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辩论争论讨论,其目的都应该是为了让对方说服自己,而不是反过来说服对方
PS:
我想很多人不理解“假设”的意思。在评论区里,有若干人对我的“假设”的举动提出了质疑,所以我想我在原文里统一做出解释会更好一点。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是纷繁复杂的。如果你知道贝叶斯的话,我想你大概能理解条件概率的意义和作用。我们还知道,在数学的某些问题上,我们需要分条件进行讨论。在穷举了一切可能的条件之后,我们对问题进行分项拆解并得出结论。那么我的以下分析,就是就此进行展开。
我限定了几个条件,并且从这几个条件中得到一个结论。这个条件是我预置的,它仅仅是条件,而不是论点。所以你应该只是接受,而不是提出质疑。因为你的质疑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比如说我说男子得前列腺癌的概率是20%,那么你就不应该质疑我这个男子的条件,你说,我是女的啊,你凭什么预设讨论问题是男人这个条件呢?你这个置疑就是非常荒唐的,因为我仅仅是在讨论男人这个条件下所得到的前列腺癌的发生机率,我不考虑女的。
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很多人会不理解我的这种思考方式:先预置条件,然后在此条件下展开讨论和分析。我觉得这是非常自然的思考方式,我完全没想到会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学过物理学,我再假设你学过物理学,只需要基本的物理学,你一定会记得我们在做重力加速度实验的时候,首先是假设没有空气阻力(因为空气阻力足够小,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你要去考虑空气阻力,我想在最基本的物理学计算当中,你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在力学的很多基本实验中,我们还会假设没有摩擦力。如果你不做这些假定,你一开始就要把所有复杂的条件都包含在问题的讨论之内,你就几乎完全无法进行思考:因为这太复杂了。
好了,下面我再展开问题的分析和讨论:
~~~~~~~~~~~~~~~~~~~~~~~~
我知道这个观点非常反常规,甚至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反人性。但是我经过很长时间的思考以后,我所得到的结论。当然辩论赛除外,因为辩论赛比较的不是真理,而是技巧。其实辩论赛既不是说服对方,也不是说服自己,而是说服观众或者说服评委。其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他们来接受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而是为了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技巧和能力。
我有几个假设:第一点假设,人是理性的(我讨论问题必须要做假设,因为在不同条件下,很多问题的结论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做前提假设,那么这个讨论就没有必要。你在不同的条件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那还说啥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必须要在一个一致的条件下展开讨论,才有意义。所以必须要假设)或者至少我是这么要求我自己的(虽然可能并不能完备)
第二点假设,我认为虚荣心是没有价值的。也就是说我说服了你,这点虚荣心给我的收益是非常小的,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第三点假设,必须把欺诈的情况完全排除在外,因为欺诈是可以给我益处的。如果欺诈成立的话,那么说服你就是有益处的,那么假设二就失去了意义。
那么在这一二三假设下,我的结论应该就不言自明了。我和你在争论一个问题的对错。我说服了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所谓心灵上的满足感?也就如此了。根据假设二,这点满足感是非常少的。如果我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达到这个目标,那显然得不偿失。所以对于理性人来讲,是不应该千方百计的追求在言语上战胜对方说服对方的。
但是,如果在争论讨论辩论中,我能够增长新的见识,能够刺激你提供给我更多的知识,那么我觉得这种过程就是非常有益的。有很多人反对辩论,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他们总觉得辩论是为了虚荣。但我觉得辩论是为了让我们对问题看得更加全面,视野更加开阔,那么辩论就是有益的。
但是辩论有一个前提,就是概念必须要明晰。我必须得知道你说的是什么,而不是你一句敷衍说你去查百度。我怎么知道我百度到的概念和你心中的概念是一个东西?我只知道,我要知道你的所指,就要你的所述。所以我通常在讨论中都会不断的要求对方做概念上的阐述。
我们来品葱,一个是为了表达自己。另一个是为了增进见识。我觉得二者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因为你如果不表达自己,就不能刺激他人给你提供有效的反馈。如果仅仅是潜水的话,你的所得非常有限。你不能得到你所针对性要的东西。
我想很多人不理解“假设”的意思。在评论区里,有若干人对我的“假设”的举动提出了质疑,所以我想我在原文里统一做出解释会更好一点。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是纷繁复杂的。如果你知道贝叶斯的话,我想你大概能理解条件概率的意义和作用。我们还知道,在数学的某些问题上,我们需要分条件进行讨论。在穷举了一切可能的条件之后,我们对问题进行分项拆解并得出结论。那么我的以下分析,就是就此进行展开。
我限定了几个条件,并且从这几个条件中得到一个结论。这个条件是我预置的,它仅仅是条件,而不是论点。所以你应该只是接受,而不是提出质疑。因为你的质疑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比如说我说男子得前列腺癌的概率是20%,那么你就不应该质疑我这个男子的条件,你说,我是女的啊,你凭什么预设讨论问题是男人这个条件呢?你这个置疑就是非常荒唐的,因为我仅仅是在讨论男人这个条件下所得到的前列腺癌的发生机率,我不考虑女的。
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很多人会不理解我的这种思考方式:先预置条件,然后在此条件下展开讨论和分析。我觉得这是非常自然的思考方式,我完全没想到会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学过物理学,我再假设你学过物理学,只需要基本的物理学,你一定会记得我们在做重力加速度实验的时候,首先是假设没有空气阻力(因为空气阻力足够小,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你要去考虑空气阻力,我想在最基本的物理学计算当中,你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在力学的很多基本实验中,我们还会假设没有摩擦力。如果你不做这些假定,你一开始就要把所有复杂的条件都包含在问题的讨论之内,你就几乎完全无法进行思考:因为这太复杂了。
好了,下面我再展开问题的分析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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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观点非常反常规,甚至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反人性。但是我经过很长时间的思考以后,我所得到的结论。当然辩论赛除外,因为辩论赛比较的不是真理,而是技巧。其实辩论赛既不是说服对方,也不是说服自己,而是说服观众或者说服评委。其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他们来接受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而是为了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技巧和能力。
我有几个假设:第一点假设,人是理性的(我讨论问题必须要做假设,因为在不同条件下,很多问题的结论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做前提假设,那么这个讨论就没有必要。你在不同的条件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那还说啥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必须要在一个一致的条件下展开讨论,才有意义。所以必须要假设)或者至少我是这么要求我自己的(虽然可能并不能完备)
第二点假设,我认为虚荣心是没有价值的。也就是说我说服了你,这点虚荣心给我的收益是非常小的,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第三点假设,必须把欺诈的情况完全排除在外,因为欺诈是可以给我益处的。如果欺诈成立的话,那么说服你就是有益处的,那么假设二就失去了意义。
那么在这一二三假设下,我的结论应该就不言自明了。我和你在争论一个问题的对错。我说服了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所谓心灵上的满足感?也就如此了。根据假设二,这点满足感是非常少的。如果我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达到这个目标,那显然得不偿失。所以对于理性人来讲,是不应该千方百计的追求在言语上战胜对方说服对方的。
但是,如果在争论讨论辩论中,我能够增长新的见识,能够刺激你提供给我更多的知识,那么我觉得这种过程就是非常有益的。有很多人反对辩论,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他们总觉得辩论是为了虚荣。但我觉得辩论是为了让我们对问题看得更加全面,视野更加开阔,那么辩论就是有益的。
但是辩论有一个前提,就是概念必须要明晰。我必须得知道你说的是什么,而不是你一句敷衍说你去查百度。我怎么知道我百度到的概念和你心中的概念是一个东西?我只知道,我要知道你的所指,就要你的所述。所以我通常在讨论中都会不断的要求对方做概念上的阐述。
我们来品葱,一个是为了表达自己。另一个是为了增进见识。我觉得二者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因为你如果不表达自己,就不能刺激他人给你提供有效的反馈。如果仅仅是潜水的话,你的所得非常有限。你不能得到你所针对性要的东西。
69 个评论
>>我知道在现实中,你可以找到很多例子来证明对你这个问题回答“是”的例子是有多么的多。但我觉得那些人之所以不会考虑正负,是因为他们无法计算正负。如果它能够很准确的计算出正负以后,那么他会选择“正”的方向。比如因为满足虚荣心,结果反害了卿卿性命。如果他一开始就是有足够理性的,能够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自己的死亡,我推测他大概率不会选择虚荣。很抱歉,我一时半会没有想到足够的例子来证明我的观点。这只是一个推想。我想我需要更多的事实来对我的观点进行支持。..
雖然你說你還想不到足夠的例子證明你的觀點,但事實上你的敘述已經證明了當人追求虛榮的時候,往往不會考慮到最後的淨利所得是正還負。
——『但我觉得那些人之所以不会考虑正负,是因为他们无法计算正负。』
——『如果它能够很准确的计算出正负以后,那么他会选择“正”的方向。』
——『如果他一开始就是有足够理性的,能够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自己的死亡,我推测他大概率不会选择虚荣。』
根據你所說的內容,可以推出一個論述:「當一個人選擇虛榮的時候,他實際上並不具備足夠的理性能夠精準的計算正負,這往往使他們得到的結果為『負』。」
>>其实我的表达还有一个bug,我等着你来揭露出来。(这不是我有意的,的确是无心之举)
說實話,我對你表達的BUG其實並不感興趣,我只是覺得你首樓的論述從根本上就是有問題的。
在假設二的時候,你覺得虛榮心沒有價值,但事實上人在滿足虛榮心的時候往往不會考慮利益得失,精神上的滿足感與成就感成為了人滿足虛榮心的價值,無論最終實際利潤所得是正還負。
在假設一的時候,你覺得人是理性的,但事實上人在選擇虛榮的時候並不具備足夠的理性讓他們得以判斷利益得失。
在假設三的時候,你覺得應該把欺詐情況排除在外,但如果連你也承認『人在選擇虛榮的時候不具備足夠理性』,那麼你前面的假設一與假設二就不應該成立,可你偏偏讓它們成立了。這就足以構成欺詐情況。
當然,你仍然可以抱持著你標題所說的【所有的辩论争论讨论,其目的都应该是为了让对方说服自己,而不是反过来说服对方】這一觀點,你想要【表达自己】、想要【增进见识】那都無所謂。
畢竟你的觀點並不會因為我指出你假設的問題而發生什麼翻天覆地的改變,說真的,就算你不提出假設,單純只事寫出你的結論也不會有人說什麼,畢竟那都是你自己一個人的看法。
但問題是,當你尋求理論與假設、試圖證明自己的看法具備能與他人共通的正當性的時候,你論述的邏輯性就會變得非常的混亂。
因為你的三點假設從一開始就相當的脫離現實,根本是用欺詐的手法試圖讓人認同你觀點的正當性。
總之,就這樣吧,不要再期望我能揭露出什麼BUG了,我只覺得很疲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