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处理方式的共识?

大概就是有的人属于初犯 但是足够严重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应该留个操作记录?

就是原地观察然后取消标记 
对用户而言 算是一种警告?
同时对后续 假设用户继续上述行为的时候 也方便未来处理该用户的时候做个参考

单纯的只是想为处理站务提出一点规范
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因为我自己处理的时候 在看到操作记录一片空白的时候往往以初犯作为结论
而翻过去发言记录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同时也看到有人抱怨说狗管理直接封是属于没道理的事情

包括不限于帖子转水 疯狗追骂 等一系列行为

@一只鹿兒
@Nederland
@萨格尔王掀翻池塘
@okamiyu
3
分享 2024-06-11

10 个评论

>>看个人而定吧 如果狗管理们觉得这种操作规范可行我个人比较倾向2~4个星期内的操作记录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根據多宗因屢犯而被封禁的用戶管理記錄,從初次被觀察或處罰到被封禁,時間跨度為一至六個月不等。例如:

一個月以上: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98803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112574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118539

三個月以上: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77377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103930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111241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111385

六個月以上:
https://pincong.rocks/user/admin_log/uid-29459

另外,2021年9月宕機曾導致管理記錄丟失。在可能已遺失的記錄中,曾有管理員指出被處罰的用戶在觀察期間暫停使用該賬號,而改用其它賬號發言以規避處罰。因此,我認爲將操作記錄的可參考時限限定為兩至四星期内是不可靠的。這樣做容易被惡意利用規避處罰,以及在申訴中扯皮纏鬥的藉口。

我的建議是:操作記錄不設參考時限。判定一個賬號為屢犯的依據應包含該賬號記錄中全部的同類記錄和處罰。

如果一定要設置參考時限,那麽根據以往判例,應至少不低於三個月。

望考慮斟酌。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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