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条约”这本身就是一种无赖的说法

首先,任何条约都是国与国的约束性文件,主体双方都是平等的。
其次,如果弱国认为条约内容对自己不利,那也不叫不平等,而是不公正。
对于公正,自然人的契约有“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条款,赋予签约后某一方得撤销的权利。
但是,作为国家政府之间的协议,不可能存在“重大误解”,而国与国之间的条约,本身也是对主权或者重大利益的主动让渡。让渡权利本身就是条约的内容,也就是说,不公正才有条约,公正的话还需要什么条约?
强势的一方,基于战争,主张割让或者谋求弱国领土或者其他主权权利。
这种权利是战争赋予的。
如果弱国认为这个条约不公正,那弱国可以选择拒绝,用战争或者其他行为解决。
问题是,正因为弱国战争解决不了,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损失,才主动接受让渡主权作为和平的代价。

也就是说,条约的意义在于:
弱国出卖部分主权,购买强国的克制。
而强国通过接纳部分弱国主权,放弃进一步可能的牺牲。

弱国购买到一定期限的强国克制后,公然撕毁条约,说这是不平等条约,这本身就是无赖不诚信的行为。
也就是说,你已经通过条约享受到了实际的利益,利益使用之后,反过来污蔑守约方,这种行为其实不仅无耻,而且短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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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11-05

10 个评论

对大清不利就是不平等,对大清有利就是平等。
能解释一下短视的意思吗,会有什么长远的影响?
大清作为蛮族,可从未干过签了不认的事
短视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别人避之不及。另一种是被群殴
说的不错:既然以双方都代表主权签了,就没有什么不平等
你这不就是很多人批判的国内不少小粉红信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吗?
只要我强,我把你揍到不敢还手了逼你随便答应我的条件就是合理的,所以很多小粉红就觉得民主自由都可以不要只要中国强大了对其他比中国弱小的国家也都可以随便搞。
国家民族之间的战争固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你也不能说这种带有主动进攻的侵略性的战争本身是合理的是对的,如果战争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是错的,因为战争签订的合约当然就是不合理的。
小粉红的社达只看其一,不能看到其二,这也是为什么说中国人作为整体智商有问题的事实。
什么叫做弱肉强食呢?就是没有规则,而文明之所形成,在于建立了规则,战争法就是规则之一。很可笑是吧?都你死我活了还法。这就是从罗马世界到欧洲世界延续文明的原因。
对于条约而言,本身就是建立一种仿止无限度屠杀,并基于契约精神而创设的战争规则。主权并非绝对的,因为主权一样可以交易。
条约同时也产生一个副产品,就是人权高于主权。因为条约的实现在更大的程度上避免人道危机。
就更不要说战争法中军人不能混入平民,不能攻击医疗人员或者记者等等。
然而,这些从一战到二战已经逐渐成熟的战争法,在今天的中国,依然没有被广大中国人接受。
中国人相信什么呢?相信地道战,军民融合,地雷战,留岛不留人……
这一切都是在以牺牲文明破坏规则的方式在发起社会动员。这就是真正的社会达尔文
这是无产阶级的历史观,非无产阶级不必采用。
你把弱肉强食和不顾人道进行战争等效起来了,但其实国内教育的弱肉强食大部分说的是因为国力羸弱从而无法保护国家利益,战争中的残暴行为也是强烈反对的。再说目前看来49年之后中国进行的战争好像没有你说的违反战争法情况吧,有的话你可以说来听听,反倒是美国越战使用枯树剂导致数以万计的畸形幼儿,战争中也发现了好几起滥杀平民的现象,这个他们自己也承认的。
条约是人权的副产品这个因果就搞错了,因为是重视了人权才有约束战争行为的战维也纳公约才对
战争法中有说过军人不能混入平民吗?即使有的话有几家是严格遵循的?那这么多的情报机构以及特种部队训练渗透是干嘛的?
地道战,地雷战早就不宣传了,军民融合做的最好的难道不是美国吗?有这么多的国民警卫队,军民产品可以无缝切换的企业;留岛不留人从来没有在官方渠道说过吧,你要硬说有脑残也是个别人行为,这个论坛我还看到过大陆猪全死光的言论呢。
你说的很多都是主观推想,并不全是事实,甚至有 为了反对而反对的嫌疑,如果你是港台居民不了解大陆情况还情有可原,如果你是大陆居民我还是觉得最好还是要再想一下再说出来。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不平等”的意思是说的协议双方并不在同一体之内,比如一方是人,另一方是兽,那么人做出的跟兽的协议就没法说成是平等的关系。

暂不论是不是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个理由在理论上还是可以用用。另外,什么是强国?恃强凌弱算不算是公平?这些,签署了之后说成是不平等再来毁约,也都要视情况来定,不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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