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是硬道理,也应该放在律法的第一条

法革出的左派自由平等博爱本质上就是共产主义,自由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的自由,平等就是我器官衰竭你还好好的这就是不平等那就要把你器官摘下来给我用用平等一下,博爱那拿破仑说我最博爱所以要把博爱传播到欧洲大地每一处谁阻止我谁就是不博爱就要被图图掉简而言之就是大一统,习近平也说他最博爱,波拿巴主义的继承者。可见任何道德都会成为野心家掇取权力的工具,一个讲道德的社会结果就是最不道德的,鲁迅翻了圣贤书很久满处都是仁义道德但实质上就是吃人。

像刘仲敬说的军阀社会是解决费拉原子化社会的唯一出路明显是错的,洼地在历史上分分合合多了去了每个王朝末期都是军阀割据但还是逃不过大一统,就是因为他和封建还是不一样的,这些军阀只是实质上割据一方,但名义上还是归于家天下中央朝廷管的,土地名义上并不是自己的,并没有法律兜底,所以没有安全感与其被别人吞并那还不如先发制人吞并别人反正人人都是这么想的最终胜出决赛圈的那个就是新的大一统王朝的皇帝大家长,所以要用基督新教,产权是神赐予的,不可侵犯的,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这也产生了群己界限,谁都别想越界管辖。这就是保守主义的精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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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10-21

89 个评论

Eleanor 黑名单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是错误的。

我给你列举几个发达国家的宪法是如何规定财产权的:


《德意志联邦基本法》第十四条:财产及继承权应受到保障。其内容和限制由法律规定。财产伴随义务。其使用应当服务于公共利益。征收财产仅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征收须依据法律或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并确定补偿的性质和范围。此类补偿应通过在公共利益与受影响者利益之间建立公平平衡来决定。对于补偿金额的争议,可以向普通法院寻求裁决。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不得在未经公正补偿的情况下将私有财产占为己有。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在法律规定并有补偿条款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原因征用私有财产。

《冰岛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二条:私有财产的权利应当不可侵犯。除非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任何人不得被强迫放弃其财产。此类措施必须由法律规定,并应给予全额补偿。

《瑞士联邦宪法》第二十六条:财产所有权受到保障。对财产的强制购买以及任何相当于强制购买的所有权限制都应给予全额补偿。

《芬兰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每个人的财产都受到保护。关于出于公共需要征用财产并给予充分补偿的规定,由一项法案加以规定。

《荷兰王国宪法》第十四条:征用只能基于公共利益,并须事先确保给予全额补偿,且必须根据议会通过的法律或依其授权的法规进行。在紧急情况下,如果需要立即进行征用,则不需要事先确保全额补偿。根据议会通过的法律或依其授权的法规,若主管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摧毁财产、使其无法使用或限制所有者对其财产权利的行使,所有者应有权获得全额或部分补偿。

《日本国宪法》第二十九条:不得侵犯财产权。财产权的内容应适合于公共福利,由法律规定之。私有财产在正当的补偿下可收归公用。

《丹麦王国宪法》第七十三条:财产权不可侵犯。除非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否则不得命令任何人交出财产。只有在法律规定并得到充分补偿的情况下,才可交出财产。

《挪威王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如果国家利益要求任何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用于公共用途,则应从国库获得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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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政治观点:保守自由主义 经济自由主义 精神自由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 少干预主义 反乌托邦主义 黄老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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