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抵制毒品贩卖,哪怕从尊重个人选择角度出发也应该如此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毒品认定标准,比如有些国家或地区认为大麻可以合法销售,但可卡因、海洛因等依然属于毒品,其生产、贩卖都属于重罪,如有未成年人受害者更是会被严格对待,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我虽然不是熟悉各种参数性质的专家,也没有能力划分哪些应该算毒品,但是我不认可拿“标准需要划定”来为毒品贩卖开脱的行为,终归可以确定一点:存在一些黑市流通的滥用药品,会产生酷刑一样的不适、精神失常、大幅损伤器官等严重效果,更会产生吸毒者社会关系破裂、破产、重度抑郁等致命的二次伤害。
我知道有人会说:“人家自己愿意受苦,你情我愿,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问题?”这是用个人选择的权利来为毒品贩卖辩护。
但是,想想各国不计其数四处可查的报告(美国政府资料示例)!绝大多数有记录的吸毒者在购买时和吸食初期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实际上会经历什么,贩卖者有再多的语言描述,吸毒者本人看过再多的后果影像资料,也无济于事,只能在走向末路后抱着戒毒所的器具痛哭狂叫。更有无数人连求救的能力都丧失了,在经历恐怖的自我折磨、遍体鳞伤后暴毙街头,生前看到来帮助他们的NGO或政府人员就本能躲避。
试问:一个人卖给你一个苹果,只告诉你苹果咬着酸不一定好吃,却未通知你这苹果涂有毒药,难道这个人卖给你苹果是尊重了你的选择权吗?
其实用常识就知道,语言、影像的描述能力是相当有限的,你就算是身临其境大学军训,看着别人在那长距离拉练、仰卧起坐能估计到的辛苦程度也就是个轻飘飘的印象,和你亲自参加军训能体验到的精疲力竭、浑身酸痛完全是两码事,何况是吸毒这种跳进去就到鬼门关受刑的作死行为呢?我们总不能看个《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电影就像个中二病觉得自己受得了在零下几十度的瓦砾堆里蹲几百个小时,每天不一定有吃的,敌人上来有时还要肉搏的二战生涯吧?
任何人,包括我,包括毒贩,都不可能有能力让购买者对毒品真实的基本性质有知情的机会。如果你知道有这么回事(不需要你真实体验过),但用任何方法描述都注定只能客观上隐瞒、缩小毒品将带来的痛苦和危害,那你贩卖毒品就是赤裸裸的故意犯罪,也是对购买者自由选择的侵犯!即使购买者会想“无论经历什么痛苦都要买”,这也是受限于实际经历在无知基础上的选择,他们对“无论什么痛苦”的想象空间相当有限,没有进一步选择的认知能力,就像一个8岁小孩不会有认知能力接受成人的SM游戏(Minor attracted persons不要用极少数幼体成人抬扛,这样只是在搅混水!)。
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才有机会保障购买者的权利呢?来个什么VR游戏体验一下眩晕感、麻醉感只是皮毛功夫,根本达不到要求。我们需要创造一个供人体验的时空,让购买者从第一次尝试毒品开始,从最初的恶心呕吐到几个月后的全身感觉有蚂蚁在爬、精神崩溃,全身瘦成皮包骨头,内脏阵发疼痛并且没有任何求医途径能加以解决,统统都要亲身体验,直到购买者耗尽家财,吃少量垃圾食品度日,饥饿、自理失禁和毒品的痛苦交织在一起;家人痛斥堕落、不成人样,纷纷离开只剩下走向人生尽头的吸毒者一人,在停水断电的黑暗房间里后悔着想“再给我一次机会就好了”。接着时空结束,购买者经过半年或更久的体验终于回到原本的现实世界,有自己的家庭、原本的财富和健康的身心,来决定要不要买这个毒品。
可是毒贩放这个购买者去体验虚拟时空,已经像今天的贩卖毒品一样完成了对购买者的权利侵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可见,我们永远不可能使得毒品贩卖符合人权。
我知道有人会说:“人家自己愿意受苦,你情我愿,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问题?”这是用个人选择的权利来为毒品贩卖辩护。
但是,想想各国不计其数四处可查的报告(美国政府资料示例)!绝大多数有记录的吸毒者在购买时和吸食初期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实际上会经历什么,贩卖者有再多的语言描述,吸毒者本人看过再多的后果影像资料,也无济于事,只能在走向末路后抱着戒毒所的器具痛哭狂叫。更有无数人连求救的能力都丧失了,在经历恐怖的自我折磨、遍体鳞伤后暴毙街头,生前看到来帮助他们的NGO或政府人员就本能躲避。
试问:一个人卖给你一个苹果,只告诉你苹果咬着酸不一定好吃,却未通知你这苹果涂有毒药,难道这个人卖给你苹果是尊重了你的选择权吗?
其实用常识就知道,语言、影像的描述能力是相当有限的,你就算是身临其境大学军训,看着别人在那长距离拉练、仰卧起坐能估计到的辛苦程度也就是个轻飘飘的印象,和你亲自参加军训能体验到的精疲力竭、浑身酸痛完全是两码事,何况是吸毒这种跳进去就到鬼门关受刑的作死行为呢?我们总不能看个《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电影就像个中二病觉得自己受得了在零下几十度的瓦砾堆里蹲几百个小时,每天不一定有吃的,敌人上来有时还要肉搏的二战生涯吧?
任何人,包括我,包括毒贩,都不可能有能力让购买者对毒品真实的基本性质有知情的机会。如果你知道有这么回事(不需要你真实体验过),但用任何方法描述都注定只能客观上隐瞒、缩小毒品将带来的痛苦和危害,那你贩卖毒品就是赤裸裸的故意犯罪,也是对购买者自由选择的侵犯!即使购买者会想“无论经历什么痛苦都要买”,这也是受限于实际经历在无知基础上的选择,他们对“无论什么痛苦”的想象空间相当有限,没有进一步选择的认知能力,就像一个8岁小孩不会有认知能力接受成人的SM游戏(Minor attracted persons不要用极少数幼体成人抬扛,这样只是在搅混水!)。
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才有机会保障购买者的权利呢?来个什么VR游戏体验一下眩晕感、麻醉感只是皮毛功夫,根本达不到要求。我们需要创造一个供人体验的时空,让购买者从第一次尝试毒品开始,从最初的恶心呕吐到几个月后的全身感觉有蚂蚁在爬、精神崩溃,全身瘦成皮包骨头,内脏阵发疼痛并且没有任何求医途径能加以解决,统统都要亲身体验,直到购买者耗尽家财,吃少量垃圾食品度日,饥饿、自理失禁和毒品的痛苦交织在一起;家人痛斥堕落、不成人样,纷纷离开只剩下走向人生尽头的吸毒者一人,在停水断电的黑暗房间里后悔着想“再给我一次机会就好了”。接着时空结束,购买者经过半年或更久的体验终于回到原本的现实世界,有自己的家庭、原本的财富和健康的身心,来决定要不要买这个毒品。
可是毒贩放这个购买者去体验虚拟时空,已经像今天的贩卖毒品一样完成了对购买者的权利侵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可见,我们永远不可能使得毒品贩卖符合人权。
68 个评论
我倒是支持让他们死于吸毒过量 对谁都好
科技发展到如此逼真,直接反向操作改成享乐模式就可以取代毒品了,哪还需要考虑什么买不买毒品。
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才有机会保障购买者的权利呢?来个什么VR游戏体验一下眩晕感、麻醉感只是皮毛功夫,根本达不到要求。我们需要创造一个供人体验的时空,让购买者从第一次尝试毒品开始,从最初的恶心呕吐到几个月后的全身感觉有蚂蚁在爬、精神崩溃,全身瘦成皮包骨头,内脏阵发疼痛并且没有任何求医途径能加以解决,统统都要亲身体验,直到购买者耗尽家财,吃少量垃圾食品度日,饥饿、自理失禁和毒品的痛苦交织在一起;家人痛斥堕落、不成人样,纷纷离开只剩下走向人生尽头的吸毒者一人,在停水断电的黑暗房间里后悔着想“再给我一次机会就好了”。接着时空结束,购买者经过半年或更久的体验终于回到原本的现实世界,有自己的家庭、原本的财富和健康的身心,来决定要不要买这个毒品。
>>科技发展到如此逼真,直接反向操作改成享乐模式就可以直接取代毒品了,哪还需要最后一句的决定买不买毒品。...
可见毒品既不道德上合法,也在历史、现在和未来上毫无享乐作用的用武之地。
至于为什么要谈到这种别扭的操作,当然是为了阐述保卫购买者的苛刻困难啦,虽然最后还是不能做到保卫他们。毒品到了自己要被淘汰的时候才有合法性探讨的余地,可见它完全就是多余的祸害,除非用于战争目的。战争还有战争伦理呢,化学武器哪能乱用。
我想知道这是针对谁的?
首先哪个国家要把硬毒品合法化?我可以理解一两个议员考虑这种事,但要说整体民意倾向开放硬毒品,第一步脱罪化(比如持有不犯法但没有设法售卖途径,你卖给别人,他开车撞死人了你要负民事责任,赔钱但不进监狱),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的吧。
其次哪怕脱罪化了,硬毒品肯定也是一个高度regulated的行业。别说大麻和药物这些跟健康直接相关的,汽车银行房地产法律。。哪个行业不需要高度监管。这是资本主义野蛮生长期之后的必然,支持小政府的保守派和自由主义者也不会反对,问题是监管来自何处,权力是否分散,是否有所制衡。所谓放开了马上就会卖给年轻人这种讨论根本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中国可以随便卖酒给未成年人,美国就管的很严,被发现执照就吊销了,还可以钓鱼执法。美国很多药必须处方,墨西哥类固醇随便买,不同国家发展程度不同,不存在某种自上而下的大设计。
最后硬毒品本身,合法化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授权发牌照,牌照费要反过来花在因为硬毒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福利身上。我相信这个经济账永远是赔钱买卖,这也是硬毒品不能合法的关键原因。要说危害,汽车开出去都能撞死人,危害马车行业,危害马的生存之路,那大家就都改成走路?枪支就更不用说了。但汽车能增加效率不用说,枪支可以打猎,牌照费用来维护国家公园里的野生动物,算账是有赚的,事实上美国是靠枪支弹药的专门税收把野生动物保护在一个健康的数量。不然偷猎你还是没办法。
硬毒品对社会永远是赔钱买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合法化。没有经济原因做后盾,道德问题早晚都会被逆转。一夫一妻制就是这样,同性婚姻这种二三事年前不敢想的事都成为主流了,说不定我们有生之年就能看到多边民事联盟取代一夫一妻制。
首先哪个国家要把硬毒品合法化?我可以理解一两个议员考虑这种事,但要说整体民意倾向开放硬毒品,第一步脱罪化(比如持有不犯法但没有设法售卖途径,你卖给别人,他开车撞死人了你要负民事责任,赔钱但不进监狱),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的吧。
其次哪怕脱罪化了,硬毒品肯定也是一个高度regulated的行业。别说大麻和药物这些跟健康直接相关的,汽车银行房地产法律。。哪个行业不需要高度监管。这是资本主义野蛮生长期之后的必然,支持小政府的保守派和自由主义者也不会反对,问题是监管来自何处,权力是否分散,是否有所制衡。所谓放开了马上就会卖给年轻人这种讨论根本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中国可以随便卖酒给未成年人,美国就管的很严,被发现执照就吊销了,还可以钓鱼执法。美国很多药必须处方,墨西哥类固醇随便买,不同国家发展程度不同,不存在某种自上而下的大设计。
最后硬毒品本身,合法化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授权发牌照,牌照费要反过来花在因为硬毒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福利身上。我相信这个经济账永远是赔钱买卖,这也是硬毒品不能合法的关键原因。要说危害,汽车开出去都能撞死人,危害马车行业,危害马的生存之路,那大家就都改成走路?枪支就更不用说了。但汽车能增加效率不用说,枪支可以打猎,牌照费用来维护国家公园里的野生动物,算账是有赚的,事实上美国是靠枪支弹药的专门税收把野生动物保护在一个健康的数量。不然偷猎你还是没办法。
硬毒品对社会永远是赔钱买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合法化。没有经济原因做后盾,道德问题早晚都会被逆转。一夫一妻制就是这样,同性婚姻这种二三事年前不敢想的事都成为主流了,说不定我们有生之年就能看到多边民事联盟取代一夫一妻制。
槟榔都要禁了,更何况毒品呢
interesting topic
反对药物和反对药物滥用是两码事。毒品是中国特色词汇。美国也抗毒,但是跟中国抗毒的区别我认为还是很大的。
人类用精神类药物的历史甚至早于有记载的时期,美国历史上被列为非法药物的甚至有酒精和咖啡。
因为美国白人对中国人低端劳力的歧视加上中国的铁路工人组团泡大烟馆非常普遍,害怕白人小孩被中国人教坏吸鸦片成为了19世纪美国禁止私下非法鸦片流通的重要原因。吗啡和海洛因因为更先进变得普遍起来,但是因为市场秩序的不规范和掺杂,海洛因成瘾非常严重并与犯罪率紧密联系起来,最终在1914年哈里森法案被禁。
美国20世纪初可卡因非常流行被当成食物添加剂滥用所以受到限制,一开始只是对可卡因收税,按处方药标准使用。禁止可卡因主要两个原因,一是追求更强烈的快感促使黑市流通高纯度高危害可卡因造成社会问题,二是非法流通的可卡因往往伴随着高利润扰乱市场秩序引起社会动荡(有组织犯罪)。
大麻在19世纪末同样合法,而且受到大量底层墨西哥人的欢迎。跟担心中国人抢走工作一样,白人开始把墨西哥人跟大麻危害绑票立法禁止大麻。
美国的传统清教价值观的衰落,以及享乐主义和消费欲望的兴起,使得使用药物获得快感在伦理上是可行的。而药物的毒性仅仅关联在在高纯度高剂量带来的的高风险高危害这一点上。禁毒更多的是经济和政治上的考量。
中国对毒品和意见我常听到的一般是这几种。
1. 吸毒上瘾(没谈计量,而且上瘾的东西很多)
2. 吸毒伤身(同上)
3. 吸毒家破人亡(根本原因是市场不规范,社会秩序不稳定,白血病一样家破人亡)
4. 吸毒可能导致犯罪(同上)
5. 对不起牺牲的缉毒警察(道德绑架)
6. 辜负了国家和亲人的一片苦心(同上)
7. 诱使上瘾精神控制(这点很合理,毒品确实是人的弱点很好利用)
所以,在我看来,国内的禁毒最根本的问题是,你是否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来让国家集体保护你?当然,作为一个中国人没有拒绝国家善意的权力。
人类用精神类药物的历史甚至早于有记载的时期,美国历史上被列为非法药物的甚至有酒精和咖啡。
因为美国白人对中国人低端劳力的歧视加上中国的铁路工人组团泡大烟馆非常普遍,害怕白人小孩被中国人教坏吸鸦片成为了19世纪美国禁止私下非法鸦片流通的重要原因。吗啡和海洛因因为更先进变得普遍起来,但是因为市场秩序的不规范和掺杂,海洛因成瘾非常严重并与犯罪率紧密联系起来,最终在1914年哈里森法案被禁。
美国20世纪初可卡因非常流行被当成食物添加剂滥用所以受到限制,一开始只是对可卡因收税,按处方药标准使用。禁止可卡因主要两个原因,一是追求更强烈的快感促使黑市流通高纯度高危害可卡因造成社会问题,二是非法流通的可卡因往往伴随着高利润扰乱市场秩序引起社会动荡(有组织犯罪)。
大麻在19世纪末同样合法,而且受到大量底层墨西哥人的欢迎。跟担心中国人抢走工作一样,白人开始把墨西哥人跟大麻危害绑票立法禁止大麻。
美国的传统清教价值观的衰落,以及享乐主义和消费欲望的兴起,使得使用药物获得快感在伦理上是可行的。而药物的毒性仅仅关联在在高纯度高剂量带来的的高风险高危害这一点上。禁毒更多的是经济和政治上的考量。
中国对毒品和意见我常听到的一般是这几种。
1. 吸毒上瘾(没谈计量,而且上瘾的东西很多)
2. 吸毒伤身(同上)
3. 吸毒家破人亡(根本原因是市场不规范,社会秩序不稳定,白血病一样家破人亡)
4. 吸毒可能导致犯罪(同上)
5. 对不起牺牲的缉毒警察(道德绑架)
6. 辜负了国家和亲人的一片苦心(同上)
7. 诱使上瘾精神控制(这点很合理,毒品确实是人的弱点很好利用)
所以,在我看来,国内的禁毒最根本的问题是,你是否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来让国家集体保护你?当然,作为一个中国人没有拒绝国家善意的权力。
不为任何化学品进行辩护, 但是如果你在合法的州,合法的购买并使用过大麻,你就会理解为什么这东西能够被合法化。
所有討論禁毒或解禁的,都先應該討論何謂毒品
要知道,一個drug被翻譯成毒品還是藥品,完全就是人寫的法律來決定的
只要你修法,大麻這種蛋糕配料都能變成毒品,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毒品也能進蛋糕
這不是一個drug自己的物理或化學特性決定的,而是人決定的。一個物質可能在一個地區是傳統宗教儀式的一部分或是廚房就拿得到的常備食材,在另一個地區卻是讓人聞之色變的毒品。這不是科學,只是法律和環境造成的偏見而已
就和禁槍國的人聽說擁槍國可以擁槍就以為很可怕、獨裁國的人視自由為洪水猛獸一樣
然後,你的論據也不成立
這就是欠教育。因為現在很多國家疏於藥物相關教育,所以人們才不知道自己會經歷什麼
就和缺乏性教育的地區,絕大多數墮胎的年輕人連性行為會懷孕都不知道或沒想到,是一樣的道理
只有通過教育,把問題拿到檯面上,才能解決問題
而不是透過禁止早戀和販毒
你這是偷換概念
販毒的人會告訴你『我賣給你的是高純度的可卡因喔』,只要它是可卡因,那毒販就沒騙你。要是他在藥粉上面鍍了一層金箔,那就是騙你,就是不尊重選擇權,就和毒蘋果是一樣的
但現在他告訴你是什麼就是什麼,這不是在蘋果上塗毒,而是告訴你,我這裡有一顆毒蘋果,咬了就會中毒
你還咬,是你的問題
至於有的人可能不懂毒品名稱問題,參見上一條欠教育
要知道,一個drug被翻譯成毒品還是藥品,完全就是人寫的法律來決定的
只要你修法,大麻這種蛋糕配料都能變成毒品,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毒品也能進蛋糕
這不是一個drug自己的物理或化學特性決定的,而是人決定的。一個物質可能在一個地區是傳統宗教儀式的一部分或是廚房就拿得到的常備食材,在另一個地區卻是讓人聞之色變的毒品。這不是科學,只是法律和環境造成的偏見而已
就和禁槍國的人聽說擁槍國可以擁槍就以為很可怕、獨裁國的人視自由為洪水猛獸一樣
然後,你的論據也不成立
绝大多数有记录的吸毒者在购买时和吸食初期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实际上会经历什么
這就是欠教育。因為現在很多國家疏於藥物相關教育,所以人們才不知道自己會經歷什麼
就和缺乏性教育的地區,絕大多數墮胎的年輕人連性行為會懷孕都不知道或沒想到,是一樣的道理
只有通過教育,把問題拿到檯面上,才能解決問題
而不是透過禁止早戀和販毒
却未通知你这苹果涂有毒药,难道这个人卖给你苹果是尊重了你的选择权吗?
你這是偷換概念
販毒的人會告訴你『我賣給你的是高純度的可卡因喔』,只要它是可卡因,那毒販就沒騙你。要是他在藥粉上面鍍了一層金箔,那就是騙你,就是不尊重選擇權,就和毒蘋果是一樣的
但現在他告訴你是什麼就是什麼,這不是在蘋果上塗毒,而是告訴你,我這裡有一顆毒蘋果,咬了就會中毒
你還咬,是你的問題
至於有的人可能不懂毒品名稱問題,參見上一條欠教育
>>所有討論禁毒或解禁的,都先應該討論何謂毒品要知道,一個drug被翻譯成毒品還是藥品,完全就是人寫的法...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N氏小姐,我相信是这篇文章的篇幅和语言过于繁琐,为读者带来了麻烦。接下来我将把文章的大意按先后顺序进行简要概括:
1,毒品的范围问题并不改变本质问题,存在一些事物的概念构造作为名副其实的毒品(现实也已出现)。
2,报告显示,很多购买者已经接受了禁毒教育,包括各种资料,却依然表示毒品的后果出乎意料。
3,根据常识和几个简单的例子,我认为语言、影像等工具将远远无法表达毒品真正的性质。
4,比喻:毒药是毒品真正的性质,酸味是毒贩的广义语言最大限度能表达的;毒贩的能力只能说出“酸味”而无法说出“有毒”一词,那么他/她不应该再售卖毒苹果。
5,科技进步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形象的展示会导致它自己侵犯人权。
没有毒品,人就没有上瘾吗?不,还有电子游戏。没有电子游戏就没有上瘾吗?不,还有斗蛐蛐澡堂子戏园子。没有斗蛐蛐澡堂子戏园子呢?还有斗鸡和弹珠。没有斗鸡弹珠呢?还有升官图。
引用墙内链接:
https://new.qq.com/omn/20210804/20210804A07I7100.html
引用墙内链接:
https://new.qq.com/omn/20210804/20210804A07I7100.html
>>所有討論禁毒或解禁的,都先應該討論何謂毒品要知道,一個drug被翻譯成毒品還是藥品,完全就是人寫的法...
补充说明:
1,告知“这是可卡因”只是在告诉一个人“这是那个苹果”
2,一个商品的售卖,如果不确保购买者对苦难的认知(即使是因为缺乏教育,而且教育能保证他们有认知),那么这份苦难就是强塞给他们的。有些存在副作用的商品可以售卖,是因为通过常规的成长环境购买者被默认具有认知能力。
3,一旦某些事物的痛苦体验超出了语言和自然经历的范围,比如毒品,就不能再默认人们对它有认知。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N氏小姐,我相信是这篇文章的篇幅和语言过于繁琐,为读者带来了麻烦。接下来我将把文章...
1.這是我最不能同意的一點
還是這句話,不存在本質問題。一個物質是不是毒品完全取決於你如何定義他,典型代表有各位在這種情況下最愛提到的大麻,和著名現役麻醉藥嗎啡。略冷門一點的例子還有英雄藥海洛因
不存在你所謂的名副其實毒品,如果你覺得有,請舉例說明
我是認為,這單純是一個人為制度造成的偏見和文化的問題
酒精也會讓人上癮,還會得酒精肝之類疾病,可能也會造成重大傷害如酒後誤殺人或酒後招惹野獸被殺。部份國家如以前的美國和現代伊斯蘭圈就禁酒,這讓當地酒販都成為了犯罪者,飲酒也成為了犯罪者,那些良民也就都覺得酒鬼是可怕的犯罪者。實際上只不過是酒鬼而已,在另一些國家滿地都是
請問,你覺得酒該禁嗎?如果不該,你如何解釋酒不禁卻禁毒,這算不算雙標?如果該,那告訴我,為什麼美國後來又不禁酒了呢,為什麼不禁以後美國人的生活貌似變好了呢?
2.這個報告是針對成年購買者的報告,已經存在偏差
3.既然你說語言無法表達毒品真正的性質,那你也無法證明你懂毒品真正的性質
那你怎麼證明世上存在名副其實的絕對毒品?
還是說只要別人意見和你不合,你就說他不懂就好了?
4.他不需要說出有毒,正如他也不需要說酸
我可以賣給你豹紋章魚,我不需要知道豹紋章魚的拉丁語叫什麼、吃上去怎麼樣,我也的確不知道,我剛好沒想知道。你買了,你可以嘗試吃它,你也可以在買之前先研究一下他有沒有毒
>>1.這是我最不能同意的一點還是這句話,不存在本質問題。一個物質是不是毒品完全取決於你如何定義他,典型...
感谢长篇回复分享你的观点。
5,我之所以认为存在本质问题,是根据首次回复的2、3点得出,存在超越人类语言和常规自然经验的毒品构造可能和实物。
6,我不知道毒品真正性质的具体内容,但我知道那是令人受难的性质,而且贩毒者无力表达。根据对语言、媒体的观察和常识,我们知道它们有容易触发的局限性;而且有全球多处公开报告和吸毒者的描述进行佐证。
7,对于令人受难的性质,我们需要通知消费者,不像苹果的多汁,而是像它的酸和毒。
没能理解的一个地方:成年购买者的报告产生偏差?能展开说说吗?
>>1.這是我最不能同意的一點還是這句話,不存在本質問題。一個物質是不是毒品完全取決於你如何定義他,典型...
除此之外,酒属于大致可以被购买者估计后果的商品,即使有没能预料的地方,虽然是伦理的犯罪但不宜使用法律来禁止,就像法律不禁止你在公交车上故意地轻轻踩别人一脚,所以自然就没有了双标之嫌。
自干奴有病啊,吸毒不吸毒是个人的事情,做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抵抗不了诱惑不要期望政府来解决你的个人问题。把自己的责任丢给政府的同时自然也就把自己的人权交给了政府。自由是自己对自己行为的负责,奴隶才会把责任交给主人而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然你也可能不是自干奴,而是更无耻的左逼,打着为别人好的旗号剥夺别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权力。
当然你也可能不是自干奴,而是更无耻的左逼,打着为别人好的旗号剥夺别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权力。
不需要,只要確保吸食毒品者不會傷害他人就可以。參考葡萄牙,應該由政府提供成本價的毒品在指定地方吸食,打擊黑社會財源,順便減少吸毒者盜竊等行為。
挡人财路杀人父母,禁毒扫毒死有余辜。
理论上来说,对自己生命和财产的支配是天赋权利,法律只能承认,不能赋予和剥夺。交换是基于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衍生。这是法律禁毒的非正义性。
现实中凡是热衷禁毒的,都是垃圾国家。当代来说,南美无疑是禁毒战争的前线。当地制度落后,官僚机构腐败无能,人民不尊重商业秩序,导致贫困和混乱,然后大家一起把锅甩给毒品。政府怂恿人民抗毒,让毒贩和人民火拼,坐收渔利;人民呼吁政府禁毒,让官老爷,黑警和毒贩火拼,然后在一旁看热闹解恨,当作一项娱乐活动。古代来说,大清一边种鸦片充实地方财政,一边以禁毒为名对洋人进行恐怖袭击,最后挨捶的例子都很熟悉了。
所以作为右翼人士,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发达国家取消毒品禁令。取消对毒品的法律限制,核心的意义是“对自己负责”。对于消费者来说,自己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财务健康,只能自己负责,不应该甩给国家政府,甩给社会。毒品的危害,自己上网就可以学习;毒品的好处,在于放纵自己的欲望,而欲望会无限膨胀,带来进一步的痛苦,这样个人就无法掌控自己的内心。
对于生产者来说,以次充好砸了自己的牌子,涸泽而渔让同行赚不了钱,这些都会让自己混不下去。作为一个想在激烈的毒品市场生存下去的毒枭,要学习家电,连锁餐饮,商超,互联网软件等行业发展的经验,第一步先做到物美价廉,也就是吸了有很大危害的药不做,一看就质量很次的药不做,同样品质把价格打下来,变成白菜价,淘汰一大批同行。然后提升文化附加值,让自己的产品显得高端,更触及灵魂,更彰显身份,脱离怎么爽怎么来的低端赛道,让嗑药消费者群体逐渐鄙视那种嗑药一时爽的小混混。
理论上来说,对自己生命和财产的支配是天赋权利,法律只能承认,不能赋予和剥夺。交换是基于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衍生。这是法律禁毒的非正义性。
现实中凡是热衷禁毒的,都是垃圾国家。当代来说,南美无疑是禁毒战争的前线。当地制度落后,官僚机构腐败无能,人民不尊重商业秩序,导致贫困和混乱,然后大家一起把锅甩给毒品。政府怂恿人民抗毒,让毒贩和人民火拼,坐收渔利;人民呼吁政府禁毒,让官老爷,黑警和毒贩火拼,然后在一旁看热闹解恨,当作一项娱乐活动。古代来说,大清一边种鸦片充实地方财政,一边以禁毒为名对洋人进行恐怖袭击,最后挨捶的例子都很熟悉了。
所以作为右翼人士,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发达国家取消毒品禁令。取消对毒品的法律限制,核心的意义是“对自己负责”。对于消费者来说,自己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财务健康,只能自己负责,不应该甩给国家政府,甩给社会。毒品的危害,自己上网就可以学习;毒品的好处,在于放纵自己的欲望,而欲望会无限膨胀,带来进一步的痛苦,这样个人就无法掌控自己的内心。
对于生产者来说,以次充好砸了自己的牌子,涸泽而渔让同行赚不了钱,这些都会让自己混不下去。作为一个想在激烈的毒品市场生存下去的毒枭,要学习家电,连锁餐饮,商超,互联网软件等行业发展的经验,第一步先做到物美价廉,也就是吸了有很大危害的药不做,一看就质量很次的药不做,同样品质把价格打下来,变成白菜价,淘汰一大批同行。然后提升文化附加值,让自己的产品显得高端,更触及灵魂,更彰显身份,脱离怎么爽怎么来的低端赛道,让嗑药消费者群体逐渐鄙视那种嗑药一时爽的小混混。
>>不需要,只要確保吸食毒品者不會傷害他人就可以。參考葡萄牙,應該由政府提供成本價的毒品在指定地方吸食,...
这个我理解成“以小恶止大恶”,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是一种建设性意见。有什么感觉有用的方法就多说,不需要和本文保持完全一致,本文的伦理判断只有在理想状态下才能完全满足。
@周瀚坤
不好意思,折叠太早了,谢谢你追加长篇回复分享自己的观点。
本文并非否认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而是论证他们的选择权利在购毒过程中会遭受侵犯,所以贩毒在伦理上是不合法的。至于政府能做什么,我暂时还没加以讨论。
根据维特根斯坦,词语的意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本文的“毒品”用法包括了其危害超越人类语言、常规经验的性质,如果能减少甚至消除伤害就不再适用,我还支持人们在技术成熟后多多享乐。
不好意思,折叠太早了,谢谢你追加长篇回复分享自己的观点。
本文并非否认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而是论证他们的选择权利在购毒过程中会遭受侵犯,所以贩毒在伦理上是不合法的。至于政府能做什么,我暂时还没加以讨论。
根据维特根斯坦,词语的意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本文的“毒品”用法包括了其危害超越人类语言、常规经验的性质,如果能减少甚至消除伤害就不再适用,我还支持人们在技术成熟后多多享乐。
我朝是在鸦片上丢了大人 禁毒那必须兹词啊 想不通有些人还要给这害人东西洗
国家还说要禁烟呢 可是烟草是税收大头 也就喊喊口号 虽然我也抽烟喝酒 但是哪天国家要是牛b到能禁绝了 我也赞成 买不到我就不抽不喝了
槟榔我也嚼过一阵 确实好吃 但是扎嘴很严重 属于痛并快乐着 我觉得可以做成口香糖 软糖啥的 后来看了好多口腔癌患者 被割掉下巴的照片 我就不吃了 我们这那玩意儿还死贵 一包十几个 要三十块呢
国家还说要禁烟呢 可是烟草是税收大头 也就喊喊口号 虽然我也抽烟喝酒 但是哪天国家要是牛b到能禁绝了 我也赞成 买不到我就不抽不喝了
槟榔我也嚼过一阵 确实好吃 但是扎嘴很严重 属于痛并快乐着 我觉得可以做成口香糖 软糖啥的 后来看了好多口腔癌患者 被割掉下巴的照片 我就不吃了 我们这那玩意儿还死贵 一包十几个 要三十块呢
我们必须抵制毒品,但问题是什么是毒品?
大麻是毒品吗?海洛因是毒品吗?
在不区分毒品的定义的时候谈禁毒等于什么都没说。
而讨论毒品问题本来就是在讨论毒品定义的问题,即哪些药品要划分为毒品哪些不属于毒品。
大麻是毒品吗?海洛因是毒品吗?
在不区分毒品的定义的时候谈禁毒等于什么都没说。
而讨论毒品问题本来就是在讨论毒品定义的问题,即哪些药品要划分为毒品哪些不属于毒品。
先抵制毒品,然后抵制枪支,接着抵制性交,最后抵制说话,然后你就变成了中国人
>>自干奴有病啊,吸毒不吸毒是个人的事情,做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抵抗不了诱惑不要期望政府来解决你的...
原来左派主张禁毒,右派主张取消毒品管制啊。到底是谁的记忆出混乱了?我的还是你的?
>>@周瀚坤 不好意思,折叠太早了,谢谢你追加长篇回复分享自己的观点。本文并非否认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而是...
我认为“他们的选择权利在购毒过程中会遭受侵犯”是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过度引申。“客观上隐瞒、缩小毒品将带来的痛苦和危害”和篡改、捏造事实,有着清晰的边界,这才是法律客观性的体现。而“绝大多数有记录的吸毒者在购买时和吸食初期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实际上会经历什么”把“购买时和吸食初期”换成持枪扫射,公路飙车撞人也一样适用,“没有意识到”本身就是一种自己的过错,而不是他人有过错的证据。
除了部分被欺骗、强迫的,大多数吸毒者的个人遭遇都不是毒贩子造成的。
吸食毒品会造成死亡,如果卖家说放心不会死的,那么卖家故意欺骗消费者;如果消费者没问,卖家也没说,那么消费者就应该自己了解毒品的危害,而不能责怪卖家没说。
如果卖家把人灌醉,乘机注射毒品,造成上瘾,当然应该由卖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吸毒者自己买了毒品吸,上瘾了,伤害身体和倾家荡产,那就不是卖家的责任。
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如果是张三的过往黑历史,造成张三自己陷入“别无选择”的窘境,那么不论人家提供给张三的是血汗工厂的职业,扒掉人三层皮的高利贷,还是毒品,张三都无权反过来咬一口黑心老板,高利贷,毒贩子。
>>我们必须抵制毒品,但问题是什么是毒品?大麻是毒品吗?海洛因是毒品吗?在不区分毒品的定义的时候谈禁毒等...
一些人认为,即使划定为毒品了,就算它再坏也不应该抵制毒品。本文讨论的毒品定义我其实已经给出了,但是哪些算毒品需要专家意见,就像我给出了“比3小的质数”这句话,但只有熟悉数字列表的人能指出2才符合这个条件。
>>我认为“他们的选择权利在购毒过程中会遭受侵犯”是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过度引申。“客观上隐瞒、缩小...
“没有意识到”在消费者和侵犯者(如开枪扫射)是不同的两个语境,所以不能通用,其中放在后者是忽视人命,放在前者是单纯的可怜而已。设想一个贩卖地沟油食品的商家,不去告诉消费者自己食品的危害,消费者没问,难道这个商家就没有侵犯人权吗?
对毒品而言,它的体验显然是一个庞大剧烈的过程,任何网络途径、文字、音频资料都只能揭示它的简略层面,我们知道它的存在,也知道无法言说它,那么一个毒贩明明在传递它就对消费者起到了隐瞒灾难的侵犯。
>>“没有意识到”在消费者和侵犯者(如开枪扫射)是不同的两个语境,所以不能通用,其中放在后者是忽视人命,...
贩卖地沟油食品的商家,不去告诉消费者自己食品的危害,消费者没问,难道这个商家就没有侵犯人权吗?
当然没有。地沟油可以用作提炼工业制剂,当然给人吃的话会威胁安全,这是常识,不需要商家教学。地沟油的消费者如果是食品作坊和小饭店,买地沟油给客户食用,就是忽视人命。所以“贩卖地沟油食品的商家,不去告诉消费者自己食品的危害,消费者没问”,当然不应该由他负责。
生产销售者没有义务充分详尽地说明自己产品的功效,只需要对自己陈述的真实性负责,如果生产销售者自己不懂,就说自己不懂;如果生产销售者觉得自己薄利多销,利润不足以负担科普教学费用,就可以让消费者自己去了解。你可以保持沉默,可以只说不用担责的一部分,但不能说谎骗人,这才是清晰的权责边界。
单就毒品来说,帮助消费者认识毒品的巨大危害,是一项独立于产品本身的服务。消费者可以花一分钱,让毒贩提供一份合格的毒品,再花一份钱,请毒贩描述一下吸毒造成的各种恶劣影响。但这两个东西并不是捆绑销售的。
>>贩卖地沟油食品的商家,不去告诉消费者自己食品的危害,消费者没问,难道这个商家就没有侵犯人权吗?当然没...
好,那么事情其实很简单了,仅仅是我们设定的人权运行规则不一样。你给出了一个逻辑自洽的价值观及对问题的完整回复,是一个好答案。
>>感谢长篇回复分享你的观点。5,我之所以认为存在本质问题,是根据首次回复的2、3点得出,存在超越人类语...
那你就是不知道
而且我看你也沒說明酒精和毒品的區別何在
法律不應該是偏見來決定的。如果你可以證明給一個完全沒有背景知識看你的說法,比方說通過在塔上丟鐵球來證明G是常數,那就是事實。但你現在只能靠常識,你所謂的常識首先不一定是常識,然後也可能是偏見
>>那你就是不知道而且我看你也沒說明酒精和毒品的區別何在法律不應該是偏見來決定的。如果你可以證明給一個完...
酒精和毒品的区别就是,它大致落在一个没喝过酒的人可以想象的范围内。对常规的酒精消耗,带来的意料外的副作用不是很严重,你喝一杯酒就知道了,所以不便于施加于法律。
至于如何表明语言、媒体的表达能力是有限的,它虽然非常直观,既然你要验证那就说说方法吧。只要找到那些人们从前没有经历或遗忘的刺激下面临的反应,就可以验证。除了自身可以在军训、得病、节日、性行为等事件上实验外,我们如果查阅历史记录,比如俄乌战争、经济危机甚至是中国高考,对于“这类事件的临场感受完全出乎自己以前接受的教育”这样的描述比比皆是。而且我们能在文学作品、日记甚至微信动态上进行观察,容易发现“真实感受和语言的落差”在上述条件下是一种普遍反映的现象。
>>酒精和毒品的区别就是,它大致落在一个没喝过酒的人可以想象的范围内。对常规的酒精消耗,带来的意料外的副...
你不是我,你不是任何別人。你的想像範圍和真實感受只有你知道,要判斷別人的語言和別人的真實有沒有落差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
>>你不是我,你不是任何別人。你的想像範圍和真實感受只有你知道,要判斷別人的語言和別人的真實有沒有落差本...
对,这是真的。其实我看别人的记录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如实描述,只是一股脑信任就完事了。我采取的还是一种归纳推理外加一些基本假设的思路,它没有数学上的合法性。
**该用户被封禁,内容已自动替换**
语言只是信息承载工具,用于信息交流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194225
汉语主要问题是:体制削弱了信息承载量,弱化了交流功能
单纯从语言学来说,英语不如韩语设计得严谨。比如:韩语可以做到见字就能读,而且读音是唯一的。英语很多发音依然是遵循习惯的。比如coupon('kuːpɒn]Q-pon), San Jose(jose读[həʊˈzeɪ],西班牙语。), VS(读['vɝsəs],来自于拉丁文,不是就读“V""S"两个字母)
但是这些都不影响英文今天是世界上说的人最多,流传度最广,信息承载量最大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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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就是:要阻滞信息的流动。
从信息管理角度讲,统治者就是要人为制造信息不对称。最好就是自己知道一切,但是其他人都不能知道。
所以古代中国几乎所有专制律法,都是相仿设法实现阻碍民间信息的交流,只保留自下而上的信息通道。
比如户籍制度,就是不让人离开土地,这样它们携带的信息就无法传播开。再比如重农抑商,因为商人自己会携带大量信息,有利于信息传播。还有就是道路收费,古代官道都会设置层层关卡收费,也是为了把人民禁锢住,防止信息的流动。
今天的中国依然如此,所有我们感觉不合理的政策,本质上都是因为它们是从阻碍信息流动角度设计的。
民主制度最大的优势,就是信息流动性比专制政府大得多。民主社会,也会去阻止一些有害信息流动,比如儿童色情信息等等,但是政府几乎不会去阻碍民众进行正常的信息交换。
信息交换的背后,是人类思想的碰撞,这也是为什么:民主制度有着专制无可比拟的创造力。
如果分开市场,各自封闭发展,那么民主国家的科技很快就能吊打专制国家。历史上已经无数次证明过这一点。
回到汉语上,汉语本身的工具性,其实还算可以。它有自成体系的诗词歌赋,也有复杂文艺作品,法律文书。在古代大家都是专制的时候,它的信息承载量和其他国家差不多。只不过它体量较大,显得信息更多。因此看起来比较先进。
但是到了现代,由于民主制度无可比拟的信息流动优越性,汉语承载的信息越来越少。中共专制制度确立后,依然遵循了信息封闭控制原则,到了文革刚结束的时候,人民的思想几乎是荒漠。当时刚刚恢复高考,很多人连学习资料都不知道去哪里找。
后来改革开放,开始大量翻译外国信息,才使得汉语承担的信息量重新恢复了一些,直到今天。
然而今天来看,中文信息承载量依然受制于体制,一个直观比较就是wiki词条数目:
https://www.wikipedia.org/
中文词条比日文还要少,只有法语的一半,英文的1/5的。
而另一方面,专制也使用了很多大量无效信息,去污染整个社会的信息环境:
张维迎:中国语言腐败前所未有 中文已失去交流功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_eHivAe9jk
这使得,官方中文的交流信息功能非常低效,我们看中共官员报告,经常不知所云,昏昏欲睡,很简单的事情一定要长篇大论,避重就轻,甚至正话反说。每次领导下命令,都十分不明确,要下面人拼命揣摩上意。
这和民主政府的文书形成极度反差。比如美国政府从来不会下达什么"XXX精神”,它通知下级做什么,一定是一个可以操作的具体指令。
所以,我对于汉语的前途的确有一丝担忧。语言是一种信息承担工具,用于人们的交流,但是如果语言的交流功能丧失,那么汉语的前途的确不妙。
>>一些人认为,即使划定为毒品了,就算它再坏也不应该抵制毒品。本文讨论的毒品定义我其实已经给出了,但是哪...
我没看到你对于毒品的定义,麻烦你说清楚一下,你这篇文章所谓的毒品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是以各个国家的法律来为标准吗?有一些国家认为大麻不是毒品有一些国家认为是你要听哪边的呢?哪些算毒品需要专家意见,但有不同的专家,大家意见不同你听谁的?
1. 禁“毒”是威权主义垃圾国家的统治工具
威权主义垃圾国家最热衷于禁毒,不仅仅因为毒品的危害,还因为禁“毒”是权威政府树立绝对权威的手段,为权威政府提供道德反例,如对涉“毒”犯人肆意量刑。这对提倡个人自由个人选择的进步思想,相当于杀鸡儆猴。这就是为什么支持“毒品”放开一直是提倡个人自由的进步流派(Progressive)的话题。
2. 对待酒精的双重标准
证明威权主义人士禁“毒”并不单纯出于对公众健康的考量的,是这些人对待酒精的双重标准。酒精是一类致癌物(最高级),酒精经人体代谢的中间产物乙醛也是一类致癌物,酒精的完全代谢产物血脂导致肥胖和心血管疾病,此外醉酒来自于酒精的神经毒性。目前主流“毒品”:大麻,可卡因,海洛因有神经毒性,没有致癌性。如果对神经毒性作一个简单的量化:以失去意识作为指标,大麻易导致精神恍惚,但难以失去意识,而饮酒过量的人经常失去意识,与海洛因等一众“硬毒品”处于一个量级。已经有杂志论文总结酗酒对人体危害程度和成瘾性上大于大麻,LSD等“轻量毒品”,接近可卡因,次于海洛因等“硬毒品”。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威权主义人士禁“毒”不禁酒呢?原因是酒类受众大,禁“毒"人士没有敢于对抗多数人的大睾丸:支持“禁毒”属于0风险,但又能满足说教欲望,是不需要脑力的道德不败高地。
3. 我对待“毒品”的态度
摒弃中共“洪水猛兽”式一言堂宣传,针对每一种具体“毒品”,公开、透明、自由地由医疗学术机构对其风险和助益进行研究;公开、透明、自由地讨论/科普具体“毒品”的真实危害,公众对“毒品”消费欲望,以及禁“毒”对个人权利的伤害,权衡利弊。基于以上过程,我支持从限制性开放“硬毒品”,自由开放大麻等“轻型毒品”,到将酒类纳入“硬毒品”范畴,这一广泛光谱政策。
威权主义垃圾国家最热衷于禁毒,不仅仅因为毒品的危害,还因为禁“毒”是权威政府树立绝对权威的手段,为权威政府提供道德反例,如对涉“毒”犯人肆意量刑。这对提倡个人自由个人选择的进步思想,相当于杀鸡儆猴。这就是为什么支持“毒品”放开一直是提倡个人自由的进步流派(Progressive)的话题。
2. 对待酒精的双重标准
证明威权主义人士禁“毒”并不单纯出于对公众健康的考量的,是这些人对待酒精的双重标准。酒精是一类致癌物(最高级),酒精经人体代谢的中间产物乙醛也是一类致癌物,酒精的完全代谢产物血脂导致肥胖和心血管疾病,此外醉酒来自于酒精的神经毒性。目前主流“毒品”:大麻,可卡因,海洛因有神经毒性,没有致癌性。如果对神经毒性作一个简单的量化:以失去意识作为指标,大麻易导致精神恍惚,但难以失去意识,而饮酒过量的人经常失去意识,与海洛因等一众“硬毒品”处于一个量级。已经有杂志论文总结酗酒对人体危害程度和成瘾性上大于大麻,LSD等“轻量毒品”,接近可卡因,次于海洛因等“硬毒品”。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威权主义人士禁“毒”不禁酒呢?原因是酒类受众大,禁“毒"人士没有敢于对抗多数人的大睾丸:支持“禁毒”属于0风险,但又能满足说教欲望,是不需要脑力的道德不败高地。
3. 我对待“毒品”的态度
摒弃中共“洪水猛兽”式一言堂宣传,针对每一种具体“毒品”,公开、透明、自由地由医疗学术机构对其风险和助益进行研究;公开、透明、自由地讨论/科普具体“毒品”的真实危害,公众对“毒品”消费欲望,以及禁“毒”对个人权利的伤害,权衡利弊。基于以上过程,我支持从限制性开放“硬毒品”,自由开放大麻等“轻型毒品”,到将酒类纳入“硬毒品”范畴,这一广泛光谱政策。
>>我没看到你对于毒品的定义,麻烦你说清楚一下,你这篇文章所谓的毒品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是以各个国家的法...
能产生超过人们的语言和自然经验范围的副作用的滥用药物,现实中有以酷刑感的描述记录、精神失常(语言功能障碍)、急性器官损伤为代表症状的成品为例。
当然不是法律的标准,只是我的伦理学基础上定义的毒品,拿着这个标准去判断哪些是毒品是熟悉参数性质的专家工作,而现实中那些国家说的毒品认证标准不在我的考虑范围。
每年安排免费的全民体检一次,除了癌症筛查等福利,还查毒品痕迹。
>>我没看到你对于毒品的定义,麻烦你说清楚一下,你这篇文章所谓的毒品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是以各个国家的法...
现实的毒品判定即使告诉我是用我的伦理学标准,我也没有足够的知识判断意见矛盾的专家的说法。但如果是研究已知的数学题式药品概念,或许我能用推理来判断它是不是毒品。
>>反对药物和反对药物滥用是两码事。毒品是中国特色词汇。美国也抗毒,但是跟中国抗毒的区别我认为还是很大的...
确实有对吸毒上瘾的定量研究,好像是多巴胺生成量,和电子游戏、烟草之类的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
>>先抵制毒品,然后抵制枪支,接着抵制性交,最后抵制说话,然后你就变成了中国人
>>能产生超过人们的语言和自然经验范围的副作用的滥用药物,现实中有以酷刑感的描述记录、精神失常(语言功能...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酒精也符合你说的标准。
第一,酒精是药物。
第二,宿醉以后确实有酷刑感的描述记录。
第三,饮酒过度导致的酒精中毒会造成急性器官损伤,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那么拿这个标准来判断,酒是不是也是毒品?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酒精也符合你说的标准。第一,酒精是药物。第二,宿醉以后确实有酷刑感的描述记录。...
从造成重复性长期强迫行为的性质来看,酒精不属于滥用药物,因此酒精不属于毒品。
但你有个地方提得好,有一些个人性质会导致原本不是毒品的东西呈现出毒品的性质。
OBAMA, STEVE JOBS和BILL GATE真壞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酒精也符合你说的标准。第一,酒精是药物。第二,宿醉以后确实有酷刑感的描述记录。...
此外,在民间常规的饮酒现象里,似乎人们都有能力把握自己的感觉,并没有极少数人那种十分严重的状况。
很多人沉迷酗酒无法自拔导致身体受损,这个是事实吧,按照楼主观点酒精就可以算毒品了
>>此外,在民间常规的饮酒现象里,似乎人们都有能力把握自己的感觉,并没有极少数人那种十分严重的状况。
刚刚你说的已经违反了自己下的定义了。按照你新的定义来说也没关系,在大麻合法的国家里,大家都有能力把握自己的感觉,并没有极少数人那种十分严重的情况,而且大麻本身也不会因为过度吸食导致死亡,酒精却会。无论是成瘾性还是过度饮用后的危害性酒精都要大于大麻,我问你大麻是毒品吗?为什么有一些国家认为大麻也是毒品呢?
这下你的新定义又要被打破了。
对了,香烟的成瘾率要比海洛因和可卡因都要高,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查得到的东西。香烟不是毒品也符合你说的有能力把握自己,那海洛因和可卡因我不知道你要怎么说。香烟更算是毒品是吗?
目前人类搞的这套标准就如同清零政策一样,本身就是反科学的。一个大号的清零政策。即反科学,又反人性。抵制贩卖不代表毒品的需求就不存在了,需求永远是在那里的,抵制它只会转入地下残害更多人。就如同清零底下私下买卖的新疆通行证。
>>此外,在民间常规的饮酒现象里,似乎人们都有能力把握自己的感觉,并没有极少数人那种十分严重的状况。
另外,我围观了一下你回复别人的话,在此摘抄一下你的“名言”。
“酒精和毒品的区别就是,它大致落在一个没喝过酒的人可以想象的范围内。对常规的酒精消耗,带来的意料外的副作用不是很严重,你喝一杯酒就知道了,所以不便于施加于法律。”
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禁酒令之所以会颁布按照你的理解,就是当时的人都没喝过酒对吧?
按照你这个句式我同样可以说,“大麻和毒品的区别就是,它大致落在一个没吸过大麻的人可以想象的范围内。对常规的大麻消耗,带来的意料外的副作用不是很严重,你吸过就知道了,所以不便于施加于法律。”
说到底你还是诉诸自己狭隘的主观来判断科学问题。大家站出来质疑拿酒举例,不是说明大家没喝过酒,也不是说明这些酒精有多危害得禁,而是在说目前这套标准是极其虚伪极其反科学的。
在真相意义上,目前的所谓禁毒很大程度上不是基于科学,仅仅是基于文化习惯罢了。
所以你是想说它既可以是也可以不是?
一个东西满足定义即可以确定,你对它的定义是什么?就这个简单
一个东西满足定义即可以确定,你对它的定义是什么?就这个简单
>>刚刚你说的已经违反了自己下的定义了。按照你新的定义来说也没关系,在大麻合法的国家里,大家都有能力把握...
没有定义被打破,始终如一(毒品和滥用药物在我这是两个概念)。现实国家对于毒品的伦理学定义和我不可能相同,我不在意他们怎么看。如果大麻不会导致器官急性损伤(有致命性)等超过语言和自然经验范围的负面作用,又没有酒精的成瘾性,真是那么回事,那就不算毒品。
香烟和海洛因、可卡因都达到了成瘾性的要求,但事实就是香烟没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就不能和它们对比了。
>>另外,我围观了一下你回复别人的话,在此摘抄一下你的“名言”。“酒精和毒品的区别就是,它大致落在一个没...
我的意思是没喝过酒的人也能预料到喝酒的后果,所以【不因为】认定为毒品而应该禁酒,这难道不正是我对毒品定义的直接应用吗?更和美国政策的颁布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何况我还是反着来的。
任何的观点都是主观的,狭隘是不必要的说法,因为有大量实例可以观察。我用的方法就是经验规律、归纳推理,就算正规的自然科学研究说白了也建立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
>>所以你是想说它既可以是也可以不是?一个东西满足定义即可以确定,你对它的定义是什么?就这个简单
毒品毕竟是对“常规用法”而规定的,有个状语在这,所以酒精不是毒品,就这么简单。
对于部分人,我们要用对待毒品的态度来对抗酒精,没有任何矛盾。
反贼里也有相当数量的垃圾人支持校园暴力,所以支持毒品合法的人也一直存在。
>>所以你是想说它既可以是也可以不是?一个东西满足定义即可以确定,你对它的定义是什么?就这个简单
一旦一些东西的定义是蕴含条件状语的,我们可以做到让它既(有些时候)是又(有些时候)不是,但它一定(存在一些时候)是。即使我把问题里的“毒品”修改为更具完备性的针对任何可能的人模型的概念,你没有改变任何本质问题,它依然运行着。
支那人无法摆脱中共洗脑,其中最越不过去两个坎是:“毒品”和台湾统一
在任何国家和机构,酒精绝对被当成是"Drug"一类,也就是名列“毒品”之中,支那人反对“毒品”却为酒精开脱,洋洋洒洒写一大篇,却只是从脑子里往外倒中共的垃圾话,对国际常识完全无知。上Google需要花几分钟就能搜出的东西我帮你代劳了。
https://www.farcanada.org/app/uploads/2017/03/comparing-dangers-of-popular-drugs-920x683.png
NYT 1994年文章将酒类列入"毒品",同时告诉你酒精的成瘾度,戒除难度,危害性与"毒品"无异。
https://www.nytimes.com/1994/08/02/science/is-nicotine-addictive-it-depends-on-whose-criteria-you-use.html?pagewanted=2

国际期刊酒类列入"毒品",同时告诉你酒类危害是所有"毒品"之最。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3329118/
https://www.economist.com/img/b/1424/1041/90/sites/default/files/images/2019/06/articles/main/20190629_woc294.png
经济学人杂志告诉你为什么酒精是最危险的"毒品"
https://www.economist.com/graphic-detail/2019/06/25/what-is-the-most-dangerous-drug
https://ichef.bbci.co.uk/news/976/mcs/media/images/49735000/gif/_49735645_drugs_comparisons_464gr.gif
BBC引用学术期刊告诉你酒精为什么比海洛因更危险
https://www.bbc.com/news/uk-11660210
支那人什么时候呢摒弃中共洗脑认清现实?
在任何国家和机构,酒精绝对被当成是"Drug"一类,也就是名列“毒品”之中,支那人反对“毒品”却为酒精开脱,洋洋洒洒写一大篇,却只是从脑子里往外倒中共的垃圾话,对国际常识完全无知。上Google需要花几分钟就能搜出的东西我帮你代劳了。
https://www.farcanada.org/app/uploads/2017/03/comparing-dangers-of-popular-drugs-920x683.png
NYT 1994年文章将酒类列入"毒品",同时告诉你酒精的成瘾度,戒除难度,危害性与"毒品"无异。
https://www.nytimes.com/1994/08/02/science/is-nicotine-addictive-it-depends-on-whose-criteria-you-use.html?pagewanted=2

国际期刊酒类列入"毒品",同时告诉你酒类危害是所有"毒品"之最。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3329118/
https://www.economist.com/img/b/1424/1041/90/sites/default/files/images/2019/06/articles/main/20190629_woc294.png
经济学人杂志告诉你为什么酒精是最危险的"毒品"
https://www.economist.com/graphic-detail/2019/06/25/what-is-the-most-dangerous-drug
https://ichef.bbci.co.uk/news/976/mcs/media/images/49735000/gif/_49735645_drugs_comparisons_464gr.gif
BBC引用学术期刊告诉你酒精为什么比海洛因更危险
https://www.bbc.com/news/uk-11660210
支那人什么时候呢摒弃中共洗脑认清现实?
先说一下我不支持任何毒品合法化……
但是就是有的人不在意毒品对身体的损伤,只想短时间high翻天,所以这类人不会觉得自己在受苦
当然从理性角度我还是希望都不要吸毒或者说尽量少吸毒比较好的,high的时候真的会说很多胡话
但是就是有的人不在意毒品对身体的损伤,只想短时间high翻天,所以这类人不会觉得自己在受苦
当然从理性角度我还是希望都不要吸毒或者说尽量少吸毒比较好的,high的时候真的会说很多胡话
>>没有毒品,人就没有上瘾吗?不,还有电子游戏。没有电子游戏就没有上瘾吗?不,还有斗蛐蛐澡堂子戏园子。没...
你这就是偷换概念了,我只从互联网辩论来说,除了毒品以外的其他东西都不会让人同时语无伦次且发言很h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