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献忠的关键点不在于献忠的对象,而在于献忠(杀戮)本身

对暴力集团下手本身难度颇高,如果没有像杨佳那样提前做好计划,成功率是很难有保证的

同样的,对出门右转的政府来说,要蹲守多位公务员,同时刺杀或冲撞,也不是很容易抓机会的,毕竟公务员上下班都是车进车出的多,也未必有所谓的公务员小区,很多地区都是分散居住

所以作案对象选择小学和道路反而更加合理,因为不用特意考虑下手的时机,即使是珠海的这起事件,散步的时间点都是很有规律的,容易把握,聚集度高。

然后作案场景能确保是车对人,或者刀对空手,确保武器优势。

瞄准党政军公务员,那叫造反,凶手并不是要反政府,而是反社会,为了杀而杀,这才是献忠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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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11-17

29 个评论

>> 文革才过去几年就忘了,当时哪个红卫兵说自己就是喜欢杀人?


不少人是看不出 "指导行为的思想" 与 "为行为解说的说法" 这两件事的, 有人能看出却故意混淆二者更是倒错.

为保护受害者我两者都接受, 为加害开道那两者我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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