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熱議「1644史觀」 浙江宣傳部籲警惕

【明報專訊】內地網絡近期掀起論戰一波圍繞「1644史觀」的歷史論戰,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昨(17日)發文指出,應警惕歷史被任何政治意圖或非理性情緒所工具化,「1644史觀」與境外某些旨在解構中國歷史連續性的敘事形成了呼應,「如日本在侵華戰爭前,曾炮製『滿蒙非中國領土』的荒謬理論」。

强調歷史「中斷」破壞統一
「浙江宣傳」微信公眾號昨發表題為〈警惕『1644史觀』帶亂了節奏〉的文章稱,所謂「1644史觀」這一論調的核心主張包括,將1644年明朝滅亡、清軍入關視為「華夏文明的中斷」,將清朝定位為「外來殖民政權」,將近代中國積貧積弱、遭受列強欺凌的根源歸咎於清朝的統治。

文章指出,「1644史觀」呼應了境外一些試圖割裂中國歷史連續性的敘事,如美國「新清史」將清朝描繪為「非漢人的征服王朝」,為某些分裂論調提供依據;如日本在侵華戰爭前,曾炮製「滿蒙非中國領土」的荒謬理論,為其侵略行為製造藉口。

文章又稱,外部勢力長期以來對中國歷史的曲解有着險惡目的,通過強調中國歷史的「斷裂性」而非「連續性」,質疑現代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歷史根基,進而妄圖干涉中國內政、破壞中國統一。

相關字詞﹕中日關係 清朝 史觀 宣傳部 浙江

原文網址: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5%9c%8b/article/20251218/s00013/176599448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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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评论

问题是,如果清朝不是“非汉人的征服王朝”,那么它是什么?
这次得支持中共,虽然中共理由我反对,但是我支持中共打击1644史观。
221史观才是正解。

1644史观,让中国人以为中国历史上多牛逼。这这史观泛滥了,会加重中国人病情。
后清 帮大清 讲话 也算孝子贤孙了。。
>> 后清 帮大清 讲话 也算孝子贤孙了。。

為什麼要強迫其他民族加入糞坑?
打击内亚史观的时候,皇汉拍手👏
现在包子发现养的狗反咬主人,象征性的踢几脚而已。
>> 问题是,如果清朝不是“非汉人的征服王朝”,那么它是什么?


它是孙大炮拒绝承认的事实,中华民国没有资格继承大清帝国。
中共這套邏輯對的話
土耳其人可以自稱羅馬了
汉人不能既殖民他国领土,又否定他国历史。还好日本没有统治中国,不然日本人也变中国人,太可怕。
中共否认内亚史观和1644史观,看来未来会推出新中国史观。
其实这些东西并不新鲜,基本上和一百二十年前的革命党人的观点差不太多。

革命派的民族观念带有“汉本位”民族观色彩,中国应是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同盟会的人大部分都是“1644史观”。

有人认为满清入关意味着“汉人亡国”,清朝是一个异族政权。
閭里为讼,不胜者銜之身,况国仇乎?吾汉族之愤彼如此,則彼滿洲之吾愤亦可知矣。假令彼中之一黠者,欲假立宪之制,以救亡种之祸,犹将不能得于彼族,无論于汉族也。夫民族之相仇,愈合之而其怒愈深者也,錮之甚則其发愈大而已矣。彼滿洲之駐防于各省者,画地而居,入其境则其侵侮无所不至,彼出而至于境外,則恭順无敢专横。此其恭顺,非具能协于我族,势不敌而不敢发也。然其不敢发,必不遂己也,蓄怒愈久,即为祸弥深也,故伺間而一发。彼其画地不相涉而若是,則其于同一宪法之下使齐等营业,其将若何?(朱执信:《论满政府欲立宪而不能》)



以朱执信:《论满洲虽欲立宪而不能》为例,革命派认为,由于清朝统治者特殊的民族属性,由满洲贵族统治的清王朝,为了维持其少数满人统治多数汉人的格局,不愿也无法立宪,“滿洲纵欲而不能行之者,民族实为之也。”

今之非革命者,則曰:立宪易,革命难。嗚呼,是烏知立宪,是烏知革命。夫欧美孰有不革命而能立宪者?况中国之立宪不可同于欧美也。
吾今正告天下曰:中国立宪难。能立宪者惟我汉人,汉人欲立宪,則必革命。彼滿洲即欲立宪亦非其所能也。……
夫滿洲纵欲而不能行之者,民族实为之也。夫立宪者,非其条文是尙也,其民协同而能自治,然后宪法生,故能宪治者,惟民族之同。今之滿洲与我汉族其相视为何如乎?而謂其能同立于一宪法之下乎?其不能,宪从何以立焉?


朱执信还驳斥了改良派关于“立宪后则满汉畛域自平”的说法,且认为需要先有立宪,后才有民族融合,并举欧洲国家的例子加以说明,认为政治革命和民族革命是一体两面,必须一次完成,而不能分为两次。
論者謂中国苟立宪,則滿汉之界自破,而汉族得同化滿洲至不复別,前此諸患一不足虑。此其倡者一二无賴,而和者乃偏中国,相与鼓吹張皇之,使深入于士民之心,是其为心与與三桂之引韃虏以夷戮中原,相去亦复几何也。夫謂滿汉之界可破,即无異謂汉族能低首下心以与其仇雠为党类也,其污蔑我汉族亦已甚矣。抑滿汉之界,非由不立宪而兴者也,又恶从以立宪而消灭乎?为我汉族者,可以蹈白刃就水火,可使老岩壑长鄙僿,而不可以与滿洲人长此儕处,无論以立宪餌之也,即有共和极制,非与滿洲为群无从得之者,亦有舍置之而已。长此忍辱含垢,所不屑为也。
夫民族尝相暌而終得合者亦有之,若英往者北人之合于盎格魯撒逊,法往者法兰克族之合于拉丁是也。盖惟处专制下久而相忘,然后有之。二民族既先合而后有宪治,非有宪治而后合者也。吾中国不可与英、法比也。汉人之不能忘国仇,二百余年犹一日也,于立宪之前而不可合也,于立宪之后愈非矣。


革命派的一些成员的排满情绪非常激烈,他们是大汉族主义者,为了反清革命,围绕满清是异族这一问题大加攻击,以此煽动排满。胡汉民这篇文章就很极端了,甚至说一旦革命成功,对于满人“不必使其丑类靡有孑遣”(意思就是都杀了):
以吾多数优美之民族,箝制于少数恶劣民族之下,彼不为我同化,而强我同化于彼,以言其理則不顺,以言其势則不久,是故排滿者,为独立計,为救亡計也。以滿人創汉之深,故兩皆称界必不能平。而論者以为我可与之同化,引夫氐羗、鲜卑入主中夏,而旋折入同化于我者为比,其不等倫,姑置不論;然問氐羌、鮮卑之同化于汉,为当其僣王猾夏之日而許之乎?抑俟我汉族复振,被我摧夷,散伏在下之日,而后許之乎?故以滿政府不倾,而遂許其同化者,以狐媚为虎倀,无耻之尤者也。吾人之民族思想,不与政治思想相蒙混。然所以痛心疾首,而不可以終日安者,則以不能居于被征服者之地位也。故一旦能光复旧物,更居于征服者之地位,則不必使其丑类靡有孑遣,而后快我民族之心志也。滿人恃其政权,乃以少数恶劣之民族,而制多数,故一度倾复其政府,則彼必无以自存,其为元胡之穷败邀走其巢穴,未可知也;其为氏羌鮮卑等,为我摧夷,而同化于我,未可知也。然非如是,則汉人永为被征服者,不能独立,而軛于淺演之民族,与外邻之深演民族战,必至借亡,則无贰也。故曰:于理不順,于势不久也。所謂恶劣之政府,謂以恶劣之民族而篡据我政府,其为恶也,根据于种性,无可剪除,无可增飾,且不指一二端之弊政而云然。故虽有伪改革而恶劣如故,即亚亟然襲用欧美之宪章成法,而恶劣亦如故。章太炎比之醋母之无投不酸,得其例耳。然仅日倾复此政府而已足者,則尤有說。滿洲以蛮武入居中国,然其能力实不足以亡我,何者?国家之存亡,一其机关組織之存灭,而以一国家踣一国家者,必其固有之机关組織,完备优美,足以含孕其胜家,而胜家之被征服也,乃悉摧丧退听,如无官品无机体物之徒存焉。故严复氏論欧洲之罗馬、俄国,亚洲之埃及、印度,謂如封豕长蛇,吞食鹿象,入其腹中,鹿豕机关,尽成整粉,徐徐轉变,化合新体;又曰新胜之家为极强立之官品,其无机消散者,独見胜之群,見灭之国。其举胡元而不及滿清者,固为有所隐諱,然如其学說之分类,亦足見滿族无亡中国之能力。盖論滿族入寇之初,则无異于元,而其种智抑更劣下,故其固有之机关組織,既不足以胜我,乃仅得篡据为构成机关之分子,張皇百計,以求自固,而久乃并忘其习惯,失其故居,严氏所云为极强立之官品,使胜家变合为新体者,断乎其不能。故今日滿人,与氐羗、鮮卑之猾乱中夏特有久暫之殊,而其情实无以过,质而言之,則皆据有我政府,而非灭亡我国家也。我国民一旦奋兴,則較有明之驅蒙古为尤易,直日本一倒幕之举而已也。(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


反而是与革命党辩驳的立宪改良派,他们的观点基本和今天政府的立场一致。

改良派以“大中华”观念,对抗“汉本位”观念。改良派并非不承认民族主义,但并非否认民族主义的必要性,
然而中国之进步,必先以民族主义,以立宪致体,可断言也。公所草新民說,若权利,若自由,若自靠,若自治,若进步,若合群,皆吾腹中之所欲言,舌底笔下之所不能言,其精思伟論,吾敢宣布于众曰,贾、董无此论,韓、苏无此文也。(黄遵宪:《驳革命书》,《新民丛报》)


只是他们的民族观跳出了汉民族的单一民族认同,站在更大的视角上扩展了“中华”这一概念的范围,类似今天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例如康有为站是在历史上民族融合的角度去论述满清非异族、无满汉之分的说法:
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人主中国,古今称之。史記称;匈奴之先祖田淳維,夏后氏之苗裔。张晏注曰;淳稚以殷时奔北边,逐水草,随畜移徙,故中国謂之匈奴。然則北方之人,皆吾同种。若泰伯为太王之子,以居奥断发文身不为諸夏耳。楚之先鬻熊为文王师,以在楚百蛮之中,篳路蓝缕以启山林,故亦不以为諸夏耳。其实春秋之所謂夷,皆五帝三王之裔也。及战国时,无以楚为夷者。汉高祖亦楚人也,而亡秦为帝,天下古今,无斥其为夷狄异种者,盖楚行华夏礼久矣。然則滿洲、蒙古皆吾同种,何从别而异之?其辮发衣服之不同,犹泰伯断发文身耳。(康有为:《辨革命书》,1903)


汉高祖也是楚人,不是华夏,后世也没有人斥之为夷狄异种。可见在康有为看来,中国向来以文化论敌我,而非种姓。由此观之,改良派的民族观,是基于文化论民族的,是否行华夏礼,是否接受华夏的礼仪文化,是判断“我族”和“他族”的标准,清朝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这没错,但它是一个高度汉化的王朝,基本上吸纳了华夏的礼仪和典章制度,所以改良派说当时的清朝不是异族。

对于革命党人所谓推翻清朝就能实现共和的简单看法,改良派也持相反意见,认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是有阶段性的。康有为在《法国革命史论》中坚持他早年的庸俗的三世进化说,认为历史的发展必须由据乱世经过升平世,才能进入太平世,即由封建专制必须经过君主立宪,才能实现民主共和。梁启超认为不仅实行民主共和是“躐等”,实行君主立宪也是“躐等”。“君主立宪制,非十年乃至二十年以后,不能实行”,现在能实行的只能是“开明专制”。

姑且不谈上面关于排满革命的问题。在下面的这一点上,立宪派说的是有道理的。孙中山说要“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可是社会历史的变革,真能毕其功于一役吗?

一百多年前的梁启超,对中国的未来曾作了一个反乌托邦的黑色预言:

因习惯而得共和政体者常安因革命而得共和政体者常危。請言其理。夫既以革命之力,一扫古来相傳之国宪,取国家最高之目的,而置諸人民之仔肩矣。而承此大暴动之后,以激烈之党争,四分五裂之人民,而欲使之保持社会势力之牛衡,此又必不可得之数也。于斯时也,其势力最猖獗者,即彼鼓吹革命率先破坏之一团也。而此党派,大率屬于无资产之下等社会,其所举措,往往不利于上流。作始犹簡,将毕乃互,其力既无所限制,自必日走于极端,而遂取灭亡。彼曷为而致灭亡?夫既已自紊历史上之权利,自伤政权之神圣,一旦得志,而欲以我新获之权利,造成历史的之根柢,虽百般拥护,未有能济者也。于是乎社会阶級之爭夺,遂相互迭起而靡有穷。
民主专制政体之所由起,必其始焉有一非常之豪杰,先假軍队之力,以攬收一国实权。然此际之新主治者,必非以此单純之实力而能为功也。而自顾己所有之权利,以比諸他国神圣不可侵犯之君主,而觉其淺薄无根柢也,于是不得不求法律上之名义,即国民普通投票之选举是也彼篡夺者,既已于实际掌握国权,必尽全力以求得选而当此全社会渴望救济之頃,万众之视,咸集于彼之一身,故常以可惊之大多数,欢迎此篡夺者。而芸芸亿众,不惜举其血泪所易得之自由,一旦而委諸其手,又事所必至理所固然也。何也?彼时之国民,固已厌自由如腐鼠,畏自由如蛇蝎也
此篡夺者之名,无論为大統領、为帝王而其实必出于专制。彼世之民,亦或强自虚飾,謂我并非以本身之权利,尽让于此一人,而所定宪法,亦常置所謂国民代議院,謂以此相限制也。而实則此等議院,其权能远在立宪君主国議院之下。何也?君主国議院,代表民意者也,君而拂議院,是拂民也。此等議院,則与彼新主权者,同受权于民,而一則受之于各小部分,一則受之于最大多数,故彼新主权者,常得行长官之强权。不宁惟是,議院所恃以与彼对抗者,宪法明文之保障耳,而彼自以国民驕子之資格,可以随时提出宪法改正案,不释議会,而直求协赞于国民,权利之伸籍,悉听其自由。故民主专制政体之議院,伴食之議院也;其議院之自由,則猫口之鼠之自由也
……即論者亦言,狂放躁进之士,不知革命而言革命,罪不容于誅,是論者亦认有此等人也。而此等人,或其于首难以前,有大勋劳于煽动者也,首难以后,能毋与共事乎?若与共事,万一彼破我約法以凌踏吾民,奈何?
有一于此,則軍政府之信用遂墜也。論者謂“根本未定,虽至愚者不内自戕”,恐彼輩之愚,或有非論者測算所及也!且論者如专語道德上實任,謂革命軍人及其所遣之吏,皆神圣焉,而必不肯自犯約法,斯其說差完耳。若語利害上比較,而曰軍政府虽欲自犯約法,恐緣此失其已有之权利,故有所憚而不敢尔尔,而此憚心即人民权利之保障,此欺人之言也。夫人民所有区区之权利,出自軍政府之殊恩,非自初有所挟,而使軍政府不得不予我者也,軍政府欲夺回之,随时可以夺回之,此正波氏所謂猫口之鼠之权利也。人民所恃以抵抗唯—一之武器,毋过不納租税,即論者所謂不負当履行之义务也,而軍政府屯一小队以督收,其何术以不应?彼英国一六四二年之役,人民苟非有国会軍以盾其后,其亦安能不任其誅求也!
若謂軍政府不肯悖初心,則此一念誠足为保障矣;若曰不敢内自戕,則此非所謂自戕也。何也?此不足以軍政府而坏其成功也。我国数千年革命家,孰非如是,而敗者自败,成者自成矣。故欲完論者之說,則非人人皆有道德责任心不可。而革命党員,能如此耶?是吾之所疑也。(梁启超:《开明专制论》)


在这篇文章里,梁启超对“民主专制国”做出了种种预言:"优美高尚之人格的首难革命者""革命軍人及其所遣之吏皆神圣""汝其忍一时苦痛以易无量幸幅而无量幸福在将来"“无論为大統領、为帝王,而其实必出于专制”,等等等等,可谓是相当有预见性了。

我们今天难道不是“芸芸亿众,不惜举其血泪所易得之自由,一旦而委諸其手”吗?“彼时之国民,固已厌自由如腐鼠,畏自由如蛇蝎也”,彼时彼刻,难道不恰如此时此刻吗?

就连“不肯悖初心,則此一念誠足为保障矣”,在后世竟也被用以类似的方式不止一次的使用过,比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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