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共政權的專制邏輯
作者 張博樹
本文根據我的《從五四到六四:20世紀中國專制主義批判》第壹卷最後兩章改寫,幾年前就曾發表於互聯網,本無需再拿出來。但近來國內左風陣陣,大有越演越烈之勢。習近平的“兩個不能否定”令體制內外憂國憂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連篇發出的反憲政檄文,讓人覺得似乎壹夜回到了30年前;充斥了大量毛式語言的反腐敗舉措(諸如重彈“兩個務必”、“作風”建設、“照鏡子、洗洗澡”之類),更是在令人啼笑皆非之余,讓世人生出無限慨嘆!
“黑格爾在某個地方說過,壹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他忘記補充壹點:第壹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這是馬克思評論路易.波拿巴時說過的話。本文也引證了這句話用來說明中國共產黨黨專制體制的邏輯嬗變軌跡。然而,面對“十八大”以來中共新領導層的所作所為,我們又當說什麽呢?還是把這篇舊文重新拿出來,權當給黨國新舊大佬們上壹課吧。
我從不認為自己是壹個持極端主張的人,這28個命題的歸納也強調在歷史的過程中理解歷史,而不是簡單的批判。它本來的意圖是重塑史觀,但面對當下現實,我希望這些文字也能對理解那些荒唐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黨國現象,有所助益。
本文試圖勾勒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作為中國現代專制主義主要構造的基本邏輯。這項工作所依托的理論基礎是我在另壹個場合提出過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研究應該遵循的總體化原則(註1)。總體化分為三個層面:第壹個層面(基礎層面)是社會進化的壹般邏輯公設和現代社會轉型中制度現代化的普遍要求,包括憲政民主體制、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的建構。第二個層面(中間層面)揭示文化傳統對現代社會轉型的影響,就中國而言,主要指延續數千年的皇權專制傳統對現代社會轉型的制約。第三個層面(現實層面)則是指經由俄國革命中介的馬克思主義引進中國後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的現實構造。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全部秘密、它的復雜性和內部張力就體現在總體化上述三個層面的相互關系之中。
本文共分三節,前兩節從總體化的現實層面談起,分別討論極權主義階段和威權主義階段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的邏輯定位及基本特征(註2),最後壹節則把總體化三個層面的要素壹並納入研究,在那裏,我們將獲得理解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之意識形態根源、文化根源、它所造成的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制度扭曲、它的未來命運或演化趨勢等問題的更廣闊的歷史視界。
中共壹黨專制體制的邏輯定位
20世紀發生的中國共產主義革命曾聚集了壹代人的夢想,不僅是強國之夢,更是社會改造之夢。社會改造的依據就是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革命”(作為手段)和走向“無階級社會”的遠景(作為目標)。雖然嚴格地說,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方面的成功並不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學說的結果,但這並沒有否定黨的領袖們確實在按照他們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勾畫“新社會”發展的藍圖,也沒有否定列寧主義的政黨組織形式和政權建構模式成為中國共產黨人學習和模仿的基礎摹本。
然而,如果說俄國革命是馬克思主義在壹個兼具東方專制色彩的歐洲民族結出的異樣果實,那麽中國革命更是在壹個古老得多的、更純正更典型的東方民族中嫁接西方激進理論的結果。這個嫁接所蘊含的悖謬與不幸,它所造成的巨大的歷史扭曲,只是到了其後果已經極其嚴重、它對整個民族的危害已經昭然若揭時,才被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壹黨專制是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主要表現形態,是中國現代公共權力建構過程中發生的病理性變異。
如果我們把現代專制主義定義為“以公共意誌的名義對公共權力與個人權利的雙重否定”,那麽就中國而言,這種否定是通過黨專制的制度形式實施並體現的。
我們知道,馬克思主義並不缺乏道德激情。事實上,對勞動者苦難的同情,對壹個公正社會的強烈憧景,乃是從馬克思到列寧再到早期中國共產黨人(比如陳獨秀、李大釗)幾代共產主義革命者共同的道德基礎。馬克思主義也並不否定民主,但它認定“無產階級民主”是比“資產階級民主”更高級的民主,實現這種“民主”乃是“無產階級革命”要追求的目標。這樣,制度現代化意義上公共權力的建構在馬克思主義語境中變成了“階級專政”的建構。而當“黨”被理解為“無產階級的先鋒隊”時,“階級專政”變成“黨專政”(壹黨專制)就是邏輯中的必然。中國共產黨人既然接受了馬克思主義“階級專政”的理想,又學到了列寧主義政黨組織建構和國家建構的全套功夫,則中國共產黨掌權之日必是壹黨專制生根、開花、結果之時,自然就確定無疑了。
從中國現代史的演進過程看,公共權力的建構本來並非只有“黨專制”壹途;歷史如何在特殊的現代化之“後發外生”的語境內、在相互作用又相互沖突的種種要素的夾擊下扼殺了中國尚在繈褓中的憲政民主,是另外壹個重大課題,這裏暫且不表。中國的“黨專制”也並非只有共產黨壹家獨有。事實上,早在共產黨奪取政權之前,執政的國民黨就已經在“訓政”的旗號下實行了多年的“黨治”。但國民黨與共產黨不同的是,它只學習了蘇俄的“以黨治國”原則(還學習得很不到位),卻拒絕蘇俄的“階級專政”說和馬列主義“共產”社會理想。國民黨是信奉孫中山倡導的“三民主義”的,而三民主義中有壹條就是“民權主義”。最終實施憲政、從而“還政於民”的承諾使國民黨的黨專制既不夠徹底,也不夠典型。唯有中國共產黨接受了馬克思主義“階級鬥爭”和“階級專政”的社會革命綱領,又掌握了列寧主義政黨和國家建構的根本精髓,並把它進壹步發展,達到“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乃至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境地。所以,中國共產黨的壹黨專制才是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主要表現形態,它比國民黨的“黨治”發展得遠為成熟且徹底,對現代中國社會的影響也遠為深刻和長久。
從大的時間尺度講,20世紀中國所面臨的基本任務本來是進行制度現代化意義上的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這個轉型與共產主義革命攪在了壹起,是壹種歷史性不幸。事實上,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乃是中國現代公共權力建構過程中發生的可怕的病理性變異。“病理性變異”在這裏首先意味著作為黨專制之邏輯起源和發生學基礎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本身就含有致病因子,這些致病因子和中國特殊歷史社會條件的結合,勢必導致公共權力建構過程中的異化。當中國共產黨以“人民”的天然代表自居,又在“階級”的範疇內解釋“人民”,甚至把它寫入憲法時(註3),對人民主權的抽象肯定已經變成了對國民主權和公民權利的現實否定。這樣,不管中國共產黨第壹代創始者心懷多麽崇高的社會理想,黨專制的既定邏輯決定了這套體制實施的結果必定是對原初理想的背離,是對現代社會轉型本應達致的公共權力和公民權利建構的雙重否定。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在實施烏托邦社會發展戰略時,馬列主義的社會改造理念會外化為黨專制的巨大結構拉力,迫使社會全面走上極權體制的軌道。
革命和革命勝利之初的烏托邦理想多不乏質樸與真誠。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改造理念實現整個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全方位的變革,會呈示為黨的領導人自覺的主觀認知。黨專制的力量在於它能夠以千斤壓頂之勢義無反顧地推進這種變革,並時而笨拙、時而巧妙地把烏托邦追求的目標和烏托邦實踐的手段結合在壹起。本命題中尤其要註意的是“結構拉力”這個提法,它意味著黨的社會改造理念會以制度建構的形式強行作用於社會,形成黨所憧景的社會結構格局。在這個由某種“崇高”理念支配、帶有人為色彩和“超前設計”特征的社會改造行動中,壹切原有的、不符合黨專制原則的社會結構因子都將被剔除;原本正常的、正在進行中的制度轉型也將被強行終止,而納入到黨所劃定的“新的”軌道中。
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比如說——何以中國在經歷了20世紀上半葉波瀾壯闊的憲政民主實驗、已經積累了民主轉型諸多經驗的背景下,仍然最終落入中國共產黨黨專制的巢臼。中國與俄國不同。俄國的現代社會轉型雖然早於中國,但俄國的“資產階級革命”(二月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十月革命)卻是在壹年之內這個很短的時間間隔中發生的。中國則在推翻帝制後經歷了長達30多年的、民國各個歷史時段的民主建設歷程。歷史甚至提供過這樣的機會,讓國共勢不兩立的兩大政黨坐在壹起按照“西方”的原則共商國事——這正是從“重慶談判”到1946年“政治協商會議”的史實所告訴我們的東西。今天的人們常常指責中國共產黨背棄了革命勝利前夕的大度與承諾,致使現在的“民主黨派”和“政協”成為壹具具行屍走肉,成為壹堆好看而沒有實際用處的“花瓶”,殊不知這正是以“階級專政”為理念的黨專制必然導致的邏輯結局。“新民主主義”經濟綱領的中途夭折也必須作如是觀。從中國共產黨所秉承的社會改造理念看,用“黨的最高綱領”取代“最低綱領”是遲早的事。壹個要建設“社會主義”的革命黨怎麽能容忍“資本主義因素”在經濟結構中的長期存在呢?在這個意義上,不管黨的領導人在“過渡時期”長短的理解上有多少差異,承認“公有制”必須取代“私有制”、“社會主義”必須取代“資本主義”卻是所有共產黨領袖的共識。這就是黨的理念所具有的力量。
恰恰是這種力量和它所擁有的制度化手段,把1949年後的中國送入了極權主義的絞肉機。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3:黨專制是壹種絕對的宰制力量,通過社會控制和社會動員,它內在地具有吞噬全社會的邏輯本能。
黨專制的基本特征是黨的組織建構與國家政權建構的融合,“黨”成為淩駕全社會之上的絕對的宰制力量。比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只是名義上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重大“立法”行動或“選舉”行動,都必須體現“黨”的意圖;它的唯壹使命則在通過合法形式使“黨”的旨意變成國家意誌。國務院則是負責落實“黨”的旨意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總理和人大常委會委員長這樣的職務必定由黨的領袖中的重要人物擔任。在黨專制條件下,司法獨立是談不到的,因為各級司法部門都必須服從黨委的領導。新聞獨立、教育獨立之類也是根本談不到的,因為在黨專制體統中,它們都不過是貫徹“黨”的意誌的工具而已。
中國共產黨尤其致力於把黨的織體深入到每壹個基層政權和基層社會組織,深入到工廠、鄉村、學校、街道。黨的細胞遍布社會的各種肌體、各個角落,它內在地具有吞噬全社會的邏輯本能。在極權主義最興盛的時期,黨所具有的強大的輻射力、滲透力會通過無數黨的基層組織(基層黨委和支部)得到生動的體現。
值得強調的是,不可以把中國共產黨黨專制條件下對社會的全面宰制僅僅理解為社會控制。毋寧說,極權時代“黨”對全社會的壟斷地位既為社會控制、也為社會動員提供了基礎手段。事實上,卓有成效的社會動員恰恰是中國共產黨的革命事業獲得成功的重要歷史經驗。執掌政權以前長達數十年的艱苦鬥爭,在惡劣環境下實施割據、開發“根據地”的經歷,不但磨礪了共產黨人的意誌,而且大大提高了中共的組織效能。大概正是這樣壹種歷史磨礪和考驗,賦予毛澤東壹代中共領導人同時將社會控制與社會動員把玩於股掌之中的非凡能力。理解毛式極權主義,這是壹個不可不關註的重要的邏輯關節點。比如,主要依靠秘密警察實施社會控制的蘇聯斯大林主義,就遠不能望其項背。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4:以“階級專政”名義實施的黨的獨裁,勢必導致並歸結為黨的領袖的個人獨裁
“階級專政”勢必走向個人獨裁,這既是權力的本性使然(在任何時代,追逐權力都是人的貪婪本性的政治表現),又是黨專制自身建構規則的必然結果。俄國革命是如此,中國革命同樣如此。
在革命黨的成長過程中,領袖本來借助(乃至依托)組織而產生;強有力的領袖會使組織本身變得更為強有力。但領袖壹旦獲得“獨尊”地位,作為獨裁者的領袖就總是要試圖超越組織。黨的“民主議事規則”和“民主集中制”之類的“組織原則”將很難抑制這股力量的生長。壹旦最高領袖的獨裁局面形成,黨組織將喪失作為組織對領袖的約束,而成為獨裁者貫徹自身意誌的工具。這個領袖與組織關系互換的辯證法,不但體現了壹般意義上政黨“寡頭化”的政治邏輯,尤其凸顯了執掌政權後的革命黨黨專制演變的政治邏輯。毛澤東本人成為中共領袖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後發生的壹切,深刻而典型地證明了這壹點。
可以這樣概括黨專制語境內特有的獨裁者制約悖論:壹方面,就黨的領袖肩負的重大領導使命言,這個“黨國安危系於壹身”的人最應該受到制約;另壹方面,又恰恰是黨專制本身,孕育出黨的最高領導者最不受制約的體制性結局。
黨專制造成的公共權力制衡的結構性缺席,使獨裁力量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獨裁者憑借自身所具有的強大使動力量,在“創造歷史”方面甚至可以產生奇跡。只是在社會付出可怕的、有時是不可挽回的代價後,獨裁者對社會的瘋狂“使動”才會以反向受動的形式逐漸終止。事實上,我們在“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等運動中所看到的,正是此類情形。黨專制條件下獨裁者個人的認知局限(乃至性格局限)往往會放大為體制性癲狂,這種癲狂最終將給整個民族帶來災難。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5:“黨指揮槍”意味著武裝力量成為黨專制的工具,成為最高獨裁者的私產
在馬克思本人的理解中,未來“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將不再有常備軍,這樣,既可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又可以防止冒險家借助合法武裝力量對國家權力的僭取。這樣的理解有其深刻壹面,也有其天真壹面。列寧作為第壹個蘇維埃政權的創建人,已經充分認識到武裝力量對維持壹個新生政權的重要性。用黨的力量改造舊軍隊、通過政工人員實施黨對軍隊的政治領導,是列寧主義的重要遺產,是馬克思未曾預料到的“階級專政”的必然走向。
中國革命的特點是“槍桿子裏面出政權”。共產黨與國民黨長期武力爭雄的歷史,靠“實力”而不是靠任何其他東西得天下的曲折經歷,使中國共產黨人有壹切理由比蘇俄更看重軍隊的作用和黨對武裝力量的絕對控制。從邏輯上講,暴力革命和階級鬥爭邏輯相結合,必然在助長壹黨專權的自然趨向的同時,凸顯軍隊在政權建構中的關鍵性角色。軍隊是“黨”領導的“人民軍隊”,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堅強柱石”。這既是壹種意識形態表達,也凸顯了中共黨-軍關系的內在邏輯要求。這種黨-軍關系的形成在中國現代專制主義構造中具有重要的結構意義。
同時應該看到,在黨專制語境內,武裝力量成為獨裁者的工具乃是“黨-軍”關系邏輯發展的必然結局。黨的最高領袖握有對軍隊的絕對控制權,這是獨裁者實施狂熱的烏托邦社會發展戰略、自信“天下大亂達到天下大治”的最終本錢,也是獨裁者制服黨內異端、平息黨內沖突的最終本錢。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戰勝林彪軍人集團就是這方面的壹個例證。
在民主化成為時代潮流的改革年代,“黨指揮槍”的專制主義原則會和憲政主義內含的“軍隊國家化”原則發生日益明顯的沖突。當改革進程中的矛盾激化乃至發生危機,武裝力量被用來鎮壓和平的示威者時(就像六四天安門慘案所表明的那樣),武裝力量作為黨專制工具的本質就將暴露無遺。獨裁者會像使用私產壹樣使用靠公共財政供養的軍隊,由制度現代化邏輯規定的武裝力量的公共性質不得不臣服於由黨專制邏輯規定的武裝力量的禦用性質。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6:經濟領域實施的烏托邦社會改造,勢必否定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前提和動力機制
馬克思主義壹向強調,“消滅剝削”不僅是共產黨人的社會理想,而且要通過經濟結構改造的制度化形式兌現之。沒有必要懷疑中國共產黨人追求這樣壹個目標的真誠性。然歷史的殘酷恰恰在於:當“人民共和國”的當權者高舉“正義”的利劍把壹切“剝削階級”斬草除根時,它也勢必動搖乃至連根拔掉中國尚不發達的市場經濟及其產權制度根基,從根本上否定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機制。結果,不但阻斷了制度現代化意義上經濟結構的現代轉型,而且為經濟衰敗埋下致命的伏筆。
這裏涉及的不僅僅是數量意義上的經濟增長問題,也不僅僅是經濟機制本身的合理性問題。從邏輯上講,“計劃經濟”與鍛造“共產主義新人”的烏托邦目標之間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計劃經濟不僅是“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高級歷史形式,而且是超越勞動的“自發性”和“異化”狀態,使勞動走向“自由”(在這個詞的馬克思主義人類學意義上)的必要的制度橋梁。斯大林主義及其傳人曾通過承認社會主義條件下“物質刺激”的合理性,打斷過(至少是動搖過)兩者之間的聯系。倒是毛壹代中國共產黨人以他們自己的理解方式和實踐方式恢復了這種聯系。在技術意義上,中國的“計劃經濟”是粗陋的(遠沒有蘇聯的計劃體制精致和完善);但在社會意義上,中國的經濟制度卻發揮著重要的“思想”職能,它必須服務於“限制資產階級法權”,服務於“共產主義新人”的造就和培養。文革中“要鬥私批修”之類的口號典型表達了毛式“共產主義新人”的馴化邏輯。
然而,經濟行為之利益動機的被否定,經濟發展之內在動力的被抑制,勢必在經濟的長期演變趨勢中顯示出後果,導致短缺經濟時代的到來。“精神”的高揚是不可能長期建立在“物質”匱乏的基礎上的。當專制體制壓抑了人們的謀利沖動,甚至壓抑了人們的正常需求,把它擠壓到壹個可憐的、微不足道的角落時,歷史已經積聚了足夠的反彈力,待時機成熟時,讓“物質”重新翻轉過來,以十倍、百倍的瘋狂去徹底地顛覆“精神”。事實上,這個邏輯已經在文革結束後不足30年內中國迅速衍生出的金錢社會中得到了充分證明。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7:國家對經濟資源、經濟信息、經濟開發手段的全方位壟斷,乃是黨專制卓有成效的社會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社會控制角度看,國家對經濟資源、經濟信息、經濟開發手段的全方位壟斷,既是極權主義社會運行的前提,又是黨專制卓有成效的社會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城鄉分立的戶籍制度、實施對有限資源的集中管理,本來生發於基於中國自身條件的工業化積累的現實需要;但在黨專制語境內,這些制度安排迅速具有了社會控制方面的結構意義。與此相應的是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身份”系列:城鄉居民身份系列(擁有壹個“城市戶口”就意味著獲得了壹份口糧供應和壹份在城市就業的機會;沒有“城市戶口”則意味著農民永遠不可能走出鄉村);城市中“幹部”與“工人”身份系列(“黨”制定了詳細的人事管理和勞動管理制度以實施對二者的不同管理);企業中的“所有制”身份系列(“社會主義改造”以前有“國營”“私營”之分,“社會主義改造”以後有“全民”“集體”之分)。當然,還有壹個非常重要的身份系列並不是由管理需要引出的,而是黨的理念的直接結果,那就是“階級”身份系列。在黨專制語境內,“階級出身”對壹個人來說具有莫大的意義。“苦大仇深、根紅苗壯”可能帶來招工、上學、入黨、提幹方面的壹系列好處;“地富反壞右”和他們的子女則除了遭受政治上的歧視外,還會遇到實際生活中的諸多困難,甚至生存威脅。“階級身份”以及與此相應的株連政策導致的國民待遇的不平等,曾經給億萬公民造成極其慘重的傷害,但這並沒有否定作為控制手段,它給統治者帶來的“好處”和組織效能。
與控制相關的另壹個重要概念是“單位制”。“單位制”綜合了戰爭年代“供給制”的經驗和建國以後新政權的需求,而成為共產黨的壹大發明。黨借助壹個壹個的“單位”(它可以是壹個政府機構,也可以是壹家工廠,壹所學校、壹家報社、壹個文藝團體,乃至壹個體育訓練機構)壹方面實施有限資源的配給,另壹方面又把每壹個人(及其家庭)緊緊地固著於這個精心安排的體系內。個人的生老病死,“單位”全要管;個人的“政治表現”,“單位”也要負全責。其實,“單位”只是黨專制這張巨大的網上的壹個網結,是黨專制這部巨大機器上的壹個部件。個人對“單位”的高度依賴,乃是個人對“黨”、對“國家”高度依賴的現實體現。正是在這種依附關系中,個人在“享受”黨提供的“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同時,亦必然付出喪失自主選擇權利和獨立權利的巨大代價。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8:高度的意識形態壟斷、獨斷與強有力的思想控制,體現了專制主義政體的必然要求
意識形態意味著理論與國家權力的結合,在這種結合中,理論(無論它原來具有多麽“科學”的乃至“批判”的品格)都將成為權力的奴仆和論證權力合法性的工具。意識形態必定是壟斷性、獨斷性的,壟斷性指不允許自由的思想表達空間的存在,獨斷性則意味著唯有與權力結合的意識形態才享有“真理”的美名。
當馬克思主義被中國共產黨領袖宣稱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真理”,被尊奉為“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時,它自然也難逃自身的工具化命運。“工具化”在這裏首先指必須按照“黨”的需要解釋馬克思主義。黨的領袖將擁有意識形態的最高解釋權和唯壹發展權。這樣,不但各種“非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學說被強行逐出思想市場,對馬克思主義本身的不同理解(更不用說批評)亦都將成為非法的。
“輿論壹律”是為了強化思想控制。這裏首先被掃蕩的,是那些具有獨立見解的人,特別是知識分子。新聞、出版、教育機構在黨專制語境內都是實施思想控制的制度化設施。它們將根據“黨”的需要詮釋歷史和現實,甚至在必要時制造“新聞”,制造“黨”的“好幹部”或“好戰士”,也制造十惡不赦的“階級敵人”。――當然,在國際上還存在“帝國主義、修正主義和各國反動派”的情況下,“黨”不會忘記有效地阻斷壹切其他信息源,並伴之以必要的恐怖手段(如宣稱“收聽敵臺廣播”乃非法之舉)。
這樣,黨專制的邏輯已經內在地決定了這個被“黨”控制壹切的社會只能是壹個與外部世界完全隔絕的社會,是壹個高度單壹化、同質化、簡單化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裏,不可能產生深刻的思想,產生具有永久魅力的文學,產生自由的、煥發人性之光的藝術,產生真正獨立的哲學與社會科學。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9:使意識形態內化為信仰,乃是極權主義黨文化的真正特色
命題8強調的是黨專制之思想控制與精神壟斷的強制性壹面。這個問題還有非強制的、誘導性的壹面。或者,更準確地說,強制乃是以被強制者主觀認同的方式發揮作用,表現為被強制者心理上的自覺接受和主動就範。
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的長期鬥爭中曾付出巨大犧牲,這段傳奇般的歷史賦予“黨”偉岸的形象和道德感召力。“黨”對歷史的精心剪裁又大大加強了這種力量。簡單化、信條化的馬克思主義作為“黨的宗旨”和革命勝利的基本經驗被灌輸給普通的工人、農民、士兵,以激發其“樸素的階級感情”,提高其“階級覺悟”,從而自覺地為“黨”工作。常年不斷的“政治學習”,各種場合的“憶苦思甜”,規模宏大的集體儀式,情感化的、直白的藝術宣傳等都有助於此類目標的實現。
對知識分子“思想改造”的成功,更是“黨”的力量無所不在、無堅不摧的證明。以“階級專政”代表自詡的黨對“資產階級”或“小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擁有巨大的道德上的優越感。強迫他們為黨工作並不是本事;在“思想改造”的過程中讓知識分子自慚形穢、自動服輸才是“黨”的拿手好戲。在這個過程中,奴役的不自覺狀態將向自覺狀態轉化。當個人的行為(甚至只是內心活動)不符合“黨的精神”時,人們會自覺地自我矯正,自覺地向“組織”靠攏。從邏輯上講,壹切有利於“黨”和“革命事業”的行為都是值得贊許的。這樣,向“組織”告密之類的行徑不但不被認為是突破人類倫理底線的無恥之舉,反而是對“黨的事業”忠誠的表現。“黨”甚至可以有組織地鼓勵、慫恿此類行為。如此,這個社會必然造成兩種結果:壹方面是精神上永遠長不大的“未成年人”,另壹方面是可憐而又精明的、蠅營狗茍的偷生術。兩者看上去是矛盾的,但又是相反相成的,是黨專制這同壹棵樹上結出的兩枚果實。
使意識形態內化為信仰,恰恰是意識形態發揮其功能的前提。在這個過程中,個人崇拜將發揮巨大的精神建構作用。從獨裁者壹方講,有意識地制造個人崇拜,既是鞏固權力、戰勝政敵的需要,也是黨專制體制自身的需要。從受眾壹方講,當“個人”的至高無上性受到置疑(這種置疑乃是黨專制運作的必然結果)時,領袖崇拜將是恰得其時的精神填補。在黨專制語境內,“黨”的偉大將凝結為領袖的偉大。領袖就是人格化的大我,他將給小我以力量。以領袖崇拜為特征的信仰不可能是理性基礎上的信仰,而必定是非批判、非反思意義上的迷信與盲從。但在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框架中,這樣的“信仰”卻可以表現為充分理性的。這樣,現代專制主義往往造就奇特的精神景觀:當人類最可寶貴的自由已經本質上喪失殆盡時,社會卻仍舊可能是意氣風發、鬥誌昂揚的,因為人們在“黨的事業”和革命奮鬥的遠景目標中找到了自我的歸宿。
這就是黨文化。我把黨文化定義為精神層面的“黨”的存在,它可以通過文學的、藝術的、教育的乃至日常生活的種種形式表現之。在極權主義時代,黨文化致力於營造簡單的“革命”世界觀和“螺絲釘”式的服從人格。這種努力恰好與經濟領域的平均主義和禁欲主義共收異曲同工之妙。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0:各種“群眾組織”和“人民團體”不過是黨專制的玩偶,人們不可能被允許為政治目的或經濟目的自由結社,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既然黨專制是壹種絕對的壟斷性存在,那麽邏輯上就不可能有獨立於黨的控制的其他社會力量的生存。當然,“黨”也需要壹些“群眾組織”和“人民團體”充充門面,不過,它們只能作為“黨”動員或控制大眾的手段(所謂“黨聯系群眾的紐帶”)發揮作用,而絕不可能作為獨立的社會組織對本組織成員發生影響,更不可能代表本組織成員的利益或需求對“黨”說三道四。事實上,無論“工會”還是“工商聯”還是“婦聯”還是“學聯”,它們對本團體成員的代表都只能是名義上的,並不具有實質性的意義。在極權主義條件下,人們不可能被允許為政治目的或經濟目的自由結社。
同樣道理也適用於宗教。或者,更準確地說,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命運,更突出地證明了黨專制的極權主義本質。
宗教本來是人類精神生活的重要形式。但由於共產黨人自命為無神論者,又有馬克思批評宗教乃“精神鴉片”之說,宗教組織在共產黨治下的社會中已處於極不利的地位。更根本的是,教會由於自身具有的如下兩個特點勢必與黨專制發生內在的沖突:第壹,凡教會組織都有自己獨立的信仰(或信基督,或信佛陀,或信真主,等等),而共產黨當然不希望人們在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之外還有什麽其他的信仰;第二,凡教會必有壹定規模的教徒聚集,而共產黨當權者最擔心的恰恰是超出政府控制範圍之外的民眾的有組織的聚集。教會的這兩個特點顯然都犯了黨專制社會的大忌。
僅憑這兩條,教會在黨專制社會中的命運已經可想而知。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明文規定,這種“自由”卻註定是被限定的。它不能超出極權主義控制所能容忍的限度。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1:黨專制營造的生態環境決定了黨自身變腐的必然趨勢,靠訴諸“革命理念”、清理“階級隊伍”之類手段進行的黨的純化,無助於克服黨所面臨的危機
人們都記得黃炎培1945年訪問延安時向毛澤東說出的壹番擔心:大凡壹個團體、壹個政黨初起之時,都是艱難困苦、聚精會神,歷九死而壹生,而保其生機勃勃;及至環境漸好,精神也就漸漸放下,墮性發作,日趨下坡,乃至人亡政息。正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中共又何以可能跳出這樣壹個“周期率”?毛澤東當時答曰:我們已經找到了壹條新路,能跳出這個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註1)
不能說中共領導人完全是在擺樣子、吹牛皮。當時的毛澤東確實有足夠的警醒面對黨執掌政權後走向衰敗的危險,但歷史證明他的自信和開出的解決問題的“藥方”卻是自欺欺人的。這個回答已經成為20世紀中國政治中的最大反諷。
黨專制的自身邏輯決定了“人民”不可能真的去“監督”政府,因為“人民”沒有實施這種監督的最基本的手段。在以“階級專政”自我標榜的黨-國政權結構中,“黨”既沒有來自其他獨立力量的制約,又自我堵塞了幾乎所有的批評渠道。“黨”壹手制造了對自己歌功頌德的社會氛圍,並任憑這種歌功頌德走向極端。在實際政治運行中,掌握政權後黨的政治錄用機制決定了“入黨做官”的政治行為邏輯的暗行滋長,這會自然動搖戰爭年代英雄們的革命意誌,更會腐蝕和平年代成長起來的千百萬“向黨靠攏”的青年人。在權力和特權面前,黨的理念和“為人民服務”的道德信條的逐步空泛化乃至儀式化將不可避免。
黨專制下的社會必定是壹個人治而非法治的社會。法律在這樣的社會中是無足輕重的。當整個國家呈示為壹個最高獨裁者掌權的權力結構時,大大小小的權力金字塔也會在各個部門、各個“單位”中湧現。各級當權者習慣於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固步自封,因循守舊,熱衷於文山會海,卻不思創新進取。修養低下者更可能任人唯親、拉幫結派、以我劃線、以權壓人。人們考慮的中心不再是革命的理想,而是自己的權勢。
總之,黨正在變腐。所有由“黨”自己創造的生態環境、生態條件都決定著黨自身變腐的必然趨勢。
更可怕的是,沒有人能夠阻止這樣的趨勢。在黨專制語境內試圖扭轉頹勢、恢復“革命青春”的努力勢必是壹場無望的戰鬥。事實上,毛澤東在“階級鬥爭”和“繼續革命理論”框架內要解決的,正是執政黨自身的變腐問題。然而,靠訴諸“革命理念”、清理“階級隊伍”之類手段進行的黨的純化,靠發動大規模的“運動”來揭發“階級敵人”或“黨內修正主義分子”,無助於克服黨所面臨的危機。恰恰相反,“運動”往往誘發極權主義的破壞本能,使每壹個運動參加人不是被害者就是害人者,或二者兼而有之。社會良知和做人的基本準則在“革命的狂熱”中喪失殆盡。
就最高決策層而言,保衛黨的純潔的鬥爭具有更為復雜的性質。中共黨內高層的權力鬥爭與最高獨裁者捍衛其烏托邦理念的鬥爭十分復雜地、又非常緊密地纏繞在壹起。這種不同邏輯的交織,充分說明了現當代中國事務的深刻性。我甚至要說,恰恰是從“文化大革命”這樣空前絕後的歷史經歷中,批判學者可以引申出毛式極權主義特有的壹系列悖論及其悲劇性結果。這種悲劇結果所內具的豐富性與深刻性,已經遠遠超過了蘇俄的斯大林時代。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2:獨裁者無力解決最高權力的有序交接問題,從邏輯上深刻揭示了黨專制體制的根本痼疾
在黨專制體制內,最高權力的有序交接是壹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對各國第壹代共產黨掌權者來說,這件事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實表明,包括前蘇聯、中國、北朝鮮在內的許多共產黨政權,其第壹號人物都是在自然規定的生命期限已經來臨時才不得已交出最高權力的)。但是,這個可悲的事實並不意味著黨的最高領導人不重視“接班人”問題。至少就中國共產黨而言,有意識培養“接班人”的努力甚至可以上溯到黨奪取政權以前的戰爭年代。這個問題最終成為“黨”無法跨越的深度“沼澤”,其原因只能在黨專制的自身邏輯中去尋找。
首先,黨專制的邏輯決定了最高權力交接只能在黨內領袖群體中進行。由於沒有壹個真正意義上的憲政民主體制,沒有各政黨在平等基礎上和平競爭執政地位的過程,權力交接只能表現為黨專制語境內的領袖“接班”。這個過程按照憲政民主的標準來衡量不可能是有序的、公開的、透明的、平等的。
其次,即便按照共產黨黨內民主規則衡量,“接班人”的產生也很難是有序的、民主的。黨專制邏輯之命題4已經表明,黨的領袖獲得“獨尊”地位的開始,就是領袖作為獨裁者試圖超越組織的開始。黨的“民主集中制”之類的“組織原則”將很難抑制獨裁者的為所欲為。壹旦最高領袖的獨裁局面形成,黨組織將喪失作為組織對領袖的約束,而成為獨裁者貫徹自身意誌的工具。在接班人問題上,即便我們假設獨裁者在“候選人”的決定上並無私心,但我們無法避免獨裁者是根據他的“標準”、根據他的主觀好惡、根據他的用人尺度來決定取舍。而且,獨裁者越是淩駕壹切,決定壹切,“黨”作為組織幹預“接班人”選擇的可能越是微乎其微。
更值得回味的是在權力問題上獨裁者的心理狀態。從“革命的需要”出發,最高權力總有“接班”的壹天,對於此點,獨裁者還不至於喪失最起碼的理智。但另壹方面,對於那些有可能成為自己接班人的黨內領袖,獨裁者內心深處又會藏有深深的恐懼乃至敵意。任何觀點、意見上的分歧都可能被獨裁者理解為對權力的覬覦。除非對最高領袖表現出絕對的忠誠,任何人(哪怕他再有能力)都很難在“接班人”的位子上坐穩。這種“接班”前景的高度不確定性、非程序性和人為性,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壹系列和權力爭奪有關的故事,是黨專制體制生發的故事中最神秘的部分。野心家對權力的貪婪,理念的東西與現實的東西的錯綜交合,領袖與臣子之間、以及不同派系(不同政治傾向)的黨內大員之間圍繞“接班”問題展開的或隱蔽、或公開的較量,都使這個過程顯得既撲朔迷離,又驚心動魄。
無論怎樣,在生命問題上大自然對每壹個人都是公平的。當獨裁者到了不得不“到馬克思那裏報道”的那壹天,權力的交接往往會以非正常的形式進行。伴隨著死人的離去,往往是活人之間繼續進行的生與死的鬥爭。這個鬥爭當然還是為了權力。
獨裁者無力解決最高權力的有序交接問題,從邏輯上深刻揭示了黨專制體制的根本痼疾。斯大林曾經證明了這壹點。毛澤東以更為曲折、復雜的形式再次證明了這壹點。
中共極權主義到威權主義嬗變的邏輯軌跡
壹代強人自然生命的結束,往往是壹個時代的終結。這也可以視為黨專制語境內社會變遷的特征之壹。我們不妨就此轉入對黨專制之下壹個發展階段——威權主義階段——邏輯特征的討論和刻畫。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3:威權主義是極權政治與市場經濟的結合,黨專制的傳統與改革開放的內在要求構成威權主義時代最深刻、最根本的邏輯悖謬。
我們已經看到,中國共產黨黨專制語境內的極權主義意味著壹個異化了的公共權力對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精神生活的全面控制。從本質上說,這種控制既是實現黨所憧景的烏托邦社會改造目標必須倚仗的手段,又是這個目標本身的壹部分。在極權主義條件下,不可能有市場經濟的容身之地,因為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前提和動力機制是完全有悖於烏托邦社會改造目標的價值預設的。
然而,正是毛式烏托邦追求與制度設計的空想性,特別是這種追求在實踐中的徹底失敗,為歷史走向新的、完全不同的發展之路,也就是重新承認市場經濟,提供了可能。
值得沈思的是這種“重新承認”所采取的歷史形式。事實上,鄧小平所代表的“改革派”領導人對市場經濟的最初認可,乃是極權主義烏托邦毀滅民生的不得已反應,而絕不是對市場經濟之制度含義的自覺承認。基於傳統意識形態而發生的這種認知意義上的遲滯,曾壹再阻遏人們從科學層面認識市場經濟的制度現代化內涵,也限制了人們從更深層的意義上理解“市場”力量對社會生活的多方面影響。
更重要的是政治領域與經濟領域正在發生的事情的關系。從制度現代化的規範意義講,與市場經濟相對應的政治結構應當是民主政治,二者在建構壹個合理、健康的社會方面,有著結構上的相互需要。但民主政治卻是中共黨專制的死結。本來,毛澤東的極度專權和文革這樣悲劇的發生,數千萬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和導致此類悲劇的最深刻的制度根源的存在,已經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證明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政治民主化在邏輯上應該與經濟市場化並轡而行。問題在於,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體制改革必然走向對黨專制自身的否定,而這是與當權者的利益相矛盾的。所以,盡管歷史終究會提出、且已經提出這樣的要求,但當這樣的要求被固守陳舊意識形態的黨的當權者所拒絕時,中華民族將不得不遭受更多的苦難。黨的“第二代”領導人可以在“計劃多壹點”還是“市場多壹點”這類問題上互相角力,但在維護黨專制這個根本點上卻高度壹致。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註1)的口號下,毛以後的中共當權者明確表達了黨專制的根基不能碰這個根本原則。這樣,從邏輯上講,改革年代中共當權者制定的基本國策(既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又要堅持“改革開放”),其“兩個基本點”之間必然發生沖突,且這樣的沖突必然是無解的。
繼續保持極權主義政治前提下的市場經濟不可能是健康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它最終將發展為權貴資本所主導的扭曲的市場經濟。極權主義政治+扭曲的市場經濟遂成為開放年代黨專制體制特有的社會結構格局。這是壹個在精神上繼承了毛式極權主義精髓,但在內容、外部條件和內部張力上又迥然不同於毛式極權主義社會的結構格局。威權主義時代所有新的病癥、所有新的矛盾展開、所有新的社會罪惡都可以籍此獲得解釋。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4:“老人政治”、“垂簾聽政”式的新的獨裁形式和陳舊的政治思維,構成毛以後最高權力的顯著特征。它的內在的保守性可能葬送民主化改革的歷史機遇。
在黨專制語境內,掌權者對權力的獨裁這壹點是不會有變化的。變化的只是獨裁的形式。假如說,毛澤東代表了獨霸天下、壹人定乾坤的最典型獨裁特征,那麽毛以後實際掌握最高權柄的中共元老群體則代表了對獨裁的某種集體分享,在這種分享中,元老中最孚眾望者將在權力的使用中占有最大的權重。從邏輯上講,這是黨專制體制內最高權力演變的壹種重要現象。它代表著某種過渡,從強有力的領袖個人獨裁向帶有寡頭特征的集體獨裁的過渡,從“開國元勛”向新生代執政者的過渡,從強人政治向常人政治的過渡。
構成“第二代”領導主體的黨的元老本來都是“第壹代”革命者,是經過文革洗禮後的建國領袖群體的遺存。這個事實賦予該群體以雙重含義:壹方面,多數元老仍然認同信仰了壹輩子的“革命”理念,這種認同是真實的,並非虛假的;另壹方面,他們又對“黨”和領袖犯過的錯誤痛心疾首,希望改弦更張,找到某種發展的新路,但認知、能力和魄力上的局限,使他們無法突破現存體制的狹隘眼界。他們既是黨專制體制的受害者,又是這個體制的堅定維護者。維護的動機開始時可能更多是認知上的(巨大的傳統意識形態思維慣性構成這種認知的基礎),但隨著新的權力機構的確立,隨著權力結構與市場力量的結盟,這種動機會逐漸向利益維度轉化。總之,中共元老群體本質上是保守的,或者說,隨著改革的深化和改革所觸及的矛盾的尖銳化,它會越來越趨向於保守。元老們可以在經濟改革的方式和力度上各有主張,乃至互相矛盾(譬如鄧小平和陳雲),但在政治體制改革上卻共守壹條底線,那就是絕不能動搖“黨的領導”。
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比如——為什麽鄧壹代領導人不能徹底清算毛澤東掌權時期犯下的過錯乃至罪行。鄧可以“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對毛卻丟棄不得,必須永遠供在臺案上,因為“丟掉了這個旗幟,實際上就否定了我們黨的光輝歷史”(註2)。元老們更不可能承認過去半個多世紀中國共產黨的烏托邦追求在根本路徑選擇上就是錯誤的,正是這種路徑選擇上的錯誤,使中國人在壹個美夢的感召下真誠地幹了許多蠢事,使作為民主化轉型進程的20世紀中國史幾乎喪失了時間意義(就該進程從壹個起點開始,卻又在奔跑壹圈後回到了原點而言)。我相信,除了現實利益考量外,對上述歷史悖謬的深深恐懼,乃是中共掌權者不敢面對自己的過去的真正原因。
基於同樣理由,元老們對任何表現出“自由化”傾向的黨內新生代領袖不能容忍,也就是合乎邏輯的了。在元老們的“支持”下成立中共中央工作班子,這種壹、二線分立雖然帶有最高權力過渡的臨時性意義,但仍然具有“垂簾聽政”式的控制功能。壹旦元老們認為前臺工作的新生代領袖“不聽話”,則隨時可以拿下,並用“合適”的人取而代之。這種滲透了前現代皇權專制色彩、又極富“現代”特征的黨專制獨裁術對中國民主化進程的影響和阻遏是災難性的。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本來擁有民主化改革的強烈時代需求並正在創造相應的歷史條件,或者說,歷史曾經走到壹個十字路口,使中華民族面臨多種不同路徑選擇——包括選擇這樣壹條路徑,即通過深化政治體制改革而走向真正的憲政民主——的機會和可能。黨內民主派和民間自由力量的生長正在創造這樣的條件。然而,由於黨專制語境內元老派的力量高於改革派的力量,由於這個體制賦予元老們權力的最終支配地位,改革的機會終於與歷史擦肩而過。這個機遇的喪失再次證明黨專制的獨裁力量所具有的頑固性和巨大使動性,它仍然可以拖住歷史前進的步伐,影響未來10年、20年甚至更長時間中歷史的走向。而當這種阻遏是借助血與火的文字寫成時,“黨”的自我意識和“黨”在臣民心目中的形象也將發生本質性的改變。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5:“有中國特色的”權貴資本的形成,使現代市場經濟的文明缺陷和極權制度的野蠻本性結合到壹起,並互相強化。
“權貴資本”的最簡單明了的定義是權力與資本的融合。在威權主義條件下,權貴資本的形成具有鐵壹樣的邏輯必然性。
當壹個社會剛剛從物質禁欲主義的禁錮中解脫出來時,物欲的升騰是壹種完全可以預期的現象。正如命題6已經指出的,就在專制體制壓抑了人們的正常需求,甚至把它擠壓到壹個可憐的、微不足道的角落時,歷史正在積聚足夠的反彈力,待時機成熟時,讓“物質”重新翻轉過來,以十倍、百倍的瘋狂去徹底地顛覆“精神”。更壹般地講,市場經濟本來就是牟利經濟。現代市場經濟最偉大的社會進化屬性和最根本的文明缺陷都可以從“牟利是資本的本能”這句話中獲得解釋。以上兩個方面都意味著,中國的改革開放和對市場原則的重新認可,勢必表現為“潘多拉之匣”的突然打開。只有借助強有力的制度形式,營造公平、法治的制度環境,才能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防止膨脹化的物欲對他人權益的非法侵害。而這恰恰是黨專制體制所無法做到的。
黨的各級官員手中握有權力,這種權力在毛澤東極權主義時代能夠給自己帶來的經濟好處是有限的。開放使官員們突然意識到權力就意味著金錢,財富的聚斂可以通過巧妙地使用權力輕而易舉地實現。最初,權力與資本的結盟可能只是簡單的行賄受賄;但人的貪婪本性和無數制度上的“漏洞”會誘使當權者主動“設局”,大賺不義之財。隨著改革進程中生產資料市場、不動產消費市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權力和資本的聯姻也將進入“蜜月”。既然權力是不受制約的權力,腐敗的迅速蔓延也就沒有什麽可奇怪的了。
本文根據我的《從五四到六四:20世紀中國專制主義批判》第壹卷最後兩章改寫,幾年前就曾發表於互聯網,本無需再拿出來。但近來國內左風陣陣,大有越演越烈之勢。習近平的“兩個不能否定”令體制內外憂國憂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連篇發出的反憲政檄文,讓人覺得似乎壹夜回到了30年前;充斥了大量毛式語言的反腐敗舉措(諸如重彈“兩個務必”、“作風”建設、“照鏡子、洗洗澡”之類),更是在令人啼笑皆非之余,讓世人生出無限慨嘆!
“黑格爾在某個地方說過,壹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他忘記補充壹點:第壹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這是馬克思評論路易.波拿巴時說過的話。本文也引證了這句話用來說明中國共產黨黨專制體制的邏輯嬗變軌跡。然而,面對“十八大”以來中共新領導層的所作所為,我們又當說什麽呢?還是把這篇舊文重新拿出來,權當給黨國新舊大佬們上壹課吧。
我從不認為自己是壹個持極端主張的人,這28個命題的歸納也強調在歷史的過程中理解歷史,而不是簡單的批判。它本來的意圖是重塑史觀,但面對當下現實,我希望這些文字也能對理解那些荒唐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黨國現象,有所助益。
本文試圖勾勒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作為中國現代專制主義主要構造的基本邏輯。這項工作所依托的理論基礎是我在另壹個場合提出過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研究應該遵循的總體化原則(註1)。總體化分為三個層面:第壹個層面(基礎層面)是社會進化的壹般邏輯公設和現代社會轉型中制度現代化的普遍要求,包括憲政民主體制、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的建構。第二個層面(中間層面)揭示文化傳統對現代社會轉型的影響,就中國而言,主要指延續數千年的皇權專制傳統對現代社會轉型的制約。第三個層面(現實層面)則是指經由俄國革命中介的馬克思主義引進中國後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的現實構造。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全部秘密、它的復雜性和內部張力就體現在總體化上述三個層面的相互關系之中。
本文共分三節,前兩節從總體化的現實層面談起,分別討論極權主義階段和威權主義階段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的邏輯定位及基本特征(註2),最後壹節則把總體化三個層面的要素壹並納入研究,在那裏,我們將獲得理解中國共產黨壹黨專制體制之意識形態根源、文化根源、它所造成的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制度扭曲、它的未來命運或演化趨勢等問題的更廣闊的歷史視界。
中共壹黨專制體制的邏輯定位
20世紀發生的中國共產主義革命曾聚集了壹代人的夢想,不僅是強國之夢,更是社會改造之夢。社會改造的依據就是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革命”(作為手段)和走向“無階級社會”的遠景(作為目標)。雖然嚴格地說,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方面的成功並不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學說的結果,但這並沒有否定黨的領袖們確實在按照他們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勾畫“新社會”發展的藍圖,也沒有否定列寧主義的政黨組織形式和政權建構模式成為中國共產黨人學習和模仿的基礎摹本。
然而,如果說俄國革命是馬克思主義在壹個兼具東方專制色彩的歐洲民族結出的異樣果實,那麽中國革命更是在壹個古老得多的、更純正更典型的東方民族中嫁接西方激進理論的結果。這個嫁接所蘊含的悖謬與不幸,它所造成的巨大的歷史扭曲,只是到了其後果已經極其嚴重、它對整個民族的危害已經昭然若揭時,才被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壹黨專制是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主要表現形態,是中國現代公共權力建構過程中發生的病理性變異。
如果我們把現代專制主義定義為“以公共意誌的名義對公共權力與個人權利的雙重否定”,那麽就中國而言,這種否定是通過黨專制的制度形式實施並體現的。
我們知道,馬克思主義並不缺乏道德激情。事實上,對勞動者苦難的同情,對壹個公正社會的強烈憧景,乃是從馬克思到列寧再到早期中國共產黨人(比如陳獨秀、李大釗)幾代共產主義革命者共同的道德基礎。馬克思主義也並不否定民主,但它認定“無產階級民主”是比“資產階級民主”更高級的民主,實現這種“民主”乃是“無產階級革命”要追求的目標。這樣,制度現代化意義上公共權力的建構在馬克思主義語境中變成了“階級專政”的建構。而當“黨”被理解為“無產階級的先鋒隊”時,“階級專政”變成“黨專政”(壹黨專制)就是邏輯中的必然。中國共產黨人既然接受了馬克思主義“階級專政”的理想,又學到了列寧主義政黨組織建構和國家建構的全套功夫,則中國共產黨掌權之日必是壹黨專制生根、開花、結果之時,自然就確定無疑了。
從中國現代史的演進過程看,公共權力的建構本來並非只有“黨專制”壹途;歷史如何在特殊的現代化之“後發外生”的語境內、在相互作用又相互沖突的種種要素的夾擊下扼殺了中國尚在繈褓中的憲政民主,是另外壹個重大課題,這裏暫且不表。中國的“黨專制”也並非只有共產黨壹家獨有。事實上,早在共產黨奪取政權之前,執政的國民黨就已經在“訓政”的旗號下實行了多年的“黨治”。但國民黨與共產黨不同的是,它只學習了蘇俄的“以黨治國”原則(還學習得很不到位),卻拒絕蘇俄的“階級專政”說和馬列主義“共產”社會理想。國民黨是信奉孫中山倡導的“三民主義”的,而三民主義中有壹條就是“民權主義”。最終實施憲政、從而“還政於民”的承諾使國民黨的黨專制既不夠徹底,也不夠典型。唯有中國共產黨接受了馬克思主義“階級鬥爭”和“階級專政”的社會革命綱領,又掌握了列寧主義政黨和國家建構的根本精髓,並把它進壹步發展,達到“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乃至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境地。所以,中國共產黨的壹黨專制才是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主要表現形態,它比國民黨的“黨治”發展得遠為成熟且徹底,對現代中國社會的影響也遠為深刻和長久。
從大的時間尺度講,20世紀中國所面臨的基本任務本來是進行制度現代化意義上的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這個轉型與共產主義革命攪在了壹起,是壹種歷史性不幸。事實上,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乃是中國現代公共權力建構過程中發生的可怕的病理性變異。“病理性變異”在這裏首先意味著作為黨專制之邏輯起源和發生學基礎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本身就含有致病因子,這些致病因子和中國特殊歷史社會條件的結合,勢必導致公共權力建構過程中的異化。當中國共產黨以“人民”的天然代表自居,又在“階級”的範疇內解釋“人民”,甚至把它寫入憲法時(註3),對人民主權的抽象肯定已經變成了對國民主權和公民權利的現實否定。這樣,不管中國共產黨第壹代創始者心懷多麽崇高的社會理想,黨專制的既定邏輯決定了這套體制實施的結果必定是對原初理想的背離,是對現代社會轉型本應達致的公共權力和公民權利建構的雙重否定。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在實施烏托邦社會發展戰略時,馬列主義的社會改造理念會外化為黨專制的巨大結構拉力,迫使社會全面走上極權體制的軌道。
革命和革命勝利之初的烏托邦理想多不乏質樸與真誠。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改造理念實現整個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全方位的變革,會呈示為黨的領導人自覺的主觀認知。黨專制的力量在於它能夠以千斤壓頂之勢義無反顧地推進這種變革,並時而笨拙、時而巧妙地把烏托邦追求的目標和烏托邦實踐的手段結合在壹起。本命題中尤其要註意的是“結構拉力”這個提法,它意味著黨的社會改造理念會以制度建構的形式強行作用於社會,形成黨所憧景的社會結構格局。在這個由某種“崇高”理念支配、帶有人為色彩和“超前設計”特征的社會改造行動中,壹切原有的、不符合黨專制原則的社會結構因子都將被剔除;原本正常的、正在進行中的制度轉型也將被強行終止,而納入到黨所劃定的“新的”軌道中。
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比如說——何以中國在經歷了20世紀上半葉波瀾壯闊的憲政民主實驗、已經積累了民主轉型諸多經驗的背景下,仍然最終落入中國共產黨黨專制的巢臼。中國與俄國不同。俄國的現代社會轉型雖然早於中國,但俄國的“資產階級革命”(二月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十月革命)卻是在壹年之內這個很短的時間間隔中發生的。中國則在推翻帝制後經歷了長達30多年的、民國各個歷史時段的民主建設歷程。歷史甚至提供過這樣的機會,讓國共勢不兩立的兩大政黨坐在壹起按照“西方”的原則共商國事——這正是從“重慶談判”到1946年“政治協商會議”的史實所告訴我們的東西。今天的人們常常指責中國共產黨背棄了革命勝利前夕的大度與承諾,致使現在的“民主黨派”和“政協”成為壹具具行屍走肉,成為壹堆好看而沒有實際用處的“花瓶”,殊不知這正是以“階級專政”為理念的黨專制必然導致的邏輯結局。“新民主主義”經濟綱領的中途夭折也必須作如是觀。從中國共產黨所秉承的社會改造理念看,用“黨的最高綱領”取代“最低綱領”是遲早的事。壹個要建設“社會主義”的革命黨怎麽能容忍“資本主義因素”在經濟結構中的長期存在呢?在這個意義上,不管黨的領導人在“過渡時期”長短的理解上有多少差異,承認“公有制”必須取代“私有制”、“社會主義”必須取代“資本主義”卻是所有共產黨領袖的共識。這就是黨的理念所具有的力量。
恰恰是這種力量和它所擁有的制度化手段,把1949年後的中國送入了極權主義的絞肉機。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3:黨專制是壹種絕對的宰制力量,通過社會控制和社會動員,它內在地具有吞噬全社會的邏輯本能。
黨專制的基本特征是黨的組織建構與國家政權建構的融合,“黨”成為淩駕全社會之上的絕對的宰制力量。比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只是名義上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重大“立法”行動或“選舉”行動,都必須體現“黨”的意圖;它的唯壹使命則在通過合法形式使“黨”的旨意變成國家意誌。國務院則是負責落實“黨”的旨意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總理和人大常委會委員長這樣的職務必定由黨的領袖中的重要人物擔任。在黨專制條件下,司法獨立是談不到的,因為各級司法部門都必須服從黨委的領導。新聞獨立、教育獨立之類也是根本談不到的,因為在黨專制體統中,它們都不過是貫徹“黨”的意誌的工具而已。
中國共產黨尤其致力於把黨的織體深入到每壹個基層政權和基層社會組織,深入到工廠、鄉村、學校、街道。黨的細胞遍布社會的各種肌體、各個角落,它內在地具有吞噬全社會的邏輯本能。在極權主義最興盛的時期,黨所具有的強大的輻射力、滲透力會通過無數黨的基層組織(基層黨委和支部)得到生動的體現。
值得強調的是,不可以把中國共產黨黨專制條件下對社會的全面宰制僅僅理解為社會控制。毋寧說,極權時代“黨”對全社會的壟斷地位既為社會控制、也為社會動員提供了基礎手段。事實上,卓有成效的社會動員恰恰是中國共產黨的革命事業獲得成功的重要歷史經驗。執掌政權以前長達數十年的艱苦鬥爭,在惡劣環境下實施割據、開發“根據地”的經歷,不但磨礪了共產黨人的意誌,而且大大提高了中共的組織效能。大概正是這樣壹種歷史磨礪和考驗,賦予毛澤東壹代中共領導人同時將社會控制與社會動員把玩於股掌之中的非凡能力。理解毛式極權主義,這是壹個不可不關註的重要的邏輯關節點。比如,主要依靠秘密警察實施社會控制的蘇聯斯大林主義,就遠不能望其項背。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4:以“階級專政”名義實施的黨的獨裁,勢必導致並歸結為黨的領袖的個人獨裁
“階級專政”勢必走向個人獨裁,這既是權力的本性使然(在任何時代,追逐權力都是人的貪婪本性的政治表現),又是黨專制自身建構規則的必然結果。俄國革命是如此,中國革命同樣如此。
在革命黨的成長過程中,領袖本來借助(乃至依托)組織而產生;強有力的領袖會使組織本身變得更為強有力。但領袖壹旦獲得“獨尊”地位,作為獨裁者的領袖就總是要試圖超越組織。黨的“民主議事規則”和“民主集中制”之類的“組織原則”將很難抑制這股力量的生長。壹旦最高領袖的獨裁局面形成,黨組織將喪失作為組織對領袖的約束,而成為獨裁者貫徹自身意誌的工具。這個領袖與組織關系互換的辯證法,不但體現了壹般意義上政黨“寡頭化”的政治邏輯,尤其凸顯了執掌政權後的革命黨黨專制演變的政治邏輯。毛澤東本人成為中共領袖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後發生的壹切,深刻而典型地證明了這壹點。
可以這樣概括黨專制語境內特有的獨裁者制約悖論:壹方面,就黨的領袖肩負的重大領導使命言,這個“黨國安危系於壹身”的人最應該受到制約;另壹方面,又恰恰是黨專制本身,孕育出黨的最高領導者最不受制約的體制性結局。
黨專制造成的公共權力制衡的結構性缺席,使獨裁力量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獨裁者憑借自身所具有的強大使動力量,在“創造歷史”方面甚至可以產生奇跡。只是在社會付出可怕的、有時是不可挽回的代價後,獨裁者對社會的瘋狂“使動”才會以反向受動的形式逐漸終止。事實上,我們在“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等運動中所看到的,正是此類情形。黨專制條件下獨裁者個人的認知局限(乃至性格局限)往往會放大為體制性癲狂,這種癲狂最終將給整個民族帶來災難。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5:“黨指揮槍”意味著武裝力量成為黨專制的工具,成為最高獨裁者的私產
在馬克思本人的理解中,未來“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將不再有常備軍,這樣,既可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又可以防止冒險家借助合法武裝力量對國家權力的僭取。這樣的理解有其深刻壹面,也有其天真壹面。列寧作為第壹個蘇維埃政權的創建人,已經充分認識到武裝力量對維持壹個新生政權的重要性。用黨的力量改造舊軍隊、通過政工人員實施黨對軍隊的政治領導,是列寧主義的重要遺產,是馬克思未曾預料到的“階級專政”的必然走向。
中國革命的特點是“槍桿子裏面出政權”。共產黨與國民黨長期武力爭雄的歷史,靠“實力”而不是靠任何其他東西得天下的曲折經歷,使中國共產黨人有壹切理由比蘇俄更看重軍隊的作用和黨對武裝力量的絕對控制。從邏輯上講,暴力革命和階級鬥爭邏輯相結合,必然在助長壹黨專權的自然趨向的同時,凸顯軍隊在政權建構中的關鍵性角色。軍隊是“黨”領導的“人民軍隊”,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堅強柱石”。這既是壹種意識形態表達,也凸顯了中共黨-軍關系的內在邏輯要求。這種黨-軍關系的形成在中國現代專制主義構造中具有重要的結構意義。
同時應該看到,在黨專制語境內,武裝力量成為獨裁者的工具乃是“黨-軍”關系邏輯發展的必然結局。黨的最高領袖握有對軍隊的絕對控制權,這是獨裁者實施狂熱的烏托邦社會發展戰略、自信“天下大亂達到天下大治”的最終本錢,也是獨裁者制服黨內異端、平息黨內沖突的最終本錢。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戰勝林彪軍人集團就是這方面的壹個例證。
在民主化成為時代潮流的改革年代,“黨指揮槍”的專制主義原則會和憲政主義內含的“軍隊國家化”原則發生日益明顯的沖突。當改革進程中的矛盾激化乃至發生危機,武裝力量被用來鎮壓和平的示威者時(就像六四天安門慘案所表明的那樣),武裝力量作為黨專制工具的本質就將暴露無遺。獨裁者會像使用私產壹樣使用靠公共財政供養的軍隊,由制度現代化邏輯規定的武裝力量的公共性質不得不臣服於由黨專制邏輯規定的武裝力量的禦用性質。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6:經濟領域實施的烏托邦社會改造,勢必否定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前提和動力機制
馬克思主義壹向強調,“消滅剝削”不僅是共產黨人的社會理想,而且要通過經濟結構改造的制度化形式兌現之。沒有必要懷疑中國共產黨人追求這樣壹個目標的真誠性。然歷史的殘酷恰恰在於:當“人民共和國”的當權者高舉“正義”的利劍把壹切“剝削階級”斬草除根時,它也勢必動搖乃至連根拔掉中國尚不發達的市場經濟及其產權制度根基,從根本上否定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機制。結果,不但阻斷了制度現代化意義上經濟結構的現代轉型,而且為經濟衰敗埋下致命的伏筆。
這裏涉及的不僅僅是數量意義上的經濟增長問題,也不僅僅是經濟機制本身的合理性問題。從邏輯上講,“計劃經濟”與鍛造“共產主義新人”的烏托邦目標之間有著內在的關聯性:計劃經濟不僅是“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高級歷史形式,而且是超越勞動的“自發性”和“異化”狀態,使勞動走向“自由”(在這個詞的馬克思主義人類學意義上)的必要的制度橋梁。斯大林主義及其傳人曾通過承認社會主義條件下“物質刺激”的合理性,打斷過(至少是動搖過)兩者之間的聯系。倒是毛壹代中國共產黨人以他們自己的理解方式和實踐方式恢復了這種聯系。在技術意義上,中國的“計劃經濟”是粗陋的(遠沒有蘇聯的計劃體制精致和完善);但在社會意義上,中國的經濟制度卻發揮著重要的“思想”職能,它必須服務於“限制資產階級法權”,服務於“共產主義新人”的造就和培養。文革中“要鬥私批修”之類的口號典型表達了毛式“共產主義新人”的馴化邏輯。
然而,經濟行為之利益動機的被否定,經濟發展之內在動力的被抑制,勢必在經濟的長期演變趨勢中顯示出後果,導致短缺經濟時代的到來。“精神”的高揚是不可能長期建立在“物質”匱乏的基礎上的。當專制體制壓抑了人們的謀利沖動,甚至壓抑了人們的正常需求,把它擠壓到壹個可憐的、微不足道的角落時,歷史已經積聚了足夠的反彈力,待時機成熟時,讓“物質”重新翻轉過來,以十倍、百倍的瘋狂去徹底地顛覆“精神”。事實上,這個邏輯已經在文革結束後不足30年內中國迅速衍生出的金錢社會中得到了充分證明。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7:國家對經濟資源、經濟信息、經濟開發手段的全方位壟斷,乃是黨專制卓有成效的社會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社會控制角度看,國家對經濟資源、經濟信息、經濟開發手段的全方位壟斷,既是極權主義社會運行的前提,又是黨專制卓有成效的社會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城鄉分立的戶籍制度、實施對有限資源的集中管理,本來生發於基於中國自身條件的工業化積累的現實需要;但在黨專制語境內,這些制度安排迅速具有了社會控制方面的結構意義。與此相應的是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身份”系列:城鄉居民身份系列(擁有壹個“城市戶口”就意味著獲得了壹份口糧供應和壹份在城市就業的機會;沒有“城市戶口”則意味著農民永遠不可能走出鄉村);城市中“幹部”與“工人”身份系列(“黨”制定了詳細的人事管理和勞動管理制度以實施對二者的不同管理);企業中的“所有制”身份系列(“社會主義改造”以前有“國營”“私營”之分,“社會主義改造”以後有“全民”“集體”之分)。當然,還有壹個非常重要的身份系列並不是由管理需要引出的,而是黨的理念的直接結果,那就是“階級”身份系列。在黨專制語境內,“階級出身”對壹個人來說具有莫大的意義。“苦大仇深、根紅苗壯”可能帶來招工、上學、入黨、提幹方面的壹系列好處;“地富反壞右”和他們的子女則除了遭受政治上的歧視外,還會遇到實際生活中的諸多困難,甚至生存威脅。“階級身份”以及與此相應的株連政策導致的國民待遇的不平等,曾經給億萬公民造成極其慘重的傷害,但這並沒有否定作為控制手段,它給統治者帶來的“好處”和組織效能。
與控制相關的另壹個重要概念是“單位制”。“單位制”綜合了戰爭年代“供給制”的經驗和建國以後新政權的需求,而成為共產黨的壹大發明。黨借助壹個壹個的“單位”(它可以是壹個政府機構,也可以是壹家工廠,壹所學校、壹家報社、壹個文藝團體,乃至壹個體育訓練機構)壹方面實施有限資源的配給,另壹方面又把每壹個人(及其家庭)緊緊地固著於這個精心安排的體系內。個人的生老病死,“單位”全要管;個人的“政治表現”,“單位”也要負全責。其實,“單位”只是黨專制這張巨大的網上的壹個網結,是黨專制這部巨大機器上的壹個部件。個人對“單位”的高度依賴,乃是個人對“黨”、對“國家”高度依賴的現實體現。正是在這種依附關系中,個人在“享受”黨提供的“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同時,亦必然付出喪失自主選擇權利和獨立權利的巨大代價。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8:高度的意識形態壟斷、獨斷與強有力的思想控制,體現了專制主義政體的必然要求
意識形態意味著理論與國家權力的結合,在這種結合中,理論(無論它原來具有多麽“科學”的乃至“批判”的品格)都將成為權力的奴仆和論證權力合法性的工具。意識形態必定是壟斷性、獨斷性的,壟斷性指不允許自由的思想表達空間的存在,獨斷性則意味著唯有與權力結合的意識形態才享有“真理”的美名。
當馬克思主義被中國共產黨領袖宣稱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真理”,被尊奉為“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時,它自然也難逃自身的工具化命運。“工具化”在這裏首先指必須按照“黨”的需要解釋馬克思主義。黨的領袖將擁有意識形態的最高解釋權和唯壹發展權。這樣,不但各種“非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學說被強行逐出思想市場,對馬克思主義本身的不同理解(更不用說批評)亦都將成為非法的。
“輿論壹律”是為了強化思想控制。這裏首先被掃蕩的,是那些具有獨立見解的人,特別是知識分子。新聞、出版、教育機構在黨專制語境內都是實施思想控制的制度化設施。它們將根據“黨”的需要詮釋歷史和現實,甚至在必要時制造“新聞”,制造“黨”的“好幹部”或“好戰士”,也制造十惡不赦的“階級敵人”。――當然,在國際上還存在“帝國主義、修正主義和各國反動派”的情況下,“黨”不會忘記有效地阻斷壹切其他信息源,並伴之以必要的恐怖手段(如宣稱“收聽敵臺廣播”乃非法之舉)。
這樣,黨專制的邏輯已經內在地決定了這個被“黨”控制壹切的社會只能是壹個與外部世界完全隔絕的社會,是壹個高度單壹化、同質化、簡單化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裏,不可能產生深刻的思想,產生具有永久魅力的文學,產生自由的、煥發人性之光的藝術,產生真正獨立的哲學與社會科學。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9:使意識形態內化為信仰,乃是極權主義黨文化的真正特色
命題8強調的是黨專制之思想控制與精神壟斷的強制性壹面。這個問題還有非強制的、誘導性的壹面。或者,更準確地說,強制乃是以被強制者主觀認同的方式發揮作用,表現為被強制者心理上的自覺接受和主動就範。
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的長期鬥爭中曾付出巨大犧牲,這段傳奇般的歷史賦予“黨”偉岸的形象和道德感召力。“黨”對歷史的精心剪裁又大大加強了這種力量。簡單化、信條化的馬克思主義作為“黨的宗旨”和革命勝利的基本經驗被灌輸給普通的工人、農民、士兵,以激發其“樸素的階級感情”,提高其“階級覺悟”,從而自覺地為“黨”工作。常年不斷的“政治學習”,各種場合的“憶苦思甜”,規模宏大的集體儀式,情感化的、直白的藝術宣傳等都有助於此類目標的實現。
對知識分子“思想改造”的成功,更是“黨”的力量無所不在、無堅不摧的證明。以“階級專政”代表自詡的黨對“資產階級”或“小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擁有巨大的道德上的優越感。強迫他們為黨工作並不是本事;在“思想改造”的過程中讓知識分子自慚形穢、自動服輸才是“黨”的拿手好戲。在這個過程中,奴役的不自覺狀態將向自覺狀態轉化。當個人的行為(甚至只是內心活動)不符合“黨的精神”時,人們會自覺地自我矯正,自覺地向“組織”靠攏。從邏輯上講,壹切有利於“黨”和“革命事業”的行為都是值得贊許的。這樣,向“組織”告密之類的行徑不但不被認為是突破人類倫理底線的無恥之舉,反而是對“黨的事業”忠誠的表現。“黨”甚至可以有組織地鼓勵、慫恿此類行為。如此,這個社會必然造成兩種結果:壹方面是精神上永遠長不大的“未成年人”,另壹方面是可憐而又精明的、蠅營狗茍的偷生術。兩者看上去是矛盾的,但又是相反相成的,是黨專制這同壹棵樹上結出的兩枚果實。
使意識形態內化為信仰,恰恰是意識形態發揮其功能的前提。在這個過程中,個人崇拜將發揮巨大的精神建構作用。從獨裁者壹方講,有意識地制造個人崇拜,既是鞏固權力、戰勝政敵的需要,也是黨專制體制自身的需要。從受眾壹方講,當“個人”的至高無上性受到置疑(這種置疑乃是黨專制運作的必然結果)時,領袖崇拜將是恰得其時的精神填補。在黨專制語境內,“黨”的偉大將凝結為領袖的偉大。領袖就是人格化的大我,他將給小我以力量。以領袖崇拜為特征的信仰不可能是理性基礎上的信仰,而必定是非批判、非反思意義上的迷信與盲從。但在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框架中,這樣的“信仰”卻可以表現為充分理性的。這樣,現代專制主義往往造就奇特的精神景觀:當人類最可寶貴的自由已經本質上喪失殆盡時,社會卻仍舊可能是意氣風發、鬥誌昂揚的,因為人們在“黨的事業”和革命奮鬥的遠景目標中找到了自我的歸宿。
這就是黨文化。我把黨文化定義為精神層面的“黨”的存在,它可以通過文學的、藝術的、教育的乃至日常生活的種種形式表現之。在極權主義時代,黨文化致力於營造簡單的“革命”世界觀和“螺絲釘”式的服從人格。這種努力恰好與經濟領域的平均主義和禁欲主義共收異曲同工之妙。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0:各種“群眾組織”和“人民團體”不過是黨專制的玩偶,人們不可能被允許為政治目的或經濟目的自由結社,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既然黨專制是壹種絕對的壟斷性存在,那麽邏輯上就不可能有獨立於黨的控制的其他社會力量的生存。當然,“黨”也需要壹些“群眾組織”和“人民團體”充充門面,不過,它們只能作為“黨”動員或控制大眾的手段(所謂“黨聯系群眾的紐帶”)發揮作用,而絕不可能作為獨立的社會組織對本組織成員發生影響,更不可能代表本組織成員的利益或需求對“黨”說三道四。事實上,無論“工會”還是“工商聯”還是“婦聯”還是“學聯”,它們對本團體成員的代表都只能是名義上的,並不具有實質性的意義。在極權主義條件下,人們不可能被允許為政治目的或經濟目的自由結社。
同樣道理也適用於宗教。或者,更準確地說,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命運,更突出地證明了黨專制的極權主義本質。
宗教本來是人類精神生活的重要形式。但由於共產黨人自命為無神論者,又有馬克思批評宗教乃“精神鴉片”之說,宗教組織在共產黨治下的社會中已處於極不利的地位。更根本的是,教會由於自身具有的如下兩個特點勢必與黨專制發生內在的沖突:第壹,凡教會組織都有自己獨立的信仰(或信基督,或信佛陀,或信真主,等等),而共產黨當然不希望人們在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之外還有什麽其他的信仰;第二,凡教會必有壹定規模的教徒聚集,而共產黨當權者最擔心的恰恰是超出政府控制範圍之外的民眾的有組織的聚集。教會的這兩個特點顯然都犯了黨專制社會的大忌。
僅憑這兩條,教會在黨專制社會中的命運已經可想而知。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明文規定,這種“自由”卻註定是被限定的。它不能超出極權主義控制所能容忍的限度。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1:黨專制營造的生態環境決定了黨自身變腐的必然趨勢,靠訴諸“革命理念”、清理“階級隊伍”之類手段進行的黨的純化,無助於克服黨所面臨的危機
人們都記得黃炎培1945年訪問延安時向毛澤東說出的壹番擔心:大凡壹個團體、壹個政黨初起之時,都是艱難困苦、聚精會神,歷九死而壹生,而保其生機勃勃;及至環境漸好,精神也就漸漸放下,墮性發作,日趨下坡,乃至人亡政息。正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中共又何以可能跳出這樣壹個“周期率”?毛澤東當時答曰:我們已經找到了壹條新路,能跳出這個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註1)
不能說中共領導人完全是在擺樣子、吹牛皮。當時的毛澤東確實有足夠的警醒面對黨執掌政權後走向衰敗的危險,但歷史證明他的自信和開出的解決問題的“藥方”卻是自欺欺人的。這個回答已經成為20世紀中國政治中的最大反諷。
黨專制的自身邏輯決定了“人民”不可能真的去“監督”政府,因為“人民”沒有實施這種監督的最基本的手段。在以“階級專政”自我標榜的黨-國政權結構中,“黨”既沒有來自其他獨立力量的制約,又自我堵塞了幾乎所有的批評渠道。“黨”壹手制造了對自己歌功頌德的社會氛圍,並任憑這種歌功頌德走向極端。在實際政治運行中,掌握政權後黨的政治錄用機制決定了“入黨做官”的政治行為邏輯的暗行滋長,這會自然動搖戰爭年代英雄們的革命意誌,更會腐蝕和平年代成長起來的千百萬“向黨靠攏”的青年人。在權力和特權面前,黨的理念和“為人民服務”的道德信條的逐步空泛化乃至儀式化將不可避免。
黨專制下的社會必定是壹個人治而非法治的社會。法律在這樣的社會中是無足輕重的。當整個國家呈示為壹個最高獨裁者掌權的權力結構時,大大小小的權力金字塔也會在各個部門、各個“單位”中湧現。各級當權者習慣於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固步自封,因循守舊,熱衷於文山會海,卻不思創新進取。修養低下者更可能任人唯親、拉幫結派、以我劃線、以權壓人。人們考慮的中心不再是革命的理想,而是自己的權勢。
總之,黨正在變腐。所有由“黨”自己創造的生態環境、生態條件都決定著黨自身變腐的必然趨勢。
更可怕的是,沒有人能夠阻止這樣的趨勢。在黨專制語境內試圖扭轉頹勢、恢復“革命青春”的努力勢必是壹場無望的戰鬥。事實上,毛澤東在“階級鬥爭”和“繼續革命理論”框架內要解決的,正是執政黨自身的變腐問題。然而,靠訴諸“革命理念”、清理“階級隊伍”之類手段進行的黨的純化,靠發動大規模的“運動”來揭發“階級敵人”或“黨內修正主義分子”,無助於克服黨所面臨的危機。恰恰相反,“運動”往往誘發極權主義的破壞本能,使每壹個運動參加人不是被害者就是害人者,或二者兼而有之。社會良知和做人的基本準則在“革命的狂熱”中喪失殆盡。
就最高決策層而言,保衛黨的純潔的鬥爭具有更為復雜的性質。中共黨內高層的權力鬥爭與最高獨裁者捍衛其烏托邦理念的鬥爭十分復雜地、又非常緊密地纏繞在壹起。這種不同邏輯的交織,充分說明了現當代中國事務的深刻性。我甚至要說,恰恰是從“文化大革命”這樣空前絕後的歷史經歷中,批判學者可以引申出毛式極權主義特有的壹系列悖論及其悲劇性結果。這種悲劇結果所內具的豐富性與深刻性,已經遠遠超過了蘇俄的斯大林時代。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2:獨裁者無力解決最高權力的有序交接問題,從邏輯上深刻揭示了黨專制體制的根本痼疾
在黨專制體制內,最高權力的有序交接是壹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對各國第壹代共產黨掌權者來說,這件事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實表明,包括前蘇聯、中國、北朝鮮在內的許多共產黨政權,其第壹號人物都是在自然規定的生命期限已經來臨時才不得已交出最高權力的)。但是,這個可悲的事實並不意味著黨的最高領導人不重視“接班人”問題。至少就中國共產黨而言,有意識培養“接班人”的努力甚至可以上溯到黨奪取政權以前的戰爭年代。這個問題最終成為“黨”無法跨越的深度“沼澤”,其原因只能在黨專制的自身邏輯中去尋找。
首先,黨專制的邏輯決定了最高權力交接只能在黨內領袖群體中進行。由於沒有壹個真正意義上的憲政民主體制,沒有各政黨在平等基礎上和平競爭執政地位的過程,權力交接只能表現為黨專制語境內的領袖“接班”。這個過程按照憲政民主的標準來衡量不可能是有序的、公開的、透明的、平等的。
其次,即便按照共產黨黨內民主規則衡量,“接班人”的產生也很難是有序的、民主的。黨專制邏輯之命題4已經表明,黨的領袖獲得“獨尊”地位的開始,就是領袖作為獨裁者試圖超越組織的開始。黨的“民主集中制”之類的“組織原則”將很難抑制獨裁者的為所欲為。壹旦最高領袖的獨裁局面形成,黨組織將喪失作為組織對領袖的約束,而成為獨裁者貫徹自身意誌的工具。在接班人問題上,即便我們假設獨裁者在“候選人”的決定上並無私心,但我們無法避免獨裁者是根據他的“標準”、根據他的主觀好惡、根據他的用人尺度來決定取舍。而且,獨裁者越是淩駕壹切,決定壹切,“黨”作為組織幹預“接班人”選擇的可能越是微乎其微。
更值得回味的是在權力問題上獨裁者的心理狀態。從“革命的需要”出發,最高權力總有“接班”的壹天,對於此點,獨裁者還不至於喪失最起碼的理智。但另壹方面,對於那些有可能成為自己接班人的黨內領袖,獨裁者內心深處又會藏有深深的恐懼乃至敵意。任何觀點、意見上的分歧都可能被獨裁者理解為對權力的覬覦。除非對最高領袖表現出絕對的忠誠,任何人(哪怕他再有能力)都很難在“接班人”的位子上坐穩。這種“接班”前景的高度不確定性、非程序性和人為性,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壹系列和權力爭奪有關的故事,是黨專制體制生發的故事中最神秘的部分。野心家對權力的貪婪,理念的東西與現實的東西的錯綜交合,領袖與臣子之間、以及不同派系(不同政治傾向)的黨內大員之間圍繞“接班”問題展開的或隱蔽、或公開的較量,都使這個過程顯得既撲朔迷離,又驚心動魄。
無論怎樣,在生命問題上大自然對每壹個人都是公平的。當獨裁者到了不得不“到馬克思那裏報道”的那壹天,權力的交接往往會以非正常的形式進行。伴隨著死人的離去,往往是活人之間繼續進行的生與死的鬥爭。這個鬥爭當然還是為了權力。
獨裁者無力解決最高權力的有序交接問題,從邏輯上深刻揭示了黨專制體制的根本痼疾。斯大林曾經證明了這壹點。毛澤東以更為曲折、復雜的形式再次證明了這壹點。
中共極權主義到威權主義嬗變的邏輯軌跡
壹代強人自然生命的結束,往往是壹個時代的終結。這也可以視為黨專制語境內社會變遷的特征之壹。我們不妨就此轉入對黨專制之下壹個發展階段——威權主義階段——邏輯特征的討論和刻畫。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3:威權主義是極權政治與市場經濟的結合,黨專制的傳統與改革開放的內在要求構成威權主義時代最深刻、最根本的邏輯悖謬。
我們已經看到,中國共產黨黨專制語境內的極權主義意味著壹個異化了的公共權力對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精神生活的全面控制。從本質上說,這種控制既是實現黨所憧景的烏托邦社會改造目標必須倚仗的手段,又是這個目標本身的壹部分。在極權主義條件下,不可能有市場經濟的容身之地,因為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前提和動力機制是完全有悖於烏托邦社會改造目標的價值預設的。
然而,正是毛式烏托邦追求與制度設計的空想性,特別是這種追求在實踐中的徹底失敗,為歷史走向新的、完全不同的發展之路,也就是重新承認市場經濟,提供了可能。
值得沈思的是這種“重新承認”所采取的歷史形式。事實上,鄧小平所代表的“改革派”領導人對市場經濟的最初認可,乃是極權主義烏托邦毀滅民生的不得已反應,而絕不是對市場經濟之制度含義的自覺承認。基於傳統意識形態而發生的這種認知意義上的遲滯,曾壹再阻遏人們從科學層面認識市場經濟的制度現代化內涵,也限制了人們從更深層的意義上理解“市場”力量對社會生活的多方面影響。
更重要的是政治領域與經濟領域正在發生的事情的關系。從制度現代化的規範意義講,與市場經濟相對應的政治結構應當是民主政治,二者在建構壹個合理、健康的社會方面,有著結構上的相互需要。但民主政治卻是中共黨專制的死結。本來,毛澤東的極度專權和文革這樣悲劇的發生,數千萬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和導致此類悲劇的最深刻的制度根源的存在,已經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證明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政治民主化在邏輯上應該與經濟市場化並轡而行。問題在於,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體制改革必然走向對黨專制自身的否定,而這是與當權者的利益相矛盾的。所以,盡管歷史終究會提出、且已經提出這樣的要求,但當這樣的要求被固守陳舊意識形態的黨的當權者所拒絕時,中華民族將不得不遭受更多的苦難。黨的“第二代”領導人可以在“計劃多壹點”還是“市場多壹點”這類問題上互相角力,但在維護黨專制這個根本點上卻高度壹致。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註1)的口號下,毛以後的中共當權者明確表達了黨專制的根基不能碰這個根本原則。這樣,從邏輯上講,改革年代中共當權者制定的基本國策(既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又要堅持“改革開放”),其“兩個基本點”之間必然發生沖突,且這樣的沖突必然是無解的。
繼續保持極權主義政治前提下的市場經濟不可能是健康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它最終將發展為權貴資本所主導的扭曲的市場經濟。極權主義政治+扭曲的市場經濟遂成為開放年代黨專制體制特有的社會結構格局。這是壹個在精神上繼承了毛式極權主義精髓,但在內容、外部條件和內部張力上又迥然不同於毛式極權主義社會的結構格局。威權主義時代所有新的病癥、所有新的矛盾展開、所有新的社會罪惡都可以籍此獲得解釋。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4:“老人政治”、“垂簾聽政”式的新的獨裁形式和陳舊的政治思維,構成毛以後最高權力的顯著特征。它的內在的保守性可能葬送民主化改革的歷史機遇。
在黨專制語境內,掌權者對權力的獨裁這壹點是不會有變化的。變化的只是獨裁的形式。假如說,毛澤東代表了獨霸天下、壹人定乾坤的最典型獨裁特征,那麽毛以後實際掌握最高權柄的中共元老群體則代表了對獨裁的某種集體分享,在這種分享中,元老中最孚眾望者將在權力的使用中占有最大的權重。從邏輯上講,這是黨專制體制內最高權力演變的壹種重要現象。它代表著某種過渡,從強有力的領袖個人獨裁向帶有寡頭特征的集體獨裁的過渡,從“開國元勛”向新生代執政者的過渡,從強人政治向常人政治的過渡。
構成“第二代”領導主體的黨的元老本來都是“第壹代”革命者,是經過文革洗禮後的建國領袖群體的遺存。這個事實賦予該群體以雙重含義:壹方面,多數元老仍然認同信仰了壹輩子的“革命”理念,這種認同是真實的,並非虛假的;另壹方面,他們又對“黨”和領袖犯過的錯誤痛心疾首,希望改弦更張,找到某種發展的新路,但認知、能力和魄力上的局限,使他們無法突破現存體制的狹隘眼界。他們既是黨專制體制的受害者,又是這個體制的堅定維護者。維護的動機開始時可能更多是認知上的(巨大的傳統意識形態思維慣性構成這種認知的基礎),但隨著新的權力機構的確立,隨著權力結構與市場力量的結盟,這種動機會逐漸向利益維度轉化。總之,中共元老群體本質上是保守的,或者說,隨著改革的深化和改革所觸及的矛盾的尖銳化,它會越來越趨向於保守。元老們可以在經濟改革的方式和力度上各有主張,乃至互相矛盾(譬如鄧小平和陳雲),但在政治體制改革上卻共守壹條底線,那就是絕不能動搖“黨的領導”。
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比如——為什麽鄧壹代領導人不能徹底清算毛澤東掌權時期犯下的過錯乃至罪行。鄧可以“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對毛卻丟棄不得,必須永遠供在臺案上,因為“丟掉了這個旗幟,實際上就否定了我們黨的光輝歷史”(註2)。元老們更不可能承認過去半個多世紀中國共產黨的烏托邦追求在根本路徑選擇上就是錯誤的,正是這種路徑選擇上的錯誤,使中國人在壹個美夢的感召下真誠地幹了許多蠢事,使作為民主化轉型進程的20世紀中國史幾乎喪失了時間意義(就該進程從壹個起點開始,卻又在奔跑壹圈後回到了原點而言)。我相信,除了現實利益考量外,對上述歷史悖謬的深深恐懼,乃是中共掌權者不敢面對自己的過去的真正原因。
基於同樣理由,元老們對任何表現出“自由化”傾向的黨內新生代領袖不能容忍,也就是合乎邏輯的了。在元老們的“支持”下成立中共中央工作班子,這種壹、二線分立雖然帶有最高權力過渡的臨時性意義,但仍然具有“垂簾聽政”式的控制功能。壹旦元老們認為前臺工作的新生代領袖“不聽話”,則隨時可以拿下,並用“合適”的人取而代之。這種滲透了前現代皇權專制色彩、又極富“現代”特征的黨專制獨裁術對中國民主化進程的影響和阻遏是災難性的。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本來擁有民主化改革的強烈時代需求並正在創造相應的歷史條件,或者說,歷史曾經走到壹個十字路口,使中華民族面臨多種不同路徑選擇——包括選擇這樣壹條路徑,即通過深化政治體制改革而走向真正的憲政民主——的機會和可能。黨內民主派和民間自由力量的生長正在創造這樣的條件。然而,由於黨專制語境內元老派的力量高於改革派的力量,由於這個體制賦予元老們權力的最終支配地位,改革的機會終於與歷史擦肩而過。這個機遇的喪失再次證明黨專制的獨裁力量所具有的頑固性和巨大使動性,它仍然可以拖住歷史前進的步伐,影響未來10年、20年甚至更長時間中歷史的走向。而當這種阻遏是借助血與火的文字寫成時,“黨”的自我意識和“黨”在臣民心目中的形象也將發生本質性的改變。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5:“有中國特色的”權貴資本的形成,使現代市場經濟的文明缺陷和極權制度的野蠻本性結合到壹起,並互相強化。
“權貴資本”的最簡單明了的定義是權力與資本的融合。在威權主義條件下,權貴資本的形成具有鐵壹樣的邏輯必然性。
當壹個社會剛剛從物質禁欲主義的禁錮中解脫出來時,物欲的升騰是壹種完全可以預期的現象。正如命題6已經指出的,就在專制體制壓抑了人們的正常需求,甚至把它擠壓到壹個可憐的、微不足道的角落時,歷史正在積聚足夠的反彈力,待時機成熟時,讓“物質”重新翻轉過來,以十倍、百倍的瘋狂去徹底地顛覆“精神”。更壹般地講,市場經濟本來就是牟利經濟。現代市場經濟最偉大的社會進化屬性和最根本的文明缺陷都可以從“牟利是資本的本能”這句話中獲得解釋。以上兩個方面都意味著,中國的改革開放和對市場原則的重新認可,勢必表現為“潘多拉之匣”的突然打開。只有借助強有力的制度形式,營造公平、法治的制度環境,才能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防止膨脹化的物欲對他人權益的非法侵害。而這恰恰是黨專制體制所無法做到的。
黨的各級官員手中握有權力,這種權力在毛澤東極權主義時代能夠給自己帶來的經濟好處是有限的。開放使官員們突然意識到權力就意味著金錢,財富的聚斂可以通過巧妙地使用權力輕而易舉地實現。最初,權力與資本的結盟可能只是簡單的行賄受賄;但人的貪婪本性和無數制度上的“漏洞”會誘使當權者主動“設局”,大賺不義之財。隨著改革進程中生產資料市場、不動產消費市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權力和資本的聯姻也將進入“蜜月”。既然權力是不受制約的權力,腐敗的迅速蔓延也就沒有什麽可奇怪的了。
4 个评论
更重要的是“有中國特色”這個“頭銜”。在開放年代“黨”的意識形態話語中,“有中國特色”本來是中國類型“社會主義”的自我標榜。我卻寧願用這個詞去形容中國權貴資本的特殊發生學來源。須知,中國的經濟改革是在“公有制”並未根本觸動這個背景下進行的,這意味著有壹大塊被稱為“國有資產”的存量資產有可能成為各級當權者的鯨吞目標。就在“黨”的宣傳機構和學術研究機構還在“私有”、“民營”這類概念的使用上羞羞答答時,實際生活中的權貴私有化早已如火如荼地展開了。在中國版的“圈地運動”中,在各地、各行業的“企業改制”過程中,有多少國有資產(它實際是幾億普通勞動者幾十年勞動的血汗)悄悄地、又是完全合乎邏輯地被轉移到新的權貴們的賬下,是壹件永遠不可能弄清楚的事情。正是在這個過程中,極權制度的野蠻本性和市場經濟的文明缺陷被融合到壹起,相互補充又相互強化。人的本性中最惡劣的東西――對權力的渴求和基於權力的貪婪――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被激發、燃燒、膨脹到了極致。
如果說,毛式極權主義是權力與烏托邦理想的結合,那麽鄧及鄧後的威權主義就是權力與利益的結合。――當然,這裏所說的“利益”並非規範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追求的合法利益,而是對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權貴們的非法利益。難怪有人講,“中共先是用專制的手段滅私充公,然後又靠專制的庇護化公為私,兩件相反的壞事居然讓壹個黨全做了。”(註1)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6:威權主義條件下取得的經濟增長,將付出巨大社會代價;“斷裂社會”的出現意味著底層民眾成為“改革”的犧牲品。
不應該否認這壹點:威權主義條件下仍然可以取得可觀的經濟增長。這既是壹個邏輯現實(其邏輯根據在於市場經濟對所有社會的催動作
用),也是被中國改革開放進程所證明的歷史現實。同樣不能否認的是這樣的經濟增長會在改革的初期給所有人帶來好處,包括農村和城市中的普通勞動者,因為在權貴資本還沒有形成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壟斷力量以前,在中國經濟剛剛從壹個谷底復蘇的起步階段,普通勞動者有可能通過勞動與收益間的直接聯系體會到改革惠於他們的正面影響。但這樣的好景不長。
隨著中國市場化進程的加快,隨著壹批又壹批富人和城鄉新貴的掘起,社會總體財富的分配天平將越來越向不利於普通勞動者的方向傾斜。蛀蟲們對存量國有資產的監守自盜和偷偷摸摸的瓜分,本來已經侵犯了最廣大公眾的基本權益;新貴們對增量資產的巧取豪奪則以更加明火執仗的形式鯨吞著改革年代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無數雇工的血汗。雖然統計數字顯示的中國農村的貧困人口在逐漸減少,但這並不能否定下列事實,即中央政府通過社會轉交系統進行的對貧困地區的財政“輸血”,在許多場合只是肥了當地政府官員和各種各樣與官府“有關系”的人,結果,真正需要救助的大批貧困者反而變得更加貧困。在城市,則有大量的下崗失業人員(其中很多人是由於原來就職的國有企業的非正常倒閉而被成批拋入社會的),他們和數千萬因失去土地(或土地不再產生收益)不得已從農村湧入城市的“農民工”壹起構成龐大的社會“弱勢群體”。在日益拉大的社會不同群體的收入差距面前,在“日新月異”的大城市建設和廣袤農村依然如舊的貧困所折射出的社會發展方面的巨大反差面前,平等與公正正在凸顯為新的體制性稀缺,社會的畸形化和整體性結構斷裂正在使壹個修復中的社會重新變得千瘡百孔。
這裏,我們不妨借用“斷裂社會”這個術語。在社會學語境內,這個概念指“在壹個社會中,幾個時代的成分並存,互相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系”。從政治哲學角度看,“斷裂社會”則意味著由於體制原因造成的社會各階層、各群體在資源占有、資源享用方面日益擴大的鴻溝。“下層群體”越來越成為特權階層和各種各樣的暴發戶借“改革”之名行掠奪之實的犧牲品,他們不再感受到“改革”帶來的好處,卻在為“改革”付出越來越多的代價。這種變了味兒的“改革”及其造成的社會結構錯位乃至斷裂,突出表明了開放年代中國社會轉型所具有的冷酷性:底層民眾支付“改革”的成本,有權有勢者則坐享“改革”的收益。威權主義時代中國特有的“資本原始積累”還突出表明了社會轉型的悖謬性質:本來應該有助於政治民主化的市場化,在黨專制語境內卻生出權貴資本這樣壹個怪胎,無論在什麽含義上,它都不是作為社會變革的積極因素、而是作為改革的否定性力量粉墨登場的。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7:官方意識形態的徹底墮落和社會價值系統的崩潰,構成威權主義社會特有的精神景觀。
馬克思主義本來是作為為窮人伸張正義的理論獲得其巨大道義力量的。“階級專政”說雖然邏輯上必然導致黨專制的形成,但在政治上強調“工人階級必須領導壹切”、經濟上奉行“平均主義”的年代,官方意識形態本質上的虛假並沒有暴露為事實上的虛假。威權主義時代則完全不同了。當工人、農民等昔日的“明星”重新淪為社會的最底層,處處受人盤剝而又缺乏制度性的自我保護(他們不可能被允許成立獨立工會之類的組織)、甚至不能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武器揭露現實的黑暗(“黨”當然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也存在“剝削”)時,仍然以“階級專政”說事兒的意識形態,其虛假性已經完全變成赤裸裸的。從根本上說,繼續乞靈於“階級專政”說的黨的意識形態在威權主義時代必然邏輯性地走向墮落,它的現實功能只剩下了兩條:壹是頑固地(同時又越來越不能自圓其說地)為壹黨專政的合法性提供辯護性論證,二是在進行這種論證的同時,事實上充當特權利益的保護傘和遮羞布。
問題還有另外壹個方面。在極權主義時代,“黨”的意識形態本來發揮著為臣民提供信仰支撐的巨大功能。這種功能的退化乃至徹底喪失是威權主義社會的重要現象。如果伴隨著“共產主義”信仰退隱的是理性的自由主義信仰的上升,這當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在黨專制語境內,這又是壹件不可能的事情。“黨”會出於本能地誤導社會,把理性自由主義故意讀解為“西方資本主義”的東西,然後加以排斥,不允許學校系統傳授人類的普世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這樣,當極權主義時代的信仰狂熱破滅後,在威權主義物欲膨脹的滔天濁浪中,社會價值系統崩潰、人的精神領域成為壹片廢墟將呈示為可怕的現實。在這個社會中,人們不再有信仰;除了金錢,人們不再崇拜其他任何東西。生活的實用主義和機會主義態度遍布社會各個階層,暴富心理和“明星熱”成為青年壹代鮮明的心理特征(這裏的“明星”當然不再是普通勞動者或“毛主席的好戰士”,而是“大款”、“大腕”和權貴壹族)。與沒有信仰、不講責任、不講社會良知共存的是可怕的冷漠,人們缺乏正義感和對弱者的基本的同情心。經商者把“假冒偽劣”視為賺錢的訣竅,甚至壹向樸實的農民都學會了往出售的棉花裏塞石頭。社會道德底線的崩塌體現在方方面面,誠信危機的背後實乃壹個民族病入骨髓的精神危機。
我們知道,在過去兩千年的歷史中,儒學提供的價值觀曾長期左右普通中國人的精神生活。儒學價值觀中當然滲透了前現代的皇權文化傳統,但也有頗具人類普適意義的價值內容。是“黨”對“封建主義”的批判,把澡水和孩子壹同潑了出去,中斷了民族的價值傳承。而當黨的意識形態感召力發生自身危機的時候,它對仍具普適意義的本土文化傳統的中斷和對以“西方”面目出現的人類普世文明的拒斥將最終以合力的形式作用於這個民族。這個結果同樣是災難性的。世紀末中國人靈魂的普遍荒漠狀態,不但是作為信仰的黨的意識形態自我否定的結果,不但是金錢拜物教作為“矯枉過正”的歷史力量猖獗肆虐的結果,而且是民族精神傳承和世界普世文明引進雙重斷裂的結果。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8:“黨”對公民社會的扼殺,將采用威脅與利誘的雙重形式,迫使體制內知識分子接受“招安”,迫使獨立知識分子邊緣化、無形化。
改革開放帶來公民社會的復興,本來體現了制度現代化的壹般邏輯。獨立知識分子重新步入歷史舞臺,乃是民族精神復興和公民社會重建的基本標誌。然而,這股力量的興起勢必與黨專制繼續維持思想控制的“壹統”要求產生巨大的緊張。本質上說,這個沖突是無法調和的,因為它們分別代表著自由與專制水火不容的兩極。
但在開放這個新的時代背景下,“黨”對公民社會成長的阻遏卻有壹個從簡單的、較為“直白”的方式向更為“精致”、更為隱蔽的方式演變的趨勢。如果說,針對“自由化”知識分子的公開批判、組織圍剿體現了毛式極權主義的遺風,那麽其對象包括所有知識人的暗中收買、巧行招安則是威權主義時代的特色。只要“與黨中央保持壹致”,大學教師、科研機構的學者、新聞傳媒的編輯和記者都可以獲得各種各樣體制內的好處。在“壹切向錢看”的威權主義社會大背景下,在體制內的各種利益誘惑面前,自由將變得格外脆弱。更何況利誘只是“黨”控制知識分子的壹手,“黨”還有另壹手,那就是威脅。從控制與被控制的角度看,不管是極權主義還是威權主義,專制主義條件下“黨”與知識分子的關系從來都是貓和老鼠的關系。只要被控制者老老實實就範,控制者和被控制者就可以相安無事,“和平共處”,但控制者隨時握有懲治被控制壹方“不軌行為”的手段。招安加上威脅,或者說以威脅為後盾的招安,實乃威權主義時代“黨”對付知識人、特別是那些有獨立(異議)傾向的知識分子的基本策略。
從邏輯上講,接受招安的知識分子必定導致心理與人格的可怕裂變。他(或她)知道,當權者今天的意識形態無非是壹堆謊言,但他(她)必須假裝認真地接受這些謊言,並在自己的學生、讀者和公眾面前堂而皇之地宣傳之、“論證”之、歌頌之。在接受謊言、傳播謊言可以帶來的“好處”和拒絕謊言、揭穿謊言將要承擔的後果之間,多數人會本能地選擇前者。這樣,劇場行為泛濫,犬儒主義盛行,也就沒有什麽可奇怪的了。在被稱為“第二次思想改造”的金錢社會的洗禮下,中國知識分子真正的優良傳統正在喪失。黨專制造成的面具化社會,又把越來越多的體制內“知識精英”變成玩世不恭的庸人。當權者“裝模作樣的統治”,被治者“裝模作樣的服從”,各有所需,各有所得。可以斷言,威權主義統治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沒有大量被治者參與謊言的傳播,威權主義社會就壹天也無法維持。但我們必須加上壹句話,那就是金錢(及其背後的威脅)才是“黨”營造這個面具化社會的真正力量。
至於那些頑固不化的“異議分子”(這樣的“異議分子”是永遠除不凈的,因為植根於公共理性和社會性的人對自由的追求,永遠是“異議分子”產生的源泉),“黨”的辦法則是割斷他們與社會的聯系,不讓社會聽到他們的聲音。應該承認,與極權時代動輒以“反革命罪”懲處異議知識分子相比,威權時代的當權者已經顯示出較多的“寬容”。這與其說是統治者的進步,不如說是環境的變化和時代本身的進步。但黨專制的邏輯仍然決定了統治者不會容忍異議者在自己控制的領地內公開地說三道四,於是利用壹切監控手段和封鎖手段(比如,建立互聯網“封鎖墻”)把異端主張刪除或屏蔽,就成為“黨”的宣傳部門乃至安全部門的壹項常設性“工作”。在這個過程中,獨立知識分子將被邊緣化、無形化,他們對公眾的影響也將減小到最低限度。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9:和毛澤東時期相比,恐怖手段在維持威權主義社會“穩定”方面具有越來越重要的意義
在毛式極權主義時期,以武力方式表達的恐怖只是針對“地富反壞右”的手段。烏托邦式的大眾動員、基層黨組織控制的強有力、簡單而普遍貧窮的生活方式都使社會反倒處於相對平衡的狀態。威權主義則不同。社會貧富不均的急劇擴大,“斷裂社會”的出現,上訪者的增加,民眾意見反映渠道的日益狹窄,都意味著社會“減震器”的失靈,權力的脆性特征凸顯。各級官員(尤其是基層政府官員)的腐敗加劇了社會矛盾,官-民之間的面對面沖突有增無減。於是,公安、武警、秘密警察之類恐怖手段在維持威權主義社會“穩定”方面具有了越來越重要的意義。
恐怖手段可以用於制服“地方性騷亂”(其實,這裏的所謂“騷亂”大多是被侵犯了基本權益的公民的維權之舉),可以用來對付成千上萬的上訪者,可以監控、“震懾”異議分子和壹切可疑的人,也可疑用於對成規模的獨立信仰者的有組織鎮壓。這裏有必要就最後壹種情況多說幾句。在黨專制的邏輯語境內,宗教從來是“黨”的天敵。命題10已經指出:教會由於自身具有的下列兩個特點勢必與黨專制發生內在的沖突:第壹,凡教會組織都有自己獨立的信仰,而共產黨當然不希望人們在官方意識形態之外還有什麽其他的信仰;第二,凡教會必有壹定規模的教徒聚集,而共產黨當權者最擔心的恰恰是超出政府控制範圍之外的民眾的有組織的聚集。教會的這兩個特點顯然都犯了黨專制社會的大忌。問題在於極權主義信仰破滅後,威權主義社會造成的價值真空勢必會有其他的東西來填補,人們對信仰――或者說,對精神充實本身――的追求,實在植根於人的本性。而當某種宗教理論或宗教實踐活動對人們產生了足夠的吸引力,它的組織系統和信徒聚集又達到相當規模時,“黨”會本能地感到不安甚至威脅。任何壹個小的事件或沖突都可能撥動中南海脆弱的神經。而當黨的最高決策者神經質地做出鎮壓的最後決定時,歷史大錯乃至歷史罪惡將就此鑄定。這正是世紀末中國共產黨政府鎮壓法輪功信眾時發生的事情。
從理性角度看,這種不斷給自己制造敵人的鎮壓術顯然是愚蠢的,但它的確體現了黨專制體制的某種既定邏輯。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允許存在的恐怖手段只能用來對付違法犯罪者。壹旦恐怖手段被用於鎮壓無辜的平民、勇敢的維權者或獨立的信仰群體時,作為公共權力機構的政府就徹底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0:黨的領袖集團的平庸化使“黨”繼續深陷於黨專制體制自身造成的困境,難於自拔
隨著黨的元老壹代的相繼逝去,“第三代”乃至更新壹代領導者接掌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是壹件遲早要發生的事情。從邏輯上講,黨的“接班人”的有序產生和合理交接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因為這是黨專制的權力結構和權力運作機制內無法解決的問題。本命題要強調的是這樣壹點,即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強人政治向常人政治過渡的完成,黨的領袖集團的平庸化將日益凸顯。新壹代掌權者沒有經歷過革命戰爭年代生與死的考驗,缺乏梟雄式的大智大勇在所難免。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成長完全在極權體制內完成,他們首先是作為這個體制的產物、並有忠實於這個體制的表現才能被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他們可能是勤奮的,但作為黨的幹部的第壹條標準卻是“聽話”。雖然不排除偶爾有“另類”人物出現,但總的講新的領袖集團中的大部分人會顯得平庸而無能。共產黨組織系統僵硬的幹部選拔方式,出於權力爭奪或權力穩固需要的拉幫結派、任人唯親,帶有準封建特征的“太子黨”接班等等,都排斥了真正有能有為者進入最高權力的核心。
另壹方面,平庸的領導卻又面臨著棘手的形勢:黨正在癌化,權力與金錢結盟導致的黨的肌體“癌細胞”的擴散,使得威權主義時代黨的變腐遠非極權時代所能比擬。更可怕的是,黨的癌化正在引起整個社會的癌變。在黨專制語境內,這是壹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當然也不以當政者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進程。靠訴諸傳統手段(如“黨的先進性教育”之類)拯救“黨”的努力是註定不會有結果的,因為癌變的發生根本就不是什麽“教育”不力的問題,而是壹黨專權、權錢結合的政治-經濟生態必然生出的產物。靠“紀律”、“法治”和黨的監察系統扭轉局面的努力也是註定不能成功的,因為黨專制語境內不可能真的有什麽“法治”,黨的監察系統本身也無力解決由黨專制造成的體制性問題(事實證明,“黨組織”作為實施專制控制的機器通常是有力的,至少是有效的,但作為自身反腐的機構,則要遜色許多,這也是黨專制的本性使然)。
黨的領袖集團的平庸化還邏輯地隱含著另壹個後果,那就是中央權威的逐漸流失。這種流失會由於開放條件下地方利益的多元化和“諸侯”勢力的增長而日益加劇。最高當局的政策往往受到以經濟利益為紐帶的區域性官商聯盟的抵制。官僚集團的內聚力弱化,規則體系紙面化,權力功能的“去中央化”,將成為威權主義時代縱向國家權力結構內在緊張的真實寫照。黨專制的體制客觀上賦予最高決策者特殊的地位與角色期待,但地方利益的掘起和最高領袖集團的平庸化降低了這個體系本來賦予決策者的使動性。
從總體上說,除非由於某種歷史的機緣,在黨的最高決策層出現立誌根本性改革的大智大勇者,或者由於體制內外自由力量的生長給當權者造成了足夠的壓力迫使其改革,平庸化的黨的領袖群體將更多致力於如何保住黨專制體制的既定遺產,他們在創新方面不會有多大出息。這既是他們個人的悲哀,更是這個制度的悲哀。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1:從“悲劇”到“笑劇”,威權主義的“成熟”乃至潰爛標誌著黨專制已經走到自己的邏輯終結點
“黑格爾在某個地方說過,壹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他忘記補充壹點:第壹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這是馬克思評論路易•波拿巴時說過的話。(註1)我以為,用“悲劇”、“笑劇”的比喻來說明共產黨的歷史,倒是十分貼切的,且頗富歷史哲學的味道。
前述20個命題,已經邏輯地勾勒出作為現實政治體制存在的中國共產黨黨專制的根本特征及其歷史嬗變軌跡。我們看到,毛澤東壹代共產黨人在追求、實踐其社會改造理想時,曾真誠地相信自己代表著“人民的利益”,代表著中國(乃至整個人類)的未來。甚至在他們締造的這個制度犯下毀滅自由、毀滅生命的滔天罪惡時,他們仍自信握有正義和真理。可以說,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共極權型專制主義,特別是該體制與它立於其上的道義基礎和意欲達到的原初目標之間的巨大沖突,乃是當今世界獨壹無二的現象。毛澤東繼承了從秦始皇到蔣介石的中國專制主義遺產的全部精髓,但這種繼承恰恰是在中國共產黨人決心“走出封建歷史怪圈”的過程中成其所就的。在這個意義上,毛壹代共產黨人的歷史具有悲劇性;極權主義的罪惡更多為體制使然,而非獨裁者個人有意為之,有些結果甚至超出獨裁者認知和預見能力以外。威權主義就不同了。黨專制體制有悖於憲政民主和人類文明主潮的病理癥候早已昭然若揭;權力與利益的結合已經充分暴露了黨的意識形態的虛偽性;壹黨統治的合法性已經由於這個黨控制的政府居然向和平示威的學生開槍而受到空前動搖;普通百姓正在從改革的受益者淪為改革的犧牲品。所有這些都在證明壹件事情:黨專制已經從歷史的悲劇轉變為可恥的“笑劇”,而且這種轉變具有鐵壹般的邏輯必然性。
不是麽?如果說毛式極權主義對“資本主義”的討伐是大張旗鼓、理直氣壯的,那麽鄧和鄧以後的威權主義對“資本主義”的重新承認卻是偷偷摸摸、羞羞答答的。如果說毛澤東本人還有承認黨正在變腐的勇氣、甚至有向這種變腐趨勢挑戰的沖天豪情,那麽鄧及鄧以後的當權者卻對黨的變質的事實諱莫如深,乃至壹再遮掩。如果說,極權主義黨文化制造的是壹個簡單而狂熱的世界,那麽威權主義黨文化制造的則是壹個虛偽而平庸的世界。如果說,毛澤東還想通過把工人代表補充進中央委員會以顯示政權的“工人階級”屬性,那麽中共“第二代”掌權者安排成批的“太子黨”接班卻具有清楚的準世襲意圖。諸如此類的對比還可以繼續下去。
總之,這是壹個已經完全“成熟”、且正在潰爛的制度。從“悲劇”到“笑劇”的轉化證明這個制度已無任何前途可言。
然而,黨專制的邏輯終點恰恰是民主力量生長的起點。或者,更準確地說,威權主義社會邏輯上的內在緊張,已經為自由、民主因素的萌生創造了條件。畢竟,威權主義是承認市場經濟的,而只要市場經濟存在,它就會頑強地為自己創造生存、發展空間,並以自身日益增長的影響力反作用於政治體制,促使其向民主化方向壹步步演變。改革開放以來身份制度退出歷史舞臺,單位制度某種程度的解構,都體現了歷史的進步。盡管中國的市場經濟受到專制權力的極大扭曲、財富分配體系極度不公正,但是市場畢竟增加了人們的活動空間和活動內容,也使人的選擇(包括對抗專制主義的選擇)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有良知的知識分子正在學習用更加巧妙的辦法對付“黨”的專橫,並發展出壹套卓有成效的抵抗藝術。人們總是希望“生活在真實之中”的,這源於公共理性和社會性這個高貴的人類本性。同樣道理也適用於說明體制內主張改革的所有人士,他們構成中共黨內的開明派。他們的努力將有助於推進中國的憲政改革,甚至有可能在解構黨專制體制的同時挽救這個黨。中央權威的式微和地方利益的掘起則可能帶來這樣壹個副產品,那就是利益格局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化如果能合理地、適時地構建為權力制衡的某種結構要素,其積極意義亦不可低估。總括起來講,黨專制語境內威權主義社會的衰變和潰爛正在召喚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體制改革。不管這個不合理的制度還會茍延殘喘多少天,從邏輯意義上它已經走到了自己的終結點,卻是毫無疑義的。
從總體化三層面的內在緊張與交錯互動看黨專制
前兩節表明,中國現代專制主義最典型、最成熟的表現形態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壹黨專政制度,它首先是中國共產黨人“以俄為師”的產物。然而,從總體化的研究角度出發,作為研究對象的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就不能僅僅理解為引進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和斯大林主義的結果,而必須考慮到這種“引進”或“嫁接”的文化背景或語境。中國共產黨人究竟從馬克思主義那裏學到了什麽?為什麽偏偏學到了有助於黨專制孕育、發展的那些東西而丟棄了馬克思主義中本來更具科學意義的東西?黨專制演變中生發的各種現象與中國的前現代文化傳統――特別是皇權專制傳統――有著怎樣的聯系?這種聯系又怎樣造成了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超越”和實質上的扭曲?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把總體化作為三個層面的綜合整體來考察時才進入了批判者的研究視野。
我們不妨仍然沿用前兩節羅列命題的形式來界定總體化之綜合整體意義上黨專制(作為中國現代專制主義最成熟形態)的抽象特征。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2:單壹的“黨專制”並非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特色,黨專制與前現代皇權專制傳統的結合才是名副其實的“中國特色”。
這個命題很容易從現象上獲得解釋或證明。比如,毛澤東駕馭黨內群臣的方式,就頗有中國古代帝王的遺風,竟至聰明、幹練、人中之傑如周恩來者,也不能不葡匐在毛的腳下甘當奴仆。當毛在廬山會議上整了敢於“犯顏直諫”的大將軍彭德懷時,陶鑄曾寫信給當時的被批判者黃克誠雲:“彭的錯誤已明若觀火,妳為何不站出來與之劃清界限,幫助德懷同誌挖掘思想,改正錯誤?……妳我都讀過壹點所謂古聖賢之書。壹個人立身於世,不講求操守是很可悲的。尤其我們作為壹個黨員,對於黨的忠誠等於舊社會壹個女人嫁了人壹樣,壹定要‘從壹而終’,絕不可‘移情別戀’,否則便不能成為‘貞節’之婦。”李銳在他的《廬山會議實錄》中轉錄這封信後指出:“這種要有封建道德要求於婦女貞節般的政治操守,視落井下石為愛人以德的思想,當時確是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心態。”(註1)
問題是這樣的“共同心態”何以可能存在,又何以可能對這些老共產黨員的愚忠行為產生如此深刻的影響(不要忘記,他們本來都是矢誌共產主義事業的久經考驗的鬥士)?這就涉及到所謂“國民性”和“文化性格”的傳承問題。文化人類學告訴我們,在文化變遷中,精神層面的變化通常要滯後於物質層面和制度層面的變化。“精神”層面的文化乃是壹個民族群體的生活實踐、認知方式、交往規則、宗教習俗、藝術趣味、人生態度等等的長期積澱,是外在物質生活和制度生活準則在心靈中的內化。這些被“積澱”、被“內化”的東西壹旦形成,就獲得了相對獨立的存在樣態,成為壹個民族文化上、心靈上的“深層結構”,它並不因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的變化而馬上隨之變化。換言之,表現為“國民性”或“文化性格”的“深層結構”更多地體現著“傳統”的力量。“傳統”往往是約定俗成的、非反思的,它更多地表現為無需論證的行為前提,以無意識形式存在的思維“前見”,不以為非、見怪不怪的心理定勢,社會約束與社會評價的當然尺度等等。而唯因“傳統”是這樣壹種有如基因復制壹樣的“文化編碼”,是這樣壹種精神意義上的文化結晶體,它才在呈示出自身的連續性的同時,也呈示出極強的凝固性或頑固性。
千百年來,皇權文化對中國人的影響是極其深刻的,它已經成為我們這個民族文化性格的壹部分。無論是近代開始的社會轉型還是激進的共產主義革命,都沒有、也不可能斬斷這種影響。相反,皇權文化中積澱的制度遺產,特別是與這種制度遺產相聯系的觀念模式和行為模式,會作為某種潛規則作用於現代人。而所謂潛規則,根據我的理解,乃指社會轉型過程中體現前現代傳統的內在制度(包括它的行為互動模式和無意識認知模式)對現代制度建構的文化阻遏,這種阻遏未必是自覺的,但卻是強有力的、持久的。即便在傳統社會的有形政治結構和經濟結構已經瓦解之後,這樣的阻遏仍會在新社會的體內存在相當長的時間。既如此,我們就不難明白,何以在完成了“人民民主”革命的20世紀的中國仍然會保存許多和前現代似曾相識的東西,比如,像當年帝王崇拜壹樣的領袖崇拜現象。毛澤東從來沒有宣稱過“朕即國家”,但他所構造的這個以“無產階級專政”、“人民當家作主”為名的政權,卻滲透了舊時帝王文化的許多骨血。在歷史的表象,人們看到的是革命潮流的湧動,但前現代的精神遺存往往會以更隱蔽的方式保留下來,並發揮作用。獨裁者運用權力的方式和臣僚乃至普通公眾對這種權力運用的反應方式都體現著文化傳統的潛在制約;由文化心理結構規約的認知路徑和情感歸宿往往促成了宏觀意義上政權建構與運行的非民主結果。
從制度建構意義上講,中國現代的黨治結構(包括國民黨的“以黨治國”和共產黨的黨專制)與前現代的皇權結構有很多可以比較之處,比如君臨壹切的獨裁制度,中央集權的大壹統制度,對武裝力量的絕對掌控制度,政教合壹的意識形態制度,自我糾偏的監察制度,重人治而不重法治的治國傳統等等。就兩者的關系言,前現代的皇權專制傳統對現代中國的黨治建構似乎發揮了某種潛在的路徑依賴和變異制導作用。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當然並非古代皇權制度的簡單翻版;但看不到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和歷史承繼性,也是壹種學術上的淺薄。從方法論角度講,當我們斷言單壹的“黨專制”並非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特色,只有黨專制與皇權傳統的結合才是名副其實的“中國特色”時,這不僅僅是道出了壹個事實,更是對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之第二、第三層面交互作用及其結果的壹種歸納。
習近平的“兩個不能否定”令體制內外憂國憂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連篇發出的反憲政檄文,讓人覺得似乎壹夜回到了30年前;大量毛式語言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此文權當給黨國新舊大佬們上壹課吧。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3:黨專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激進傳統中的負面因子和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負面因子的“劣勢組合”
馬克思主義理論中並非沒有科學的東西。這個理論體系中真正科學的成分沒有被中國共產黨人所汲取,其激進的、非科學的成分反倒成了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酵母和孵化器。這是壹個極其深刻的問題。我們要梳理清楚這種情況的發生何以可能,它又是在什麽意義上、通過什麽途徑發生的。
我們知道,馬克思本人是壹位嚴肅的學者。盡管他的理性自由人的烏托邦哲學假設和推翻私有制的政治信念從根本上支配著他的學術研究,但我們還是可以從這個體系所蘊含的深刻的歷史感中體味到作者的博大與嚴謹。比如,這位思想家壹方面對資本主義持嚴厲批判態度,另壹方面又堅持“無論哪壹個社會形態,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系,在它的物質存在條件在舊社會的胚胎裏成熟之前,是決不會出現的。所以人類始終只提出自己能夠解決的任務。因為任務本身只有在解決它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至少是在生成過程中的時候,才會產生。”(註1)這樣的金玉良言,毛澤東壹代中國共產黨人顯然並沒有真正領會。證明這壹點的最簡單的事實就是建國後共產黨政權對資本主義的迫不及待的“改造”。須知,即便黨的社會改造理念遲早會以制度建構(結構拉力)的形式強行作用於社會,形成黨所憧景的社會結構格局,就像命題2已經指出的那樣,但根據馬克思的上述經典,這種“迫不及待”也是犯了超越歷史發展階段的錯誤。更深刻的問題在於:毛澤東究竟要追求什麽樣的“社會主義”?進壹步的研究會證明,毛澤東其實是戴著中國前現代文化的農業烏托邦眼鏡來解讀商品生產和“廢除資產階級法權”問題的。而恰恰在這種解讀中,傳統文化中的“義利之辯”和“大同理想”同馬克思主義的“共產主義”疊合在壹起,基於儒學智慧和農業烏托邦信念的人性假設同馬克思主義的體現為“自由人聯合體”的人性假設疊合在壹起。
當然,這種“組合”並非典型的、本命題意義上的“劣勢組合”。經濟建構中的烏托邦設計(用計劃經濟取代商品經濟)雖然客觀上有助於極權主義政體的運作,並成為這個體系的壹部分,但這並不否認經濟烏托邦制度設計中蘊含著深刻的哲學人類學問題,我們不能簡單地用“負面”壹詞概括之。所謂“劣勢組合”,是指馬克思主義激進傳統中的負面因子和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負面因子的結合。這種結合在政治領域表現得最為明顯。
馬克思主義對“資產階級民主制”的否定,構成這個西方激進學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其重要的負面思想元素。由馬克思式的“階級革命”導致列寧主義的壹黨專制,體現了這個激進傳統的壹般邏輯。現在我們要關註的是,當這個邏輯應用到中國人這裏時將會發生什麽樣的情況。中國本來就有豐厚的皇權文化的政治傳統。從社會進化的角度看,這個傳統體現的是農業文明的本質,是逆向於制度現代化的發展要求的。但這個文化傳統中的負面存在――特別是與皇權專制相關的那些思想、觀念、制度遺存――卻恰恰和現代的黨專制制度有著內在的親和力。壹方面,積澱深厚的皇權文化基因為現代的黨崇拜(如“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和領袖崇拜(如毛是中國人民的“大救星”“紅太陽”)提供了天然土壤,另壹方面,現代壹黨專制制度又從皇權專制傳統中獲得了重要的文化支持。這正是我所謂的“劣勢組合”,即最後的組合結果把組合雙方的缺陷、弱點綜合到了壹起。我們甚至可以說,這種“劣勢組合”存在著某種邏輯上的雙向擴大效應,即從黨專制角度看,在引進列寧主義政治體制的過程中,在建立沒有制約的黨-國最高權力的過程中,那種本來處於被淘汰過程中的前現代文化因子被重新賦予新的“生命”,從潛伏狀態進入活躍狀態,改頭換面地再壹次成為現代社會的主角;而從“文化”角度看,這種被重新激活並招搖上市的本土貨會反過來作用於外來者,也就是說,皇權文化留給現代中國人的精神遺產會通過從領袖到普通人的無數人的行為增加黨專制這種“舶來品”的中國味道,比如,進壹步擴大黨專制中的人治因素。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和所謂“毛式馬列”其實正是二者結合的產物。
如果說,毛式極權主義是權力與烏托邦理想的結合,那麽鄧及鄧後的威權主義就是權力與利益的結合。――當然,這裏所說的“利益”並非規範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追求的合法利益,而是對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權貴們的非法利益。難怪有人講,“中共先是用專制的手段滅私充公,然後又靠專制的庇護化公為私,兩件相反的壞事居然讓壹個黨全做了。”(註1)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6:威權主義條件下取得的經濟增長,將付出巨大社會代價;“斷裂社會”的出現意味著底層民眾成為“改革”的犧牲品。
不應該否認這壹點:威權主義條件下仍然可以取得可觀的經濟增長。這既是壹個邏輯現實(其邏輯根據在於市場經濟對所有社會的催動作
用),也是被中國改革開放進程所證明的歷史現實。同樣不能否認的是這樣的經濟增長會在改革的初期給所有人帶來好處,包括農村和城市中的普通勞動者,因為在權貴資本還沒有形成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壟斷力量以前,在中國經濟剛剛從壹個谷底復蘇的起步階段,普通勞動者有可能通過勞動與收益間的直接聯系體會到改革惠於他們的正面影響。但這樣的好景不長。
隨著中國市場化進程的加快,隨著壹批又壹批富人和城鄉新貴的掘起,社會總體財富的分配天平將越來越向不利於普通勞動者的方向傾斜。蛀蟲們對存量國有資產的監守自盜和偷偷摸摸的瓜分,本來已經侵犯了最廣大公眾的基本權益;新貴們對增量資產的巧取豪奪則以更加明火執仗的形式鯨吞著改革年代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無數雇工的血汗。雖然統計數字顯示的中國農村的貧困人口在逐漸減少,但這並不能否定下列事實,即中央政府通過社會轉交系統進行的對貧困地區的財政“輸血”,在許多場合只是肥了當地政府官員和各種各樣與官府“有關系”的人,結果,真正需要救助的大批貧困者反而變得更加貧困。在城市,則有大量的下崗失業人員(其中很多人是由於原來就職的國有企業的非正常倒閉而被成批拋入社會的),他們和數千萬因失去土地(或土地不再產生收益)不得已從農村湧入城市的“農民工”壹起構成龐大的社會“弱勢群體”。在日益拉大的社會不同群體的收入差距面前,在“日新月異”的大城市建設和廣袤農村依然如舊的貧困所折射出的社會發展方面的巨大反差面前,平等與公正正在凸顯為新的體制性稀缺,社會的畸形化和整體性結構斷裂正在使壹個修復中的社會重新變得千瘡百孔。
這裏,我們不妨借用“斷裂社會”這個術語。在社會學語境內,這個概念指“在壹個社會中,幾個時代的成分並存,互相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系”。從政治哲學角度看,“斷裂社會”則意味著由於體制原因造成的社會各階層、各群體在資源占有、資源享用方面日益擴大的鴻溝。“下層群體”越來越成為特權階層和各種各樣的暴發戶借“改革”之名行掠奪之實的犧牲品,他們不再感受到“改革”帶來的好處,卻在為“改革”付出越來越多的代價。這種變了味兒的“改革”及其造成的社會結構錯位乃至斷裂,突出表明了開放年代中國社會轉型所具有的冷酷性:底層民眾支付“改革”的成本,有權有勢者則坐享“改革”的收益。威權主義時代中國特有的“資本原始積累”還突出表明了社會轉型的悖謬性質:本來應該有助於政治民主化的市場化,在黨專制語境內卻生出權貴資本這樣壹個怪胎,無論在什麽含義上,它都不是作為社會變革的積極因素、而是作為改革的否定性力量粉墨登場的。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7:官方意識形態的徹底墮落和社會價值系統的崩潰,構成威權主義社會特有的精神景觀。
馬克思主義本來是作為為窮人伸張正義的理論獲得其巨大道義力量的。“階級專政”說雖然邏輯上必然導致黨專制的形成,但在政治上強調“工人階級必須領導壹切”、經濟上奉行“平均主義”的年代,官方意識形態本質上的虛假並沒有暴露為事實上的虛假。威權主義時代則完全不同了。當工人、農民等昔日的“明星”重新淪為社會的最底層,處處受人盤剝而又缺乏制度性的自我保護(他們不可能被允許成立獨立工會之類的組織)、甚至不能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武器揭露現實的黑暗(“黨”當然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也存在“剝削”)時,仍然以“階級專政”說事兒的意識形態,其虛假性已經完全變成赤裸裸的。從根本上說,繼續乞靈於“階級專政”說的黨的意識形態在威權主義時代必然邏輯性地走向墮落,它的現實功能只剩下了兩條:壹是頑固地(同時又越來越不能自圓其說地)為壹黨專政的合法性提供辯護性論證,二是在進行這種論證的同時,事實上充當特權利益的保護傘和遮羞布。
問題還有另外壹個方面。在極權主義時代,“黨”的意識形態本來發揮著為臣民提供信仰支撐的巨大功能。這種功能的退化乃至徹底喪失是威權主義社會的重要現象。如果伴隨著“共產主義”信仰退隱的是理性的自由主義信仰的上升,這當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在黨專制語境內,這又是壹件不可能的事情。“黨”會出於本能地誤導社會,把理性自由主義故意讀解為“西方資本主義”的東西,然後加以排斥,不允許學校系統傳授人類的普世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這樣,當極權主義時代的信仰狂熱破滅後,在威權主義物欲膨脹的滔天濁浪中,社會價值系統崩潰、人的精神領域成為壹片廢墟將呈示為可怕的現實。在這個社會中,人們不再有信仰;除了金錢,人們不再崇拜其他任何東西。生活的實用主義和機會主義態度遍布社會各個階層,暴富心理和“明星熱”成為青年壹代鮮明的心理特征(這裏的“明星”當然不再是普通勞動者或“毛主席的好戰士”,而是“大款”、“大腕”和權貴壹族)。與沒有信仰、不講責任、不講社會良知共存的是可怕的冷漠,人們缺乏正義感和對弱者的基本的同情心。經商者把“假冒偽劣”視為賺錢的訣竅,甚至壹向樸實的農民都學會了往出售的棉花裏塞石頭。社會道德底線的崩塌體現在方方面面,誠信危機的背後實乃壹個民族病入骨髓的精神危機。
我們知道,在過去兩千年的歷史中,儒學提供的價值觀曾長期左右普通中國人的精神生活。儒學價值觀中當然滲透了前現代的皇權文化傳統,但也有頗具人類普適意義的價值內容。是“黨”對“封建主義”的批判,把澡水和孩子壹同潑了出去,中斷了民族的價值傳承。而當黨的意識形態感召力發生自身危機的時候,它對仍具普適意義的本土文化傳統的中斷和對以“西方”面目出現的人類普世文明的拒斥將最終以合力的形式作用於這個民族。這個結果同樣是災難性的。世紀末中國人靈魂的普遍荒漠狀態,不但是作為信仰的黨的意識形態自我否定的結果,不但是金錢拜物教作為“矯枉過正”的歷史力量猖獗肆虐的結果,而且是民族精神傳承和世界普世文明引進雙重斷裂的結果。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8:“黨”對公民社會的扼殺,將采用威脅與利誘的雙重形式,迫使體制內知識分子接受“招安”,迫使獨立知識分子邊緣化、無形化。
改革開放帶來公民社會的復興,本來體現了制度現代化的壹般邏輯。獨立知識分子重新步入歷史舞臺,乃是民族精神復興和公民社會重建的基本標誌。然而,這股力量的興起勢必與黨專制繼續維持思想控制的“壹統”要求產生巨大的緊張。本質上說,這個沖突是無法調和的,因為它們分別代表著自由與專制水火不容的兩極。
但在開放這個新的時代背景下,“黨”對公民社會成長的阻遏卻有壹個從簡單的、較為“直白”的方式向更為“精致”、更為隱蔽的方式演變的趨勢。如果說,針對“自由化”知識分子的公開批判、組織圍剿體現了毛式極權主義的遺風,那麽其對象包括所有知識人的暗中收買、巧行招安則是威權主義時代的特色。只要“與黨中央保持壹致”,大學教師、科研機構的學者、新聞傳媒的編輯和記者都可以獲得各種各樣體制內的好處。在“壹切向錢看”的威權主義社會大背景下,在體制內的各種利益誘惑面前,自由將變得格外脆弱。更何況利誘只是“黨”控制知識分子的壹手,“黨”還有另壹手,那就是威脅。從控制與被控制的角度看,不管是極權主義還是威權主義,專制主義條件下“黨”與知識分子的關系從來都是貓和老鼠的關系。只要被控制者老老實實就範,控制者和被控制者就可以相安無事,“和平共處”,但控制者隨時握有懲治被控制壹方“不軌行為”的手段。招安加上威脅,或者說以威脅為後盾的招安,實乃威權主義時代“黨”對付知識人、特別是那些有獨立(異議)傾向的知識分子的基本策略。
從邏輯上講,接受招安的知識分子必定導致心理與人格的可怕裂變。他(或她)知道,當權者今天的意識形態無非是壹堆謊言,但他(她)必須假裝認真地接受這些謊言,並在自己的學生、讀者和公眾面前堂而皇之地宣傳之、“論證”之、歌頌之。在接受謊言、傳播謊言可以帶來的“好處”和拒絕謊言、揭穿謊言將要承擔的後果之間,多數人會本能地選擇前者。這樣,劇場行為泛濫,犬儒主義盛行,也就沒有什麽可奇怪的了。在被稱為“第二次思想改造”的金錢社會的洗禮下,中國知識分子真正的優良傳統正在喪失。黨專制造成的面具化社會,又把越來越多的體制內“知識精英”變成玩世不恭的庸人。當權者“裝模作樣的統治”,被治者“裝模作樣的服從”,各有所需,各有所得。可以斷言,威權主義統治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沒有大量被治者參與謊言的傳播,威權主義社會就壹天也無法維持。但我們必須加上壹句話,那就是金錢(及其背後的威脅)才是“黨”營造這個面具化社會的真正力量。
至於那些頑固不化的“異議分子”(這樣的“異議分子”是永遠除不凈的,因為植根於公共理性和社會性的人對自由的追求,永遠是“異議分子”產生的源泉),“黨”的辦法則是割斷他們與社會的聯系,不讓社會聽到他們的聲音。應該承認,與極權時代動輒以“反革命罪”懲處異議知識分子相比,威權時代的當權者已經顯示出較多的“寬容”。這與其說是統治者的進步,不如說是環境的變化和時代本身的進步。但黨專制的邏輯仍然決定了統治者不會容忍異議者在自己控制的領地內公開地說三道四,於是利用壹切監控手段和封鎖手段(比如,建立互聯網“封鎖墻”)把異端主張刪除或屏蔽,就成為“黨”的宣傳部門乃至安全部門的壹項常設性“工作”。在這個過程中,獨立知識分子將被邊緣化、無形化,他們對公眾的影響也將減小到最低限度。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19:和毛澤東時期相比,恐怖手段在維持威權主義社會“穩定”方面具有越來越重要的意義
在毛式極權主義時期,以武力方式表達的恐怖只是針對“地富反壞右”的手段。烏托邦式的大眾動員、基層黨組織控制的強有力、簡單而普遍貧窮的生活方式都使社會反倒處於相對平衡的狀態。威權主義則不同。社會貧富不均的急劇擴大,“斷裂社會”的出現,上訪者的增加,民眾意見反映渠道的日益狹窄,都意味著社會“減震器”的失靈,權力的脆性特征凸顯。各級官員(尤其是基層政府官員)的腐敗加劇了社會矛盾,官-民之間的面對面沖突有增無減。於是,公安、武警、秘密警察之類恐怖手段在維持威權主義社會“穩定”方面具有了越來越重要的意義。
恐怖手段可以用於制服“地方性騷亂”(其實,這裏的所謂“騷亂”大多是被侵犯了基本權益的公民的維權之舉),可以用來對付成千上萬的上訪者,可以監控、“震懾”異議分子和壹切可疑的人,也可疑用於對成規模的獨立信仰者的有組織鎮壓。這裏有必要就最後壹種情況多說幾句。在黨專制的邏輯語境內,宗教從來是“黨”的天敵。命題10已經指出:教會由於自身具有的下列兩個特點勢必與黨專制發生內在的沖突:第壹,凡教會組織都有自己獨立的信仰,而共產黨當然不希望人們在官方意識形態之外還有什麽其他的信仰;第二,凡教會必有壹定規模的教徒聚集,而共產黨當權者最擔心的恰恰是超出政府控制範圍之外的民眾的有組織的聚集。教會的這兩個特點顯然都犯了黨專制社會的大忌。問題在於極權主義信仰破滅後,威權主義社會造成的價值真空勢必會有其他的東西來填補,人們對信仰――或者說,對精神充實本身――的追求,實在植根於人的本性。而當某種宗教理論或宗教實踐活動對人們產生了足夠的吸引力,它的組織系統和信徒聚集又達到相當規模時,“黨”會本能地感到不安甚至威脅。任何壹個小的事件或沖突都可能撥動中南海脆弱的神經。而當黨的最高決策者神經質地做出鎮壓的最後決定時,歷史大錯乃至歷史罪惡將就此鑄定。這正是世紀末中國共產黨政府鎮壓法輪功信眾時發生的事情。
從理性角度看,這種不斷給自己制造敵人的鎮壓術顯然是愚蠢的,但它的確體現了黨專制體制的某種既定邏輯。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允許存在的恐怖手段只能用來對付違法犯罪者。壹旦恐怖手段被用於鎮壓無辜的平民、勇敢的維權者或獨立的信仰群體時,作為公共權力機構的政府就徹底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0:黨的領袖集團的平庸化使“黨”繼續深陷於黨專制體制自身造成的困境,難於自拔
隨著黨的元老壹代的相繼逝去,“第三代”乃至更新壹代領導者接掌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是壹件遲早要發生的事情。從邏輯上講,黨的“接班人”的有序產生和合理交接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因為這是黨專制的權力結構和權力運作機制內無法解決的問題。本命題要強調的是這樣壹點,即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強人政治向常人政治過渡的完成,黨的領袖集團的平庸化將日益凸顯。新壹代掌權者沒有經歷過革命戰爭年代生與死的考驗,缺乏梟雄式的大智大勇在所難免。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成長完全在極權體制內完成,他們首先是作為這個體制的產物、並有忠實於這個體制的表現才能被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他們可能是勤奮的,但作為黨的幹部的第壹條標準卻是“聽話”。雖然不排除偶爾有“另類”人物出現,但總的講新的領袖集團中的大部分人會顯得平庸而無能。共產黨組織系統僵硬的幹部選拔方式,出於權力爭奪或權力穩固需要的拉幫結派、任人唯親,帶有準封建特征的“太子黨”接班等等,都排斥了真正有能有為者進入最高權力的核心。
另壹方面,平庸的領導卻又面臨著棘手的形勢:黨正在癌化,權力與金錢結盟導致的黨的肌體“癌細胞”的擴散,使得威權主義時代黨的變腐遠非極權時代所能比擬。更可怕的是,黨的癌化正在引起整個社會的癌變。在黨專制語境內,這是壹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當然也不以當政者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進程。靠訴諸傳統手段(如“黨的先進性教育”之類)拯救“黨”的努力是註定不會有結果的,因為癌變的發生根本就不是什麽“教育”不力的問題,而是壹黨專權、權錢結合的政治-經濟生態必然生出的產物。靠“紀律”、“法治”和黨的監察系統扭轉局面的努力也是註定不能成功的,因為黨專制語境內不可能真的有什麽“法治”,黨的監察系統本身也無力解決由黨專制造成的體制性問題(事實證明,“黨組織”作為實施專制控制的機器通常是有力的,至少是有效的,但作為自身反腐的機構,則要遜色許多,這也是黨專制的本性使然)。
黨的領袖集團的平庸化還邏輯地隱含著另壹個後果,那就是中央權威的逐漸流失。這種流失會由於開放條件下地方利益的多元化和“諸侯”勢力的增長而日益加劇。最高當局的政策往往受到以經濟利益為紐帶的區域性官商聯盟的抵制。官僚集團的內聚力弱化,規則體系紙面化,權力功能的“去中央化”,將成為威權主義時代縱向國家權力結構內在緊張的真實寫照。黨專制的體制客觀上賦予最高決策者特殊的地位與角色期待,但地方利益的掘起和最高領袖集團的平庸化降低了這個體系本來賦予決策者的使動性。
從總體上說,除非由於某種歷史的機緣,在黨的最高決策層出現立誌根本性改革的大智大勇者,或者由於體制內外自由力量的生長給當權者造成了足夠的壓力迫使其改革,平庸化的黨的領袖群體將更多致力於如何保住黨專制體制的既定遺產,他們在創新方面不會有多大出息。這既是他們個人的悲哀,更是這個制度的悲哀。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1:從“悲劇”到“笑劇”,威權主義的“成熟”乃至潰爛標誌著黨專制已經走到自己的邏輯終結點
“黑格爾在某個地方說過,壹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他忘記補充壹點:第壹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這是馬克思評論路易•波拿巴時說過的話。(註1)我以為,用“悲劇”、“笑劇”的比喻來說明共產黨的歷史,倒是十分貼切的,且頗富歷史哲學的味道。
前述20個命題,已經邏輯地勾勒出作為現實政治體制存在的中國共產黨黨專制的根本特征及其歷史嬗變軌跡。我們看到,毛澤東壹代共產黨人在追求、實踐其社會改造理想時,曾真誠地相信自己代表著“人民的利益”,代表著中國(乃至整個人類)的未來。甚至在他們締造的這個制度犯下毀滅自由、毀滅生命的滔天罪惡時,他們仍自信握有正義和真理。可以說,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共極權型專制主義,特別是該體制與它立於其上的道義基礎和意欲達到的原初目標之間的巨大沖突,乃是當今世界獨壹無二的現象。毛澤東繼承了從秦始皇到蔣介石的中國專制主義遺產的全部精髓,但這種繼承恰恰是在中國共產黨人決心“走出封建歷史怪圈”的過程中成其所就的。在這個意義上,毛壹代共產黨人的歷史具有悲劇性;極權主義的罪惡更多為體制使然,而非獨裁者個人有意為之,有些結果甚至超出獨裁者認知和預見能力以外。威權主義就不同了。黨專制體制有悖於憲政民主和人類文明主潮的病理癥候早已昭然若揭;權力與利益的結合已經充分暴露了黨的意識形態的虛偽性;壹黨統治的合法性已經由於這個黨控制的政府居然向和平示威的學生開槍而受到空前動搖;普通百姓正在從改革的受益者淪為改革的犧牲品。所有這些都在證明壹件事情:黨專制已經從歷史的悲劇轉變為可恥的“笑劇”,而且這種轉變具有鐵壹般的邏輯必然性。
不是麽?如果說毛式極權主義對“資本主義”的討伐是大張旗鼓、理直氣壯的,那麽鄧和鄧以後的威權主義對“資本主義”的重新承認卻是偷偷摸摸、羞羞答答的。如果說毛澤東本人還有承認黨正在變腐的勇氣、甚至有向這種變腐趨勢挑戰的沖天豪情,那麽鄧及鄧以後的當權者卻對黨的變質的事實諱莫如深,乃至壹再遮掩。如果說,極權主義黨文化制造的是壹個簡單而狂熱的世界,那麽威權主義黨文化制造的則是壹個虛偽而平庸的世界。如果說,毛澤東還想通過把工人代表補充進中央委員會以顯示政權的“工人階級”屬性,那麽中共“第二代”掌權者安排成批的“太子黨”接班卻具有清楚的準世襲意圖。諸如此類的對比還可以繼續下去。
總之,這是壹個已經完全“成熟”、且正在潰爛的制度。從“悲劇”到“笑劇”的轉化證明這個制度已無任何前途可言。
然而,黨專制的邏輯終點恰恰是民主力量生長的起點。或者,更準確地說,威權主義社會邏輯上的內在緊張,已經為自由、民主因素的萌生創造了條件。畢竟,威權主義是承認市場經濟的,而只要市場經濟存在,它就會頑強地為自己創造生存、發展空間,並以自身日益增長的影響力反作用於政治體制,促使其向民主化方向壹步步演變。改革開放以來身份制度退出歷史舞臺,單位制度某種程度的解構,都體現了歷史的進步。盡管中國的市場經濟受到專制權力的極大扭曲、財富分配體系極度不公正,但是市場畢竟增加了人們的活動空間和活動內容,也使人的選擇(包括對抗專制主義的選擇)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有良知的知識分子正在學習用更加巧妙的辦法對付“黨”的專橫,並發展出壹套卓有成效的抵抗藝術。人們總是希望“生活在真實之中”的,這源於公共理性和社會性這個高貴的人類本性。同樣道理也適用於說明體制內主張改革的所有人士,他們構成中共黨內的開明派。他們的努力將有助於推進中國的憲政改革,甚至有可能在解構黨專制體制的同時挽救這個黨。中央權威的式微和地方利益的掘起則可能帶來這樣壹個副產品,那就是利益格局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化如果能合理地、適時地構建為權力制衡的某種結構要素,其積極意義亦不可低估。總括起來講,黨專制語境內威權主義社會的衰變和潰爛正在召喚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體制改革。不管這個不合理的制度還會茍延殘喘多少天,從邏輯意義上它已經走到了自己的終結點,卻是毫無疑義的。
從總體化三層面的內在緊張與交錯互動看黨專制
前兩節表明,中國現代專制主義最典型、最成熟的表現形態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壹黨專政制度,它首先是中國共產黨人“以俄為師”的產物。然而,從總體化的研究角度出發,作為研究對象的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就不能僅僅理解為引進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和斯大林主義的結果,而必須考慮到這種“引進”或“嫁接”的文化背景或語境。中國共產黨人究竟從馬克思主義那裏學到了什麽?為什麽偏偏學到了有助於黨專制孕育、發展的那些東西而丟棄了馬克思主義中本來更具科學意義的東西?黨專制演變中生發的各種現象與中國的前現代文化傳統――特別是皇權專制傳統――有著怎樣的聯系?這種聯系又怎樣造成了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超越”和實質上的扭曲?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把總體化作為三個層面的綜合整體來考察時才進入了批判者的研究視野。
我們不妨仍然沿用前兩節羅列命題的形式來界定總體化之綜合整體意義上黨專制(作為中國現代專制主義最成熟形態)的抽象特征。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2:單壹的“黨專制”並非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特色,黨專制與前現代皇權專制傳統的結合才是名副其實的“中國特色”。
這個命題很容易從現象上獲得解釋或證明。比如,毛澤東駕馭黨內群臣的方式,就頗有中國古代帝王的遺風,竟至聰明、幹練、人中之傑如周恩來者,也不能不葡匐在毛的腳下甘當奴仆。當毛在廬山會議上整了敢於“犯顏直諫”的大將軍彭德懷時,陶鑄曾寫信給當時的被批判者黃克誠雲:“彭的錯誤已明若觀火,妳為何不站出來與之劃清界限,幫助德懷同誌挖掘思想,改正錯誤?……妳我都讀過壹點所謂古聖賢之書。壹個人立身於世,不講求操守是很可悲的。尤其我們作為壹個黨員,對於黨的忠誠等於舊社會壹個女人嫁了人壹樣,壹定要‘從壹而終’,絕不可‘移情別戀’,否則便不能成為‘貞節’之婦。”李銳在他的《廬山會議實錄》中轉錄這封信後指出:“這種要有封建道德要求於婦女貞節般的政治操守,視落井下石為愛人以德的思想,當時確是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心態。”(註1)
問題是這樣的“共同心態”何以可能存在,又何以可能對這些老共產黨員的愚忠行為產生如此深刻的影響(不要忘記,他們本來都是矢誌共產主義事業的久經考驗的鬥士)?這就涉及到所謂“國民性”和“文化性格”的傳承問題。文化人類學告訴我們,在文化變遷中,精神層面的變化通常要滯後於物質層面和制度層面的變化。“精神”層面的文化乃是壹個民族群體的生活實踐、認知方式、交往規則、宗教習俗、藝術趣味、人生態度等等的長期積澱,是外在物質生活和制度生活準則在心靈中的內化。這些被“積澱”、被“內化”的東西壹旦形成,就獲得了相對獨立的存在樣態,成為壹個民族文化上、心靈上的“深層結構”,它並不因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的變化而馬上隨之變化。換言之,表現為“國民性”或“文化性格”的“深層結構”更多地體現著“傳統”的力量。“傳統”往往是約定俗成的、非反思的,它更多地表現為無需論證的行為前提,以無意識形式存在的思維“前見”,不以為非、見怪不怪的心理定勢,社會約束與社會評價的當然尺度等等。而唯因“傳統”是這樣壹種有如基因復制壹樣的“文化編碼”,是這樣壹種精神意義上的文化結晶體,它才在呈示出自身的連續性的同時,也呈示出極強的凝固性或頑固性。
千百年來,皇權文化對中國人的影響是極其深刻的,它已經成為我們這個民族文化性格的壹部分。無論是近代開始的社會轉型還是激進的共產主義革命,都沒有、也不可能斬斷這種影響。相反,皇權文化中積澱的制度遺產,特別是與這種制度遺產相聯系的觀念模式和行為模式,會作為某種潛規則作用於現代人。而所謂潛規則,根據我的理解,乃指社會轉型過程中體現前現代傳統的內在制度(包括它的行為互動模式和無意識認知模式)對現代制度建構的文化阻遏,這種阻遏未必是自覺的,但卻是強有力的、持久的。即便在傳統社會的有形政治結構和經濟結構已經瓦解之後,這樣的阻遏仍會在新社會的體內存在相當長的時間。既如此,我們就不難明白,何以在完成了“人民民主”革命的20世紀的中國仍然會保存許多和前現代似曾相識的東西,比如,像當年帝王崇拜壹樣的領袖崇拜現象。毛澤東從來沒有宣稱過“朕即國家”,但他所構造的這個以“無產階級專政”、“人民當家作主”為名的政權,卻滲透了舊時帝王文化的許多骨血。在歷史的表象,人們看到的是革命潮流的湧動,但前現代的精神遺存往往會以更隱蔽的方式保留下來,並發揮作用。獨裁者運用權力的方式和臣僚乃至普通公眾對這種權力運用的反應方式都體現著文化傳統的潛在制約;由文化心理結構規約的認知路徑和情感歸宿往往促成了宏觀意義上政權建構與運行的非民主結果。
從制度建構意義上講,中國現代的黨治結構(包括國民黨的“以黨治國”和共產黨的黨專制)與前現代的皇權結構有很多可以比較之處,比如君臨壹切的獨裁制度,中央集權的大壹統制度,對武裝力量的絕對掌控制度,政教合壹的意識形態制度,自我糾偏的監察制度,重人治而不重法治的治國傳統等等。就兩者的關系言,前現代的皇權專制傳統對現代中國的黨治建構似乎發揮了某種潛在的路徑依賴和變異制導作用。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當然並非古代皇權制度的簡單翻版;但看不到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和歷史承繼性,也是壹種學術上的淺薄。從方法論角度講,當我們斷言單壹的“黨專制”並非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特色,只有黨專制與皇權傳統的結合才是名副其實的“中國特色”時,這不僅僅是道出了壹個事實,更是對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之第二、第三層面交互作用及其結果的壹種歸納。
習近平的“兩個不能否定”令體制內外憂國憂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連篇發出的反憲政檄文,讓人覺得似乎壹夜回到了30年前;大量毛式語言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此文權當給黨國新舊大佬們上壹課吧。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3:黨專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激進傳統中的負面因子和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負面因子的“劣勢組合”
馬克思主義理論中並非沒有科學的東西。這個理論體系中真正科學的成分沒有被中國共產黨人所汲取,其激進的、非科學的成分反倒成了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酵母和孵化器。這是壹個極其深刻的問題。我們要梳理清楚這種情況的發生何以可能,它又是在什麽意義上、通過什麽途徑發生的。
我們知道,馬克思本人是壹位嚴肅的學者。盡管他的理性自由人的烏托邦哲學假設和推翻私有制的政治信念從根本上支配著他的學術研究,但我們還是可以從這個體系所蘊含的深刻的歷史感中體味到作者的博大與嚴謹。比如,這位思想家壹方面對資本主義持嚴厲批判態度,另壹方面又堅持“無論哪壹個社會形態,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系,在它的物質存在條件在舊社會的胚胎裏成熟之前,是決不會出現的。所以人類始終只提出自己能夠解決的任務。因為任務本身只有在解決它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至少是在生成過程中的時候,才會產生。”(註1)這樣的金玉良言,毛澤東壹代中國共產黨人顯然並沒有真正領會。證明這壹點的最簡單的事實就是建國後共產黨政權對資本主義的迫不及待的“改造”。須知,即便黨的社會改造理念遲早會以制度建構(結構拉力)的形式強行作用於社會,形成黨所憧景的社會結構格局,就像命題2已經指出的那樣,但根據馬克思的上述經典,這種“迫不及待”也是犯了超越歷史發展階段的錯誤。更深刻的問題在於:毛澤東究竟要追求什麽樣的“社會主義”?進壹步的研究會證明,毛澤東其實是戴著中國前現代文化的農業烏托邦眼鏡來解讀商品生產和“廢除資產階級法權”問題的。而恰恰在這種解讀中,傳統文化中的“義利之辯”和“大同理想”同馬克思主義的“共產主義”疊合在壹起,基於儒學智慧和農業烏托邦信念的人性假設同馬克思主義的體現為“自由人聯合體”的人性假設疊合在壹起。
當然,這種“組合”並非典型的、本命題意義上的“劣勢組合”。經濟建構中的烏托邦設計(用計劃經濟取代商品經濟)雖然客觀上有助於極權主義政體的運作,並成為這個體系的壹部分,但這並不否認經濟烏托邦制度設計中蘊含著深刻的哲學人類學問題,我們不能簡單地用“負面”壹詞概括之。所謂“劣勢組合”,是指馬克思主義激進傳統中的負面因子和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負面因子的結合。這種結合在政治領域表現得最為明顯。
馬克思主義對“資產階級民主制”的否定,構成這個西方激進學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其重要的負面思想元素。由馬克思式的“階級革命”導致列寧主義的壹黨專制,體現了這個激進傳統的壹般邏輯。現在我們要關註的是,當這個邏輯應用到中國人這裏時將會發生什麽樣的情況。中國本來就有豐厚的皇權文化的政治傳統。從社會進化的角度看,這個傳統體現的是農業文明的本質,是逆向於制度現代化的發展要求的。但這個文化傳統中的負面存在――特別是與皇權專制相關的那些思想、觀念、制度遺存――卻恰恰和現代的黨專制制度有著內在的親和力。壹方面,積澱深厚的皇權文化基因為現代的黨崇拜(如“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和領袖崇拜(如毛是中國人民的“大救星”“紅太陽”)提供了天然土壤,另壹方面,現代壹黨專制制度又從皇權專制傳統中獲得了重要的文化支持。這正是我所謂的“劣勢組合”,即最後的組合結果把組合雙方的缺陷、弱點綜合到了壹起。我們甚至可以說,這種“劣勢組合”存在著某種邏輯上的雙向擴大效應,即從黨專制角度看,在引進列寧主義政治體制的過程中,在建立沒有制約的黨-國最高權力的過程中,那種本來處於被淘汰過程中的前現代文化因子被重新賦予新的“生命”,從潛伏狀態進入活躍狀態,改頭換面地再壹次成為現代社會的主角;而從“文化”角度看,這種被重新激活並招搖上市的本土貨會反過來作用於外來者,也就是說,皇權文化留給現代中國人的精神遺產會通過從領袖到普通人的無數人的行為增加黨專制這種“舶來品”的中國味道,比如,進壹步擴大黨專制中的人治因素。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和所謂“毛式馬列”其實正是二者結合的產物。
明白了這壹層,我們就會理解,何以同樣是共產極權政權,中國的黨專制和領袖獨裁仍然有許多自己獨有的特色。比如,斯大林時期的蘇聯共產黨和毛澤東時期的中國共產黨同樣缺乏民主(無論是治黨還是治國),但斯大林為了達到獨攬政權的目的不惜大量殺人,包括殺掉那些列寧時代的老布爾什維克領袖;而毛用不著斯大林那樣的殺人術,通曉中國歷史的毛有足夠的智慧用傳統方式駕馭這個體制和體制中的人,並把皇權傳統和黨專制的精髓融為壹體。毛不會等到人們在黨代會上投了反對票時再動手反擊,這是斯大林才會做出的蠢事。(註2)同樣道理也可以用來說明為什麽中國共產黨領袖中沒有出現類似南斯拉夫的米洛萬•吉拉斯或匈牙利的納吉•伊姆雷那樣的叛逆者。吉拉斯寫出了《新階級》,納吉則在1958年被處決前寫下了著名的《為了保衛匈牙利人民》,系統闡釋自己的“異端”政治見解。而中國呢?劉少奇被迫害致死前沒有留下只言片語,鄧小平也是靠幾次“悔過”才有了文革後的東山再起。此類“悔過”當然也可以解釋成是壹種中國式的“智慧”。但從本命題角度看,這與其說是“智慧”,不如說是中國式的悲哀。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4:黨文化是“劣勢組合”基礎上形成的新“文化”,且既有精神形態,又有其制度形態。
命題9曾把黨文化定義為精神層面的“黨”的存在,它可以通過文學的、藝術的、教育的乃至日常生活的種種形式表現之。在引入總體化第二層面的討論並得出“劣勢組合”的命題後,我們需要從文化界定的更規範的意義上進壹步深化黨文化這個概念。
在前現代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過程中,“文化”本身也在發展,文化的傳承和變異都會隨社會變遷而發生。問題是新形成的文化“傳承”了原有文化的哪些內容、又淘汰了哪些內容,“變異”又是在向哪個方向變。我並不否認創業壹代的中國共產黨人曾有良好的主觀動機去創造壹種全然不同於“封建”時代舊中國的新文化,但歷史的詭秘恰恰在於,這種動機在堅韌的歷史慣性面前往往顯得很脆弱,很容易變形;而當黨專制作為外來的“真經”與自己老店裏的“陳貨”摻合在壹起、並發生某種“中和反應”時,結果對動機的背叛就顯得更為自然。
我們可以這樣說:黨文化是在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裏外來激進經驗與中國固有傳統中的不良因子之“劣勢組合”基礎上形成的新“文化”,它反應黨專制條件下人們的全部生活,既有精神形態,又有其制度形態。從現象上看,這種“文化”似乎已經與中國的舊文化有了很大區別,但骨子裏二者卻仍然有許多神似的東西。比如,“理論地”講,今天生活在大陸的中國人已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擁有選舉、罷免國家領導人的權利,但實際上這種權利是根本派不上用場的,因為黨專制語境內的“選舉”制度(“黨”操縱、控制著全部“選舉”過程)早已實質性地否定了這種權利。這就是說,在普通子民無力影響國家權力建構和掌權者的取舍這層意義上,今天的中國人同皇權時代的中國人其實沒有多大區別。他們仍然是臣民而不是公民,只不過圖有壹層公民身份的外表,且恰恰是這種外表掩飾了作為臣民的現實。問題的另壹個方面是當代中國人何以會接受此類明顯是擺樣子、“走過場”的制度安排,而很少有人提出這是對自己公民權利的侵犯?這正是傳統的力量所在。習慣了作子民的人對公民新角色缺乏自覺的承擔。黨專制之所以能橫行無忌,恰恰是利用了這種傳統力量。擺樣子、“走過場”的制度安排又進壹步加強了這種力量。
古代皇權制度是圍繞君權設計、運轉的,現代專制主義制度則是圍繞黨權設計、運轉的。從意識形態建構角度看,無論是皇權時代的制度化的儒學,還是現代黨專制體制中作為官方教義的馬克思列寧主義,它們的功能都在服務於政權合法性的論證。當然,二者也有區別。儒學畢竟是“本土貨”,擁有深厚的本土文化根基,它之作為意識形態發揮作用,也更多帶有文化-心理內結構而與有形制度產生互動的這樣壹種特征。馬列主義就不同了,它是壹種外來的意識形態,是借助壹場革命從外部植入的東西。它必須通過與本土文化遺產的聯姻才能內化,進而發揮專制主義的建構作用。事實上,這也正是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科學成分沒有被中國人吸收、而其非科學的、乃至反科學的成分卻被充分汲取的原因,或原因之壹。無論如何,這種內化的結果是形成了如上所說的新的“文化”,“黨”代替君權成為這個文化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詞語,“黨”的語言成了學校教育和新聞傳播的系統語言,“黨”不僅代表權力,而且代表真理,不僅代表治人者,而且代表被治者。壹句話,“黨”成為新的“文化”中彌漫壹切、籠罩壹切的東西。在極權主義時代,它是人們信仰、效忠的對象;在威權主義時代,它又成了人們攫取利益和特權的最得力的工具。在至少三代人以上的時間裏,這種黨文化被龐大的黨機器不斷地培植、復制,致使很多人生活在如此不合理的制度中卻渾然不覺。對皇權專制制度的非反思性接受曾是前現代皇權子民的自然歸宿;現代中國人對以“人民民主”為招牌的壹黨專制制度的非反思性接受,則是黨文化大力“洗腦”、灌輸、培植的結果。
當然,與前現代皇權文化壹樣,作為制度與精神存在的黨文化在自身的不斷復制與蛻變中,也無法擺脫這樣壹些後果,諸如權力與利益的結盟導致“超強權力轉化為超大私利”,知識對權力的臣服導致教育的禦用性和精神侏儒的壹代代生產,理論的意識形態化導致理論本身的退化,當政者賦予自己的道德形象與自己的實際作為出現越來越大的反差,等等。甚至,黨文化浸潤出來的社會腐潰都和前現代很相象,比如威權主義時代權貴資本的形成、基層官員的腐敗和他們魚肉鄉民的不擇手段。唯壹的不同是黨專制語境內產生的罪惡都是打著“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旗號幹出來的,公私不分、假公濟私成為此類勾當最重要、最鮮明的特征。黨文化哺育了這壹切,它既是這些罪惡的制度上和精神上的助產婆,又是它們的遮羞布。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5:黨專制與皇權文化傳統的結合,必然全面逆向於制度現代化的普遍要求,表現為社會發展的表面“超越”和實質扭曲。
制度現代化的普遍要求是我們在總體化的基礎層面已經揭示的東西,它包括政治領域的民主化,經濟領域的市場化和社會整合領域公民社會的建構。這三項要求體現著社會進化的內在機理和人類文明發展的根本趨勢。現在,當我們的研究得出這樣的結論,即黨專制完成了外來激進經驗和中國皇權文化傳統的“劣勢組合”、並把自身呈示為追求中的(以“階級專政”形式表現的)現代公共權力的異化時,作為研究對象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三個層面間的緊張關系開始全面地、充分地暴露出來。
在民主政治建構過程中,鑒於公共權力與個人權利之間的張力、特別是這種張力關系中內含的某種脆弱性和不穩定性,現代專制主義之產生本來就存在著抽象的可能。不過在總體化研究的基礎階段,這種“抽象的可能”還不是現實的可能。現在,這樣的轉變已經發生,那就是,中國現代專制主義通過它的最典型、最成熟的形式――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把對社會進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從乃至“超越”和現實運動中對它的扭曲這兩者都納入其中,構成壹個充滿內部張力的巨大的矛盾體。這個總體化內在緊張的基本格局就是總體化第二、第三兩個層面的融合對基礎層面的否定。
說黨專制是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從”,是因為共產黨人從來沒有否認過民主的基本價值;事實上,中國共產黨的第壹代創業者確實曾把在中國實現民主作為壹個崇高目標加以追求。說黨專制是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某種“超越”,則是指馬克思主義的信仰曾使中國共產黨人自信,他們建立的“無產階級專政”優越於“資產階級”的“民主”,代表著人類社會更高的“發展階段”。然而,本文前邊列出的極權主義和威權主義黨專制邏輯的諸多命題已經足以證明這種“遵從”和“超越”實際意味著什麽。如果讀者有興趣把制度現代化各個結構部分的相關制度安排(包括民主政治建構中的競爭性政黨制度、選舉與代議制度、分權制衡與有限政府、武裝力量的政治中立與非黨化、制度認同先於文化認同、民主憲政的非意識形態特征,市場經濟建構中的私有產權及其法律保障,和公民社會建構中的新聞出版自由、教育獨立、學術獨立、結社自由等等)與黨專制邏輯揭示的種種事實作壹個對比,妳就會發現以黨專制為其制度呈示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實在是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全面違逆。當然――我想再壹次強調――這種違逆並非什麽人主觀追求使然;毋寧說,它恰好與第壹代革命者和共產黨人的理想相矛盾,是行動結果對理想自身的背叛。什麽力量導致了這種背叛?就是本文所說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進程本身。當中國共產黨人宣稱1949年後中國人民已經“當家作主”,成為“國家的主人”時,正是專制主義總體化第三層面和第二層面的融合――也就是,壹種貌似“超前”的東西和過去的、但尚未死亡的東西的融合――共同摧毀了這個神話。壹方面,中國傳統皇權文化中本來就沒有“公民”和“公民權利”概念,個體從來是演沒於家族和皇權社會之中的。另壹方面,黨專制的體制結構又恰恰凸顯了公共權力的易異化性,凸顯了無制約的權力被自身腐蝕的可能。這樣兩個東西的聯姻導致權利的發育不良和權力侵犯權利的結果,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麽?可以說,黨專制社會中對公民權利的表面張揚和實際上的漠視,既有前現代文化的影子,又體現著現代獨裁政體的特征。
從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的內在緊張這個角度,我們還能進壹步體味,何以在黨專制的社會中會出現形式性制度與實質性制度的兩分,以及內在制度與外在制度的兩分。從表面看,當代中國有自己的代議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文官制度,它們似乎都在獨立行使自己的職能。但稍作觀察就會發現,這種“獨立”其實只是形式性的,黨專制對所有這些制度領域的統馭才是中國最具實質意義的制度。這種統馭體現著中國皇權文化的傳統,雖然做了精心的改裝。但保留這些“形式”又並非無關宏旨,因為它們會給制度帶來“人民民主”的外觀,使它們看起來更加合法。當然,換壹個角度,我們也可以說,這種具有假面特征的制度安排也給獨裁者自己設下了陷阱,因為改革力量畢竟可以把本來是形式性的東西轉換成具有實際意義的建設性體制要素,譬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如果加入了真正的自由選舉程序,就有可能成為較真實意義上的民意機構,或至少成為向此類機構的過渡。總之,由形式性制度和實質性制度兩分生出的緊張,對總體化的不同層面可能具有不同的意義。內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區分涉及的東西更加微妙。如果我們把外在制度定義為以法律或其他紙面文件形式出現的、人為制定的外部規則,那麽內在制度則指非正式的、深層的、往往以默契形式達成的應變規則或模式。中國的前現代社會曾經形成過許多反映皇權文化特點的“內在制度”,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它們會以潛規則的形式對現代人的行為產生影響。有趣而不無深刻的是,黨專制語境下的社會會生出許多新的“內在制度”,比如官場做戲規則、假大空規則、謊言規則等等,它們既包含著對前現代中國人“生存智慧”的繼承,又有許多適應於黨專制社會要求的新的“創造”。從本質上說,大量的內在制度與外在制度的對立,紙面要求與實際行為間的巨大反差,劇場行為和面具社會的泛濫,仍然根源於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三個層面間的內在緊張。當人們必須學會用不同的面孔示人、用不同的規則行事時,至少證明了壹條,那就是這個社會本身也是表裏不壹的。以黨專制為特征的專制主義總體化社會就是這樣壹個社會。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6:黨專制對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雙重否定與人為扭曲,揭示了這個制度在歷史哲學意義上的存在悖謬
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是界定制度現代化之現象邏輯與本體邏輯的重要範疇。當我們閉目凝思這壹對範疇在黨專制社會中遭遇的命運時,中國現代專制主義在歷史哲學意義上的存在悖謬更加昭然若揭地呈現在我們面前。
先請讀者簡單了解壹下這兩個範疇的基本含義:在制度現代化的現象邏輯語境內,利益範疇揭示了人們的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的基本動因。在公民政治行為範疇內,與權利相聯系的利益訴求通常是以政治形式表達的經濟訴求。這種利益訴求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權力與利益的關系就不同了。權力本身就是攫取利益的手段。權力的使役性和強制性使利益的獲取變得輕而易舉,且這種攫取往往呈擴張型的膨脹趨勢。權力的非法使用獲得的利益同樣是非法的。為了約束權力,防止權力的不當或非法使用,才有限制權力、通過憲政民主體制去制約權力的必要。利益範疇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行為動因的揭示則是借助勞動從謀生向謀利的轉化來展開的。自主行動的個人,以謀取利潤為目標的行為動機,實現利潤手段的合理化以及由此必然導致的競爭體系,構成了市場經濟的基本邏輯。當然,這樣的邏輯還只是現象水平對象的自我描述。在制度現代化的本體邏輯語境內,利益範疇則揭示了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背後更深刻的東西,揭示了現代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演進成因的哲學人類學根據。既然人的本性中有基於生物性的天性自私的壹面,那麽“以權力制約權力、以野心制約野心”就是壹種英明而又無奈的制度安排。但是,人的本性中還有另壹面,那就是社會性。社會性代表著理性的積澱,人類文明的積澱。民主憲政和市場經濟都是這種積澱的成果。這樣,作為本體邏輯的利益範疇壹方面凸顯了政治、經濟行為中人的“自私的”自然本性的始基性存在,凸顯了這種本性作為推動社會發展動力的巨大功能,同時也凸顯了以現代制度形式呈示的人之理性、社會性對生物自然本性的制約和超越。公共理性同樣是理解制度現代化和社會發展之內驅力的重要範疇。這個概念揭示了公民社會存在的深層依據。在現象邏輯水平,公民的社會交往行為和該行為體現的“互主體性”形成既不同於權力運作、也不同於市場運作的公共領域。這個領域恰恰具有抵禦政治結構和經濟結構中的“目的合理性”和唯利是圖趨勢的強大力量。那麽,這樣的力量來自哪裏?這正是本體邏輯水平之公共理性範疇要告訴我們的東西:它仍然來自於社會性。不過,與政治、經濟領域中立基於生物性的社會性相比,這是壹種更加本真意義上的社會性。社會性通過公共理性所要表達的,不是人的外在的物質存在,而是人的道德的、價值的、精神的存在。當壹個公民不是作為謀取經濟利益的經濟人或謀求政治權力的政治人,而是作為與純然個體利益追求相對立的社會公共利益之倫理主體從事活動時,他的行為中所包含的本體的、理性的、自覺的社會性之本質就得到了明白無誤的呈示。人類社會正是在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這兩個車輪的共同驅動下壹步壹步發展到今天的。這兩個範疇之間的內在張力反映著哲學人類學意義上人性構成的詭秘,理解這種張力關系,包括它的“合理性”和合理性背後的矛盾,成為我們理解社會進化和制度現代化進程之全部復雜性的關鍵性樞紐。
現在讓我們看看這兩個範疇在總體化第二、第三兩個層面分別遭遇的情形,並審視為什麽黨專制必然導致對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雙重否定與人為扭曲。
研究表明,在中國前現代皇權文化語境中,利益範疇是未展開的、先天不足的。中國的傳統智慧,特別是儒學人性善的道德假設不可能發展出先進的利益激發(就經濟結構而言)和利益制衡(就政治結構而言)的文化觀念和制度體系。另壹方面,中國文化中鮮有個人權利的概念,這不但導致現代利益原則產生的困難,同樣導致現代公共理性原則產生的困難。以臣民社會為其表征的中國前現代皇權文化尚且不知“主體性”為何物,“互主體”以及以互主體為標誌的公共領域自然更加無從談起。這就是我們所承接的文化傳統。然而,我們這個傳統中還有另外壹個方面,那就是當皇權結構抑制了工具合理性的發展,抑制了法治基礎上利益競爭與利益謀取格局的形成,窒息了合理建構利益競爭機制和利益平衡機制的可能時,對利益的追逐就會以壹種相對來說更原始、更沒有程序規約、也更殘酷的形式進行。現代社會轉型和民主社會建構要完成的,恰恰是結束這種利益追逐的原始方式。
問題是,當中國的社會轉型被納入馬克思主義“階級革命”的渠道時,合理的利益激發和利益制衡機制的建設又遇到了新的困難。馬克思本人從來沒有真正理解什麽叫人性惡;馬克思終生堅持的對人的自由勞動本性的設定是與文明世界依靠利益原則作為推動力的整個發展歷史相矛盾的,也是與馬克思、恩格斯自己闡述的唯物史觀相矛盾的。而當中國共產黨人戴著農業烏托邦的有色眼鏡來解讀馬克思主義關於“廢除商品生產”的預言時,這種歐洲激進思想中包含的烏托邦成分被進壹步誇大和畸形化了。毛澤東追求的“壹大二公”的共產主義烏托邦有壹個重要特征,那就是建構某種人為的正義:公有制本來是想消滅“剝削”;但對私有產權的否定卻導致了利益原則的全面被壓抑,導致了社會生活的普遍貧窮。而如果說毛的烏托邦和“人為正義”窒息了利益的正常萌動,那麽鄧和後鄧的權貴私有化則以畸形的方式使利益沖動復生且惡性膨脹,也就是,不是在法治的市場化環境中實現合法利益追求,而是依托權力進行非法利益的攫取。這種攫取在某些方面似乎回到了前現代,既是赤裸裸的,又是偽善的,它綜合了資本的邏輯與皇權邏輯的全部醜惡。
在政治領域,馬克思主義不懂得現代利益原則是公共權力建構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公共利益的普遍性只能借助個體、集團利益的多元化和利益競爭的有序化來實現。“階級革命”導致的壹黨專制否定了權力制衡的合理性,也就否定了通過利益之間的合法抗衡實現利益揚棄的可能。在威權主義條件下,黨專制保護並促進的只能是特權利益和與權力相關的各種非法利益。為了保護這些利益,阻止來自社會的批評,對公民社會的否定又成為邏輯上的必然。這樣,黨專制在否定和扭曲利益原則的同時,必然同時否定公共理性原則。我們在黨專制社會中看不到制度現代化框架內應有的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之間的合理張力,看不到人性惡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遏制,看不到人的本體意義上的自由落實為公共權力監督的制度上的安排。換言之,黨專制既否定基於利益制衡需要的權力監督,又否定基於道德和人類良知的公共理性監督。黨專制體制的結構整體性和系統性,使得這個制度對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否定與扭曲也必然是整體性的、系統的。
既然如此,既然黨專制從根本上否定健康人性的成長,否定這種成長要借助壹系列的結構條件來保證,卻縱容了負面人性的惡性膨脹,這個制度在社會進化的歷史哲學意義上難道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7:作為中國現代制度轉型過程中發生的“扭曲的特殊性”,黨專制並不具有歷史建構意義上的恒常價值
命題26是從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之歷史哲學蘊含的角度推出黨專制何以有悖歷史發展大方向的結論的。本命題將從中國現代制度轉型之“規範的特殊性”和“扭曲的特殊性”區分的角度,得出同樣的結論。
中國的現代化帶有“後發外生”的特點,這是理解中國現代制度轉型之特殊性的重要切入點。“後發外生”意味著原來的文化傳統中尚未產生來自內部的變革力量或至少是變革力量不足時,就被外來的、更先進的的力量所沖擊,後者體現著社會進化的內在本質和普遍要求,因此勢必擁有更強的內在“征服”力量。“後發外生”的現代化,就其整個過程的相對非自然和它所表現的文化承續的危機乃至局部斷裂而言,必然是痛苦的;但另壹方面,既然社會進化和制度現代化擁有全人類範圍的普適性,“後發外生”就不過是制度現代化普適性原則統攝下各民族發展道路特殊性的壹種表達。這個過程雖然是“後發”的、“外生”的,卻並不意味著某種外物的無根據的從天而降,並不意味著對“外來物”的全無理由的被動接受。恰恰相反,制度現代化的普適原則之所以能在“後發”國家逐漸生根,是因為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全人類所共有的,擁有最始基意義上的哲學人類學的內在根據。所以我講“後發”國家的制度現代化既是“後發”的,又是被“誘發”的。“後發”只是描述了現象,“誘發”才更深刻地觸及了實質。
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和西方國家的對抗,從本質上說,乃是落後的農業文明同先進的工業文明之間的較量,較量的性質已經預先決定了較量的結果。只不過由於征服者邏輯的存在(註1), 較量加劇了文明的傳播者和文明的接受者之間的緊張。這也是歷史的壹種悖謬。但不管怎麽說,古老的中華民族走進現代、走向共和,就是從這種緊張中邁出第壹步的。無論在以後的進程中還會遇到什麽樣的磨難,只要這種磨難仍然屬於總體化語境內基礎層面(制度現代化的普適要求)和中間層面(前現代文化的制度、觀念遺存)這兩個層面之間的碰撞,中國現代制度轉型和現代化中出現的壹切問題、壹切困難就都屬於“特殊性”的正常範圍,這就是我所謂“規範的特殊性”。從邏輯意義講,中國制度現代化的完成、中國現代民主國家的構建,本來是有可能在“規範的特殊性”範圍內實現的。命題1已經通過另壹種方式談過這壹點。
但歷史後來發生的、我們現在仍然深陷其中的現實卻是歷史進程中的“扭曲的特殊性”,即歷史發展偏離了它的正常軌道,總體化建構中的第三個要素闖了進來,它改變了傳統與現代對接的樸素性質,使這個過程充滿了怪異、離奇和自相矛盾的色彩。是的,黨專制是壹種非常詭秘的存在,它在宣稱批判傳統的時候反倒回歸了傳統;它在斷言超越現代的時候反倒誤讀了現代,或幹脆扭曲了現代。由於黨專制這個要素的加入,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總體化呈現為壹個極其獨特的、巨大而又復雜的矛盾體,它使中國的現代制度轉型變得格外艱難,每前進壹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有時還會長時間地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然而,不管這種“扭曲的特殊性”因為何種原因登上中國的歷史舞臺,也不管它曾經給(而且至今仍在給)這個古老的、正在走進現代的民族帶來多少額外的痛苦,就歷史發展的內在本性言,這種歷史進程的被扭曲的特殊是不會長久持續下去的。制度現代化有其自身的邏輯,它會頑強地通過各種歷史偶然性、排除各種歷史幹擾為自己開辟前進的道路。社會進化是有方向的,但又是生成性的。生成性包括了各種偶然性歷史要素組合的可能;但偶然性與必然性的交織並不否認如下壹點,即從根本上說,社會進化是壹個全人類普適的發展過程;各民族歷史演進的具體差異無非是以自身的特殊性(無論是“規範的特殊”還是“扭曲的特殊”)證明社會進化本身的普遍性。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可以斷言:作為中國現代制度轉型過程中發生的“扭曲的特殊性”,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並不具有歷史建構意義上的恒常價值。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4:黨文化是“劣勢組合”基礎上形成的新“文化”,且既有精神形態,又有其制度形態。
命題9曾把黨文化定義為精神層面的“黨”的存在,它可以通過文學的、藝術的、教育的乃至日常生活的種種形式表現之。在引入總體化第二層面的討論並得出“劣勢組合”的命題後,我們需要從文化界定的更規範的意義上進壹步深化黨文化這個概念。
在前現代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過程中,“文化”本身也在發展,文化的傳承和變異都會隨社會變遷而發生。問題是新形成的文化“傳承”了原有文化的哪些內容、又淘汰了哪些內容,“變異”又是在向哪個方向變。我並不否認創業壹代的中國共產黨人曾有良好的主觀動機去創造壹種全然不同於“封建”時代舊中國的新文化,但歷史的詭秘恰恰在於,這種動機在堅韌的歷史慣性面前往往顯得很脆弱,很容易變形;而當黨專制作為外來的“真經”與自己老店裏的“陳貨”摻合在壹起、並發生某種“中和反應”時,結果對動機的背叛就顯得更為自然。
我們可以這樣說:黨文化是在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裏外來激進經驗與中國固有傳統中的不良因子之“劣勢組合”基礎上形成的新“文化”,它反應黨專制條件下人們的全部生活,既有精神形態,又有其制度形態。從現象上看,這種“文化”似乎已經與中國的舊文化有了很大區別,但骨子裏二者卻仍然有許多神似的東西。比如,“理論地”講,今天生活在大陸的中國人已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擁有選舉、罷免國家領導人的權利,但實際上這種權利是根本派不上用場的,因為黨專制語境內的“選舉”制度(“黨”操縱、控制著全部“選舉”過程)早已實質性地否定了這種權利。這就是說,在普通子民無力影響國家權力建構和掌權者的取舍這層意義上,今天的中國人同皇權時代的中國人其實沒有多大區別。他們仍然是臣民而不是公民,只不過圖有壹層公民身份的外表,且恰恰是這種外表掩飾了作為臣民的現實。問題的另壹個方面是當代中國人何以會接受此類明顯是擺樣子、“走過場”的制度安排,而很少有人提出這是對自己公民權利的侵犯?這正是傳統的力量所在。習慣了作子民的人對公民新角色缺乏自覺的承擔。黨專制之所以能橫行無忌,恰恰是利用了這種傳統力量。擺樣子、“走過場”的制度安排又進壹步加強了這種力量。
古代皇權制度是圍繞君權設計、運轉的,現代專制主義制度則是圍繞黨權設計、運轉的。從意識形態建構角度看,無論是皇權時代的制度化的儒學,還是現代黨專制體制中作為官方教義的馬克思列寧主義,它們的功能都在服務於政權合法性的論證。當然,二者也有區別。儒學畢竟是“本土貨”,擁有深厚的本土文化根基,它之作為意識形態發揮作用,也更多帶有文化-心理內結構而與有形制度產生互動的這樣壹種特征。馬列主義就不同了,它是壹種外來的意識形態,是借助壹場革命從外部植入的東西。它必須通過與本土文化遺產的聯姻才能內化,進而發揮專制主義的建構作用。事實上,這也正是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科學成分沒有被中國人吸收、而其非科學的、乃至反科學的成分卻被充分汲取的原因,或原因之壹。無論如何,這種內化的結果是形成了如上所說的新的“文化”,“黨”代替君權成為這個文化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詞語,“黨”的語言成了學校教育和新聞傳播的系統語言,“黨”不僅代表權力,而且代表真理,不僅代表治人者,而且代表被治者。壹句話,“黨”成為新的“文化”中彌漫壹切、籠罩壹切的東西。在極權主義時代,它是人們信仰、效忠的對象;在威權主義時代,它又成了人們攫取利益和特權的最得力的工具。在至少三代人以上的時間裏,這種黨文化被龐大的黨機器不斷地培植、復制,致使很多人生活在如此不合理的制度中卻渾然不覺。對皇權專制制度的非反思性接受曾是前現代皇權子民的自然歸宿;現代中國人對以“人民民主”為招牌的壹黨專制制度的非反思性接受,則是黨文化大力“洗腦”、灌輸、培植的結果。
當然,與前現代皇權文化壹樣,作為制度與精神存在的黨文化在自身的不斷復制與蛻變中,也無法擺脫這樣壹些後果,諸如權力與利益的結盟導致“超強權力轉化為超大私利”,知識對權力的臣服導致教育的禦用性和精神侏儒的壹代代生產,理論的意識形態化導致理論本身的退化,當政者賦予自己的道德形象與自己的實際作為出現越來越大的反差,等等。甚至,黨文化浸潤出來的社會腐潰都和前現代很相象,比如威權主義時代權貴資本的形成、基層官員的腐敗和他們魚肉鄉民的不擇手段。唯壹的不同是黨專制語境內產生的罪惡都是打著“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旗號幹出來的,公私不分、假公濟私成為此類勾當最重要、最鮮明的特征。黨文化哺育了這壹切,它既是這些罪惡的制度上和精神上的助產婆,又是它們的遮羞布。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5:黨專制與皇權文化傳統的結合,必然全面逆向於制度現代化的普遍要求,表現為社會發展的表面“超越”和實質扭曲。
制度現代化的普遍要求是我們在總體化的基礎層面已經揭示的東西,它包括政治領域的民主化,經濟領域的市場化和社會整合領域公民社會的建構。這三項要求體現著社會進化的內在機理和人類文明發展的根本趨勢。現在,當我們的研究得出這樣的結論,即黨專制完成了外來激進經驗和中國皇權文化傳統的“劣勢組合”、並把自身呈示為追求中的(以“階級專政”形式表現的)現代公共權力的異化時,作為研究對象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三個層面間的緊張關系開始全面地、充分地暴露出來。
在民主政治建構過程中,鑒於公共權力與個人權利之間的張力、特別是這種張力關系中內含的某種脆弱性和不穩定性,現代專制主義之產生本來就存在著抽象的可能。不過在總體化研究的基礎階段,這種“抽象的可能”還不是現實的可能。現在,這樣的轉變已經發生,那就是,中國現代專制主義通過它的最典型、最成熟的形式――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把對社會進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從乃至“超越”和現實運動中對它的扭曲這兩者都納入其中,構成壹個充滿內部張力的巨大的矛盾體。這個總體化內在緊張的基本格局就是總體化第二、第三兩個層面的融合對基礎層面的否定。
說黨專制是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從”,是因為共產黨人從來沒有否認過民主的基本價值;事實上,中國共產黨的第壹代創業者確實曾把在中國實現民主作為壹個崇高目標加以追求。說黨專制是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某種“超越”,則是指馬克思主義的信仰曾使中國共產黨人自信,他們建立的“無產階級專政”優越於“資產階級”的“民主”,代表著人類社會更高的“發展階段”。然而,本文前邊列出的極權主義和威權主義黨專制邏輯的諸多命題已經足以證明這種“遵從”和“超越”實際意味著什麽。如果讀者有興趣把制度現代化各個結構部分的相關制度安排(包括民主政治建構中的競爭性政黨制度、選舉與代議制度、分權制衡與有限政府、武裝力量的政治中立與非黨化、制度認同先於文化認同、民主憲政的非意識形態特征,市場經濟建構中的私有產權及其法律保障,和公民社會建構中的新聞出版自由、教育獨立、學術獨立、結社自由等等)與黨專制邏輯揭示的種種事實作壹個對比,妳就會發現以黨專制為其制度呈示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實在是對制度現代化普遍要求的全面違逆。當然――我想再壹次強調――這種違逆並非什麽人主觀追求使然;毋寧說,它恰好與第壹代革命者和共產黨人的理想相矛盾,是行動結果對理想自身的背叛。什麽力量導致了這種背叛?就是本文所說的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進程本身。當中國共產黨人宣稱1949年後中國人民已經“當家作主”,成為“國家的主人”時,正是專制主義總體化第三層面和第二層面的融合――也就是,壹種貌似“超前”的東西和過去的、但尚未死亡的東西的融合――共同摧毀了這個神話。壹方面,中國傳統皇權文化中本來就沒有“公民”和“公民權利”概念,個體從來是演沒於家族和皇權社會之中的。另壹方面,黨專制的體制結構又恰恰凸顯了公共權力的易異化性,凸顯了無制約的權力被自身腐蝕的可能。這樣兩個東西的聯姻導致權利的發育不良和權力侵犯權利的結果,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麽?可以說,黨專制社會中對公民權利的表面張揚和實際上的漠視,既有前現代文化的影子,又體現著現代獨裁政體的特征。
從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的內在緊張這個角度,我們還能進壹步體味,何以在黨專制的社會中會出現形式性制度與實質性制度的兩分,以及內在制度與外在制度的兩分。從表面看,當代中國有自己的代議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文官制度,它們似乎都在獨立行使自己的職能。但稍作觀察就會發現,這種“獨立”其實只是形式性的,黨專制對所有這些制度領域的統馭才是中國最具實質意義的制度。這種統馭體現著中國皇權文化的傳統,雖然做了精心的改裝。但保留這些“形式”又並非無關宏旨,因為它們會給制度帶來“人民民主”的外觀,使它們看起來更加合法。當然,換壹個角度,我們也可以說,這種具有假面特征的制度安排也給獨裁者自己設下了陷阱,因為改革力量畢竟可以把本來是形式性的東西轉換成具有實際意義的建設性體制要素,譬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如果加入了真正的自由選舉程序,就有可能成為較真實意義上的民意機構,或至少成為向此類機構的過渡。總之,由形式性制度和實質性制度兩分生出的緊張,對總體化的不同層面可能具有不同的意義。內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區分涉及的東西更加微妙。如果我們把外在制度定義為以法律或其他紙面文件形式出現的、人為制定的外部規則,那麽內在制度則指非正式的、深層的、往往以默契形式達成的應變規則或模式。中國的前現代社會曾經形成過許多反映皇權文化特點的“內在制度”,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它們會以潛規則的形式對現代人的行為產生影響。有趣而不無深刻的是,黨專制語境下的社會會生出許多新的“內在制度”,比如官場做戲規則、假大空規則、謊言規則等等,它們既包含著對前現代中國人“生存智慧”的繼承,又有許多適應於黨專制社會要求的新的“創造”。從本質上說,大量的內在制度與外在制度的對立,紙面要求與實際行為間的巨大反差,劇場行為和面具社會的泛濫,仍然根源於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總體化三個層面間的內在緊張。當人們必須學會用不同的面孔示人、用不同的規則行事時,至少證明了壹條,那就是這個社會本身也是表裏不壹的。以黨專制為特征的專制主義總體化社會就是這樣壹個社會。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6:黨專制對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雙重否定與人為扭曲,揭示了這個制度在歷史哲學意義上的存在悖謬
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是界定制度現代化之現象邏輯與本體邏輯的重要範疇。當我們閉目凝思這壹對範疇在黨專制社會中遭遇的命運時,中國現代專制主義在歷史哲學意義上的存在悖謬更加昭然若揭地呈現在我們面前。
先請讀者簡單了解壹下這兩個範疇的基本含義:在制度現代化的現象邏輯語境內,利益範疇揭示了人們的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的基本動因。在公民政治行為範疇內,與權利相聯系的利益訴求通常是以政治形式表達的經濟訴求。這種利益訴求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權力與利益的關系就不同了。權力本身就是攫取利益的手段。權力的使役性和強制性使利益的獲取變得輕而易舉,且這種攫取往往呈擴張型的膨脹趨勢。權力的非法使用獲得的利益同樣是非法的。為了約束權力,防止權力的不當或非法使用,才有限制權力、通過憲政民主體制去制約權力的必要。利益範疇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行為動因的揭示則是借助勞動從謀生向謀利的轉化來展開的。自主行動的個人,以謀取利潤為目標的行為動機,實現利潤手段的合理化以及由此必然導致的競爭體系,構成了市場經濟的基本邏輯。當然,這樣的邏輯還只是現象水平對象的自我描述。在制度現代化的本體邏輯語境內,利益範疇則揭示了政治行為和經濟行為背後更深刻的東西,揭示了現代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演進成因的哲學人類學根據。既然人的本性中有基於生物性的天性自私的壹面,那麽“以權力制約權力、以野心制約野心”就是壹種英明而又無奈的制度安排。但是,人的本性中還有另壹面,那就是社會性。社會性代表著理性的積澱,人類文明的積澱。民主憲政和市場經濟都是這種積澱的成果。這樣,作為本體邏輯的利益範疇壹方面凸顯了政治、經濟行為中人的“自私的”自然本性的始基性存在,凸顯了這種本性作為推動社會發展動力的巨大功能,同時也凸顯了以現代制度形式呈示的人之理性、社會性對生物自然本性的制約和超越。公共理性同樣是理解制度現代化和社會發展之內驅力的重要範疇。這個概念揭示了公民社會存在的深層依據。在現象邏輯水平,公民的社會交往行為和該行為體現的“互主體性”形成既不同於權力運作、也不同於市場運作的公共領域。這個領域恰恰具有抵禦政治結構和經濟結構中的“目的合理性”和唯利是圖趨勢的強大力量。那麽,這樣的力量來自哪裏?這正是本體邏輯水平之公共理性範疇要告訴我們的東西:它仍然來自於社會性。不過,與政治、經濟領域中立基於生物性的社會性相比,這是壹種更加本真意義上的社會性。社會性通過公共理性所要表達的,不是人的外在的物質存在,而是人的道德的、價值的、精神的存在。當壹個公民不是作為謀取經濟利益的經濟人或謀求政治權力的政治人,而是作為與純然個體利益追求相對立的社會公共利益之倫理主體從事活動時,他的行為中所包含的本體的、理性的、自覺的社會性之本質就得到了明白無誤的呈示。人類社會正是在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這兩個車輪的共同驅動下壹步壹步發展到今天的。這兩個範疇之間的內在張力反映著哲學人類學意義上人性構成的詭秘,理解這種張力關系,包括它的“合理性”和合理性背後的矛盾,成為我們理解社會進化和制度現代化進程之全部復雜性的關鍵性樞紐。
現在讓我們看看這兩個範疇在總體化第二、第三兩個層面分別遭遇的情形,並審視為什麽黨專制必然導致對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雙重否定與人為扭曲。
研究表明,在中國前現代皇權文化語境中,利益範疇是未展開的、先天不足的。中國的傳統智慧,特別是儒學人性善的道德假設不可能發展出先進的利益激發(就經濟結構而言)和利益制衡(就政治結構而言)的文化觀念和制度體系。另壹方面,中國文化中鮮有個人權利的概念,這不但導致現代利益原則產生的困難,同樣導致現代公共理性原則產生的困難。以臣民社會為其表征的中國前現代皇權文化尚且不知“主體性”為何物,“互主體”以及以互主體為標誌的公共領域自然更加無從談起。這就是我們所承接的文化傳統。然而,我們這個傳統中還有另外壹個方面,那就是當皇權結構抑制了工具合理性的發展,抑制了法治基礎上利益競爭與利益謀取格局的形成,窒息了合理建構利益競爭機制和利益平衡機制的可能時,對利益的追逐就會以壹種相對來說更原始、更沒有程序規約、也更殘酷的形式進行。現代社會轉型和民主社會建構要完成的,恰恰是結束這種利益追逐的原始方式。
問題是,當中國的社會轉型被納入馬克思主義“階級革命”的渠道時,合理的利益激發和利益制衡機制的建設又遇到了新的困難。馬克思本人從來沒有真正理解什麽叫人性惡;馬克思終生堅持的對人的自由勞動本性的設定是與文明世界依靠利益原則作為推動力的整個發展歷史相矛盾的,也是與馬克思、恩格斯自己闡述的唯物史觀相矛盾的。而當中國共產黨人戴著農業烏托邦的有色眼鏡來解讀馬克思主義關於“廢除商品生產”的預言時,這種歐洲激進思想中包含的烏托邦成分被進壹步誇大和畸形化了。毛澤東追求的“壹大二公”的共產主義烏托邦有壹個重要特征,那就是建構某種人為的正義:公有制本來是想消滅“剝削”;但對私有產權的否定卻導致了利益原則的全面被壓抑,導致了社會生活的普遍貧窮。而如果說毛的烏托邦和“人為正義”窒息了利益的正常萌動,那麽鄧和後鄧的權貴私有化則以畸形的方式使利益沖動復生且惡性膨脹,也就是,不是在法治的市場化環境中實現合法利益追求,而是依托權力進行非法利益的攫取。這種攫取在某些方面似乎回到了前現代,既是赤裸裸的,又是偽善的,它綜合了資本的邏輯與皇權邏輯的全部醜惡。
在政治領域,馬克思主義不懂得現代利益原則是公共權力建構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公共利益的普遍性只能借助個體、集團利益的多元化和利益競爭的有序化來實現。“階級革命”導致的壹黨專制否定了權力制衡的合理性,也就否定了通過利益之間的合法抗衡實現利益揚棄的可能。在威權主義條件下,黨專制保護並促進的只能是特權利益和與權力相關的各種非法利益。為了保護這些利益,阻止來自社會的批評,對公民社會的否定又成為邏輯上的必然。這樣,黨專制在否定和扭曲利益原則的同時,必然同時否定公共理性原則。我們在黨專制社會中看不到制度現代化框架內應有的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之間的合理張力,看不到人性惡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遏制,看不到人的本體意義上的自由落實為公共權力監督的制度上的安排。換言之,黨專制既否定基於利益制衡需要的權力監督,又否定基於道德和人類良知的公共理性監督。黨專制體制的結構整體性和系統性,使得這個制度對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的否定與扭曲也必然是整體性的、系統的。
既然如此,既然黨專制從根本上否定健康人性的成長,否定這種成長要借助壹系列的結構條件來保證,卻縱容了負面人性的惡性膨脹,這個制度在社會進化的歷史哲學意義上難道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中共黨專制邏輯之命題27:作為中國現代制度轉型過程中發生的“扭曲的特殊性”,黨專制並不具有歷史建構意義上的恒常價值
命題26是從利益原則和公共理性原則之歷史哲學蘊含的角度推出黨專制何以有悖歷史發展大方向的結論的。本命題將從中國現代制度轉型之“規範的特殊性”和“扭曲的特殊性”區分的角度,得出同樣的結論。
中國的現代化帶有“後發外生”的特點,這是理解中國現代制度轉型之特殊性的重要切入點。“後發外生”意味著原來的文化傳統中尚未產生來自內部的變革力量或至少是變革力量不足時,就被外來的、更先進的的力量所沖擊,後者體現著社會進化的內在本質和普遍要求,因此勢必擁有更強的內在“征服”力量。“後發外生”的現代化,就其整個過程的相對非自然和它所表現的文化承續的危機乃至局部斷裂而言,必然是痛苦的;但另壹方面,既然社會進化和制度現代化擁有全人類範圍的普適性,“後發外生”就不過是制度現代化普適性原則統攝下各民族發展道路特殊性的壹種表達。這個過程雖然是“後發”的、“外生”的,卻並不意味著某種外物的無根據的從天而降,並不意味著對“外來物”的全無理由的被動接受。恰恰相反,制度現代化的普適原則之所以能在“後發”國家逐漸生根,是因為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全人類所共有的,擁有最始基意義上的哲學人類學的內在根據。所以我講“後發”國家的制度現代化既是“後發”的,又是被“誘發”的。“後發”只是描述了現象,“誘發”才更深刻地觸及了實質。
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和西方國家的對抗,從本質上說,乃是落後的農業文明同先進的工業文明之間的較量,較量的性質已經預先決定了較量的結果。只不過由於征服者邏輯的存在(註1), 較量加劇了文明的傳播者和文明的接受者之間的緊張。這也是歷史的壹種悖謬。但不管怎麽說,古老的中華民族走進現代、走向共和,就是從這種緊張中邁出第壹步的。無論在以後的進程中還會遇到什麽樣的磨難,只要這種磨難仍然屬於總體化語境內基礎層面(制度現代化的普適要求)和中間層面(前現代文化的制度、觀念遺存)這兩個層面之間的碰撞,中國現代制度轉型和現代化中出現的壹切問題、壹切困難就都屬於“特殊性”的正常範圍,這就是我所謂“規範的特殊性”。從邏輯意義講,中國制度現代化的完成、中國現代民主國家的構建,本來是有可能在“規範的特殊性”範圍內實現的。命題1已經通過另壹種方式談過這壹點。
但歷史後來發生的、我們現在仍然深陷其中的現實卻是歷史進程中的“扭曲的特殊性”,即歷史發展偏離了它的正常軌道,總體化建構中的第三個要素闖了進來,它改變了傳統與現代對接的樸素性質,使這個過程充滿了怪異、離奇和自相矛盾的色彩。是的,黨專制是壹種非常詭秘的存在,它在宣稱批判傳統的時候反倒回歸了傳統;它在斷言超越現代的時候反倒誤讀了現代,或幹脆扭曲了現代。由於黨專制這個要素的加入,中國現代專制主義的總體化呈現為壹個極其獨特的、巨大而又復雜的矛盾體,它使中國的現代制度轉型變得格外艱難,每前進壹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有時還會長時間地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然而,不管這種“扭曲的特殊性”因為何種原因登上中國的歷史舞臺,也不管它曾經給(而且至今仍在給)這個古老的、正在走進現代的民族帶來多少額外的痛苦,就歷史發展的內在本性言,這種歷史進程的被扭曲的特殊是不會長久持續下去的。制度現代化有其自身的邏輯,它會頑強地通過各種歷史偶然性、排除各種歷史幹擾為自己開辟前進的道路。社會進化是有方向的,但又是生成性的。生成性包括了各種偶然性歷史要素組合的可能;但偶然性與必然性的交織並不否認如下壹點,即從根本上說,社會進化是壹個全人類普適的發展過程;各民族歷史演進的具體差異無非是以自身的特殊性(無論是“規範的特殊”還是“扭曲的特殊”)證明社會進化本身的普遍性。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可以斷言:作為中國現代制度轉型過程中發生的“扭曲的特殊性”,中國共產黨的黨專制並不具有歷史建構意義上的恒常價值。
共匪政權的專制邏輯與傳統的皇權專制的專制邏輯之間存在區別,共產極權的邪惡程度高於君主專制。
自由世界對共產極權統治缺乏了解,共產極權統治的生命力被自由世界低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