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构成,转载一些对色法与名法的介绍。(佛教)

生命,在佛陀的教法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佛教要分析生命的构成,认知生命的真相,研究生命的本质,最终目标是解脱生命的诸苦。


佛教把构成生命的因素分为五类,称为五蕴:
1.色——物质身体;
2.受——苦、乐等的感受;
3.想——辨认、记忆作用;
4.行——意志或各种心理作用;
5.识——识别、认知。

我们这个具有眼睛、耳朵、鼻子、嘴巴、躯干、四肢的身体称为“色蕴”或“色法”。色,在这里并不是指颜色,更不是指女色、情欲,而是一切物质现象的统称。物质现象包括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看得见的有颜色、光等,看不见的有声音、气味、味道、软硬、轻重、冷暖等等。

为什么将物质现象称为“色”呢?

色,巴利语rūpa,源于动词ruppati,意为变坏、破坏、压迫、逼迫。所以佛陀说:以变坏故,称为色。即是说,一切物质都具有变坏的本质,叫做色法。

除了称为色蕴的物质现象以外,受、想、行、识四种心理现象合称为“名蕴”或“名法”。名,在这里的意思并非指名字或名称,而是对一切心理现象的统称。

为什么要将心理现象称为“名”呢?

名,巴利语nāma,源于动词词根√nam,意为朝向、倾向。因为能朝向目标以识知它,或者能导致朝向目标,所以称为名。

根据佛教,所有的名法(心理现象)都必须有目标,而且总是在执行认知目标的作用。同时,这些名法并非只是单独出现,它们一产生则成组地产生,并且各自对目标执行其各别的作用。比如说“看”的动作,就包含了8个名法在同时参与执行作用。

名法又可以分为两类:心和心所。

心(citta)——识知目标的心理活动。

心所(cetasika)——伴随着心一起产生并能协助心全面地识知目标的各种心理作用,例如感受、想、思、作意、喜悦等等。

在识知目标的过程中,心起着主导的作用,犹如国王;心所起着辅助的作用,犹如执行各自职责的大臣。心所不能离开心单独生起,因为诸心所必须依靠心才能协助识知目标。同时,心的产生也必定伴随着诸心所的产生。心只有得到了诸心所的协助,才能完成其识知目标的作用。


名色法包摄了我们所处的这个世间所有的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有时也特指身心现象。12

五蕴又叫做名色法,包括物质身体和各种心理现象,这就构成了所谓的生命。只要有了名色、有了生命,众生就会执著这一堆名色为“我”和“我的”,佛教称为“我见”、“我执”。

由于这一堆名色法是作为被自他执取的对象,所以称为“五取蕴”。只要有了被执取的五蕴,圣者们说这即是苦。

附注:
12  为什么不直接将名色法叫做身心呢?因为身心只是指生命现象,而名色法则是指一切的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也包括无生命的山河大地、花草树木等,在范围上比身心要广得多。同时,在严格意义上讲,身心现象还是属于概念法的范畴,名色法则属于究竟法的范畴,在表达上要精准得多。


以上内容来自《您认识佛教吗?》--- 第二章 生命的本质 --- 第二节 生命的构成



禅修者想要证悟涅槃、证悟圣道圣果,必须系统地修行。他应当先培育定力,以定力为基础转修观(vipassanā),观照一切行法的坏灭。行法(saṅkhāra)包括名法和色法,色法是十八真实色法;名法是心和心所,心所包括五十二心所。

诸行法不会单独生起和存在,它们都是以聚(kalāpa)的方式存在。对于千变万化的物质世界,它们是由二十八种究竟色法以不同的形式组合而成的,犹如机器是由各种零件组成一样。色法的组合是有规律的,若把这些组合分成不可再分的最小单位就是色聚(rūpa kalāpa)。同时,色聚也还是由不同的究竟色法组合而成,有的是八种究竟色法,有的是九种究竟色法,有的是十一种究竟色法等等。

只要没有破除组合密集,我们所看到的物体、对象都是聚合的。

名法也是一样,任何名法都是由一个心加上若干个心所组成的,称为“名聚”(nāma kalāpa)。色聚是由若干色法组合而成的,名聚也是由若干名法组合而成。例如:眼识是由一个心(眼识),加上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七个心所组合而成的。

所有色法和名法都是行法,即物质现象及精神现象都是因缘造作的。只要是因缘造作的,就会有产生,有产生就会毁灭,称为“生灭”或“生住灭”。因为不断地生灭,所以是“无常”(anicca);因为一切行法都遭受生灭的逼迫,所以是“苦”(dukkha);不断生灭的行法根本没有主宰、没有实体、没有本体、没有我,所以是“无我”(anatta)。

正如佛陀说:

“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 sabbe saṅkhārā dukkhā, sabbe dhammā anattā.”

“诸行无常,诸行是苦,诸法无我。”

修观必须依照次第来修习。首先,应通过辨识色法和名法的相(lakkhaṇa)、味(rasa)、现起(paccupaṭṭhāna)、足处(padaṭṭhāna),来识别诸行法的自相(salakkhaṇa)。见到究竟名色法之后,再追查它们的因,通过连结因果关系来修习缘起(paṭiccasamuppāda)。然后,再观照诸行法的共相(sāmaññalakkhaṇa)——无常、苦、无我。

《阿毗达磨讲要(中)》--- 第十七讲 安止速行心路 --- 四、出世间速行心路 --- 第一、证悟涅槃的次第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YRgYDQAAQBAJ&pg=PA176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YRgYDQAAQBAJ&pg=PA177

(文字版,中国网站)
http://www.fjdh.cn/wumin/2013/02/112634211910.html

Archive 存档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25161930/http://www.fjdh.cn/wumin/2013/02/112634211910.html

於究竟法(paramattho):根據《阿毗達摩論》,諦(sacca,真實)有兩種,即:世俗諦(sammutisacca)與究竟諦(paramatthasacca)。世俗諦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觀念(paññatti)和表達方式(vohāra)。它包括組成我們世間還未受到分析的種種現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動物,以及看似恆常不變的事物。於《阿毗達摩論》的觀點,這些現象並沒有究竟實質,因為它們所代表的事物,在實際上並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們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與不真實的。它們只是由心構想而成(parikappanā)的產物,並非基於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諸究竟法是基於它們各自的自性(sabhāva)而存在之法。這些法是:最終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單位;由親身體驗、如實地分析而知見的究竟法。此等實際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為更小,而是已分析至最小最終的單位,是組成種種錯綜複雜的現象的成份。由此它們被稱為究竟法(paramattha);這名稱是源自 parama(究竟;最上;最終)與 attha(真實法;事物)。

不單只是在本體學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實質;在智理學方面,它們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標。有如可以從芝麻提煉油,人們也可以自世俗諦當中「提煉」出究竟諦。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諸概念給人的印象是,它們所代表的東西擁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實體。然而,當我們以阿毗達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這些事物時,我們發現它們並沒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實質,而只是由無常的名(精神)色(物質)過程所組成的現象。如此,運用智慧分析世俗諦,最終我們將會達到藏在概念現象背後的究竟法。在《阿毗達摩論》裡的究竟法,即是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之法。

雖然究竟法是實際上存在的實質,但由於它們非常微細深奧,所以缺乏訓練的人無法覺知它們。這種人無法知見究竟法,因為他們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裝成世俗現象的概念所蒙蔽。唯有在運用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āra)之下,人們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為其智的目標。如是,究竟法被形容為屬於究竟智範圍裡的目標。14

共有四:在經教裡,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為五種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識五蘊(pañcakkhandhā)。於(阿毗達摩)論教,諸究竟法則歸納為四種類別。首三種──心、心所與色──包含了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經教裡的五蘊相等於這三種(究竟法)。識蘊(viññāṇa)在此列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於代表基於其相應心所而得以分門別類的諸「識」。在論教方面,五蘊的中間三蘊(受、想、行)則被列入心所(cetasika)之內;心所與識同生(俱生),執行種種不同的作用。在《阿毗達摩論》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當中:受蘊與想蘊各是一種心所;行蘊(saṅkhārakkhandha)則再分為五十種心所。而色蘊則當然是相等於《阿毗達摩論》裡的二十八「色」。

除了這三種有為究竟法之外,還有第四種究竟法,屬於無為的究竟法(不是由於因緣和合而成之法)。這不包括在五蘊之內的究竟法即是涅槃(Nibbāna):脫離諸有為法之苦,而達至最終解脫之法。如是,在《阿毗達摩論》裡一共有四種究竟法:心、心所、色、涅槃。

附注:
14 Paramassa uttamassa ñāṇassa attho gocaro. (《阿毗達摩義廣釋》)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 第一章:心之概要 --- 節二:四究竟法 --- 節二之助讀說明



色聚巴利语rūpakalāpa):色法不会单独生起,必须组合才能生起,这种色法的集合称为色聚。色聚中的色法同时生起,同时灭去。色聚共有二十一种。色聚不是究竟法,属于概念法世俗谛


菩提比库编译《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色法不会单独生起,必须组合成色聚(rūpakalāpa)才能生起,色聚共有二十一种。

有如一切心所拥有四相一般,组成色聚的色法也有四相:

  • 在色聚里的所有色法都同生同灭;

  • 它们都拥有同一个依处,即俱生的四大元素;

  • 此四大元素是所造色的近因,而任何一个元素的近因则是其它三大元素;

  • 它们从生至灭都同时发生。

二十一种色聚分为4大类,由业、心、时节及食所生的分别是9、6、4与2种。由于空界只是区别,相色只是表相,因此智者说它们不是色聚的成份。


破除密集
一切的色法不会单独存在,都是以法聚的方式存在,但只看到法聚是不够的,因为那是概念法。

当禅修者见到了色聚之后,就应当尝试去查找色聚里面的究竟色法,破除密集(ghana)。密集有时候也翻译成坚厚。日常所看见的物质都有形体,像是真实存在,是因为没有破除它的密集。

相续密集santati-ghana

物质被我们体验为好像它会持续地存在,叫做相续密集。由于有了相续密集,我们所见的物质,好像能够存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如果破除了色法的密集,将会发现色法是刹那生灭的。

通过观智一直观察色法,会发现色法没有一刻的停留,在极其快速地生灭。由于灭去之后,里面就是当色法在达到住时的时候,它里面的火界又会产生新一代的色聚。所以色法是一代一代的灭去,但是不断的有新一代的色法生起,在生灭之间,它都是好像维持着一定的时间段,所以我们感觉好像这个物体是实际存在的。这个就是相续密集。

组合密集samūha-ghana

所有的究竟色法不能单独存在,它们都是以法聚的方式存在。如果我们把它当成一个整体,还是看到这只是一个组合。任何的色法,任何的物质现象都是以组合的方式存在,但是组合本身,就能够欺骗我们的心。

究竟色法是没有组合相的,如果我们看到究竟色法,就不会有法聚的概念。所以说要去破除这种组合,连色聚本身也要破除,才能够观察到究竟色法。

功用密集kicca-ghana

任何的物质,它的存在都有作用。例如水可以喝、火可以取暖、屋子可以住、车可以开、大地可以给我们走、可以承载我们,这就是它们的作用。但我们之所以会认为这个东西会这样,那个东西会那样,这是因为我们的心被功用密集蒙蔽了。

每一个究竟色法都有它的作用。如果观察到了究竟色法,见到它只是地、水、火、风、颜色、气味、味道、食素,然后再看里面的究竟色法的作用。将会见到地界,地界有硬,有支持色法的作用;水界呈现出黏结的作用;火界能够使色法成熟的作用,能够提供暖的作用;而风界有能够支持色法的作用。[sup][4][/sup]

(不确定网站是否是中国网站,可以以Tor打开)
色聚
http://wiki.sutta.org/index.php?title=%E8%89%B2%E8%81%9A&variant=zh-hans


色法有兩種:《阿毗達摩論》列舉了二十八種色法,簡要來說則可歸納為兩大類,即:四大元素及由四大元素所造的色法。四大元素(mahābhūta)是地界、水界、火界與風界。這些是色法不可分離的主要元素;在它們的組合之下造成了小至微粒子,大至山嶽的一切的物質。所造色(upādāya rūpa)是源自或依靠四大元素而有;它們一共有二十四種。四大元素可譬喻為大地,所造色則有如依靠大地而得以生長的樹木。

所有二十八種色法可歸納於十一類。其中七類稱為完成色(nipphannarūpa),因為它們擁有自性,所以適合作為觀禪的目標。其餘四類色法較為抽象,因此稱為不完成色(anipphannarūpa)。(見表 6-1)

《阿毗达磨概要精解》 --- 第六章:色之概要 --- 列舉色法 --- 節二之助讀說明

色法:在《阿毗達摩論》裡,一個心的壽命名為一個心識剎那(cittakkhaṇa)。這時間單位是非常短暫的;根據諸論師,在閃電間或眨眼間,即有數萬億個心識剎那過去了。雖然它極其短暫,但每個心識剎那還可以再分為三個小剎那,即:生時(uppāda)、住時(ṭhiti)及滅時(bhaṅga)。在每一個心識剎那裡,一個心生起,執行其剎那間的作用,隨後即壞滅,而供給下一心生起的因緣條件。如是,依心識剎那次序,心流持續不斷地發生,即如河水之流一般。

略部份内容

色法也經過生、住、滅三時,但這三時所佔的時間是等於十七個心生滅的時間。名法與色法的生時和滅時的時間長短都一樣,但色法的住時則等於名法的四十九個小剎那。78

附注:
78 但有些色法例外,即:身表、語表與四相色(見第六章、節四)。兩種表色的壽命只是一個心識剎那。於四相色當中,色集積與色相續等於生時;色無常性等於滅時;色老性則等於四十九個小剎那。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 第四章:心路過程之概要 --- 五門心路過程 --- 節六之助讀說明

色法
http://wiki.sutta.org/index.php?title=%E8%89%B2%E6%B3%95&variant=zh-hans

請思考這個問題:在佛陀的教法之外,沒有其他導師能教導這些色法及它們的分類。

唯有佛陀及其弟子,才能辨識這些色法並教導這些色法的分類。

當以觀智見到每一粒色聚中的究竟色法時,他的心與見解,已暫時改變。

因為佛法的觀智,能夠暫時地去除邪見與其它的煩惱。

在證得聖道之後,他才能逐步完全地滅除邪見與其它煩惱。

依據佛陀的教導,色法以微粒的形態生起,這些微粒稱為色聚。

你必須有系統地修行四界差別,才能照見這些色聚。

你必須分析各種色聚,以透視其中的究竟色法。

每一粒色聚里至少含有八種色法,地界、水界、火界、風界、顏色、香、味、食素。

有些色聚含有九種色法,即前面八種加上命根色。

有些色聚含有十種色法,即前面這九種色法,加上淨色、性根色、心所依處色等。

色法總共有二十八種,其中十八種是真實色法,它們是觀智的目標,其餘的十種是非真實色法,它們不是觀智的目標。

然而,在你觀照色法時,真實色與非真實色都必須觀照,因為若不觀照非真實色,就無法照見真實色。

舉例而言,若不觀照空間,你就無法照見色聚。

空間是非真實色,而不是真實色。其它非真實色法的情況,也應同理類推。

我們的身體,只是由極端微小的粒子構成的集團而已,這種微粒子稱為色聚。

而色聚,又是由剎那生滅的究竟色法所組成的。

在此,我要更進一步地解釋。

五蘊是苦諦,五蘊當中包括色蘊。

色法以色聚的狀態存在。

當我們分析它們時,可以透視到二十八種色法。

在佛陀的教法之外,沒有其他導師能清楚地顯示與教導這些名法,因為沒有其他老師,能夠徹底地了解它們。

又五蘊當中也包括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這四種名蘊(精神現象)。

除了 有分心之外,這些名法依心路過程而生起。

佛陀精確地教導,在一個心識剎那之中,有多少個心所,伴隨著心同時生起以及辨識與分類它們的方法。

如果佛陀的弟子依照佛陀的教導,有系統地精進修行止禪、觀禪,禪修者將能清楚地辨識這些名法。

這是佛教徒的絕佳良機,我們不應錯過這個機會。


色聚與究竟色之間有何差別?觀禪的對象究竟是甚麼?

色聚,指的是由究竟色法組成的微粒。

如果禪修者能夠分析這些色聚,他將能見到究竟色。

在每一粒色聚中至少有八種究竟色:地界、水界、火界、風界、顏色、香、味、食素。

某些色聚中有九種究竟色,那就是加上命根色。

某些色聚中有十種究竟色,那就是再加上性根色或淨色。

色聚是概念法,不是究竟色法,色聚不是觀智的對象。

如果藉著觀察迅速生滅的色聚為無常、苦、無我,來修行觀禪,那是虛假不真的觀禪。

存在於每一粒色聚裡的究竟色法,才是觀智的對象。

所以當你見到色聚時,你應當分析它們,藉著透視其中的究竟色法來修行觀禪。

某些禪修者,在見到色聚時無法分析它們,而只是藉著觀察那些微粒的生滅,來修行無常、苦、無我。

根據佛陀教導的《阿毘達摩》,那些色聚微粒,只是概念法而已,概念法不是觀智的對象。

如果他們那樣修行,漸漸地那些微粒會消失,只剩下白色透明的物體。

根據佛陀教導的《阿毘達摩》,那些色聚微粒,只是概念法而已,概念法不是觀智的對象。

如果他們那樣修行,漸漸地那些微粒會消失,只剩下白色透明的物體。

於是,他們專注於那白色透明的物體,認為那就是色法的息滅。

禪修者不瞭解,如果注意白色透明體的空間,他們將能夠再度見到微粒。

為甚麼他們不瞭解呢?

因為他們並未有系統地修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四界差別,他們也許只以一界或幾界作為對象來修行。

然而由於他們的巴拉密,所以他們能見到色聚。

但是他們無法分析,每一顆色聚微粒裡的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四界。

然後,當那些微粒消失,只剩下白色透明體時,他們也不知道,應當注意白色透明體中的空間。

因此,他們誤以為那是色法的息滅。

專注於那白色透明體時,有時他們的心,落入有分當中,而以為那就是名法的息滅。

於是,他們誤以為已達到、已證悟了名色法息滅的涅槃。

而事實上,他們連觀禪的開始階段——名色分別智——都還未達到。

色聚与究竟色法之间有何差别?
https://m.xuite.net/blog/hsuxu53/blog/322208808

Archive 存档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25162116/https://m.xuite.net/blog/hsuxu53/blog/322208808


一、名法与心所

现在我们再讲另外一种究竟法——心所(cetasika)。

根据阿毗达摩,有四种究竟法,它们是色法、心法、心所法及涅槃。涅槃又称为无为法,只有一种;色法共有28种,我们已经学过了;心法有89种或121种;心所法有52种。我们能体验到所有这52心所,它们是我们平时都可能产生的心理作用。

这个世间不外乎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物质现象称为色法,在修色业处的时候,要辨识我们自己的五蕴色身,同时也要辨识他人的色身。辨识自己的色身是为了破除对自己身体的贪爱,辨识他人的色身是为了破除对他人身体的贪爱。同时也要辨识无情的色法,比如钞票、珠宝、财物等等,我们将会明白平时所苦苦追求的其实只是一堆时节生色而已。这就是为什么要修色法的原因。同时也要辨识之所以会对那些物质生起贪爱,是由于“心”在起作用。如果只是物质、只是色法,它们不会痛苦,因为色法本身没有感受,你踩它、打它、拿刀砍它、拿枪射它,它都不会感到痛苦,它们没有情识、没有感觉。有感觉的是心理现象,能够起贪爱甚至能够解脱的是名法。因此我们在修维巴沙那的时候,既要观色法,从对色法的执著当中解脱出来,也要观名法,从名法中解脱出来。

名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心法,一类是心所法。心法,古代也翻为“心王”,这只是比喻。心不会单独生起,它的生起必定伴随着若干的心理作用一起生起。换句话说,心在对外界作出任何反应的时候,并不是单一个的心理在起作用,而是有很多的心理同时在运作。其中执行识知对象作用的称为心,伴随着起作用的其他心理称为心所,意思是“属于心的”。

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各种不同的人、事、物,在阿毗达摩里可以归纳为最简单的关系——名法与所缘的关系。名法包括心与心所,所缘就是心认知的对象。为了让大家更容易了解,就说名法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心,心认知的任何对象,也包括我们自己,都称为所缘。所缘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颜色、听到的声音、嗅到的气味、尝到的味道、触到的冷暖硬等感觉,还有所想到的任何东西。我们能够想到、能够知道、能够感觉到的都称为所缘,也就是心的对象、心的目标。在讨论名法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种最基本的关系。同时,只要有名法,必定会有所缘;或者说只要有心,必定会有心的对象;不存在有心而没有对象的。

称为心,是因为心能识知所缘;称为名法,是因为能朝向所缘。作为名法,有知道、识别所缘的作用。例如眼识能看,耳识能听,意识能想各种东西,概念的产生就是意识的作用。比如大家坐在这里听我讲课,你们看着我,我就是你们的所缘,我的声音就是大家的所缘,你们看着黑板,黑板就是你们看的所缘。我们能看、能听的是心,是名法。理解了这一层关系,以后讲的就好理解。

心所的巴利语为cetasika,由cetas(心)再加ika(的)组成,可以将之理解为“属于心所有的”。其英文为mental factor。mental是精神、意识、心;factor是因素、要素。

心所与心都称为名法。心所的生起有一定的规律,当心生起时,必定伴随着心所生起。好像说:国王来了。国王必然不会单独一个人来,他会有若干的随从伴随着来。国王如同心,那些随从、大臣如同心所。当所缘出现的时候,心会执行识别的作用,与此同时,也会有各种的心理在一起对所缘执行各自不同的作用,这些心理就称为心所。

心所有四个特点:

1.心所必定与心一起生起(ekuppāda);

2.心所必定与心一同灭去(ekanirodha)。色法可以和心同时生起,但是却不同时灭。心所法肯定与心同时灭。

3.心所与心都取同一个对象(ekālambana)。

4.心所与心拥有同一个依处(ekavatthuka)。

举眼识为例,在看的那一刹那,有8种名法同时在起作用,其中眼识属于心,另外7种属于心所。这8种心理同时产生,同时执行看对象的作用,然后又同时灭尽,不会有先后,而且这八种名法都依靠眼处门为依处生起。

《阿毗达磨讲要(上)》--- 第六讲 遍一切心心所 --- 一、 名法与心所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FxgYDQAAQBAJ&pg=PA165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FxgYDQAAQBAJ&pg=PA166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FxgYDQAAQBAJ&pg=PA167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FxgYDQAAQBAJ&pg=PA168

(文字版,中国网站)
http://www.fjdh.cn/wumin/2013/02/192010211852.html

Archive 存档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25162646/http://www.fjdh.cn/wumin/2013/02/192010211852.html


http://wiki.sutta.org/index.php?title=%E5%90%8D&variant=zh-hans


《您认识佛教吗?》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5833
5
分享 2020-05-14

5 个评论

挺好!!!!!!!!!!!!!!!!!!!!!!!!!!!!!!!!!!
终于写出来了 :)
请问楼主,读佛经之类的需要学习一定的梵语吗?我尝试读过南朝到唐的一些经典,大多读得懂,但可能只是领会了表面意思……(不过我记得我读的一篇科普介绍说佛教的一些小故事没有标准解读)
请问楼主,读佛经之类的需要学习一定的梵语吗?我尝试读过南朝到唐的一些经典,大多读得懂,但可能只是领会...

我是南传佛教徒,依南传佛教,佛陀说的是巴利语,在这边也有提到 (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5833 )。

不明白你说的“学习一定的梵语吗”是指学习到什么程度,我就当作是否需要学习一些词汇来回答。

读译文不一定需要懂得原文(能懂原语言自然是最好的),但是,有些音译的词汇,你还是会需要字典的帮助来了解该词汇的意思(也不止音译词汇,还有一些专门名词,你以前没接触过,你可能也需要查字典来了解该名词的意思)。有时候书上提到一些名词时,也会在后面附上原文(我看过不少南传的书籍有这么做),读多了,接触久了,自然就会比较熟悉一些常见的词汇的原文。

如果你只是打算大略的阅读一些佛经,看译文对你来说比较方便,阅读时可能会慢慢地熟悉一些常见的原文词汇。如果打算读很多佛经、深入研究,看得懂原文/懂一些词汇对你会有所帮助。

問:何謂教理行證?
答:教是教理,行是修行,證是證悟。教理是律、經、論三藏,行是修行戒、定、慧三學,證悟是聖道、聖果以及涅槃。這是構成佛法的三大要素。

第一、教理,或者說教法、聖典、學習。
第二、行道,即實踐、禪修、修行。
第三、通達,這裡的通達是指證悟涅槃。

因此,教理是教,行是修行,證是證悟。修行要依照教理,脫離了教理、脫離了三藏的修行是盲修瞎練。如果只懂教理,卻不肯修行,想要證果永遠是說食數寶,就是只看別人吃飯自己不會飽。所以,要先學教理,再依教修行,修行才能證悟。它們之間的次第是這樣的。

https://smz20121215.pixnet.net/blog/post/42577538

Archive 存档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25163319/https://smz20121215.pixnet.net/blog/post/42577538

学习教理(pariyatti)(教理是三藏)、修习止观(paṭipatti)(修行是行道)和证悟四道四果(paṭivedha)(通达是通达(四圣)谛)。

教理(pariyatti)與禪修(paṭipatti)並進,由教理指導的實修. 體驗,最終能導向證悟(paṭivedha)。


佛经里所说的,不止是要学习,还要修习,才能断除烦恼。

經藏裡的諸經是佛陀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之下,對根器有很大差異的聽眾因人而教的開示。為了引導聽眾修行及通達聖諦,他採用種種方法,以便聽眾能夠理解其教法。他採用了譬喻與隱喻;他教誡、勸告與激勵;他判斷聽眾的傾向與能力,再調整其開示的方式,以便能夠喚起他們良善的反應。這是為何經教法被形容為「譬喻式或裝飾的教法」(pariyāya-dhammadesanā)。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導讀(節譯)

一般人直接阅读佛经的话,可能只了解到字面上的意思,事实上,佛经的内容是可以修行的,可以依照佛经的内容来操作、修行的。

建议对佛教有一定的了解后再读佛经,会更好的了解经典的意思。此前,建议先阅读以下的类型(佛教基础、佛经+注解,解说),有了一定的基础后再读,应该比较能领会到佛经要表达的意思。

之前这边有提到不少,佛教基础,了解一些佛教的基础知识、名词。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5833

转法轮经(可能是中国网站),经文与解说
http://wuming.xuefo.net/nr/2/20163.html

Archive 存档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525163108/http://wuming.xuefo.net/nr/2/20163.html

《沙门果经》讲义,经文与解说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ZBkYDQAAQBAJ&pg=PP3
请问楼主,读佛经之类的需要学习一定的梵语吗?我尝试读过南朝到唐的一些经典,大多读得懂,但可能只是领会...

南传经文是巴利语,北传经文是梵语,可以在加个藏语,看自己需要的程度而定吧。而且学多是先学藏语,学通了可以再去学梵语。如果是南传的话,其实从巴利语翻译成汉语的佛经不算特别多,有时间的话,可以去学学的。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