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th penalty| 非法是怎么合法化的?

即使抛开死刑的公正性不谈, 仅从人命的价值角度讨论:
——死刑是拿人命开玩笑.

生命的不可剥夺性
生命为天赋之权,人类无权剥夺。《道德经》有言:“夫代司杀者杀”,意即唯有天地自然才有决定人生死的权力。死刑是用人为的规则(the law of man)僭越天的法则(the law of nature).简单地说,死刑这种“大匠斵” 违背了天地的“好生”之法。也是该国戾气与暴力泛滥不绝的根源。
死刑与法律目的的背反
法律的本旨在于防范与威慑,而非报复。惩罚只是手段,改过与回归才是终极目标。死刑剥夺不只人命, 也是人改恶从善的机会. 现代法治多将威慑视为法律存在的根基,这也是绝大多数国家早已废除死刑的根本原因。死刑作为“合法杀戮”,本质上破坏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性与正义。
历史与地域局限
死刑的标准并非恒定,而是随历史与地域而变。一时为死罪,异时或不罪;此地处死,彼国无刑。量刑的标准或者社会价值观一直在变, 彼时之“重罪”,今或被社会大范围接纳。换言之, 同样的罪行,今天的判处死刑的规则也很可能在若干年后被看成是落后或野蛮“的.。这说明,死刑的“公正性”极其可疑,其根基动摇于社会观念与权力格局的流变之中。
死刑误判不可避免和不可逆性
任何司法体系都由人来调查、取证与裁判,而人类判断本身有限,错误不可避免,并非严格或陪审团就能彻底避免的。美国法律以其复杂细则著称,但还是有190+误判案例(Since 1973, >190 death-row.. in the U.S. have been exonerated). 任何刑罚若有错判尚可弥补,唯独死刑不可逆转。一旦错杀,便是彻底剥夺无辜生命,万世不复。一个以“正义”自称的制无法避免对无辜者的致命伤害,这本身荒唐,也是对正义的悖离。
权力-恶法
更大的问题在于,将刑罚专加于无力之民,而罪大恶极的往往不受制裁。真正的系统性之恶,是由掌握立法与司法权力者所制造。死刑作为政治阶层的工具, 具有先天的阶级性: 专为底层设立,从未触及统治者,相反是其利用恐惧维稳的工具,而非任何形式的正义。死刑本质上一群人拥有可以操纵另一群人生杀予夺的特权/或者说一群人的尊严建立对另一群尊严包括生命的无情践踏上 不是用来遏制暴力, 拿人命/对人命的生杀与夺做权力的威慑。法律因而失去了作为“正义之器”的根基,而成为“恶法”。死刑的逻辑最终走向悖论

死刑背后的社会痼疾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制度本身制造贫困与不公,犯罪的土壤便随之滋生。一个以不平等、贫困和压迫为常态的社会,犯罪率一定高于正常的文明社会。以死刑来“解决”犯罪,不过是掩盖深层的结构性病灶。真正的文明社会依靠制度、教育与保障来减少犯罪,而非通过剥夺生命来掩饰治理的失败。

结语——合法化的杀戮。
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就已废止死刑,包括美国都是逐步废止趋势, 而中国截止目前仍高居执行死刑最多国家榜首. 写这篇没求流量,只是出于必须,但出篇还是阻力重重,那些上来没看完就乱扣帽子,刻意挑错,跟风点踩,充满洼地特有的恶意,也缺乏讨论严肃命题的基本态度-一篇文章/别人几个小时的劳动成果无缘无故被踩,就像好端端的人命被某匪轻易毁掉一样. 感觉人命不值钱的思想在洼地根深蒂固,也算求仁得仁,所以那里特权和暴力泛滥

——这也是非法如何合法化的土壤.

死刑只证明了一件事——权力对人命的轻率和傲慢。它只是统治者操弄生杀予夺的特权,利用用恐惧来维稳的工具。死刑的存在,并非法治的力量,而是法治的失败- 人命在此国太过不值钱了. 我反对死刑, 并非说那些罪不应得,而是他们不该死在特权的僭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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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本帖不欢迎以下几类:
1.默认自己韭菜命不值钱的
2.看到废死上来就贴“圣母情结“的
3.自认自己懂生物学,愿意践行动物本能的
4.默认‘自然法则=动物杀戮’的
5.前后逻辑自相矛盾,乱下结论的

您自己乐意自嗨就好,没人邀请你来看/或一定要你改变想法.
——建议全部看完再评论.对待人命的议题,切忌一知半解或轻下结论.谢谢.
小毛永远滴神 🤬不友善用户 不要把自己当成华夏人,汉族,这些只是一个想象出来的虚构概念
其实说的挺有道理的,但问题是穆斯林每年出了多少极端宗教狂去杀人,每天又有多少人去犯罪,死刑不死刑其实都行,黑人也有物理学家,数学家,犹太人里也有很多蠢货。建议你帮助下身边的人,让自己心理健康。

死刑只证明了一件事——对人命的轻率        不要再总结这种话了,有一人,你自己父母老婆孩子遇到很不好的事,你还能这么说,那确实牛逼
渞席灡屗溮習噤评 对包包总烂尾痛心疾首
别人不同意你的意见,你就把他们全折叠了,你这样玩,很难有说服力啊。
愚蠢至极,连国家概念都不知道,还来大谈废除死刑。国家是什么?国家是合理合法维护新旧精英集团合理过渡的组织,国家是暴力机关,是从平民收缴权力,让精英贵族能够和平稳定发展的组织。
       废除死刑,底层民众没有得到一丝好处,上层精英会更加肆无忌惮,因为底层的犯罪最多是偷拿抢骗,上层精英是天天琢磨钻法律的漏洞,死刑是国家给与底层民众最后的尊严。
      国家层面的死刑是最大降低底层复仇的成本风险,上层精英可以随意杀底层全家,底层复仇连保安的第一关都过不去,更何况还有官商勾结,法律失序。
      一个臭屁民如果真活在废除死刑的时代,那么真的是畜生不如,活得毫无价值,任由宰杀,只有西方畜生左派才能搞得出来,这就是为了维护左派底层打手红小兵的特权,红小兵可以随意打杀底层,但是底层反抗不能,司法权裁判权在左派精英手里,上下沆瀣一气系统性宰杀底层民众。
     法律是维护精英集团的利益,不是来维护你底层的,即便是美国,法律也不是维护你底层的,如果死刑也废除了,底层就是畜生的活着,因为底层根本没有能力复仇,底层活得毫无尊严。
死刑是用人为的规则(the law of man)僭越天的法则(the law of nature)

 

the law of nature是动物可以kill for fun,不信去问你们家猫出门一晚上一晚上能杀多少东西。你要践行kill for fun吗?

讨论死刑就老老实实从社会学出发,别扯哲学生物学这些你们玩不来的东西。
死刑本来就有震慑的作用

死刑犯能不能从善已经不是死刑本身应该考虑的问题了 
死刑更重要的意义就是为了阻止后人犯相同的罪

当然死刑 尤其是今天的人道主义死刑在我看来都是圣母泛滥
毕竟连环杀人犯可不会人道的处决他的猎物
在我看来 比如泰德邦迪一类的罪犯 凌迟都算是仁慈的了

如果废死也没问题 取而代之的相对应的是什么?
按照楼主这种圣母理论 刑期应该都免了 反正都是上帝的造物 上帝的造物都是完美的
如果要公平期间 让受罚者自己选择死刑或者其他选项
当然在我这边的其他选项就是终身单人监禁 不得探亲 假使 或者其他跟任何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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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错判 那么在判刑的时候严格把关就行了 让陪审团来决定是否死刑
可以把死刑定为一个几乎不会执行的状态 但是没有任何必要去取消死刑
因为社会上总会有那么几个 希望是只限于几个 那么几个适合使用死刑的存在
我早就這麼覺得,

俄國是世界上最早廢除死刑的國家,1917年就廢除了,然而...

90年代也廢除了,然而...

我根本不明白為什麼還會有人覺得死刑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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