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出现勇武使用无差别暴力袭击,伤及无辜甚至针对大陆民众的情况,各位会如何看待?

这里转一篇立场新闻的报道,报道当中采访的是是香港最激进的勇武派,这个派别的领导人已经号称会效法IRA(北爱尔兰共和军,一个著名的恐怖组织,曾经在伦敦和北爱尔兰制造多起爆炸事件),在区议会选举前对警察进行袭击。目前不知真假,但的确有可能发生类似事件。

我想问一下大家,如果香港真的出现使用无差别暴力袭击,伤及无辜的情况,甚至出现针对内地人的袭击,各位会如何看待?

【暴力邊緣.1】師法北愛共和軍 預告區選前伏擊警員 「前線 V 小隊」的武裝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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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爆發的抗爭,近月面對警察暴力不斷升級,甚至向手無寸鐡者開真槍,和理非遊行完全被封殺,居民街坊動輒遭遇濫捕。雙方武力懸殊下,自稱涉及 8 月 30 日葵芳斬警案的前線小隊 10 月初投稿《立場新聞》,其後願意接受訪問,表示計劃在區選前伏擊落單警員、長遠建立具規模的武裝類游擊隊組織以持續鬥爭,亦不排除使用炸彈。由於事件有重大的社會影響,涉及公眾利益及抗爭運動走向,《立場新聞》決定刊登其訪問,並以專題報導,探討當中的倫理問題及政治影響。《立場新聞》將陸續刊出相關專題報道文章,期望呈現更完整及具反思性的角度以協助公共討論,敬希讀者留意和一併閱讀。


「叫我 Victor 就得啦。」話筒另一頭傳來的男聲,聽起來和一般年輕男性沒什麼不同。他早前欲在網上發表八千字長文,預告區議會選舉前要為抗爭「升級」。行動方向很明確:殺警。

文章署名「前線 V 小隊」,從理論、戰略、戰術幾部份,闡述小隊的理念及其革命藍圖:

以小隊模式伏擊及殺害警察,以戰功吸納成員及捐款;有共同目標的小隊之間建立聯盟,逐漸發展成互不從屬但有聯繫的各區支部。累積一定實力後,搶武器、發動城市游擊戰、以武裝「革命軍」推翻政權。

然而,曾有網民將 Victor 的文章轉載至連登討論區,均懷疑被刪帖而顯示「404」頁面,於是他接觸《立場新聞》提供全文轉載、並接受訪問。

Victor 表示,目前 V 小隊有數十人,確實人數不便透露,也不隨便接受新成員。一來擔心有臥底混入,二來他們不歡迎「口頭勇武」,要確保加入者都全力以赴。他表示,小隊過往的「戰績」,包括 8.30 葵芳警署外斬傷休班警員。據警方稱,當晚該警員被三名男子伏擊,手、腳及背最少中三刀,傷口深可見骨;懷疑其受襲與「反修例風波」有關。


8.30 晚有警員下班離開葵涌警署後遇襲,身中四刀,現場遺下血跡。( TVB 新聞截圖 )

事後,V 小隊寫過一篇近萬字的〈前線革命宣言〉於社交媒體流傳,為襲擊承認責任並闡述行動理念。然而,市民仍傾向相信事件屬警方「自編自導自演」、以圖嫁禍示威者;又質疑〈宣言〉欠缺證據、無故披露過多策略部署、迎合中共的「恐怖份子」及「外國勢力」指控等。

今次再預告發動攻擊並接受訪問,Victor 目的很明確:「因為上次無人信吖嘛!今次做好預告,做完,再出文去承認責任。」

無人信,部份當然源於政權誠信破產,但亦反映普遍支持運動的市民,對事件所顯示的抗爭激進化跡象,不易接受  — 無論是出於道德考量,或對運動成敗的功利計算。

Victor 並未向記者提供關於 V 小隊及其過往戰績的證據,亦未有披露更多具體行動細節,只稱行動時間定於 11 月 24 日區選之前。惟他在訪問中對於謀殺、伏擊警察的手段和理據、建立武裝力量的可行性等均顯得深思熟慮,記者判斷事件有一定可信性。

考慮到若一切屬實、襲擊行動於短時間內發生,將牽涉重大公眾利益,亦可能改變抗爭運動的走向,故《立場》編輯部決定刊登其聲明全文,並透過專題訪談,探討當中的倫理問題及政治影響。

當武力進一步升級,它與暴力甚或「恐怖主義」的界線該怎麼定?我們是否有心理準備應對?抗爭陣營內是否仍能維持不分化、不割蓆?社會又將走向怎樣的局面?

* * *

昨日左膠 今日殺警

Victor 自言從前是個「左膠」,讀的是練乙錚、沈旭暉、呂大樂;2014 年傘運後期才慢慢變成勇武派。言談間,他對各地革命、政變歷史甚有認識;哲古華拉、塔利班、中國共產黨等例子信手拈來,當中對北愛爾蘭共和軍(IRA)歷史尤其熟悉。

他認為,勇武派過往理論較薄弱,卻一直有變化。

2014 年戴上地盤頭盔挨警棍,Victor 稱之為借用了和理非的「道德感召」,或用練乙錚《暴力邊緣論》的說法 — 逼使政權使用不當暴力,引發人民譴責當權者並支持運動。到了 2019 年,勇武前線以路障、火障阻擋警方推進,則是為了保護和理非。

而隨著「警黑合作」導致的民怨升溫,大部份示威者所接受的武力程度亦有所提升。例如「裝修」港鐵站及撐警、中資商戶、「私了」藍絲及喬裝警、落單警等。雖然偶有誤中副車,大部份行動都是針對性的報復行為,而非無差別的破壞或襲擊。

但 Victor 相信,現時的民怨、尤其對警隊的怨憤,已足夠驅動再進一步行動。


「依家主要都係攻擊死物、放火,我覺得個民怨絕對唔只依樣。但好多時候,就係無一支隊伍、無一個領路人去帶領武力升級。」

V 小隊主張,抗爭者動武不應再限於自衛,而是主動攻擊,亦不限於在警民衝突現場,而可以在警員落單的暗角窄巷 — Victor 稱之為「局地戰」。

主張伏擊獨行警員,源於近月多次前線經驗:「有和理非喺度好難打。你去後面叫人走,一講(啲人)就屌你『散水撚』;有啲中排唱緊歌,舉緊手機,又唔走;我哋喺前線頂住,成支槍口指住你。正面對戰,你打唔到;你退,後面又頂住;你想衝,又唔知衝去邊。」

「就係有一種:你覺得自己仲有力,但又唔知種力可以使去邊。依種無力感其實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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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個只肯付丁點代價嘅人,比唔上五個搏盡嘅火魔法師。」

V 小隊在他們的預告文中承認,「全民勇武」是不可能。他們心目中可以招募的同道人,是為數至少幾百個被控暴動、縱火等重罪,刑期十年起跳的被捕者;他們相信,流亡海外始終長貧難顧,不如拼死反抗。

「冇一個政權會放過一群斬狗、搶槍、火魔、攻擊銀行鐵路嘅人,我哋坐硬終身,唔洗打官司都知。」預告文中指出,「只要仲有一個兄弟要坐監,就算只係坐一兩年,我哋都唔會停止攻擊或解散武裝, 齊上齊落係我哋第一信條。打到今日,最前線係真正嘅無晒退路,對我哋嚟講,只有一路打上去推翻政權先係唯一生路。」

而 V 小隊認為,這些有覺悟的「真勇武」可以組成每支不多於十人的小隊,行精兵制,「一百個只肯付丁點代價嘅人,比唔上五個搏盡嘅火魔法師。」小隊由攻擊死物開始「練兵」,之後到休班警、執勤警、警車、警署等,從實戰中招收同伴。認識到其他可信小隊,再合作成為大隊、以至地區支部,直至各區都有支部。

小隊之間互不從屬,有聯繫但戰術自主,他們預期這種「細胞化」的組織,面對警方搜捕時不易被殲滅:「地區支部被擊潰,仲有小分部,小分部都被擊潰,仲有各地區小隊游走,到打擊小隊們,支部、分部又重建。」加上香港的城市環境有利伏擊與躲藏,警方即便有裝甲車及戰機,都無法精準地消滅反抗力量。


10.13 有警員於觀塘 APM 商場外被青年以鎅刀刺傷頸部 ( TVB 新聞截圖 )

至於資金和武器來源,他們均認為可透過實戰累積,「你哋唔會相信 10 月 1 之後有幾多人 PM(私訊) V 仔想課金殺狗。」當小隊制有一定實力後,也可從警方手上搶裝備。他們並樂於接受外國勢力資助,認為相對於資助「民運友」、或直接出兵到港,美國更傾向資助當地游撃隊。

「啲人成日叫啲狗要投降,但佢投降俾邊個先?我哋依度連個組織都無,比如話有外國援助,我哋連接頭人都無,唔通人哋投降俾黃之鋒咩?唔係㗎嘛!」Victor 說,「去到最後,一個政權的維繫,你一定要有基本武力,你唔可能坐等美軍,或者坐等『支爆』。」

小隊最終目標明確:建立武裝革命軍,奪取政權。而他們以攻擊及殺害警員作為方法,目標是削弱政權的武裝力量;當生命安危持續受威脅,各小隊又殲滅不盡,「用錢維繫,仲有退路嘅軍警一定會因無止境戰事而厭戰。」

Victor 亦相信,當警隊因攻擊而忙於自保,將依靠黑勢力控制地區秩序,令警隊損失民心,民意轉投革命軍,有助建立被認受的武裝反對力量。

* * *

若言只談數字

Victor 在訪問中,一直以「殺狗」形容殺警。談及 8.30 葵芳斬警事件,他稱自己有份動刀:「係,係一種理想的攻擊。唯一唔理想,就係無斬鳩死佢。」

儘管 V 小隊的最終目標是推翻獨裁政權,與目前抗爭運動的理想大概一致;但其手段涉及殺害人命、無差別襲擊警員,應如何看待當中涉及的道德問題?

「呃 ... 其實應該點講呢,用返嗰個火車理論,即係一條路軌有一個人瞓咗喺度,一條路軌有十個人瞓咗喺度 — 你會轆過一個人,定係轆過十個人?」

這是經典的「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意在闡釋功利主義與道德義務主義之爭,而對 Victor 及小隊而言,正確的選項無疑是拉下轉轍器,撞死一人。

雖然小隊主張武裝及對警方進行致命攻擊,但 Victor 稱,V 小隊的核心主張是「以戰止戰」。他以知專學生陳彥霖離奇死亡事件,及多宗被指有可疑的浮屍、「自殺」事件為例,深信如果以任何手段獲得勝利,這些事情日後不會再發生。

「我哋執起刀槍時,死嘅人一定會有,我哋最後一定會滿手鮮血。但重點係,我哋咁做,最後嘅死亡人數,會更加少。」


Victor 又以北愛爾蘭在 1969 年至 1998 年自治運動衝突期間,自殺死亡數字、與在暴力事件中遇害人數不相上下為例,指出香港現時最大的問題,是缺乏致勝之道,令年輕人陷入絕望,繼而自殺。

但值得一提的是,有社會學研究指出,北愛爾蘭在 1998 年和平後,至 2012 年的短短 14 年間,自殺人數竟佔 1965 至 2012 年自殺總人數的 45%;即和平時代自殺率,竟接近衝突時期的兩倍,而年幼時曾經歷過高峰衝突年代者,是和平後自殺人口比例最高的群體。

北愛阿爾斯特大學 2004 年至 2008 年間進行的精神健康調查亦顯示,當地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人口比例,屬全球最高。

* * *

「我哋希望建立革命軍,唔係恐怖分子」

Victor 在訪問中多次強調,他們攻擊的對象是警察,不會攻擊警察子女,並希望將誤傷平民的機會減至最低。他用軍事術語「Surgical strike(手術式攻擊)」形容,聲稱小隊會從發動攻擊的時、地、武器選取上著手,務求只造成警察傷亡。

「我哋係嚟奪取政權,係為咗重建社會契約,我哋點解要攻擊平民呢?依個都係我哋法則嚟嘅,我哋唔會攻擊無辜嘅人。」

對 Victor 而言,警察子女同屬無辜。「真係有人同我哋傾過,因為警察打好多小朋友,佢哋希望我哋出手,打返警察的小朋友,但我哋唔想咁做。因為,女警可以選擇職業,警嫂可以選擇伴侶,但係子女唔可以選擇父母。」

「依家好多人用出身成份,即係『你老豆係狗,你老母係狗,你啲狗仔女一定係衰人啦』 — 我唔想咁樣。」

「我哋係希望建立一支革命軍,唔係建立一支恐怖分子,或者暗殺團。」


被問及如何避免傷及平民,例如會否棄用如炸彈等武器,Victor 表明小隊不會為武器使用自設限制。他深信攻擊的精準度,在於持械的人如何運用。

「最強的武器係人。我將一部電視機,揼撚落去朗豪坊,起碼死 10 個,你一支左輪得 6 飛,最多俾你啪到 6 個啫,」他說得很冷靜,「武器的重點,係在於個人點樣去運用。但係如果你話要去避免(誤傷)的話,就係用之前,睇清楚周圍,會唔會影響到其他人,踩定條線先。」

謀殺固然不為一般法律所容忍,但即使在戰爭狀態,國際間對武裝衝突仍有規限。例如 1950 年簽訂的《日內瓦公約》規定,不得對不實際參與戰事的人員,包括已放下武器的武裝部隊人員,施以暴力,例如謀殺、殘害肢體、虐待及酷刑。

如果在衝突現場以外,隨機、無差別攻擊警員,甚至休班警,是否應該接受?無差別攻擊特定群體,與恐怖主義還相距多遠?

Victor 認為,由警方冒充示威者作拘捕開始,警方已帶頭違反國際戰爭法,帶頭模糊化休班和執勤中警員界線的,是政權。

「我哋絕對唔相信依個係恐怖主義。因為當佢著住嗰套制服 — 佢連 number 都無!連 number 都無,就梗係集體負責㗎啦。」


但 Victor 警告,行動最終會否激化成波及警察親屬及平民的暴力,主導權在於政府。「如果個政權打壓得更犀利,最後都會攻擊埋佢哋屋企人,同埋更加多恐怖襲擊。當你係用國家級的恐怖主義嚟攻擊(市民)的時候,最後大家就會覺得,『炸鳩咗狗宿(警察宿舍)都唔緊要啦!』、『殺到無辜都唔緊要啦!』 — 我唔希望香港去到嗰個位置。」

* * *

深信民眾接受極端暴力 「因為警察犯眾憎」

再退一步,假使手段本身無需道德證成,暴力升級是否有助運動推展?雖然「不割蓆」一直被奉為運動第一信條,但如果激化成血腥攻擊,民意逆轉真的不會出現?

Victor 認為民意不會逆轉,因為他深信市民對警隊的憎恨,已到達允許主動攻擊警察的地步,「因為警察犯眾憎呀嘛!無論你使用武力、甚至暴力,係唔會失民心,只要你攻擊個人係犯眾憎的話呢,其實係更加多支持。」

但除此之外,Victor 主張,行動者不能只看重一時的民心,「民意唔係用嚟遷就嘅,係用嚟爭取嘅。」

「就算當下有人反對 — 好似一開始『裝修』,荃灣扑舖嘛,嗰時大家都反㗎,到依家裝修,大家都好開心。」

「極端暴力唔緊要,都係講緊精準度的問題。如果民眾覺得燒唔撚到佢嘅,其實佢真係未必會理太多,」Victor 說,「俗語啲講,就係人心如水,民動如煙。」

Victor 認為,民心同時是一個小隊能否繼續延續其政治生命的關鍵:如果小隊的行動不為民眾接受,自然沒有人力及資源、會消亡;相反,如果一個小隊持續壯大,則代表它的行動獲得群眾支持。

「政府強力打壓落去,我哋條路線就更加好行。最後大家會覺得,武裝革命先係唯一嘅道路。」

他滿有信心,因為自己也曾走過同樣的路。2014 年佔領運動初期,Victor 還是個「左膠」,甚至相信觸及中共底線只會惹來反撲;後來覺得和平佔領作用不大,由金鐘轉到旺角,認識了小隊中的其他成員,但各人傘運落幕後也重返日常。部份人參與過的 2016 年「魚蛋革命」,後來以大抓捕收場。直至今次運動爆發,雖然一直不乏勇武行動,但前線一直流於散兵游勇,他和一群傘運認識的朋友想組織起來,辦「團練」,組織民防隊、義工隊,卻沒多少人響應 ....

「最後就覺得,屌!大家講咁耐,無一個人做嘢嘅!」Victor 形容前線有個現象,是每當有一、兩個人身先士卒衝過對面,其他人發現,「掂喎!」,就會一窩蜂衝前。

Victor 想當這個領路人。

「我咁大個仔,從來無一份工係認真嘅,每日都係返工等放工。但我自從出嚟抗爭 — 我 2014 年出嚟打,打到今日,每一日我都希望變得更加強。」Victor 反問,「你有無返過一份工,返完、放工,無錢收,你都仲係每日諗戰術、健身、跑步 ....  我哋每一日變得更強,係為咩呢?」

「我哋唔係為咗自己,我哋係為咗保護人,所以先去殺傷另一批人。當一個人執起刀槍去對付無辜的人時,佢哋依班所謂『兵』、所謂『官』,只不過係匪、係賊。依個時候係咪應該有班人企起身,對抗佢哋呢?」

* * *

預告月內「血腥升級」阻區選進行

V 小隊的預告文指,將會最遲在 11 月 24 日區議會選舉前進行「血腥升級」,著讀者「敬請期待」。

Victor 稱,攻擊時間定於區議會選舉前,目的是要令選舉無法進行,或至少不能如常、和平地進行,並向國際發出嚴正宣言 — 香港沒有所謂回復秩序,現存制度本身已徹底崩壞,必須推翻。

「當你做一百萬人的人鏈,同我掟個炸彈落去,你話聽日邊個有頭條?」

「區選唔可以好和平咁進行。如果好和平咁進行,大家咪覺得,香港好似無野咁。要有一批人出嚟同佢講,依個區選,係一個傀儡選舉,有功能組別、有地區種票。」

國際關係學者沈旭暉上月中在報章撰文,指出即使在 1968 至 98 年的衝突期間,北愛爾蘭還是經歷了最少 30 場大大小小的選舉,愛爾蘭共和軍一方面繼續策動暴力襲擊,一方面以 Anti-H Block 及新芬黨名義,參與不同層級議會選舉。

Victor 直言,他參考最多是北愛爾蘭的歷史,既因為他認為北愛當年的情況與香港相似,亦盛讚 IRA 組織在地武裝力量、打游擊戰的方式 — 儘管 IRA 及其分支,如 Continuity IRA、Real IRA、Provisional IRA,均被不少國家列為恐怖組織。

他預期,北愛歷史,或者就是香港未來的發展軌跡。

「北愛爾蘭都有親英派,有民兵、新芬黨,IRA,佢哋更加多係『民鬥民』,我哋相信我哋會更加貼近嗰種戰爭 …. 直情係打到,警方又無制服,我哋又無制服,最後係會打到 — 好血腥,我哋相信。」

現時小隊明言以謀殺為手段、奪權為目標,最終會否左右運動發展,不得而知。但可肯定的是,一旦身份被識破、被逮捕,要面對的刑罰,隨時是終身監禁。

Victor 說,他們已有心理準備,將會被政權重點監控打擊。

「屌,縱火,十年,或者終身;暴動,又十年,蒙面就一年,同一樣嘢咋嘛!出得嚟做依件事,預撚咗有人捉㗎啦。」 話裡明明是斷送終身,Victor 卻說得輕描淡寫,「我哋幾十個火魔法、幾百個真勇武嘅,全部十年起跳,其實我哋無其他方法㗎喎。」

「你咁樣壓落去,唔等如你能夠禁止到一個思想,同埋一支小隊嘅潛能 。每一個革命、每一場抗爭,都係喺敵人的軍警同政府面前發生,每一次都係咁。」

(編按:相關採訪紀錄在報道刊出後全部銷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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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个评论

如果港警假扮勇武四处破坏,你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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