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報】黎智英還柙至明年4月再訊 被控欺詐罪 申保釋遭拒
消息來源:蘋果日報
警方今年8月派逾200警力硬闖壹傳媒大樓搜證,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高調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兩名兒子及四名壹傳媒高層。警方昨落案控告黎智英及集團兩名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指三人涉欺詐科技園公司,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案件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並反對三人保釋。最終周黃二人獲准擔保外出,惟蘇官認為黎智英有潛逃及再犯風險,拒絕其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三人昨被通宵扣查,今早乘警車抵達法院。黎智英今由資深大狀鄧樂勤(Peter Duncan)代表,而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則由資深大狀許紹鼎代表,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由資深大狀潘熙代表。胡志偉、李永達及林卓廷等多位民主派人士今早到庭支持。
案件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擔任主控官。案件主管為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馮俊宜。
庭上黎智英與周黃兩人不時交頭接耳,周達權在聆訊中亦不時向律師交談並轉達指示。黎智英則不時低頭沉思。直至裁判官準備宣佈是否批准保釋的結果時,三人應裁判官要求站立聽取裁決,最終黎智英被拒保釋,庭上多人愕然,旁聽席有人低呼:「吓?」
黎智英隨即由懲教人員押入囚室。壹傳媒行政總裁、《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表示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
被告黎智英(73歲)、周達權(63歲)及黃偉強(59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未有按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有關用途,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令蘋果印刷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
據控方的控罪書中文版,指三人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曾經沒有在香港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所容許下而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或該處所的部份;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在該租契所容許下而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部份;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有不作為或一連串的不作為,即就執行科技園公司在該租契下的權利未有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控方反對三人保釋。三人則提出保釋申請。黎智英提出以50萬元現金及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周及黃分別申請以20萬及10萬元保釋外出,提出可以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
裁判官將下年4月16日再訊,仔細考慮後各人的保釋申請及案件後,批准第二及第三被告保釋,第二被告以現金20萬元及妻子20萬人事擔保;第三被告以10萬元保釋。兩人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到警署報到等。黎智英保釋申請則被拒,還柙候訊。
林卓廷庭外稱,對黎等人被控以及黎不獲保釋感到震驚,認為今次是赤裸裸的政治檢控,指一個並非嚴重的案件,竟被以如此方法進行檢控和處理,令他難以接受。
【案件編號:WKCC4217/20】
各位蔥油點睇?
警方今年8月派逾200警力硬闖壹傳媒大樓搜證,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高調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兩名兒子及四名壹傳媒高層。警方昨落案控告黎智英及集團兩名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指三人涉欺詐科技園公司,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案件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並反對三人保釋。最終周黃二人獲准擔保外出,惟蘇官認為黎智英有潛逃及再犯風險,拒絕其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三人昨被通宵扣查,今早乘警車抵達法院。黎智英今由資深大狀鄧樂勤(Peter Duncan)代表,而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則由資深大狀許紹鼎代表,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由資深大狀潘熙代表。胡志偉、李永達及林卓廷等多位民主派人士今早到庭支持。
案件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擔任主控官。案件主管為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馮俊宜。
庭上黎智英與周黃兩人不時交頭接耳,周達權在聆訊中亦不時向律師交談並轉達指示。黎智英則不時低頭沉思。直至裁判官準備宣佈是否批准保釋的結果時,三人應裁判官要求站立聽取裁決,最終黎智英被拒保釋,庭上多人愕然,旁聽席有人低呼:「吓?」
黎智英隨即由懲教人員押入囚室。壹傳媒行政總裁、《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表示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
被告黎智英(73歲)、周達權(63歲)及黃偉強(59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未有按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有關用途,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令蘋果印刷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
據控方的控罪書中文版,指三人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曾經沒有在香港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所容許下而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或該處所的部份;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在該租契所容許下而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部份;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有不作為或一連串的不作為,即就執行科技園公司在該租契下的權利未有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控方反對三人保釋。三人則提出保釋申請。黎智英提出以50萬元現金及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周及黃分別申請以20萬及10萬元保釋外出,提出可以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
裁判官將下年4月16日再訊,仔細考慮後各人的保釋申請及案件後,批准第二及第三被告保釋,第二被告以現金20萬元及妻子20萬人事擔保;第三被告以10萬元保釋。兩人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到警署報到等。黎智英保釋申請則被拒,還柙候訊。
林卓廷庭外稱,對黎等人被控以及黎不獲保釋感到震驚,認為今次是赤裸裸的政治檢控,指一個並非嚴重的案件,竟被以如此方法進行檢控和處理,令他難以接受。
【案件編號:WKCC4217/20】
各位蔥油點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