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删除
49 个评论
首先支持。其次围绕粗糙浏览完全文后的一些具体的点发表一些感想。
1,关于国旗,直观来看,横向的五个颜色面积不一样,应该修正,其次,小星星组成的圆环尽量要对称,目前的版本明显不对称,最后,关于颜色的选取,应该在考虑色盲人士的生理情况后酌情选取组成国旗的颜色,此外,国旗本身应该具有辨识度,目前版本有点类似欧盟的旗子(当然类似并不是说不好的意思);
2,关于婚姻,是否可以把性少数群体的婚姻囊括进来,或至少作为一个附属议题;
3,关于国家决策机关的结构和选举流程,本人不是很精通这方面,感觉上,这个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中国的庞大人口基数必然对此是一个考验,应该要继续精雕细琢,也欢迎对美国总统制、英国议会制等政治体制专精的人士前排补充;
4,党派问题,如果成立新的国家,中共及其下数目众多的党员便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应进行考量,此外,原本在中国政治体制内并无决定性影响的其他政党团体,比如九三学社等,应该作为多党派问题纳入考量,因为这涉及到新的政体是继续一党专政还是多党派制度的问题。
最后还是感谢分享!
1,关于国旗,直观来看,横向的五个颜色面积不一样,应该修正,其次,小星星组成的圆环尽量要对称,目前的版本明显不对称,最后,关于颜色的选取,应该在考虑色盲人士的生理情况后酌情选取组成国旗的颜色,此外,国旗本身应该具有辨识度,目前版本有点类似欧盟的旗子(当然类似并不是说不好的意思);
2,关于婚姻,是否可以把性少数群体的婚姻囊括进来,或至少作为一个附属议题;
3,关于国家决策机关的结构和选举流程,本人不是很精通这方面,感觉上,这个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中国的庞大人口基数必然对此是一个考验,应该要继续精雕细琢,也欢迎对美国总统制、英国议会制等政治体制专精的人士前排补充;
4,党派问题,如果成立新的国家,中共及其下数目众多的党员便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应进行考量,此外,原本在中国政治体制内并无决定性影响的其他政党团体,比如九三学社等,应该作为多党派问题纳入考量,因为这涉及到新的政体是继续一党专政还是多党派制度的问题。
最后还是感谢分享!
>>首先支持。其次围绕粗糙浏览完全文后的一些具体的点发表一些感想。1,关于国旗,直观来看,横向的五个颜色...
感谢建议指正;
1,国旗需要重新设计排版优化,现在只是表达一种联合体,各民族地区组建的联合体民主国家。
2,性少数只能作为保护性和非歧视法律中写入,不能作为根本法写入,因为婚姻是合作性关系也包括性少数的合作关系。
3,国家机关是以两院为基础决策权,一国会为最终决策权。但两院也有商议一致通过权。参考了美国的两院制和新加坡的一党精英制。形成了国会国民联合议员+众议院议员+参政院议员,通俗讲就是三院分权,在目标一致的情况下也可集权。
4,是多党制,在第六十三,六十四条已说明,所有党派无论大小均有竞选资格,小党派也可其余党派联合竞选。党派制度以及地区行政议院制度后期也会写出。
第七、九、十、十一、十二以及十三,二十六条剔除了中共可以作为合法政党的资格。
关于中共遗留问题,已在考虑范围内,后续会单独写出。
应该增加省长直选,只有本有居民才有权利罢免省长。
綱領文件是很重要的,盡量寫得好些,多多傳播。
还是直接请回中华民国最好,合理合法,可最大限度保证平稳过渡,减少不必要的动荡。之后可再做进一步的宪法修正。
既然是参照美国模式,搞国会两院。国会就是立法机构啊。怎么还单独搞出一个国民联合大会议员?搞那么多公务员不符合简政放权。还有政党经费可以参考美国模式由政党自筹,国库党库分开。
还有议员数量应该参考美国模式根据县人口数量决定,例如加州人口众多,众议员高达55名,阿拉斯加州只有1名众议员
总体的思路很不错,细节完善应该要更多人的意见。唉,说得好像真的要实现了一样,希望真的能实现吧。
旗子设计好有意义!!喜欢!
红:代表前CCP,也是中国红
黄蓝:乌克兰🇺🇦,台湾,自由的象征
白——2022.1126全国大陆人民抗议颜色
黑——2019香港抗议颜色
一圈星星:上天保佑中华所有人
黄蓝:乌克兰🇺🇦,台湾,自由的象征
白——2022.1126全国大陆人民抗议颜色
黑——2019香港抗议颜色
一圈星星:上天保佑中华所有人
>>应该增加省长直选,只有本有居民才有权利罢免省长。
就是直选,还没写出地区议院制度。
第八十七条说明了只有本地区公民以及地区议院才能任免省长。
总统只有对省长的罢免建议权,无任免权。总统只对联合政府部门的人员有任免权。
例:假设总统发布行政令,省长不遵守,总统只能向本地区议院建议罢免,议院审议是否属实以及联合政府的行政令对地区全体公民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既然是参照美国模式,搞国会两院。国会就是立法机构啊。怎么还单独搞出一个国民联合大会议员?搞那么多公务...
联合政府是中央,权力是非常之大。必须要得制衡分权,搞一个国会联合大会是在两院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国民联合大会达成集中权力效果,不致于互相白扯,立法行政迟迟无法确定。
简政只在部门和部门之间以及地区政府和下属之间。
并且这属于联合体,非中共的中央极权。地区政府有非常大的自治权。
>>还有议员数量应该参考美国模式根据县人口数量决定,例如加州人口众多,众议员高达55名,阿拉斯加州只有1...
谢谢建议指正:
这个后续在地区议院制度和党派制度会写出。议员数量选举考虑的是中国县级是民族自治为主,首先是议员数量公平,其次才考虑地区人口数量,进行差额比例,这个随着发展不断调整的。
你这个所谓复杂且冗长的
中华国民联合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Pruc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英文简称缩写: Prc
中华民国英文缩写简称 : ROC
苏联 英文缩写简称 : ussr
解体后 俄罗斯联邦 Russian Federation 英文缩写简称 : Rus
波兰人民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Prl
重回(波兰共和国)Pol 之后 英文缩写简称 : Rop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Dprk
大韩民国 英文缩写简称 : Rok
(西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Brd
(东德)民主德国 : DDR
(北越) 越南民主共和国 :DRV
(南越)Rvn 越南共和国 : Rov
综合以上例子,自己想一个 英文缩写简单的也不错,问题是 中文有时候说的天花乱坠 说出来的意思 在英文里都是同一个词
比如我举个例子 你说 新国名就叫 中华共和国 吧(那英文缩写 还是 Republic of china (ROC),就等于 中华民国 的英文缩写 和 复述(ROC),所以起名国名真的要起那么天花乱坠和那么长的名字 最后有些意思表达(英文,缩写)还是差不多甚至还是一样,那就真的没必要,也挺不方便的,所以不如就定个简单点 短一点的好记的国名又不失去其意思中心想表述的 不就行了。别整的最后把自己绕的七荤八素的。
中华国民联合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Pruc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英文简称缩写: Prc
中华民国英文缩写简称 : ROC
苏联 英文缩写简称 : ussr
解体后 俄罗斯联邦 Russian Federation 英文缩写简称 : Rus
波兰人民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Prl
重回(波兰共和国)Pol 之后 英文缩写简称 : Rop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Dprk
大韩民国 英文缩写简称 : Rok
(西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Brd
(东德)民主德国 : DDR
(北越) 越南民主共和国 :DRV
(南越)Rvn 越南共和国 : Rov
综合以上例子,自己想一个 英文缩写简单的也不错,问题是 中文有时候说的天花乱坠 说出来的意思 在英文里都是同一个词
比如我举个例子 你说 新国名就叫 中华共和国 吧(那英文缩写 还是 Republic of china (ROC),就等于 中华民国 的英文缩写 和 复述(ROC),所以起名国名真的要起那么天花乱坠和那么长的名字 最后有些意思表达(英文,缩写)还是差不多甚至还是一样,那就真的没必要,也挺不方便的,所以不如就定个简单点 短一点的好记的国名又不失去其意思中心想表述的 不就行了。别整的最后把自己绕的七荤八素的。
恕我直言,旗帜确实难看了点。不要超过三种颜色,那些设计经典的国旗基本都是最多三种颜色。
直接参照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制定
民主万岁!自由万岁!新政府加油!
什么国旗 都比匪旗好看一百倍
这个国旗挺不错 感谢楼主用心
这个国旗挺不错 感谢楼主用心
沒必要重新取名字,沒必要重新制訂憲法,有現成的幹嘛不用?恢復中華民國就可以了,廢除現行憲法,恢復民國四六憲法,民國有民意基礎,有海內外共識。
蔥友厲害,已經連國號都想好了,連憲法都有模有樣。復興中華!
多党政治市长省长国家领导人,应该都由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来,另外可以参照台湾有市议员或省议员,以及国家立法委委员代替人民去监督国家,所有职务四年一任好坏由每个人手中的选票去决定,最多连选连任一任(8年),军队警察絕對效忠国家人民,而不是个人或单一政党,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由人所组成的。
第四十九条:全体国民都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且国民不得乞讨,细则由法律规定之
不能乞讨吗?如何保证国家的福利供给可以保护到每个角落?
特意上线,为你点赞,表达支持
>>你这个所谓复杂且冗长的 中华国民联合共和国 英文缩写简称 : Pruc中华人民共和国 英文简称缩...
谢谢指正
又好名字可以写出来
想了好多遍,改了好多次
主要是强调:联合,但又缺乏主体人,就加了个国民联合:意思就是每一个国民联合建立的国家,也保护每一个国民的权利。
實在非常欣賞品蔥有這麼用心的貼文,在香港就很少會觸及到這麼深入的討論
樓主提出的憲法,我都細看了,有些部份我理解您的出發點,但如果放到現實中,其實會不利於新中國管治。建議您參考一下中華民國憲法、香港基本法(1997年)、歐洲人權公約。很多現實因素他們都有考慮。
以下這一些其實都不宜放進憲法:
下面議會和總統的想法就更有爭議性了,所以我先不討論。
客觀而言,前思後想、綜合考慮歷史影響和未來過渡問題的話,其實我也同意樓上幾位所說:
其實直接把「中華民國」請回大陸就已經非常足夠了。
樓主提出的憲法,我都細看了,有些部份我理解您的出發點,但如果放到現實中,其實會不利於新中國管治。建議您參考一下中華民國憲法、香港基本法(1997年)、歐洲人權公約。很多現實因素他們都有考慮。
以下這一些其實都不宜放進憲法:
- 第十五條:不允許對言論、出版,結社、集會的審查或許可 (發出許可/紀錄在案是很合理的做法,不然的話犯法也很難追究)
- 第十七條:國民享有秘密通信的權利 (基本上不會有國家明文保障這種權利,因為會有利於內奸間諜)
- 第二十七條:全體國民都有勞動的權利與義務 (義務的勞動其實和強迫勞動同一個概念,其實也不會明文規定)
- 第二十九條:禁止強迫勞動,勞動時間最長不得超過8小時,其餘有關工資、勞動時間、休息以及其他勞動條件,細則由法律規定之 (明文規定8個小時太容易令人違憲了)
- 第四十一條:任何民事、刑事案件的審理審判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細則由法律規定之 (審理刑事案件的時間包括還押和上訴嗎?如果是的話,很難明文規定6個月)
- 第四十九條:全體國民都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且國民不得乞討,細則由法律規定之 (不允許乞討這個似乎太嚴了, 如果有流浪者堅持要乞討, 那要罰政府還是罰乞丐呢)
- 第五十一條:國民不得濫用權利但也不得非正當理由限制國民權利 (要嚴謹定義濫用,比如說「危害社會秩序」?「影響治安」?)
下面議會和總統的想法就更有爭議性了,所以我先不討論。
客觀而言,前思後想、綜合考慮歷史影響和未來過渡問題的話,其實我也同意樓上幾位所說:
其實直接把「中華民國」請回大陸就已經非常足夠了。
- 現成的中華民國憲法
- 方便宣傳。大家只需要宣傳中華民國過去100年做過什麼實際的好事就可以了。新政體是一個假設性問題,很難讓人短時間接受
- 中華民國有非常堅定明確的「中華民族主義」意識形態,有利中國改善文化軟實力。(聽一下他們的國旗歌、看一下民國時期留下的建築物就知道了)
- 中華民國原本自帶一定的民意基礎
>>多党政治市长省长国家领导人,应该都由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来,另外可以参照台湾有市议员或省议员,以及国家立...
是的,地区议院制度,党派制度,司法制度,军队制度,还没写出。后续会逐步更新,可以指正
>>不能乞讨吗?如何保证国家的福利供给可以保护到每个角落?
为何加不得乞讨,因为新的国家没有户籍制度,只有国民保障卡,从现实考虑排除正常能工作的人,优选保障残障人士,孤儿、老妇幼贫弱群体。其次是正常社会的,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家庭养育幼儿保障等等。
1,联合政府基本保障制度
2,地区政府基本保障制度
3,俱乐部、博彩业公益保障制度
4,企业慈善组织、个人慈善组织保障制度
5,税务保障制度
6,宗教慈善资金保障制度
以上都要建立全国网络监督平台:公开资金、每天资金流入支出、使用记录、保障人基本信息。公民问责记录。
采用申请制度和荐举制度,还有调查制度。
中华邦联:
满洲民国、
东突厥斯坦联邦、
南蒙古共和国、
大藏佛国、
北支那共和国、
中华民国(南)、
港澳联邦。
各国主权独立,军事独立,政体独立,相互不结盟,邦联仅仅实行关税同盟和统一市场和货币。
主要说说南北支:
北边实行单一制、总统制、一院制
南边实行联邦制、议会制、两院制
两国以秦岭淮河线划界限(双方飞地满天为完全解体做准备)
满洲民国、
东突厥斯坦联邦、
南蒙古共和国、
大藏佛国、
北支那共和国、
中华民国(南)、
港澳联邦。
各国主权独立,军事独立,政体独立,相互不结盟,邦联仅仅实行关税同盟和统一市场和货币。
主要说说南北支:
北边实行单一制、总统制、一院制
南边实行联邦制、议会制、两院制
两国以秦岭淮河线划界限(双方飞地满天为完全解体做准备)
红黄蓝白黑 火土木金水
>>實在非常欣賞品蔥有這麼用心的貼文,在香港就很少會觸及到這麼深入的討論樓主提出的憲法,我都細看了,有些...
1,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是对应的,认定界限是:是否侵害他人权利以及人格尊严和信仰侮辱,(如:种族侮辱、民族侮辱、宗教侮辱、人格侮辱)因为合法宗教以及社会人格尊严价值建立在普世价值上的。当然需要完善限定条件。
2,第十七条是合适的,参考日本,德国,美国宪法、韩国宪法。秘密通行注重的是隐私、监听的限制。和五十一条对应的,不能滥用。在后边加了细则法律规定之就延伸到国家安全法和刑法上的界定。
2,第二十七条,确实没考虑到位,义务修改剔除。
3,第二十九条,我认为是必要的,长期法律概念模糊,以及民族的劣性,以及赚钱不注重健康生命的价值上,对底层民工和底层人员的文化水平上的不足特性下迫害。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必然的。
4,第四十一是没有错的,可参考日本、新加坡、英国,民主大国不仅仅只是作为一个法院或检察院来实施的,他是一个独立司法系统支撑,有地方,中央,甚至是基层的,还有巡视法院的多个独立司法系统构成。不然是不合理的
5,第十九条是合理的,从两个方面罚问责的,首先政府是否保障流浪者了基本保障,没有保障,罚政府,并进行追责。如果政府保障了流浪者的基本保障,要追责流浪者的问题,对其进行欺骗公共善心以及福利不正当进行处罚,并进行就业帮助。
6,第五十一条还是延伸到了刑法细则上。
其次,不能说各国没有明文规定自己就不能规定,各国是建立在社会人文以及发展水平上的,宪法也是不断的修正的。需要破除各国没有,这个制度就不能更好,更完善了的心态。
>>1,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是对应的,认定界限是:是否侵害他人权利以及人格尊严和信仰侮辱,(如:种族侮辱、...
1. 那14、15條是否可以合併?「国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不受政治審查)」-> 專門使用「政治審查」一詞,以容許空間審查侮辱侵犯他人的言論,但排除審查批評政府的空間。
2. 那可以的,最後可考慮加上「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牴觸憲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侵犯他人權益和自由、或避免緊急危難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3. 那建議憲法籠統一點:「國家應制定保護勞工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之政策。」
4. 6個月的意思是起訴期限還是訴訟程序呢?
5. 那建議修改做「全體國民都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國家有責任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然後以法例形式排查、禁止濫用。
6. 同意以法例形式補全
7. 當然不可以「別人沒有、我也不能有」的心態。最重要是考慮他們沒有的原因,看看我們會不會其實也踩中了。說起這個,竊分享一下個人見解。現在西方主流都是三權分立,我覺得不適用了。西方三權分立目前的問題不大,但放到華人這種容易互相包庇、腐敗的社會,其實不太適用。個人建議「行政機關」和「檢控機關」分離,起碼,要有四權分立。有興趣可以再深入討論。
已隐藏
什么逼旗子这么你妈丑
>>还是直接请回中华民国最好,合理合法,可最大限度保证平稳过渡,减少不必要的动荡。之后可再做进一步的宪法...
https://zh.m.wikipedia.org/zh-cn/%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
链接地址。
說的比唱的好聽
哪怕中共國,憲法也是寫的很好看,理論上中國人有民主選舉還有民族平等,有集會和言論的自由還有信仰自由呢
你看看,有嗎?
重點不在憲法寫的多好看(甚至實際操作上可以說是憲法越少寫越好,免得限制以後立法。畢竟憲法只是框架)或國旗好不好看象徵什麼
少做這些沒用的
要實際上去做,要確保實際上做得到
哪怕中共國,憲法也是寫的很好看,理論上中國人有民主選舉還有民族平等,有集會和言論的自由還有信仰自由呢
你看看,有嗎?
重點不在憲法寫的多好看(甚至實際操作上可以說是憲法越少寫越好,免得限制以後立法。畢竟憲法只是框架)或國旗好不好看象徵什麼
少做這些沒用的
要實際上去做,要確保實際上做得到
>>說的比唱的好聽哪怕中共國,憲法也是寫的很好看,理論上中國人有民主選舉還有民族平等,有集會和言論的自由...
1,中共宪法是围绕党国政府的宪法,你可以去看它的宪法除了游行示威,自由言论等等来粉饰,几乎没写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的明确化
2,中共第三章始终是围绕党国经济叙述宪法,并非对私有经济的宪法概述,例如:私有财产不能侵犯以及私有财产收归公用需取得正当补偿自愿的前提下。中共宪法始终是集体经济以及国有经济,没有私产的保护。集体是谁的集体?!国有是谁的国有?!集体,国有,私有冲突时,是否保护集体和私有!?或者之间是否有平等权!
3,党国政权是围绕一党专政来写的宪法,无多党竞选以及多党平的执政的权利。其次第一章总概述也是错误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并没有所谓专政一说,党政民是各自分开的。民与政是契约关系,党与执政党是竞争关系,并非隶属关系。
4,中共司法是围绕党的执政权来写的,甚至所谓行政国务院也是围绕党的执政权来运作的,并非围绕议会来运作的
5,最重要一点中共宪法四五章,军队并非隶属国务院以及国家化的授权,只是作为党的执政权围绕写的,但后边又粉饰了人大和主席的关系,主席是谁的主席,党的的主席,那么?!
6,其次宪法从未明确多党轮流执政,选票竞选形式。叙述又通过多党参政合作来书写和宣传。并非执政权
7,序言从第四段开始更是大错特错,直接对个人崇拜,思想,自由进行了限制,所谓战争胜利并非是马克思列宁指引或者某某思想的结果,而是人民意志的和利益统一结果。其次从第六段开始进行了民族主义与阶级层级来叙述,党、工、农进行分化,并非围绕全体国民平等人权宣言来叙述。
后几段都是粉饰书写,反对某某主义,反对某某。但不禁止以及概念模糊阐述。
最后几章也一样,模糊阐述,是可以随意变动的,文字游戏。不是制度说了算,更不是宪政民主宪法的阐述形式,而是“治度”说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