几个州大麻合法,磕高了出车祸比例反而增加。另外大麻的副作用也有待商榷,有的研究认为会导致其他毒品使用增加,以及大脑损伤。危害比香烟更高。
荷兰卖淫合法后,人口贩卖、强迫卖淫反而增加,妓女还不敢报案。和初衷完全相反。
美国几个州大麻合法,磕高了出车祸比例反而增加。另外大麻的副作用也有待商榷,有的研究认为会导致其他毒品使用增加,以及大脑损伤。危害比香烟更高。
这些都是小事, 不值得一提, 先把枪解禁吧? 最起码.22的气枪让我们玩玩
两者皆支持。
因为本人是熟读三大方面经济学理论的自由主义者。
因为本人是熟读三大方面经济学理论的自由主义者。
支持卖淫合法,但不支持大麻等毒品合法。
个人信条,一个正常的人,有责任心的人,
赌博,毒品和高利贷是万万不能碰的,谁碰
谁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个人信条,一个正常的人,有责任心的人,
赌博,毒品和高利贷是万万不能碰的,谁碰
谁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去過荷蘭嗎?一個非常美的國家,這個國家賣淫和抽大麻都合法,可是人家是先進國家。
重點在管理。
重點在管理。
反对卖淫合法化,这东西带来的传染病危险不可估量且人员来源正当性难以控制。但是软色情产业倒是不非常反对,毕竟事实证明这东西可以自成生态,并且不会有伦理问题或是公共卫生风险。
大麻的话,中立态度,这个的成瘾性真的是低于烟草(接近罂粟壳的成瘾性),不过同质量下,未脱毒精制的大麻毒性大于烟草,综合来看和烟草是同一等级的。不过要严防“二手大麻”。
大麻的话,中立态度,这个的成瘾性真的是低于烟草(接近罂粟壳的成瘾性),不过同质量下,未脱毒精制的大麻毒性大于烟草,综合来看和烟草是同一等级的。不过要严防“二手大麻”。
支持,不偷不搶不騙不害人,還能受規範, 而且這本來是禁止不了的事,總會做的,差在明做暗做, ,反而那一大堆騙人的保險地產投資撚,踩著灰線任意妄為最應該死
1
不是公共场合就没事。
大麻不上瘾。
妓女就更没问题了,只要干净就好
不是公共场合就没事。
大麻不上瘾。
妓女就更没问题了,只要干净就好
都支持合法化但要受到一定管制。
卖淫的话定期健康检查,持证上岗。然后市场化还能收税。没什么不好的地方,说违背公序良俗的看看春秋道民国什么时候禁过了。能把道德败坏成什么样子呢?如果能加入一些文化因素,聪单纯的卖淫到与卖艺茶馆等相结合宋朝柳永那样的人可能就会层出不穷。文化会得到一定发展。同时要打击儿童社情和人口贩卖。
大麻的话合法化也没什么大问题。毕竟成瘾率比香烟都低。但必须市场化,反垄断机制要完善。
卖淫的话定期健康检查,持证上岗。然后市场化还能收税。没什么不好的地方,说违背公序良俗的看看春秋道民国什么时候禁过了。能把道德败坏成什么样子呢?如果能加入一些文化因素,聪单纯的卖淫到与卖艺茶馆等相结合宋朝柳永那样的人可能就会层出不穷。文化会得到一定发展。同时要打击儿童社情和人口贩卖。
大麻的话合法化也没什么大问题。毕竟成瘾率比香烟都低。但必须市场化,反垄断机制要完善。
I don't care about prostitution things, but the cannabis stinks!
That's why I hate canna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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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under 18 so no worries.
That's why I hate canna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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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under 18 so no worries.
卖淫合法化最大的问题就是规范化,瓦房店窑子水平下场就是劳动人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加全民性病。
大麻按科學理解上即類似低濃度酒精的娛樂藥物
依然是精神藥物,依然存在成癮性,依然是個毒品,而酒精並不是生理成癮而是心理上形成依存或過分攝取形成依存(酗酒)爲主
和香菸一樣不可取,電子煙亦只是個健康的藉口,同樣是毒品不要分那麼細。
賣淫當然容許但不能放任,不然造就黑社會及社會風化,不是人人都想嫖客和雞在街上尋歡吧
依然是精神藥物,依然存在成癮性,依然是個毒品,而酒精並不是生理成癮而是心理上形成依存或過分攝取形成依存(酗酒)爲主
和香菸一樣不可取,電子煙亦只是個健康的藉口,同樣是毒品不要分那麼細。
賣淫當然容許但不能放任,不然造就黑社會及社會風化,不是人人都想嫖客和雞在街上尋歡吧
兩者完全支持
至於說嫖娼會引發強姦問題的,是因為不合法但有需求,才催生了黑社會管理下的嫖娼產業,不受法律保護的賣淫女境遇只會更慘
至於說嫖娼會引發強姦問題的,是因為不合法但有需求,才催生了黑社會管理下的嫖娼產業,不受法律保護的賣淫女境遇只會更慘
中共统治的优点之一就是他横亘于任何领域之上,是一个十足的利维坦,这样使中国国民不至于精神虚无,而是时时刻刻感觉到被领导、被压迫、被引路、被阻止,自己的生活永远有迫切的东西要做,自己永远有一条轨道,随时可以并入,这种感觉是幸福的。
而大麻、卖淫这种使人沉溺于现实快感,渐入虚无主义的东西,是共产党绝对不可能官方承认的。
而大麻、卖淫这种使人沉溺于现实快感,渐入虚无主义的东西,是共产党绝对不可能官方承认的。
岿然不动坚定不移的支持两者合法化。
关于大麻:精神药品一类本没有‘毒品’一说。有心者滥用麻黄碱感冒药,难道药房里就不卖感冒药了?有的人闻汽油味也会上瘾。抽烟对健康的危害同样大,为什么不禁烟?虽然抽大麻同时服用多种精神类药物是可以致命。但相对的烟也是如此。真正的烟民里有多少有每天2-3包烟?如果政府对其进行合理的管控,和烟酒无异。
关于卖淫:同样是被污名化的产物,性交易甚至可以追溯到某些人类近亲的灵长类上。性交易产生的性行为是性行为的一种。和同性性行为是一样的,属于个人的自由。如果这些事糅杂了个人情绪可能是动物的占有欲生殖欲的缘故。
当然合法不意味不受管制。大麻不能泛滥的流入未成年人的手中,电子烟就是一个失败的案例。合法地区妓院是要有牌照的。会给小姐上保险,性工作者得了性病应该算是工伤。
关于大麻:精神药品一类本没有‘毒品’一说。有心者滥用麻黄碱感冒药,难道药房里就不卖感冒药了?有的人闻汽油味也会上瘾。抽烟对健康的危害同样大,为什么不禁烟?虽然抽大麻同时服用多种精神类药物是可以致命。但相对的烟也是如此。真正的烟民里有多少有每天2-3包烟?如果政府对其进行合理的管控,和烟酒无异。
关于卖淫:同样是被污名化的产物,性交易甚至可以追溯到某些人类近亲的灵长类上。性交易产生的性行为是性行为的一种。和同性性行为是一样的,属于个人的自由。如果这些事糅杂了个人情绪可能是动物的占有欲生殖欲的缘故。
当然合法不意味不受管制。大麻不能泛滥的流入未成年人的手中,电子烟就是一个失败的案例。合法地区妓院是要有牌照的。会给小姐上保险,性工作者得了性病应该算是工伤。
都支持。
我大体上是个libertarian,在社会生活方面希望政府能不管的都不管,能合法化的都合法化。
具体来说认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大部分都可以合法化,在很多其他国家合法的可以合法化,在世界大部分地区非法但合法化后不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的也可以合法化。
列下我这会想到的个人认为应该合法化的:
卖淫嫖娼,拍摄观看色情片,穿着暴露,危害程度低的毒品如烟酒大麻阿拉伯茶,堕胎,同婚,近亲结婚,亲近性交,吃猪肉狗肉牛肉,侮辱国家象征如皇室国旗国徽,摩托车上高速,小型电动交通工具如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进入自行车道,公共场所哺乳,人行道上饮酒,成年人早婚(在中国两个18岁的人结婚非法)。
我大体上是个libertarian,在社会生活方面希望政府能不管的都不管,能合法化的都合法化。
具体来说认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大部分都可以合法化,在很多其他国家合法的可以合法化,在世界大部分地区非法但合法化后不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的也可以合法化。
列下我这会想到的个人认为应该合法化的:
卖淫嫖娼,拍摄观看色情片,穿着暴露,危害程度低的毒品如烟酒大麻阿拉伯茶,堕胎,同婚,近亲结婚,亲近性交,吃猪肉狗肉牛肉,侮辱国家象征如皇室国旗国徽,摩托车上高速,小型电动交通工具如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进入自行车道,公共场所哺乳,人行道上饮酒,成年人早婚(在中国两个18岁的人结婚非法)。
这个肯定是不支持的,自由不是无条件没有限制的。
已隐藏
大麻无所谓,虽然我不抽,但我知道这就是个自己的事情,危害也不太大,跟抽烟喝酒差不多,只要不在之后玩危险驾驶就应该是随便你怎么搞。
卖淫合法化反对,因为很难保证参与卖淫的人都是出于自愿,如果不是自愿那就属于强奸了。想想看是不是这样,很多情况可能是被绑架,被胁迫,被敲诈勒索等等被迫进行卖淫活动,打击卖淫活动也是打击背后的这些犯罪分子,因为从事卖淫的人被捕后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供出真正的凶手。
不过支持单纯卖淫行为的非罪化,因为这个的社会危害性不是特别大,不需要动用刑法,就像现在吸食毒品也不是犯罪,只是违法,进行行政处罚就可以。
卖淫合法化反对,因为很难保证参与卖淫的人都是出于自愿,如果不是自愿那就属于强奸了。想想看是不是这样,很多情况可能是被绑架,被胁迫,被敲诈勒索等等被迫进行卖淫活动,打击卖淫活动也是打击背后的这些犯罪分子,因为从事卖淫的人被捕后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供出真正的凶手。
不过支持单纯卖淫行为的非罪化,因为这个的社会危害性不是特别大,不需要动用刑法,就像现在吸食毒品也不是犯罪,只是违法,进行行政处罚就可以。
当然支持啊
首先我自己有偶尔用大麻的习惯,觉得比香烟成瘾性低太多,至少我都没感觉有什么瘾,这也是为什么欧美很多社会对大麻持开放的态度的原因。
其次,谁说淫只能女的卖?我哪天活不下去了也想去卖啊。
最重要的是,就算不合法,这两样东西都照样存在,而且完全不受任何监管,比如说卖淫的男女被强奸、被虐待也不敢报警,既然如此就合法化啊,还可以交税,而且政府可以监管,尤其是卖淫男女的性健康问题
首先我自己有偶尔用大麻的习惯,觉得比香烟成瘾性低太多,至少我都没感觉有什么瘾,这也是为什么欧美很多社会对大麻持开放的态度的原因。
其次,谁说淫只能女的卖?我哪天活不下去了也想去卖啊。
最重要的是,就算不合法,这两样东西都照样存在,而且完全不受任何监管,比如说卖淫的男女被强奸、被虐待也不敢报警,既然如此就合法化啊,还可以交税,而且政府可以监管,尤其是卖淫男女的性健康问题
要分地区和区域。
在中国不管是谁统治我都是不支持的。
不管大麻也好,还是卖淫也好。
以目前而言,中国人如果开放大麻管制,大面积成瘾是必然事件,披上大麻合法化外衣的各类毒品可能就会司空见惯了。这带来的巨大社会问题怎么处理?
说实话部分葱友的想法有点可笑,总拿法制,人性,自由这些事情来考虑大麻问题。不管在北美欧洲什么情况,在中国,只要有利润且利润巨大的买卖,法律人性算什么?不要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在中国,这和政府没关系,中国人经常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当哄孩子玩的?
卖淫这个事情,就更搞笑了。合法卖淫的情况下,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如何界定强奸卖淫,如何界定非法合法性交易的界限,你说我强奸,我说你卖淫。资质化是个可能方法,不过这种资质化方法带来的社会交际,人群孤立等问题怎么解决?而且同时又如何界定合法与非合法性交易的界限?中国可不是美国,思想传统并不一样。当然你要毁灭中国灭绝所有中国人,那就不谈了。
在中国而言,即便是民主化后,最好的方法就是管而不治,虽然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我不允许,但是你可以去做,在原子化后小范围内进行活动,每个人可以是一个原子,是个体,但是不太可能成为一个组织。
在中国不管是谁统治我都是不支持的。
不管大麻也好,还是卖淫也好。
以目前而言,中国人如果开放大麻管制,大面积成瘾是必然事件,披上大麻合法化外衣的各类毒品可能就会司空见惯了。这带来的巨大社会问题怎么处理?
说实话部分葱友的想法有点可笑,总拿法制,人性,自由这些事情来考虑大麻问题。不管在北美欧洲什么情况,在中国,只要有利润且利润巨大的买卖,法律人性算什么?不要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在中国,这和政府没关系,中国人经常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当哄孩子玩的?
卖淫这个事情,就更搞笑了。合法卖淫的情况下,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如何界定强奸卖淫,如何界定非法合法性交易的界限,你说我强奸,我说你卖淫。资质化是个可能方法,不过这种资质化方法带来的社会交际,人群孤立等问题怎么解决?而且同时又如何界定合法与非合法性交易的界限?中国可不是美国,思想传统并不一样。当然你要毁灭中国灭绝所有中国人,那就不谈了。
在中国而言,即便是民主化后,最好的方法就是管而不治,虽然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我不允许,但是你可以去做,在原子化后小范围内进行活动,每个人可以是一个原子,是个体,但是不太可能成为一个组织。
都支持,另外我还支持同性婚姻、堕胎、公民持枪权限、死刑。
对前者中立,后者反对。
人的自制力是有限,卖淫嫖娼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而且不可能完全禁止。毒品社会危害极大,可以相对有效的禁止。
人的自制力是有限,卖淫嫖娼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而且不可能完全禁止。毒品社会危害极大,可以相对有效的禁止。
1,都支持。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想不到有什么不支持的理由。
已隐藏
个人是都不支持这两样合法,但没想到这么多人至少支持其中一项合法,属实让我惊讶。
和“疫苗绝对安全,傻子才不打”一样,目前,在以知乎为代表的中文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禁毒”也是毫无疑问的政治正确。反应在知乎上,只要谈到毒品对人的影响,无论在其他领域意见多么相左的人都能立刻达成一个共识——毒品吸了就戒不掉,吸了就家破人亡,如果你的女(男)朋友沾上了毒品,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与她(他)断绝来往。
但是在地球的另一边,奇特的现象却不断发生——最早是在奥巴马第二参选的时候,人们惊讶地得知,这位总统在少不更事的时候也曾对大麻情有独钟。后来接受《纽约客》的采访时,奥巴马甚至还为当年的行为辩解,“吸食大麻不会比喝酒更危险”。
到了英国脱欧公投的前夕,小报上关于首相卡梅伦是瘾君子的传言愈演愈烈。五年之后,卡梅伦终于向媒体承认,自己确实曾在大学时期沾上了毒瘾。而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在有可能接替约翰逊出任新首相的人选中,“滥用药物”成为了一个无比尴尬的问题——十个候选人中有八个吸过毒,这个消息令知乎用户欢腾雀跃。不过,“大快人心的大好事”还在后面。19年中,英国警察局为了打击辖区内的毒贩,竟然免费向吸毒者提供毒品!“吃瓜群众”对此事的反应是可以预见的——免费吸毒?英国药丸!想象力丰富的人会立刻联想到有关鸦片战争的史实。
如果你的逻辑能力正常,一定能发现一个不自然的地方——如果一切真的如知乎用户所言,“吸毒等于家破人亡”,那么奥巴马为什么能选上总统?卡梅伦为什么能当上首相?如果吸了毒的人都会发疯,那么如今的伦敦市应该是一片火海——在这里,事实与观点不符。
真相是,吸食毒品——尤其是吸大麻,完全不像中国人讲的那么恐怖。往远了说,人类在远古的时候就有将麻类植物作为药用的记录,而大麻因为其致幻作用频繁出现在宗教仪式中。60年代那会,大麻和LSD是嬉皮士们用来“摆脱束缚”的两大法宝。而即便是现在,就在中国内地,云南周围的部分山区甚至还保留着吸食毒品的传统。那么,中国人如今对于毒品的“仇视”究竟从何而来呢?是因为历史原因吗,又或是官方的特意渲染?
在上一个部分的文章中,我并没有对“谣言在社会中的作用相当于是疫苗”这句话做任何解释。不过,也不需要太高的悟性,相信你一定知道我想表达什么。那么,毒品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呢?难道它也有什么好处吗?要解答这个问题,只需要翻开高中的生物课本,翻到《稳态与环境》的那一节。书上写道,生物的多样性有利于提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复杂性是生物多样性产生的结果。
正向的例子是亚马逊的热带雨林,种类繁多的生物构成了庞大的食物链网络,(新物种入侵所引发的)一两种生物的灭绝不会对整个系统造成毁灭性的影响。社会层面上,美国正是由(被中国人痛恨的)枪支、毒品、赌博、色情、黑人、穆斯林、基督教所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日常发生的枪击案固然是一场场悲剧,但不会导致整个社会的瓦解。福利机构取代基督教会、国家机器取代小型社区,则可以类比为新物种的入侵——这样的现象固然令人遗憾,但末日并没有降临。和生物的演化一样,无论是从09年开始的茶党运动,还是如今以沃伦代表的新左派,他们都在为美国人创造更多的选择。
反向的例子,最经典的自然是澳大利亚——在任何地方都人畜无害的兔子、狐狸和小龙虾,到了生态系统极其简单的澳洲,却变成一场场“灾难”。当然,中国的情况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抽了几口大麻,或是在饭局上说了一句领导人的坏话,下半辈子都不能拍戏;传了几个与事实不符的微博,或者注册了几个“反动”的网站,轻则看守所重则坐牢。至于在世界上其他地方都很正常的——譬如成立一个新的政党,在中国却会惊动军营里的武警官兵。而关于发生在香港的抗议事件,为什么港府会在几个月前——在一切还能被挽救的时候就把抗议定义为一场暴乱?一方面是因为共产党强迫性的言传身教,另一方面,政治人物、抗议者和基层警察都缺乏应对的经验。
如果你和上了年纪的中国人讨论过有关“共产党垮台”的问题,在他们开始向你传输人生经验之前,差不多都会来一句,“共产党垮了,中国人就完了”。和“自由派”不同,我倒是挺认同老一辈的观点——在共产党垮台后,如果自由世界选择隔岸观火,那么就和历史上很多次王朝更迭一样,中国人将迎来新一轮的灭绝。理由是,中国目前这个“什么都不能做、做什么都一样”的社会是如此的单调、贫瘠,其脆弱程度远胜于纳粹德国和日本帝国。
和苏联相比,如今的中国人能引以为豪的,只剩下消费。不过,用不着去天猫查看手机销量排行榜,就是猜,你也能猜到今年卖的最好的不是华为手机。除了消费呢?在共产党构筑的AR世界里呆久了,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丧失“做事”的勇气。唯一的自我表达,就是和中央路线高度一致。为数不多的开心时光,恐怕就是围观“赵弹”对公共人物的公开处刑。聚光灯下的李诞、躲在暗处的知乎用户,虚无主义盛行是末世的征兆。时钟滴滴答答,但明智的先知不会给出一个确定的时间表。
对于中国人而言,好消息也不是没有,正如一个简单的生态系统虽然脆弱,但恢复力也更强。自殷商开始,西边的入侵者总是能在京观和废土上建立新的王朝——虽然他们都被后世的儒家发明成了中国人。就像八国联军阻止了太平天国对中国人的又一次灭绝一样,假如美国人真的愿意接管一切,他们是可以做到的。如果你能挺过长达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的黑暗岁月,说不定在洪水褪去后,你可以“享受”和现在一样的“美好生活”。当然,没有人会把美国人都想象成“白皮肤的善良天使”——看看“火锅大王”,他们被腐蚀的速度快的惊人。若华盛顿方面真的做了接管一切的打算,他们将付出的风险是:在不远的将来,美国也会被中国人发明成中国的一部分。
“全世界都在学中国话”,这就是世界末日。
更好的结局中,西方世界的社会基底和过去一样富饶——你可以在吸了毒之后,因为阅读了4chan上面的某个谣言,拿着新买的手枪,到一家披萨店里,打伤了一名试图强暴黑人男妓的穆斯林嫖客。你会因为你的行为,而不是因为你的语言或思想坐牢。刑期结束后,你发现有人将你视为英雄,有人则不然。几年后,你的事迹被一位色情片导演拍成了电影。在电影中,饰演你的是一名曾为女性的变性人。你过的每一天,人们在橄榄球场对着国旗敬礼或不敬礼、站着敬礼或坐着敬礼;科技公司的CEO被董事会开除后去麦当劳打工,他发誓自己还会回来;六十岁的老兵和他的猫结婚,他被他的狗告上法庭;支持总统和反对总统的人都在华尔街扎起了帐篷,提前下班的分析师正在玩育碧的新游戏,扮演黑客入侵银行主机。
这个结局中的中国人,他们的记忆力和从前一样不好,已经没人记得这是第几次“改革开放”。生活总是几十年好,几十年糟。
但是在地球的另一边,奇特的现象却不断发生——最早是在奥巴马第二参选的时候,人们惊讶地得知,这位总统在少不更事的时候也曾对大麻情有独钟。后来接受《纽约客》的采访时,奥巴马甚至还为当年的行为辩解,“吸食大麻不会比喝酒更危险”。
到了英国脱欧公投的前夕,小报上关于首相卡梅伦是瘾君子的传言愈演愈烈。五年之后,卡梅伦终于向媒体承认,自己确实曾在大学时期沾上了毒瘾。而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在有可能接替约翰逊出任新首相的人选中,“滥用药物”成为了一个无比尴尬的问题——十个候选人中有八个吸过毒,这个消息令知乎用户欢腾雀跃。不过,“大快人心的大好事”还在后面。19年中,英国警察局为了打击辖区内的毒贩,竟然免费向吸毒者提供毒品!“吃瓜群众”对此事的反应是可以预见的——免费吸毒?英国药丸!想象力丰富的人会立刻联想到有关鸦片战争的史实。
如果你的逻辑能力正常,一定能发现一个不自然的地方——如果一切真的如知乎用户所言,“吸毒等于家破人亡”,那么奥巴马为什么能选上总统?卡梅伦为什么能当上首相?如果吸了毒的人都会发疯,那么如今的伦敦市应该是一片火海——在这里,事实与观点不符。
真相是,吸食毒品——尤其是吸大麻,完全不像中国人讲的那么恐怖。往远了说,人类在远古的时候就有将麻类植物作为药用的记录,而大麻因为其致幻作用频繁出现在宗教仪式中。60年代那会,大麻和LSD是嬉皮士们用来“摆脱束缚”的两大法宝。而即便是现在,就在中国内地,云南周围的部分山区甚至还保留着吸食毒品的传统。那么,中国人如今对于毒品的“仇视”究竟从何而来呢?是因为历史原因吗,又或是官方的特意渲染?
在上一个部分的文章中,我并没有对“谣言在社会中的作用相当于是疫苗”这句话做任何解释。不过,也不需要太高的悟性,相信你一定知道我想表达什么。那么,毒品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呢?难道它也有什么好处吗?要解答这个问题,只需要翻开高中的生物课本,翻到《稳态与环境》的那一节。书上写道,生物的多样性有利于提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复杂性是生物多样性产生的结果。
正向的例子是亚马逊的热带雨林,种类繁多的生物构成了庞大的食物链网络,(新物种入侵所引发的)一两种生物的灭绝不会对整个系统造成毁灭性的影响。社会层面上,美国正是由(被中国人痛恨的)枪支、毒品、赌博、色情、黑人、穆斯林、基督教所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日常发生的枪击案固然是一场场悲剧,但不会导致整个社会的瓦解。福利机构取代基督教会、国家机器取代小型社区,则可以类比为新物种的入侵——这样的现象固然令人遗憾,但末日并没有降临。和生物的演化一样,无论是从09年开始的茶党运动,还是如今以沃伦代表的新左派,他们都在为美国人创造更多的选择。
反向的例子,最经典的自然是澳大利亚——在任何地方都人畜无害的兔子、狐狸和小龙虾,到了生态系统极其简单的澳洲,却变成一场场“灾难”。当然,中国的情况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抽了几口大麻,或是在饭局上说了一句领导人的坏话,下半辈子都不能拍戏;传了几个与事实不符的微博,或者注册了几个“反动”的网站,轻则看守所重则坐牢。至于在世界上其他地方都很正常的——譬如成立一个新的政党,在中国却会惊动军营里的武警官兵。而关于发生在香港的抗议事件,为什么港府会在几个月前——在一切还能被挽救的时候就把抗议定义为一场暴乱?一方面是因为共产党强迫性的言传身教,另一方面,政治人物、抗议者和基层警察都缺乏应对的经验。
如果你和上了年纪的中国人讨论过有关“共产党垮台”的问题,在他们开始向你传输人生经验之前,差不多都会来一句,“共产党垮了,中国人就完了”。和“自由派”不同,我倒是挺认同老一辈的观点——在共产党垮台后,如果自由世界选择隔岸观火,那么就和历史上很多次王朝更迭一样,中国人将迎来新一轮的灭绝。理由是,中国目前这个“什么都不能做、做什么都一样”的社会是如此的单调、贫瘠,其脆弱程度远胜于纳粹德国和日本帝国。
和苏联相比,如今的中国人能引以为豪的,只剩下消费。不过,用不着去天猫查看手机销量排行榜,就是猜,你也能猜到今年卖的最好的不是华为手机。除了消费呢?在共产党构筑的AR世界里呆久了,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丧失“做事”的勇气。唯一的自我表达,就是和中央路线高度一致。为数不多的开心时光,恐怕就是围观“赵弹”对公共人物的公开处刑。聚光灯下的李诞、躲在暗处的知乎用户,虚无主义盛行是末世的征兆。时钟滴滴答答,但明智的先知不会给出一个确定的时间表。
对于中国人而言,好消息也不是没有,正如一个简单的生态系统虽然脆弱,但恢复力也更强。自殷商开始,西边的入侵者总是能在京观和废土上建立新的王朝——虽然他们都被后世的儒家发明成了中国人。就像八国联军阻止了太平天国对中国人的又一次灭绝一样,假如美国人真的愿意接管一切,他们是可以做到的。如果你能挺过长达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的黑暗岁月,说不定在洪水褪去后,你可以“享受”和现在一样的“美好生活”。当然,没有人会把美国人都想象成“白皮肤的善良天使”——看看“火锅大王”,他们被腐蚀的速度快的惊人。若华盛顿方面真的做了接管一切的打算,他们将付出的风险是:在不远的将来,美国也会被中国人发明成中国的一部分。
“全世界都在学中国话”,这就是世界末日。
更好的结局中,西方世界的社会基底和过去一样富饶——你可以在吸了毒之后,因为阅读了4chan上面的某个谣言,拿着新买的手枪,到一家披萨店里,打伤了一名试图强暴黑人男妓的穆斯林嫖客。你会因为你的行为,而不是因为你的语言或思想坐牢。刑期结束后,你发现有人将你视为英雄,有人则不然。几年后,你的事迹被一位色情片导演拍成了电影。在电影中,饰演你的是一名曾为女性的变性人。你过的每一天,人们在橄榄球场对着国旗敬礼或不敬礼、站着敬礼或坐着敬礼;科技公司的CEO被董事会开除后去麦当劳打工,他发誓自己还会回来;六十岁的老兵和他的猫结婚,他被他的狗告上法庭;支持总统和反对总统的人都在华尔街扎起了帐篷,提前下班的分析师正在玩育碧的新游戏,扮演黑客入侵银行主机。
这个结局中的中国人,他们的记忆力和从前一样不好,已经没人记得这是第几次“改革开放”。生活总是几十年好,几十年糟。
两者都支持,这两个行业都是古老的行业,一直存在自然有它的道理,不该人为的禁止,也不能完全的禁止,只会从地上转变为地下。不论是妓院还是大麻只要合法纳税,并且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下,成年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毕竟烟酒一样对人体有害。18岁以下少年儿童绝对禁止即可,强迫逼良为娼禁止。
反正,这些东西是不好的东西,不过强压是没用的,卖淫必然存在,绝对不可能做到0卖淫,如果0卖淫了,那就和太平天国夫妻分居没啥区别了。
适当的允许,否则和美国禁酒令一样。反而出大事。
适当的允许,否则和美国禁酒令一样。反而出大事。
支持,但要严格管制,大麻要像安眠药那样限制剂量,卖淫要对从业人员有相关的医疗保障,而且这两者都要有正规组织,营业场所,和对买卖双方的最低年龄限制,而且要控制它们发广告(放送时间和篇幅上),没人想让自己十岁左右的孩子在电视或网络上知道离自己最近的妓院和大麻馆在哪以及那些地方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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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由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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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由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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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中国必须把性产业合法化
中国几千万光棍,你要他们成为强奸犯?有小姐在不是少了很多强奸犯吗?色情业减轻当地性暴力发生,如果能花点儿钱得到性体验,谁会冒着杀头风险实施性侵害?妓女变相保护了你家妻女,那些良家女人应该庆幸,妓女是在隐蔽战线默默保卫着老百姓良家妻女。欧美发达国家妓女合法化也没见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外国可以,中国就不行?几千年中国她都是合法的,几千年了也没见消灭,除非把男人都阉割。妓女不偷不抢、不危害社会,自食其力,满足社会需要,完全体现市场经济规律。
悲剧的根源谁都不提,谁都不敢说。都是穷人,混口饭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贪腐浪费公帑健康阳光,中国比卖淫无耻的事情更多,自食其力何错之有?小姐的命运是怎样你们真了解过吗?现在这世道挣钱这么难,尤其是对于没学历没知识没技能的年轻女性,有什么合适的岗位消化她们?色情业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个渠道 ,中国现在经济这么糟糕,失业人口一大把,失业她们将何去何从?你给她们提供工作职位?物价弄的这么高,还想别人做低工资工作?都当厂妹每月撑死2、3000块钱,怎么吃住、怎么看病、怎么买房、怎么接受教育、怎么养育下一代、怎么常回家看看、怎么侍奉父母?中国几千万光棍没有女人,生理需求是疏还是堵?难道只准领导寻欢,不许百姓作乐?为什么总是对准底层从业者?
出卖灵魂的曝光出卖肉体的,女主播们电视上义正词严冠冕堂皇,背地干了多少龌龊勾当?有些人不教育别人就难受,所谓道德,只有在约束自己的时候叫道德,你用你的道德去评判别人本身就已经是不道德了,一个不道德的人凭什么要求别人道德?站在道德制高点抓捕妓女,喊着宣传口号教育孩童,是谁满大街追着人问你幸福吗?假如我说不幸福我说贪官满天飞我说还比不上万恶的资本主义你能播吗?贪官比小姐还多,为什么不去抓贪官,谁的危害大,谁更无耻?是不是向太平天国那样造爱都要讲级别,才符合你们这些道德帝的道德标准?
一群自己都管不住自己裤裆的人却想管住百姓裤裆,放着那么多民生的大事你不去管不去查,那么多贪腐作恶的大小老虎你不敢揭露,却去黑打自食其力无依无靠的小姐,是谁每天千篇一律地在固定时间说假话,前十分钟领导很忙,中间十分钟人民很幸福,后十分钟世界各国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当官有钱的占领那么多女人,如果不让卖淫嫖娼,几千万找不到对象的男人怎么办?普通老百姓就活该去当强奸犯坐牢?堵不如疏,要么多建监狱,要么多开妓院,要真的都消灭这种场所,男人长期性压抑会诉诸暴力和强奸,出现更难解决的社会不和谐问题,如果全面禁止色情业,强奸、性骚扰良家妻女高发,又该怎么破?中国千万男性注定一辈子没女人,发泄不出去,你要他们去强奸吗?人口流动大的城市,如果没有小姐,民工生理问题怎么解决,靠强奸吗?去你们家解决吗?
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到现在都如此,更别说人的本性了,总有一部分男性没法抑制性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色情业合法化,给有需要的男人避免强奸出现还和谐社会,而不是支持他们去嫖,必须承认人性,承认社会现实,成人社会里就应该有性工作者,性产业合法化是必然趋势,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合法还是不合法,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男人和女人,钱与性的交易就永远不会消失,人是动物,性是最根本需求之一,是社会的原始驱动力,看看克林顿等国家元首,元首尚且如此还要求普通老百姓成圣人?就算你自己清高,你就可以要求别人跟你一样清高?
生理需要人人要,每个人不想想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除非反人类反人性,否则性就是人基本生理需要,有些特殊人群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性需求,人性社会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平台让这些人以不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方式来满足性需求?有些虚伪的人占据道德制高点谴责性工作者——假道学而已,大家都不找,怎么做这一行越来越多?这个行业怎么越发展越庞大旺盛? 做销售的、业务、领导、老板等等,工作需要基本都嫖过,嫖已经成为这类男人工作一部分。
中国几千万无妻的男人,难道连他们活着的时候偶尔发泄性压抑的权利也要剥夺?买的卖的,花的钱都是自己的,说小姐好吃懒做,懒人能把客人服务好? 妓女不靠人民不靠党,一张小床就上岗,无燥音,无污染,利用夹缝求生存,不生女,不生男,不给国家添麻烦。色情业绝对是绿色产业,完全走的是可持续发展道路,比房地产实在,比化工环保,肉金交易是你情我愿的买卖,碍着你了?损害到你的利益了?不损害别人利益,有需求有市场有获利,性产业根本不可能衰落。卖淫业无法消灭,反对卖淫合法化就等于支持地下卖淫。如果合法化,那些女性进行常规体检,反倒是好事,现在不合法,都偷偷摸摸当小姐,安全很成问题,卖淫合法化,以明文法律保障妓女权益,保障妓女合法权益就是最好的维护了她们的尊严。
领导和有钱的占领那么多女人,打工的背井离乡性需求怎么办?中国注定有千万男人找不到老婆,男女比例在这里明摆着,娼妓在国家存在之前就有,领导可以批发,就不准老百姓零售?饱汉不知饿汉饥,有些男人没女人找个小姐皆大欢喜,要是干了良家妻女岂不造孽?对于这样的男人,花点钱解决一下生理问题,难道有错吗?乱七八糟的治标行动只会使这个行业越来越黑暗,最烦的就是看到什么扫黄新闻了,这么多抢劫偷盗犯不管,这么多大小老虎没人敢吱声,闲的蛋疼就去扫黄,总之欺负弱势群体就非常积极了,遇到凶狠有权势的就缩头乌龟跟孙子似的。妓女靠自己身体赚钱,又没偷没抢,凭什么抓人家?大禹治水,不是堵,是疏!与其在地下交易,不如放在阳光下,建立和谐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谈性色变是虚伪和假道学,自己身上长的器官拿出来供别人享乐一下,然后收取一定费用,凭什么违法?土地是政腐的,资源是政腐的,太阳是政腐的,难道现在连自己身上的器官都是政腐的了?
中国几千万光棍,你要他们成为强奸犯?有小姐在不是少了很多强奸犯吗?色情业减轻当地性暴力发生,如果能花点儿钱得到性体验,谁会冒着杀头风险实施性侵害?妓女变相保护了你家妻女,那些良家女人应该庆幸,妓女是在隐蔽战线默默保卫着老百姓良家妻女。欧美发达国家妓女合法化也没见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外国可以,中国就不行?几千年中国她都是合法的,几千年了也没见消灭,除非把男人都阉割。妓女不偷不抢、不危害社会,自食其力,满足社会需要,完全体现市场经济规律。
悲剧的根源谁都不提,谁都不敢说。都是穷人,混口饭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比贪腐浪费公帑健康阳光,中国比卖淫无耻的事情更多,自食其力何错之有?小姐的命运是怎样你们真了解过吗?现在这世道挣钱这么难,尤其是对于没学历没知识没技能的年轻女性,有什么合适的岗位消化她们?色情业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个渠道 ,中国现在经济这么糟糕,失业人口一大把,失业她们将何去何从?你给她们提供工作职位?物价弄的这么高,还想别人做低工资工作?都当厂妹每月撑死2、3000块钱,怎么吃住、怎么看病、怎么买房、怎么接受教育、怎么养育下一代、怎么常回家看看、怎么侍奉父母?中国几千万光棍没有女人,生理需求是疏还是堵?难道只准领导寻欢,不许百姓作乐?为什么总是对准底层从业者?
出卖灵魂的曝光出卖肉体的,女主播们电视上义正词严冠冕堂皇,背地干了多少龌龊勾当?有些人不教育别人就难受,所谓道德,只有在约束自己的时候叫道德,你用你的道德去评判别人本身就已经是不道德了,一个不道德的人凭什么要求别人道德?站在道德制高点抓捕妓女,喊着宣传口号教育孩童,是谁满大街追着人问你幸福吗?假如我说不幸福我说贪官满天飞我说还比不上万恶的资本主义你能播吗?贪官比小姐还多,为什么不去抓贪官,谁的危害大,谁更无耻?是不是向太平天国那样造爱都要讲级别,才符合你们这些道德帝的道德标准?
一群自己都管不住自己裤裆的人却想管住百姓裤裆,放着那么多民生的大事你不去管不去查,那么多贪腐作恶的大小老虎你不敢揭露,却去黑打自食其力无依无靠的小姐,是谁每天千篇一律地在固定时间说假话,前十分钟领导很忙,中间十分钟人民很幸福,后十分钟世界各国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当官有钱的占领那么多女人,如果不让卖淫嫖娼,几千万找不到对象的男人怎么办?普通老百姓就活该去当强奸犯坐牢?堵不如疏,要么多建监狱,要么多开妓院,要真的都消灭这种场所,男人长期性压抑会诉诸暴力和强奸,出现更难解决的社会不和谐问题,如果全面禁止色情业,强奸、性骚扰良家妻女高发,又该怎么破?中国千万男性注定一辈子没女人,发泄不出去,你要他们去强奸吗?人口流动大的城市,如果没有小姐,民工生理问题怎么解决,靠强奸吗?去你们家解决吗?
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到现在都如此,更别说人的本性了,总有一部分男性没法抑制性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色情业合法化,给有需要的男人避免强奸出现还和谐社会,而不是支持他们去嫖,必须承认人性,承认社会现实,成人社会里就应该有性工作者,性产业合法化是必然趋势,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合法还是不合法,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男人和女人,钱与性的交易就永远不会消失,人是动物,性是最根本需求之一,是社会的原始驱动力,看看克林顿等国家元首,元首尚且如此还要求普通老百姓成圣人?就算你自己清高,你就可以要求别人跟你一样清高?
生理需要人人要,每个人不想想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除非反人类反人性,否则性就是人基本生理需要,有些特殊人群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性需求,人性社会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平台让这些人以不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方式来满足性需求?有些虚伪的人占据道德制高点谴责性工作者——假道学而已,大家都不找,怎么做这一行越来越多?这个行业怎么越发展越庞大旺盛? 做销售的、业务、领导、老板等等,工作需要基本都嫖过,嫖已经成为这类男人工作一部分。
中国几千万无妻的男人,难道连他们活着的时候偶尔发泄性压抑的权利也要剥夺?买的卖的,花的钱都是自己的,说小姐好吃懒做,懒人能把客人服务好? 妓女不靠人民不靠党,一张小床就上岗,无燥音,无污染,利用夹缝求生存,不生女,不生男,不给国家添麻烦。色情业绝对是绿色产业,完全走的是可持续发展道路,比房地产实在,比化工环保,肉金交易是你情我愿的买卖,碍着你了?损害到你的利益了?不损害别人利益,有需求有市场有获利,性产业根本不可能衰落。卖淫业无法消灭,反对卖淫合法化就等于支持地下卖淫。如果合法化,那些女性进行常规体检,反倒是好事,现在不合法,都偷偷摸摸当小姐,安全很成问题,卖淫合法化,以明文法律保障妓女权益,保障妓女合法权益就是最好的维护了她们的尊严。
领导和有钱的占领那么多女人,打工的背井离乡性需求怎么办?中国注定有千万男人找不到老婆,男女比例在这里明摆着,娼妓在国家存在之前就有,领导可以批发,就不准老百姓零售?饱汉不知饿汉饥,有些男人没女人找个小姐皆大欢喜,要是干了良家妻女岂不造孽?对于这样的男人,花点钱解决一下生理问题,难道有错吗?乱七八糟的治标行动只会使这个行业越来越黑暗,最烦的就是看到什么扫黄新闻了,这么多抢劫偷盗犯不管,这么多大小老虎没人敢吱声,闲的蛋疼就去扫黄,总之欺负弱势群体就非常积极了,遇到凶狠有权势的就缩头乌龟跟孙子似的。妓女靠自己身体赚钱,又没偷没抢,凭什么抓人家?大禹治水,不是堵,是疏!与其在地下交易,不如放在阳光下,建立和谐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谈性色变是虚伪和假道学,自己身上长的器官拿出来供别人享乐一下,然后收取一定费用,凭什么违法?土地是政腐的,资源是政腐的,太阳是政腐的,难道现在连自己身上的器官都是政腐的了?
第一个支持,因为卖淫是可能禁掉的,支持卖淫不是说我叫所有女的都出去卖淫,而是这个东西既然自古有之,禁不掉,那不如用法律规范,尤其卖淫是容易滋生犯罪的行业,很多卖淫女不得不找个地头蛇当老大,卖淫合法就是保护性工作者的权益。
大陆人
选4
未来希望 能选2
大麻还是持谨慎态度。
其实这两个都会担心影响社会治安;以前学驾照的时候有女生一个人走小路被抢包。
根本没被抢多少钱,但是这个人仍然要抢,很大概率就是 瘾君子。为了毒品 铤而走险。
选4
未来希望 能选2
大麻还是持谨慎态度。
其实这两个都会担心影响社会治安;以前学驾照的时候有女生一个人走小路被抢包。
根本没被抢多少钱,但是这个人仍然要抢,很大概率就是 瘾君子。为了毒品 铤而走险。
我选3,大麻可以合法,但得是21岁之后才能合法购买。我反对卖淫合法化,如果你们说的要合法化的国家是中国以及所有制度落后独裁的国家的话!!
卖淫虽然说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但就如同“家暴”这个词一样,主体是“女性”。如果是在法治健全制度健全的国家。因为卖淫合法才去卖淫的,有可能是别人的个人选择(都不一定能完全保障这一点)。
但在中国以及其他制度有缺陷体制有问题的国家。“卖淫合法化”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成为那些犯罪集团和个人“逼良为娼”的最大保护伞!中国连个劳动法都不能执行。都能逼员工自己离职来不给赔偿。你们认为如果“卖淫合法化”如果在中国。有多少垃圾父母会逼自己女儿“合法卖淫”帮他们度过难关?有多少人贩子犯罪集团会拿出个“卖淫合同”转眼变成了良民?
这种议题就和“是否同意代孕合法”一样!
在制度垃圾的国度就不要想啦!
卖淫虽然说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但就如同“家暴”这个词一样,主体是“女性”。如果是在法治健全制度健全的国家。因为卖淫合法才去卖淫的,有可能是别人的个人选择(都不一定能完全保障这一点)。
但在中国以及其他制度有缺陷体制有问题的国家。“卖淫合法化”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成为那些犯罪集团和个人“逼良为娼”的最大保护伞!中国连个劳动法都不能执行。都能逼员工自己离职来不给赔偿。你们认为如果“卖淫合法化”如果在中国。有多少垃圾父母会逼自己女儿“合法卖淫”帮他们度过难关?有多少人贩子犯罪集团会拿出个“卖淫合同”转眼变成了良民?
这种议题就和“是否同意代孕合法”一样!
在制度垃圾的国度就不要想啦!
2,强烈反对大麻合法化,别高估任何人特别是国人的自控能力,大麻合法化,不管是谁,什么政府执政,都意味着中国以后剩不下几个健全人。
賣淫完全贊成
為什麼不呢?
我的身體我做主,我要賣要買,關你們這群保守主義者或者政治家什麼事?
一個願買,一個願賣
物化女性?男性也一起物化不就平等了
不要說什麼『重視自己的身體』『要愛自己』之類的話,正因為我重視自己,才要滿足自己的慾望,才要買。正因為我愛自己,才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信,才會賣
『被自願』賣淫?
那還有的人『被自願』藝術呢(媽媽的夢想就是成為鋼琴家所以你要彈鋼琴代替媽媽實現夢想)
有人『被自願』學醫學法呢(什麼自己興趣的專業,不都是胡扯!跟你說了要學醫學法才是有出息,我幫你志願都填好了,我是為你好!)
那是不是應該禁止藝術表演和醫生律師啊?
再說了,禁止了還有非法賣淫存在,只會讓買家賣家的權益進一步受損而已
也沒看到荷蘭的性犯罪率或者性病率多高嘛
大麻,我是覺得跟著尼古丁走就好
因為大麻的依賴性弱於尼古丁
所以我是支持禁止尼古丁也禁止大麻
但是如果一定要保持尼古丁合法,那大麻也應該合法
因為這樣才合乎邏輯
醫用大麻沒有任何禁止的理由,真搞不懂為什麼有的人還反對
為什麼不呢?
我的身體我做主,我要賣要買,關你們這群保守主義者或者政治家什麼事?
一個願買,一個願賣
物化女性?男性也一起物化不就平等了
不要說什麼『重視自己的身體』『要愛自己』之類的話,正因為我重視自己,才要滿足自己的慾望,才要買。正因為我愛自己,才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信,才會賣
『被自願』賣淫?
那還有的人『被自願』藝術呢(媽媽的夢想就是成為鋼琴家所以你要彈鋼琴代替媽媽實現夢想)
有人『被自願』學醫學法呢(什麼自己興趣的專業,不都是胡扯!跟你說了要學醫學法才是有出息,我幫你志願都填好了,我是為你好!)
那是不是應該禁止藝術表演和醫生律師啊?
再說了,禁止了還有非法賣淫存在,只會讓買家賣家的權益進一步受損而已
也沒看到荷蘭的性犯罪率或者性病率多高嘛
大麻,我是覺得跟著尼古丁走就好
因為大麻的依賴性弱於尼古丁
所以我是支持禁止尼古丁也禁止大麻
但是如果一定要保持尼古丁合法,那大麻也應該合法
因為這樣才合乎邏輯
醫用大麻沒有任何禁止的理由,真搞不懂為什麼有的人還反對
支持,无论你管还是不管这俩行业都会存在,不如用法律去规范约束
3
賣淫不贊成。
大麻僅支持醫用合法化。
大麻對於情緒病及晚期痛症治療的成效是得到證實的,可以引入。
對於娛樂用大麻,暫持觀望態度。
賣淫不贊成。
- 道德層面 - 物化人的身體
- 道德層面 - 使婚姻關係更複雜
- 醫學層面 - 助長性傳染疾病
大麻僅支持醫用合法化。
大麻對於情緒病及晚期痛症治療的成效是得到證實的,可以引入。
對於娛樂用大麻,暫持觀望態度。
大麻不懂不评价
卖淫合法化坚决不支持,因为这并是一个伤害卖方基本人权的交易行为。
为什么感觉支持的卖淫合法化的各位仿佛都是自动带入服务购买者?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可能变成服务出售者?如果你没想过,说明很大程度上这在你心里并不是一个天然可以接受的选项,但只要卖淫合法化,任何人处于相对弱势的人都可能“被自愿”卖淫。女性相对于男性处于弱势(在重男轻女如此严重的厉害国尤甚),穷人相对于富人处于弱势,你以为你是可以发泄性欲的性服务购买者,殊不知在比你更强大的资本/性别力量的面前,你将轻易成为那个为获得各种社会稀缺资源而“自愿”提供性服务的人
卖淫合法化坚决不支持,因为这并是一个伤害卖方基本人权的交易行为。
为什么感觉支持的卖淫合法化的各位仿佛都是自动带入服务购买者?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可能变成服务出售者?如果你没想过,说明很大程度上这在你心里并不是一个天然可以接受的选项,但只要卖淫合法化,任何人处于相对弱势的人都可能“被自愿”卖淫。女性相对于男性处于弱势(在重男轻女如此严重的厉害国尤甚),穷人相对于富人处于弱势,你以为你是可以发泄性欲的性服务购买者,殊不知在比你更强大的资本/性别力量的面前,你将轻易成为那个为获得各种社会稀缺资源而“自愿”提供性服务的人
支持卖淫合法化,原因是现在扫黄全tm形式主义跟合法有区别吗?多点监管和正规反而好些,
大痳合法化,没吸过,不了解,不知道
大痳合法化,没吸过,不了解,不知道
大麻的毒性比煙草還低,這個沒有根據。
最先大麻合法化的國家,加拿大的實踐並非是為了推廣大麻,而是為了更方便控制這種軟毒品。最後效果看,所謂正規渠道大麻根本佔領不了市場。
大麻屬於毒品,非醫用對人體有害,對社會有害這是基本常識。
賣淫這個詞彙已經過時,性工作者是一種職業,這是當今多數國家的認知。性服務本身沒有過錯和危害,甚者連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也不排斥這個東西。這個職業被取消是共匪統治中國後發生的事情。
最先大麻合法化的國家,加拿大的實踐並非是為了推廣大麻,而是為了更方便控制這種軟毒品。最後效果看,所謂正規渠道大麻根本佔領不了市場。
大麻屬於毒品,非醫用對人體有害,對社會有害這是基本常識。
賣淫這個詞彙已經過時,性工作者是一種職業,這是當今多數國家的認知。性服務本身沒有過錯和危害,甚者連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也不排斥這個東西。這個職業被取消是共匪統治中國後發生的事情。
都支持
因为没有禁止的理由,应该说目前所谓的禁止理由都很。
色情就不说了,其实大家都想要,只是长久以来被视为禁忌避讳。问题是这没什么好避讳的,所有生物都会有这个需求,打开天窗说亮话后,不再那么扭扭捏捏了。就像吃饭,跟物种生存息息相关的,你会觉得这是忌讳,得禁止吗...
大麻更不用说了,比它更毒更害人的烟酒都可以了,为何大麻不行,说穿了还不是自卑心,讲到"外来毒品"就扯到鸦片,自己长久以来使用的"本国毒品"就没事。
因为没有禁止的理由,应该说目前所谓的禁止理由都很。
色情就不说了,其实大家都想要,只是长久以来被视为禁忌避讳。问题是这没什么好避讳的,所有生物都会有这个需求,打开天窗说亮话后,不再那么扭扭捏捏了。就像吃饭,跟物种生存息息相关的,你会觉得这是忌讳,得禁止吗...
大麻更不用说了,比它更毒更害人的烟酒都可以了,为何大麻不行,说穿了还不是自卑心,讲到"外来毒品"就扯到鸦片,自己长久以来使用的"本国毒品"就没事。
賣淫不贊成。那會增加身體的物化觀念,而且容易傳染各種疾病。
大麻藥用可以,像是嗎啡那樣列管制藥品,吸食不接受。城市空污讓肺已經夠髒了,不要再來一種。
大麻藥用可以,像是嗎啡那樣列管制藥品,吸食不接受。城市空污讓肺已經夠髒了,不要再來一種。
賣淫本身沒有道德問題,只是讓一些人覺得噁心而已。
鑑於女性本身弱勢及傳統觀念(噁心),賣淫是需要立法規管的,志在保障從業員。
大麻是有過量的危險(特別是對於新手),所以也應立法保障人吸食時有足夠指引。
---
@篤穿中共G點:
我兩者都支持。但你「吸毒要有“道友”,教怎么吸不会上瘾,一个好的师傅很重要,所以为什么叫“道友”。当年晚清有10%的人吸鸦片,但远不到社会崩溃的地步…」這段話是不能支持你的論點的。
晚清社會問題研究是事實研究,旨在還原真相。現今社會鴉片合法是另一個問題。(你有這樣說嗎?)
「10%的人吸鸦片」其實很多。你可想想有甚麼嗜好會整個社會有10%人在做的。
「教怎麼吸不會癮」,你能說一下原理嗎?
回 hker 上面指的應該是指 鴉片
鑑於女性本身弱勢及傳統觀念(噁心),賣淫是需要立法規管的,志在保障從業員。
大麻是有過量的危險(特別是對於新手),所以也應立法保障人吸食時有足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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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穿中共G點:
我兩者都支持。但你「吸毒要有“道友”,教怎么吸不会上瘾,一个好的师傅很重要,所以为什么叫“道友”。当年晚清有10%的人吸鸦片,但远不到社会崩溃的地步…」這段話是不能支持你的論點的。
晚清社會問題研究是事實研究,旨在還原真相。現今社會鴉片合法是另一個問題。(你有這樣說嗎?)
「10%的人吸鸦片」其實很多。你可想想有甚麼嗜好會整個社會有10%人在做的。
「教怎麼吸不會癮」,你能說一下原理嗎?
回 hker 上面指的應該是指 鴉片
欧成效说过,只要交易中没有暴力胁迫的成分在里面,每个人 act on his will, 吸毒,卖淫都是可以允许的。
部分认同他的观点。
部分认同他的观点。
色情產業和大麻是兩個範疇的問題。我需要區分來回答。
首先關於大麻,對於精神類藥品我是持國家家長主義立場的,也就是我認為國家出於自己的立場,有權對精神類藥物進行界定和管控,這能夠避免民眾因為過度依賴精神類藥品而出現身體健康受損從而間接提高不必要的社保開支成本,以及民眾因為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精神類藥品從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社會負面效果。具體到大麻,到底大麻是否屬於應該管控範疇的精神類藥品,各國的立場和標準不一,關鍵在於看衡量民眾對大麻的依賴程度和大麻對人體的損害程度與該國社保政策、治安成本兩者之間能否取得平衡,這方面我需要更多的數據才能得出結論,但題設中並沒有提供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數據,因此對於大麻是否應該管控,我持保守態度,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大麻對民眾身體的損害程度和因此造成的社會治安問題在當前政權的可控範圍之內。
關於色情產業,我的態度是沒有法不禁止則自由,而法律是否應該禁止則看看該行為有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而一個行為有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就看這個行為是否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權益,簡稱為法益。具體到色情產業,之所以禁止色情產業的立場普遍認為色情產業的存在會破壞“婚姻家庭中夫妻應當相互忠誠的法律義務”,而該義務為法律所保護的權益,因此色情產業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但我認為,這種觀點過於片面,對於沒有成家立室的民眾而言,他們並沒有需要遵守“婚姻家庭中夫妻應當相互忠誠的法律義務”,因此一刀切禁止色情產業,反而會侵犯單身民眾追求性權利的正當權益,而在司法實踐中,普遍支持色情產業合法化的社會都會同時規定通奸(明知有配偶者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與之發生性關係者構成本罪主體)入刑,我認為如此規定是比較合適妥當的,但目前大陸僅一刀切禁止色情產業,且未規定通奸入刑,就有對待不同群體的民眾,在“婚姻家庭中夫妻應當相互忠誠的法律義務”有著罪罰不相適應的結果,這是違背法治合理性的,因此對待色情產業,我的立場是,在國家應當規定“通奸入刑”的前提下,同時應該允許色情產業合法化。
首先關於大麻,對於精神類藥品我是持國家家長主義立場的,也就是我認為國家出於自己的立場,有權對精神類藥物進行界定和管控,這能夠避免民眾因為過度依賴精神類藥品而出現身體健康受損從而間接提高不必要的社保開支成本,以及民眾因為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精神類藥品從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社會負面效果。具體到大麻,到底大麻是否屬於應該管控範疇的精神類藥品,各國的立場和標準不一,關鍵在於看衡量民眾對大麻的依賴程度和大麻對人體的損害程度與該國社保政策、治安成本兩者之間能否取得平衡,這方面我需要更多的數據才能得出結論,但題設中並沒有提供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數據,因此對於大麻是否應該管控,我持保守態度,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大麻對民眾身體的損害程度和因此造成的社會治安問題在當前政權的可控範圍之內。
關於色情產業,我的態度是沒有法不禁止則自由,而法律是否應該禁止則看看該行為有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而一個行為有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就看這個行為是否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權益,簡稱為法益。具體到色情產業,之所以禁止色情產業的立場普遍認為色情產業的存在會破壞“婚姻家庭中夫妻應當相互忠誠的法律義務”,而該義務為法律所保護的權益,因此色情產業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但我認為,這種觀點過於片面,對於沒有成家立室的民眾而言,他們並沒有需要遵守“婚姻家庭中夫妻應當相互忠誠的法律義務”,因此一刀切禁止色情產業,反而會侵犯單身民眾追求性權利的正當權益,而在司法實踐中,普遍支持色情產業合法化的社會都會同時規定通奸(明知有配偶者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與之發生性關係者構成本罪主體)入刑,我認為如此規定是比較合適妥當的,但目前大陸僅一刀切禁止色情產業,且未規定通奸入刑,就有對待不同群體的民眾,在“婚姻家庭中夫妻應當相互忠誠的法律義務”有著罪罰不相適應的結果,這是違背法治合理性的,因此對待色情產業,我的立場是,在國家應當規定“通奸入刑”的前提下,同時應該允許色情產業合法化。
支持卖淫合法化,现在不规范的色情行业危害极大,合法化后可以有效规范色情行业的野蛮扩张。
大麻合不合法要看科学论证,如果可以不让在公开场合吸就行,香烟大麻都给我躲在专门的地方。
大麻合不合法要看科学论证,如果可以不让在公开场合吸就行,香烟大麻都给我躲在专门的地方。
都不赞成。
黄赌毒虽然都是伤己不伤人的行为,但其成本低利益大基本无风险,入行没有门槛。
这些产业今天能在一些城市正常运行的背后是各帮派在划定势力范围的结果。所以这些产业的操盘者实际上都是一个个的小政府,拥有着自身使用暴力的合法性。
在一些合法化的城市,当地政府必须出台相应政策遏制其扩张(比如划定红灯区),同时保证该城市周边不会有竞争对手(否则就是恶斗)。但绿灯一开,未来可能出现的行业内竞争或者地域性竞争,会让这些产业逐步失控地扩张,最后慢慢攫取市民应有的政治权力。
因此,政府如果不是穷到没有什么产业可以发展,最好不要把这些放开,除非你想未来成为别人的傀儡,眼看你的社会治安被这些行业团体所绑架。今天发展这些产业的国家和城市,实际上是想沾邻国邻城的便宜。但一旦人家也放开,问题就会立马暴露出来。
当然,色情产业如果朝着古代青楼那个高度发展,其实可以支持。它增加了入门门槛,投资成本和风险急剧上升,这样的产业不存在恶性竞争。而且青楼女子需要很好的人文素养训练,这潜移默化地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想想多少好诗词出自勾栏之地。当然,古代人可以买卖,然后进行培养。今天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此路不通。同理,今天赌博合法的城市像LV或者澳门,赌博产业朝着大众娱乐的方向发展,他们在音乐舞蹈影视艺术上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黄赌毒虽然都是伤己不伤人的行为,但其成本低利益大基本无风险,入行没有门槛。
这些产业今天能在一些城市正常运行的背后是各帮派在划定势力范围的结果。所以这些产业的操盘者实际上都是一个个的小政府,拥有着自身使用暴力的合法性。
在一些合法化的城市,当地政府必须出台相应政策遏制其扩张(比如划定红灯区),同时保证该城市周边不会有竞争对手(否则就是恶斗)。但绿灯一开,未来可能出现的行业内竞争或者地域性竞争,会让这些产业逐步失控地扩张,最后慢慢攫取市民应有的政治权力。
因此,政府如果不是穷到没有什么产业可以发展,最好不要把这些放开,除非你想未来成为别人的傀儡,眼看你的社会治安被这些行业团体所绑架。今天发展这些产业的国家和城市,实际上是想沾邻国邻城的便宜。但一旦人家也放开,问题就会立马暴露出来。
当然,色情产业如果朝着古代青楼那个高度发展,其实可以支持。它增加了入门门槛,投资成本和风险急剧上升,这样的产业不存在恶性竞争。而且青楼女子需要很好的人文素养训练,这潜移默化地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想想多少好诗词出自勾栏之地。当然,古代人可以买卖,然后进行培养。今天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此路不通。同理,今天赌博合法的城市像LV或者澳门,赌博产业朝着大众娱乐的方向发展,他们在音乐舞蹈影视艺术上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都支持
不然這兩種東西地下產業化會更恐怖,比如性服務這種東西如果是健全監管下的話可以最大限度保證提供服務的性工作者的主觀自願和人身安全
至於大麻就更搞笑了,對菸草這麼容忍對大麻就不接受了?論味道難聞,容易成癮,摧毀健康和毒品入門的話菸草也不遑多讓,論致幻副作用的話酗酒也五十步百步,像菸草和酒精一樣用各方監管控制,多一個人類自殘選擇,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有的問題不是避而不談就能解決的,特別是一些很灰色很有骯髒潛質的問題
不然這兩種東西地下產業化會更恐怖,比如性服務這種東西如果是健全監管下的話可以最大限度保證提供服務的性工作者的主觀自願和人身安全
至於大麻就更搞笑了,對菸草這麼容忍對大麻就不接受了?論味道難聞,容易成癮,摧毀健康和毒品入門的話菸草也不遑多讓,論致幻副作用的話酗酒也五十步百步,像菸草和酒精一樣用各方監管控制,多一個人類自殘選擇,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有的問題不是避而不談就能解決的,特別是一些很灰色很有骯髒潛質的問題
首先亮明观点:卖淫合法可行,大麻合法行不通。
这个争论很早就出现在网络上,大家各说各有理,不过现在加拿大政府为大家踩雷了。加拿大自大麻合法以来,政府不仅没挣到钱,大麻黑市交易也没解决。而且大麻是毒品的引路人,可以预见到的是冰毒海洛因这些的吸食人群也会增加。杀头的买卖有人去,亏钱的买卖没人做。更加不用说大麻合法后带来的治安,医疗,交通等等问题
这个争论很早就出现在网络上,大家各说各有理,不过现在加拿大政府为大家踩雷了。加拿大自大麻合法以来,政府不仅没挣到钱,大麻黑市交易也没解决。而且大麻是毒品的引路人,可以预见到的是冰毒海洛因这些的吸食人群也会增加。杀头的买卖有人去,亏钱的买卖没人做。更加不用说大麻合法后带来的治安,医疗,交通等等问题
我認同性交易合法化、大麻合法化、賭博合法化的原因很簡單,在理想、沒有衍生問題的情況下,它們都是沒有任何危害、你情我願、釋放人類天性的事物,不應該限制和嚴格打壓,政府甚至應該鼓勵和立法保護。西方先進國家有的國家已經有合法妓院且性交易合法化,人應該拋棄陳舊腐朽的觀念,正視自己的慾望,性從來就不是羞恥的東西,應該大膽主動談性。我實在想不明白你情我願、規範化的性交易有什麼危害,花錢買服務,只要做好管控,比如政府開辦合法妓院,不要讓性病傳播、仙人跳就好了。很多女性會反感婚後丈夫偷偷去嫖妓,但是我認為如果做好安全措施不傳播性病,不影響家庭,不影響正常生活,這種行為有什麼好苛責的呢,這和渴了在路上買瓶水有什麼區別?何必把他們看得像殺人犯一樣,好像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一樣。性慾不是可恥的事情,男女都一樣。性應該是可以拿到公開場合大膽討論,不應該當作羞恥事物的東西。我很小就知道自己是gay,十幾歲沒有成年的時候就主動找大叔YP,應該比很多人第一次性行為的時間都要早。當然我這種思想過度開放,可能很多人無法接受。很多國家和地區(比如美國的部分州),是大麻合法化的,我認為大麻作為一種毒性很輕的毒品,不應該被這樣對待。同理我認為賭博沒問題。澳門、拉斯維加斯多好?有變成地獄之城嗎?黃賭毒不是洪水猛獸,更不是所謂的資本主義制度腐朽思想、享樂主義產物,合理對待,勇敢面對,比把它們當洪水猛獸更好,開放合法的妓院、賭場,開放毒量輕微幾乎不會對人體有什麼危害的毒品,我覺得沒有任何壞處。我認同和支持一切不危害他人和社會前提下的愛好和行為。
1,都支持
因为这两者的来源无法封堵,都来自于人的需求,而且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来自于对快感的需求。。
既然无法封堵,不如规范它的行为,将其列为非法实际上是把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交给了非法组织,你说哪种好呢?
因为这两者的来源无法封堵,都来自于人的需求,而且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来自于对快感的需求。。
既然无法封堵,不如规范它的行为,将其列为非法实际上是把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交给了非法组织,你说哪种好呢?
w我觉得大麻和酒精是差不多的 都会成瘾 都会让人不清醒. 但我还是支持大麻合法
4,賣淫的話,現在在暗處賣淫確實不少,但不意味著能拿到明面上來,以現在大眾普遍的思想,恐怕會很歧視這種職業的人
後者,別說大麻,我建議煙草也連著一起死
後者,別說大麻,我建議煙草也連著一起死
先说大麻
个人对大麻的合法化持有比较中性的态度,就是说觉得合法和不合法都有充分的理由,并且两者比较平衡。我觉得大麻是否合法化主要要取决于是否能够良好地控制大麻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中共当下对大麻和毒品的严厉惩罚,个人是坚决反对的。以下详细论述。
首先,支持大麻合法化和很多软性毒品合法化的观点来自其和烟草的对比。其根本逻辑是:烟草这种危害性那么大的东西既然在那么多国家都能合法,那么为什么大麻这种总体危害性不比烟草高的东西不能合法?这张已经被前面网友转载的图背后的实证研究是相当到位的。

大麻的成瘾性要远低于烟草(有些甚至说只有三分之一)这个基本是已经成为公论了,我每次去阿姆斯特丹都吃点大麻蛋糕什么的,我也没对大麻有什么依赖性,如果说我对阿姆斯特丹上瘾,那是对那里的小姐姐上瘾,相比之下大麻根本排不上号。国内对很多”毒品“一刀切的对待,让大麻的成瘾性被完全妖魔化了。大麻对user本身的身体伤害,总体来说主要观点还是认为其要低于烟草或者和烟草在仿佛之间,至于social harm,个人也同意这张图的观点,大麻要略高一些,因为大麻的致幻性会导致难以预测的很多安全隐患,比如毒驾导致车祸损害公共安全等。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烟草的social harm也并不低,尤其是最近这几年”三手烟“的危害开始被研究和关注,我也开始觉得,也许自己每次回国都要咳嗽的原因并不仅仅因为是雾霾,无处不在的三手烟也许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相关研究还是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因为烟草这个东西构成比较复杂,里面有尼古丁啊焦油这些成分,有些人觉得不能把它和其他成分比较单一的毒品来进行对比。然而综合来看,世界上大多数人会任何,大麻确实要比烟草的综合危害要低一些,或者说危害在仿佛之间。
那么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在大多数国家,烟草的合法度要普遍高于大麻呢?这里我觉得主要的原因是对既成事实的尊重,因为相当多的人已经有了烟草使用的习惯,而且戒烟的戒断效应会带来不少不良反应,突然一刀切地禁烟,是对这些人人权的不尊重,而且这些人当年选择吸烟,很多是因为社会告诉他们需要吸烟,如果现在社会又告诉他们不能吸烟的话,对他们来说真的不公平,毕竟不是所有国家的人都和中国的民众一样有狗的属性,你让他们叫他们就叫,让他们闭嘴就闭嘴。尤其是这里有个大问题是吸烟的成瘾性很大,难以戒断。而禁止大麻,并没有相关的问题,因为大麻的适用人群可相对少多了,而且在这一点上,大麻相对比较低的成瘾性反而可以部分成为一个反对其合法化的原因:毕竟大麻成瘾性比较低,我让你戒了,对你来说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戒断带来的副作用。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法律的公平性上来说,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大麻的合法度不应该低于烟草。一种药物是否合法,对使用者个人的身体危害这一部分,只有在和新加坡类似的,父权统治浓厚的社会才会被作为重要考量,毕竟我自己的身体是我自己的,只要不危害别人,我自己怎么糟蹋自己是我自己的事情,你法律管不着。而以父权意识作为统治理念的国家,比如新加坡,把自己的公民一定程度上理解为行为能力上的未成年人或者说还无法完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年轻人,比如李光耀就曾经说,国家的决策必须由成熟负责任的长者来进行,而且这种决策必须是二十年之后回头看一看不会后悔的,年轻人无法做出这样的决策,基于这一点,统治阶级把自己理解为公民的监护人,而监护人有权力和义务控制还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让他们不要做伤害自己身体的事情。至于中共么我觉得是另一回事情,他们没资格做人民的父亲,他们反对或者支持一些毒品的考量无非是出自奴隶主考虑怎么方便压榨奴隶的价值并且在奴隶失去价值之后迅速把它们丢弃。(这里预先打个补丁,为什么安乐死在大多数国家不合法,除了在父权意识浓厚的国家或者中国,在很多国家安乐死的不合法也并不是因为它对自己身体的伤害,说到底还是因为这一行为通过宗教等管道造成的社会影响),所以说我觉得大麻是否合法,应该取决于是否能够比较好地控制它的社会危害。目前来说在知名的大麻合法的国家--荷兰,控制的应该说还不错,但是个人觉得有些媒体上把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描绘得如何如何安全什么的,还是稍微过了一点,它还是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的,以至于现在荷兰在讨论是否要收紧红灯区的管理。在美国,我去看相关数据,百分之40的暴力犯罪和罪犯的精神状态有关,毒驾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就是大麻合法化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障碍。如果一个国家能够通过法律等手段比较好地控制大麻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则大麻应该是可以被合法化的。
至于中共的毒品宣传和对大麻目前的严厉处罚,是完全非正义的。
一是再宣传方面把烟草之外的所有毒品同质化,完全罔顾大麻的危害远远低于海洛因的事实。这也导致了一些人出于好奇接触了类似大麻这种软性毒品之后,发现之前所接触的宣传很多都是和事实不符的(比如上瘾),于是就认为毒品无害,进一步去使用海洛因之类的硬性毒品。
第二是携带毒品量刑过重,携带多少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而且无视毒品种类。方便了栽赃和活摘,而且你中共自己垄断的烟草产业,每年生产数以千万箱计的毒品,剥削了多少民脂民膏中饱了红色资本的私囊,却完全合法,而人家百姓携带个几十克大麻就可以判死刑,公平何在?
懒病发作关于卖淫的之后再补。
个人对大麻的合法化持有比较中性的态度,就是说觉得合法和不合法都有充分的理由,并且两者比较平衡。我觉得大麻是否合法化主要要取决于是否能够良好地控制大麻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中共当下对大麻和毒品的严厉惩罚,个人是坚决反对的。以下详细论述。
首先,支持大麻合法化和很多软性毒品合法化的观点来自其和烟草的对比。其根本逻辑是:烟草这种危害性那么大的东西既然在那么多国家都能合法,那么为什么大麻这种总体危害性不比烟草高的东西不能合法?这张已经被前面网友转载的图背后的实证研究是相当到位的。

大麻的成瘾性要远低于烟草(有些甚至说只有三分之一)这个基本是已经成为公论了,我每次去阿姆斯特丹都吃点大麻蛋糕什么的,我也没对大麻有什么依赖性,如果说我对阿姆斯特丹上瘾,那是对那里的小姐姐上瘾,相比之下大麻根本排不上号。国内对很多”毒品“一刀切的对待,让大麻的成瘾性被完全妖魔化了。大麻对user本身的身体伤害,总体来说主要观点还是认为其要低于烟草或者和烟草在仿佛之间,至于social harm,个人也同意这张图的观点,大麻要略高一些,因为大麻的致幻性会导致难以预测的很多安全隐患,比如毒驾导致车祸损害公共安全等。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烟草的social harm也并不低,尤其是最近这几年”三手烟“的危害开始被研究和关注,我也开始觉得,也许自己每次回国都要咳嗽的原因并不仅仅因为是雾霾,无处不在的三手烟也许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相关研究还是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因为烟草这个东西构成比较复杂,里面有尼古丁啊焦油这些成分,有些人觉得不能把它和其他成分比较单一的毒品来进行对比。然而综合来看,世界上大多数人会任何,大麻确实要比烟草的综合危害要低一些,或者说危害在仿佛之间。
那么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在大多数国家,烟草的合法度要普遍高于大麻呢?这里我觉得主要的原因是对既成事实的尊重,因为相当多的人已经有了烟草使用的习惯,而且戒烟的戒断效应会带来不少不良反应,突然一刀切地禁烟,是对这些人人权的不尊重,而且这些人当年选择吸烟,很多是因为社会告诉他们需要吸烟,如果现在社会又告诉他们不能吸烟的话,对他们来说真的不公平,毕竟不是所有国家的人都和中国的民众一样有狗的属性,你让他们叫他们就叫,让他们闭嘴就闭嘴。尤其是这里有个大问题是吸烟的成瘾性很大,难以戒断。而禁止大麻,并没有相关的问题,因为大麻的适用人群可相对少多了,而且在这一点上,大麻相对比较低的成瘾性反而可以部分成为一个反对其合法化的原因:毕竟大麻成瘾性比较低,我让你戒了,对你来说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戒断带来的副作用。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法律的公平性上来说,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大麻的合法度不应该低于烟草。一种药物是否合法,对使用者个人的身体危害这一部分,只有在和新加坡类似的,父权统治浓厚的社会才会被作为重要考量,毕竟我自己的身体是我自己的,只要不危害别人,我自己怎么糟蹋自己是我自己的事情,你法律管不着。而以父权意识作为统治理念的国家,比如新加坡,把自己的公民一定程度上理解为行为能力上的未成年人或者说还无法完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年轻人,比如李光耀就曾经说,国家的决策必须由成熟负责任的长者来进行,而且这种决策必须是二十年之后回头看一看不会后悔的,年轻人无法做出这样的决策,基于这一点,统治阶级把自己理解为公民的监护人,而监护人有权力和义务控制还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让他们不要做伤害自己身体的事情。至于中共么我觉得是另一回事情,他们没资格做人民的父亲,他们反对或者支持一些毒品的考量无非是出自奴隶主考虑怎么方便压榨奴隶的价值并且在奴隶失去价值之后迅速把它们丢弃。(这里预先打个补丁,为什么安乐死在大多数国家不合法,除了在父权意识浓厚的国家或者中国,在很多国家安乐死的不合法也并不是因为它对自己身体的伤害,说到底还是因为这一行为通过宗教等管道造成的社会影响),所以说我觉得大麻是否合法,应该取决于是否能够比较好地控制它的社会危害。目前来说在知名的大麻合法的国家--荷兰,控制的应该说还不错,但是个人觉得有些媒体上把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描绘得如何如何安全什么的,还是稍微过了一点,它还是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的,以至于现在荷兰在讨论是否要收紧红灯区的管理。在美国,我去看相关数据,百分之40的暴力犯罪和罪犯的精神状态有关,毒驾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就是大麻合法化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障碍。如果一个国家能够通过法律等手段比较好地控制大麻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则大麻应该是可以被合法化的。
至于中共的毒品宣传和对大麻目前的严厉处罚,是完全非正义的。
一是再宣传方面把烟草之外的所有毒品同质化,完全罔顾大麻的危害远远低于海洛因的事实。这也导致了一些人出于好奇接触了类似大麻这种软性毒品之后,发现之前所接触的宣传很多都是和事实不符的(比如上瘾),于是就认为毒品无害,进一步去使用海洛因之类的硬性毒品。
第二是携带毒品量刑过重,携带多少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而且无视毒品种类。方便了栽赃和活摘,而且你中共自己垄断的烟草产业,每年生产数以千万箱计的毒品,剥削了多少民脂民膏中饱了红色资本的私囊,却完全合法,而人家百姓携带个几十克大麻就可以判死刑,公平何在?
懒病发作关于卖淫的之后再补。
有大麻,怎能沒迷幻蘑菇呢?純天然純草本
你抽口烟再开车也许没啥事,你抽口大麻再开车,出事就不只是你一个人。
合法化,就是传递一种认可,降低人们对该事件的不良影响的警惕。
生活里不可避免的事很多,如果因为既然无法禁止就合法,那么医生收红包合法化,既然阻止不了医生收红包,明码实价会不会更好?慢慢演变成台面一个红包,台底还有一个红包。
至于卖淫合法化,现在大学学校禁止师生恋,他们不恋了,改成大学生成年人合法卖淫,不卖给老师,就被刁难。办公室也是,女下属合法卖淫给上司。只要支付宝转个帐,就符合卖淫事实了。以后强奸都少了。
以后被嫖娼的异见人事可以松一口气。
合法化,就是传递一种认可,降低人们对该事件的不良影响的警惕。
生活里不可避免的事很多,如果因为既然无法禁止就合法,那么医生收红包合法化,既然阻止不了医生收红包,明码实价会不会更好?慢慢演变成台面一个红包,台底还有一个红包。
至于卖淫合法化,现在大学学校禁止师生恋,他们不恋了,改成大学生成年人合法卖淫,不卖给老师,就被刁难。办公室也是,女下属合法卖淫给上司。只要支付宝转个帐,就符合卖淫事实了。以后强奸都少了。
以后被嫖娼的异见人事可以松一口气。
已隐藏
大麻合法化没问题,首先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第二包装上必须写清楚危害,不过以共匪对香烟,槟榔之类瘾品的态度,ccp倒台之前是看不到了
卖淫合法化问题还很大,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与zz因素无关,几千年封建礼教的传统不是那么好破除的
写完答案之后看了一圈上面的回复,支持卖淫合法的,有几个问题我想问问大家,如有冒犯请谅解:
1. 如果有人说你的母亲是bitch,但是是事实,你会生气吗(妓女做母亲是否正确)
2. 如果你是女性,做了妓女这一个光明正大的合法职业,你会允许另一半对你过去的工作知根知底吗(当妓女是否正确)
3. 如果你是男性,你知道你的另一半以前可能是妓女,你会既往不咎吗(妓女做妻子是否正确)
当然,职业之间确实有差别,但如果妓女作为一个正大光明的职业,你总不能让这个职业在道德上既不能当母亲,也不能当妻子,甚至连自己都不认可自己,是吗
卖淫合法化问题还很大,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与zz因素无关,几千年封建礼教的传统不是那么好破除的
写完答案之后看了一圈上面的回复,支持卖淫合法的,有几个问题我想问问大家,如有冒犯请谅解:
1. 如果有人说你的母亲是bitch,但是是事实,你会生气吗(妓女做母亲是否正确)
2. 如果你是女性,做了妓女这一个光明正大的合法职业,你会允许另一半对你过去的工作知根知底吗(当妓女是否正确)
3. 如果你是男性,你知道你的另一半以前可能是妓女,你会既往不咎吗(妓女做妻子是否正确)
当然,职业之间确实有差别,但如果妓女作为一个正大光明的职业,你总不能让这个职业在道德上既不能当母亲,也不能当妻子,甚至连自己都不认可自己,是吗
为什么会把这两件东西放在一起谈我不能理解,一个是你自己的吸食行为和生产产业链的监管,一个跟另外一个人的身体器官有关系。我不知道说卖淫合法化的人多少去过荷兰红灯区,我去过,外面有大屏幕公益广告说你看到这些女孩子很多都是东欧被骗过来说是做普通的工,到这边只能卖身来偿还蛇头的钱。一个合法了这么久的地方,还是有各种弊端(而且人家是大大方方说明坏处),何况本身就是这么复杂的事情。
在没有民主和性别平等(民主!=性别自动平等)之前,讨论这个问题就相当于把另外一部分人专制奴隶化了啊
如果绝大部分女人(和男人)在民主和平等的社会都觉得合法化卖淫好并且持续这么认为,我觉得可以。然而这种环境还太远了
在没有民主和性别平等(民主!=性别自动平等)之前,讨论这个问题就相当于把另外一部分人专制奴隶化了啊
如果绝大部分女人(和男人)在民主和平等的社会都觉得合法化卖淫好并且持续这么认为,我觉得可以。然而这种环境还太远了
卖淫可以接受合法化,大麻不接受。前者你情我愿,不影响他人,而且合法化以后更不容易出现疾病传播。后者就算了,中国现在很多人吸烟时旁若无人,更不用说开放大麻。
在中国大麻当然好控制,但是在人权为上的西方国家还是很难的。大麻合法化至少让它来源更正规,安全隐患更小。黑市上很多都掺了芬太尼来增加瘾头,然而很多吸毒的根本承受不了那种程度的毒品,像墨西哥很多红灯区每几个小时就有担架进去。所以合法化反而是降低了大麻普及过程中的危害
说实话,我2个都不支持。
买淫合法化有利有弊,但是卖淫本身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我不支持合法化。
说个极端点的例子,卖淫合法化后卖淫就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比如说你欠债无力偿还,又暂时找不到工作,那如果你不愿去卖淫偿债,那算不算有劳动能力而故意不工作还债?
大麻合法化的国家是实在没法控制大麻才不得已合法化。如果有能力控制包括烟酒也应纳入毒品范围。
买淫合法化有利有弊,但是卖淫本身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我不支持合法化。
说个极端点的例子,卖淫合法化后卖淫就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比如说你欠债无力偿还,又暂时找不到工作,那如果你不愿去卖淫偿债,那算不算有劳动能力而故意不工作还债?
大麻合法化的国家是实在没法控制大麻才不得已合法化。如果有能力控制包括烟酒也应纳入毒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