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章,觉得感同身受。那篇文章的出处在哪我已经忘记了。我就想就我自己来谈一下对错的问题。
考虑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女的,穿着暴露,在一条巷子里被人非礼了。那么这里大家就可以来讨论对错问题了。这个女的有没有错呢?从她个人权利角度来说,她怎么穿着当然是她的自由权利(我们首先是假定衣着暴露跟受到非礼之间存在关系,如果你认为不存在关系,那么往下就不必看了。)那个非礼者显然是错的,因为任何情况下你都没有权利。
但是,这只是从她个人的权利角度来谈对错。但如果从后果角度来说呢,她肯定是错的。她完全应该更加保守一点的保护好自己。角度不同,对错的结论也会各不相同。
再考虑另一个场景,过马路。比如在绿灯亮起的时候,你不看左右,直接就沿着人行道往前走了过去。这个时候,有个家伙闯红灯撞上了你,你因此受了重伤。你说自己有没有错呢?在对肇事者的角度来说,你当然没有错。你是在绿灯亮了以后,并且是在人行道上通过的。你错在哪呢?但还是那句话,从你个人的利害角度出发,你肯定错了。你在做了信号灯的确认以后,你还必须要同时关注路况:有没有人可能会闯红灯。你要保证自己在过马路的时候不会受到外在侵害。
类似的例子很多,我想说的是,在考虑对错的时候,从不同角度出发,结论不同。本着对自己负责的角度,我觉得应该更多的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考虑对错,当然你要保证你的行为不能侵害到他人利益。我不知道这样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是不是会陷入“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陷阱。但是从我们生存的角度来说,这可能是我们必须要掌握的一个技能。
考虑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女的,穿着暴露,在一条巷子里被人非礼了。那么这里大家就可以来讨论对错问题了。这个女的有没有错呢?从她个人权利角度来说,她怎么穿着当然是她的自由权利(我们首先是假定衣着暴露跟受到非礼之间存在关系,如果你认为不存在关系,那么往下就不必看了。)那个非礼者显然是错的,因为任何情况下你都没有权利。
但是,这只是从她个人的权利角度来谈对错。但如果从后果角度来说呢,她肯定是错的。她完全应该更加保守一点的保护好自己。角度不同,对错的结论也会各不相同。
再考虑另一个场景,过马路。比如在绿灯亮起的时候,你不看左右,直接就沿着人行道往前走了过去。这个时候,有个家伙闯红灯撞上了你,你因此受了重伤。你说自己有没有错呢?在对肇事者的角度来说,你当然没有错。你是在绿灯亮了以后,并且是在人行道上通过的。你错在哪呢?但还是那句话,从你个人的利害角度出发,你肯定错了。你在做了信号灯的确认以后,你还必须要同时关注路况:有没有人可能会闯红灯。你要保证自己在过马路的时候不会受到外在侵害。
类似的例子很多,我想说的是,在考虑对错的时候,从不同角度出发,结论不同。本着对自己负责的角度,我觉得应该更多的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考虑对错,当然你要保证你的行为不能侵害到他人利益。我不知道这样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是不是会陷入“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陷阱。但是从我们生存的角度来说,这可能是我们必须要掌握的一个技能。
121 个评论
你把主觀和客觀的兩種不同“對錯”混在一起,然後用一個本身已被證偽的所謂hypothesis來引出其他假想,並以此來說明另一個問題,其實這與“我愛怎麼想就怎麼想”已經沒有差別了。學術上來說,這類問題,對命題本身的範圍不清晰,就是無法討論的問題。
簡單的說,你因為都籠統的稱為“對錯”,就因為是同一個字就混為一談。如果你在想的對錯,是指客觀上的,並且將“沒有錯”也歸為“對”,那麼就不存在後續的討論(如是否因此受傷而承擔後果),因為對錯與後果並沒有關聯,有關聯的只是事件發生的因果,沒有對錯。
如果你所說的對錯僅指主觀上的,並將”能夠自己不受傷害“歸於”對“,那也不存在有穿衣多/少是否是”對“或者遵守規則是否是”對“的事這種說法。
你究竟想討論哪一個呢?在當前你所提出的這種邏輯混亂的說明中,根本就不是在探討什麼問題,只是在表達個人觀點。
簡單的說,你因為都籠統的稱為“對錯”,就因為是同一個字就混為一談。如果你在想的對錯,是指客觀上的,並且將“沒有錯”也歸為“對”,那麼就不存在後續的討論(如是否因此受傷而承擔後果),因為對錯與後果並沒有關聯,有關聯的只是事件發生的因果,沒有對錯。
如果你所說的對錯僅指主觀上的,並將”能夠自己不受傷害“歸於”對“,那也不存在有穿衣多/少是否是”對“或者遵守規則是否是”對“的事這種說法。
你究竟想討論哪一個呢?在當前你所提出的這種邏輯混亂的說明中,根本就不是在探討什麼問題,只是在表達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