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刚论成年人学英语的困难

唐德刚《胡适杂忆》第54节:

老实说拼音文字并不就那么容易学。 君不见纽约地区有中国侨胞十万人,其中九万人既不能说英语,也不能读英文。今日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旅美者亦在万人以上。老实说,万人之中,其包括在下在内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绝大多数,要写一封清通无讹的(idiomatic & flawless) 英文信,也都很困难!此非徒笔者个人愚告自卑,而厚诬我八千留美同文,实在也是因为流落番邦三十载,知其实情,也知道学英文是实在太难啊!

事实上,天下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不是方块字难,拼音文就容易。文字之难易端视乎学习者个人的条件——尤其是他的年龄!1 0 岁以下去学,则天下无难字; 20 岁以后去学,则没有不难的语言!这也是我们在海外搞“双语教育“的经验之谈啊。

唐德刚:1959年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博士;纽约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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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唐德刚先生这段文字发出来,用意有两个。其一,学语言需要大量的训练,没有别的捷径。其二,如果是成年之后才系统学另外一种语言,达不到native speaker的水平也很正常,应平常心看待。毕竟语言的主要作用还是交流的工具。能做到“文采奕奕”自然好,但能平实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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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赞Nederland的评论,颇有唐德刚先生英语学不好是他无法融入异国(唐的英文其实很好,很好,当然那肯定是深度打磨的结果),而Nederland则可以的意思。但细看一下她/他半年前的一篇英文文章,立刻在同一段发现三处错误:“In every episode is sufficient and comprehensive background knowledge”,漏掉了there; the authors will try to,will应该去掉,以保持同一时态;the reason why.... and how.... are well explained,这里宜删除the reason, 不仅对称有美感,也不会使人误会。另一段中,as if it could read my concepts,根据上下文,肯定是read my mind之误。唐德刚先生说“要写一封清通无讹的(idiomatic & flawless) 英文信,也都很困难”,这话写于几十年前,岂不是很有先见之明!!哈哈哈哈。但是,正如我前面说的,成年人学一门语言,做到native speaker那个水平实在很难的。我没有苛责Nederland的意思,我自己也深受困扰,下笔成错,所以读了唐先生的这段话才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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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10-15

118 个评论

学英语(外语)难不难?说难,也不难。
说难,有道理。就象楼主说的,“纽约地区有中国侨胞十万人,其中九万人既不能说英语,也不能读英文。”在加拿大,莫说留学生,就连在加生活十几二十年的老华侨,能真正把英语当普通话说的都几乎没有。欣赏英语影视剧,则基本停留在听懂简单部分,关键复杂的地方只能靠猜。例外的只有那些与老外同居或结婚的中国女性。传说中在国外生活几年,英语绝对没问题,成了个绝对的忽悠鸡汤,以至加国老华侨说,成年人学语言也就这个样了,要学精通是不可能的。你们说,能不难吗?
说不难,也有根有据。请看那些留学中国的黑人,他们也是成年后来中国的,可几年下来中文没有成问题的。说实话,很多黑人普通话比我说得还溜,有的连中国人都头疼的方言也学会了。难道英语比中文难学得多,或者中国人比黑人笨得多?不会吧。
关键还在学习环境、学习条件。中国人在加拿大学英语,永远是鸡和蛋哪个先有的问题——你语言不行,没人与你多啰嗦;没人啰嗦,语言又哪里会行。几年下来,哪怕天才也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相比之下,土共把黑人当爹伺候,唯恐不周,还配三个陪聊陪睡的女伴。社会上也是唯洋是崇,遇上包括黑人在内的老外想学中文,立马会让一些国人受宠若惊,那个叫热情呐,还不算主动投怀送抱的中国女孩。有这样的条件,白痴都能学好中文了。
如此浅显的道理,海外中国人却讳莫如深。为了他们自我设定的面子,整出个“成年人学英语也就这样了”。为什么说那是他们自我设定的面子呢?因为口口声声成年人不可能学好外语,给人的印象是这个人非笨即懒,还找借口掩盖,同样很丢人呐。但是,在那些走出国门的同胞心中,哪怕被人认为又笨又懒,也好过曝光中国人在国外的边缘人状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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