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滅亡後,中國分裂和統一的問題
中共滅亡後,中國要分裂還是統一呢?這是有法可依的。
中共統治大陸時期,有人說中共憲法是合法的,有人說中共憲法是非法的。
但中共滅亡之後,中共憲法不可能是合法的,一定是非法的。
那麼,就只有中華民國憲法是唯一合法的。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4年06月10日)
第1條
1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第4條
5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結論:依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境內一個地區要合法獨立,需經過立法院決議,再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通過。
提示:
1.要合法獨立,需經過自由地區公民複決。
2.在公民複決前,要在立法院通過決議。
3.如果立法委員不提議,那就不存在是否通過的問題。
若複決不通過,或立法院不通過,或立法委員不提議,那麼任何地區都不可能合法獨立,不可能合法從中華民國獨立出去。
增修條文在陳水扁任期內通過,民進黨立法院席次89/225。不要以為民進黨傻,就知道獨立,他們留著一手呢。任何政黨的人當總統,都不可能放棄自己的權力,立法委員也是如此,他們都不會拒絕當全中國的總統和立法委員。若有人搞武裝獨立,中華民國政府有權鎮壓。
中共統治大陸時期,有人說中共憲法是合法的,有人說中共憲法是非法的。
但中共滅亡之後,中共憲法不可能是合法的,一定是非法的。
那麼,就只有中華民國憲法是唯一合法的。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4年06月10日)
第1條
1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第4條
5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結論:依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境內一個地區要合法獨立,需經過立法院決議,再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通過。
提示:
1.要合法獨立,需經過自由地區公民複決。
2.在公民複決前,要在立法院通過決議。
3.如果立法委員不提議,那就不存在是否通過的問題。
若複決不通過,或立法院不通過,或立法委員不提議,那麼任何地區都不可能合法獨立,不可能合法從中華民國獨立出去。
增修條文在陳水扁任期內通過,民進黨立法院席次89/225。不要以為民進黨傻,就知道獨立,他們留著一手呢。任何政黨的人當總統,都不可能放棄自己的權力,立法委員也是如此,他們都不會拒絕當全中國的總統和立法委員。若有人搞武裝獨立,中華民國政府有權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