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陣線成員被判入獄12年

警方於前年7月在荃灣德士古道一座工廈的單位破獲炸藥工場,搜出約1公斤具高度爆炸性的炸藥,拘捕前「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他早前承認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2年。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被告負責租用涉案的工廈單位,案發前一個月,不時帶物品出入現場,認為被告是案中主腦。警方亦分別在工廈單位及被告家中,找到其他攻擊性武器、《香港獨立論》等書籍、寫有香港獨立以至分裂國家字眼的政治宣傳單張等。

法官又指,根據警方報告,有關炸藥危險性極高,可造成嚴重傷害,與1997年重犯葉繼歡管有2公斤炸藥的案件相比,情況同樣甚至更嚴重。法官表示,相信葉繼歡當年只是求財,但被告是要影響特區政府以至特區的穩定,製造恐慌,如不判以有阻嚇性刑期,則是無履行職責,最終將案判處與葉繼歡案相同的18年刑期,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被告入獄12年。

案情指,警方前年7月搜查涉案工廠大廈單位,搜出約1公斤炸藥三過氧化三丙酮即TATP、炸藥的原料及政治宣傳物品等,其後拘捕被告。

Source: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87360-202104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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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4-24

2 个评论

任何情况下,愿意用武力来保护自己的人总比那些依赖别人来保护(无论这个保护者的历史记录多么可靠)来得更安全,政治地位也更高。
荃灣貨倉案一事,明眼的香港人一睇就知警方重施故技,所以並不是做給香港人睇——今次特意搵洋警官回答記者問題,你就知項莊舞劍,志在沛公。

另一樣特別之處,是港警強調檢獲炸藥TATP,而且在今早七時就在工廈天台引爆,只留下牆上熏黑的痕跡,香港民族陣線堅稱並無任何製造炸藥的計劃,未知爆炸品從何而來。若然是警方說謊,那就是插贓嫁禍。

為甚麼是TATP?

它叫撒旦之母,是倫敦、斯里蘭卡恐襲和巴黎多宗爆炸的元兇,很輕易觸動外媒神經,聯想恐怖組織。這種炸藥極不穩定,但有一個特點,就是爆炸時不會產生任何火燄和燃燒,它是利用氣體急劇膨脹的原理造成破壞。

200克足以炸毀一架客機,你說你在天台引爆了一公斤?個窗都炸唔爛?

「一煲糖水,半斤砒霜,杰成咁,你飲畀我睇。」

讀者補充,第二爆喺後樓梯。

#我無嘢講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545977808785675&id=97239392614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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