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高法院决意推翻罗诉韦德案,反对者是否有合法的阻挠措施?
各种方式的施压不算数。
而是说能够产生强制约束效果的合法流程。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从规范的流程的角度看,是不是只要最高法院想干,就没有人能阻止?
注:本问题出发点并不针对罗诉韦德案相关内容。而仅仅是一个关于流程的问题。
而是说能够产生强制约束效果的合法流程。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从规范的流程的角度看,是不是只要最高法院想干,就没有人能阻止?
注:本问题出发点并不针对罗诉韦德案相关内容。而仅仅是一个关于流程的问题。
反对者会高举“My Body My Choice”的牌子进行抗议。但是,假如政府强制打疫苗,有人举个“My Body My Choice”的牌子拒打疫苗,估计还是这同一群人会来找他的麻烦的。反科学啊、阴谋论者啊之类的帽子应该就都扣上来了。你们觉得是这样吗?
拿全國納稅人的錢去給道德敗壞的人去做墮胎福利,這是多腦殘的國家才會嫌自己錢太多去制定出的政策。是否墮胎是私人權利,但絕不能佔國家一分一毫,即使是病症或強姦的問題,也應該對財產有所甄別才確定是否動用公帑。
"I have noticed that, everyone who is for abortion has already been born." Ronald Reagan
可以通过扩大议会优势通过新的立法。
罗伊案本质上是一个释法,之所以有释法的空间是因为法律在这一块是模糊的。如果议会有足够的多数能否推动新的立法,将这其中模糊的地方都明确了,就可以绕开最高法院。
这也是为什么有评论认为这份草案的流出利好民主党中期选举。自由派为了对付此判决,会下血本来准备这次选举,其选民也会有很强的动机参加投票。
罗伊案本质上是一个释法,之所以有释法的空间是因为法律在这一块是模糊的。如果议会有足够的多数能否推动新的立法,将这其中模糊的地方都明确了,就可以绕开最高法院。
这也是为什么有评论认为这份草案的流出利好民主党中期选举。自由派为了对付此判决,会下血本来准备这次选举,其选民也会有很强的动机参加投票。
大多數人根本都不懂情況? Roe vs Wade 针对三个不同的trimester有不同的权利和限制,除了第一个时期其它都有专门的限制。
至于欧洲国家,根据wiki,Most countrie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llow abortion on demand during the first trimester, with Sweden and the Netherlands having more extended time limit. After the first trimester, abortion is generally allowed only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such as risk to the woman's life or health, fetal defects, or other specific situations that may be related to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conception or the woman's age. 而这跟roe vs wade基本相同。
至于杀人,你可以去了解下,pro-choice恰恰是减少了犯罪几率和非法堕胎引起的很多母亲死亡和后遗症。
更别说德州通过的反堕胎连医学原因和强奸造成的都禁止堕胎,还美其名曰上帝的安排。
最后,你的结论“左派也是挺種族主義的,他們只覺得歐美國家就應該自由開放,其他國家野蠻都是他們的文化。” Excuse me???
至于欧洲国家,根据wiki,Most countrie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llow abortion on demand during the first trimester, with Sweden and the Netherlands having more extended time limit. After the first trimester, abortion is generally allowed only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such as risk to the woman's life or health, fetal defects, or other specific situations that may be related to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conception or the woman's age. 而这跟roe vs wade基本相同。
至于杀人,你可以去了解下,pro-choice恰恰是减少了犯罪几率和非法堕胎引起的很多母亲死亡和后遗症。
更别说德州通过的反堕胎连医学原因和强奸造成的都禁止堕胎,还美其名曰上帝的安排。
最后,你的结论“左派也是挺種族主義的,他們只覺得歐美國家就應該自由開放,其他國家野蠻都是他們的文化。” Excuse me???
我猜大多數人根本都不懂情況吧?推翻這個法案只是讓墮胎立法還給各州。羅伊案是把墮胎權變成了聯邦權利,强制所有州都要保障三個月墮胎權。其實你看歐陸的立法反而比英美國家更嚴格,德國三個月墮胎都需要被告知墮胎流程、替代措施等等,英美國家還保守呢,直接在家都可以墮胎。我個人覺得墮胎就是謀殺,但在這裏也懶得説服女權主義者,我也是女的by the way。就説法律的問題,全世界有二十幾個國家就算女性要死了也完全禁止墮胎,大多數國家也都是限制墮胎的,最莫名其妙的就是美國七個州完全不限制,十月懷胎都能墮胎,不用任何理由。我好奇有多少反對限制墮胎的知道墮胎的流程。
總之,墮胎不是權利。一個人殺了孕婦算一尸兩命,兩個謀殺,但孕婦卻可以殺了胎兒?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也不認可女性無限制墮胎權,只有奇葩的英語國家才會這樣,這不是普世價值。英美個人主義已經走到了終點。聯合國不能禁止那二十幾個國家保小不保大。羅伊案是最高法院司法機關在扮演立法機關,搶走了各州人民的選擇權,現在只是還政於民而已。你要想墮胎就去那七個州,之前還有哪個州在討論產後墮胎呢。在非洲就遵循非洲的法律,在中東就遵循中東的法律,在德州就遵循德州的法律。
我覺得左派也是挺種族主義的,他們只覺得歐美國家就應該自由開放,其他國家野蠻都是他們的文化。
總之,墮胎不是權利。一個人殺了孕婦算一尸兩命,兩個謀殺,但孕婦卻可以殺了胎兒?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也不認可女性無限制墮胎權,只有奇葩的英語國家才會這樣,這不是普世價值。英美個人主義已經走到了終點。聯合國不能禁止那二十幾個國家保小不保大。羅伊案是最高法院司法機關在扮演立法機關,搶走了各州人民的選擇權,現在只是還政於民而已。你要想墮胎就去那七個州,之前還有哪個州在討論產後墮胎呢。在非洲就遵循非洲的法律,在中東就遵循中東的法律,在德州就遵循德州的法律。
我覺得左派也是挺種族主義的,他們只覺得歐美國家就應該自由開放,其他國家野蠻都是他們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