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的表述
作为一个个体,每一个人有独立行事的权利,这就是自由。而这个权利是每一个人都应具有的。
法治在自由的前提下,才成立;当然,自由需要法治作为保障与制衡,自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这样保障的就不是被垄断了的“自由”,也制衡了企图对“自由”的垄断。(加引号的自由,只是表述方便,其实其不是自由)垄断了的“自由”,其必然就是会破坏他人的自由,所以其就违反了每一个人的自由的原则。而对“自由”的垄断,也是不能成立成自由的,只是借自由这个词表达出,一种违反每一个人自由原则的倾向,发生事实,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治在自由的前提下,才成立;当然,自由需要法治作为保障与制衡,自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这样保障的就不是被垄断了的“自由”,也制衡了企图对“自由”的垄断。(加引号的自由,只是表述方便,其实其不是自由)垄断了的“自由”,其必然就是会破坏他人的自由,所以其就违反了每一个人的自由的原则。而对“自由”的垄断,也是不能成立成自由的,只是借自由这个词表达出,一种违反每一个人自由原则的倾向,发生事实,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11 个评论
>> 如果你要是以无政府主义视角来看这个问题的话,我觉得个人自由和政府是很好理解的。首先,个人的自由...
人的自由是有限度的,不是任意妄為,隨心所欲地的..........以群體觀之。
在民主體制下,個人自由的基礎必須建立在不侵害他人自由上,否則群體內(民主體制下)的個體自由將不復存在(你侵害奴役我,我侵害奴役他...).....故法律保障自由=嚴懲侵害他人自由=保障私人財產不受侵害(神聖不可侵害)。進一步地說....任何個人或群體的自由不能侵害他人,別的群體,或是整個群體的利益(比如欠薪,詐騙,任意排放廢水,破壞山林,製造地勾油,綁架盜賣器官,貪汙....)。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利己=殘他,殘全),那就是不善,缺德....即"群體失道缺德的現象"。
也就是專制體制(奴役剝削體制)運行精神😂全之不全(運行會崩潰),因為群體失道缺德(大正三角體制,由眾多小正三角一層一層組成).......看誰有能力(權力不受下方...比你弱的人制約)就能往群體裡撈個人好處,且不受制裁.....人人如此,群體運行將崩潰(所以極端專制體制的運行,通常社會運行發展低下....甚至最終引發革命)。
專制體制下馴化出個體的無全利己者(過者),無全守己者(不及者).......排除守全利全利己者(中庸者)現象=不完備性決策,蠢壞(者)驅逐打壓完備性決策,善智慧(者).....群體陷入反道自殘的逆淘汰現象(沒有言論集會出版自由.刪帖封號.軍警法院的關押恐嚇達成此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