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惡搞:既然有司法獨裁,也應該有立法獨裁

某蔥友評論美國政治,認為司法權抑制了川普政府的行政權,而川政府作為多數民意的代表,司法權卻限制其執政,相當不妥,妥妥的「司法獨裁」,所以應該遏制司法權的範疇。

突然想到一年前的韓國及現在的台灣,同樣都是朝小野大的格局,使得政令不出府院,爭議法案及預算都擱置在國會,這樣算不算是「立法獨裁」?是否應該修憲限制立法權,使其服從於多數民意的尹、賴政府的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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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8-01

7 个评论

美国哪有什么“立法独裁”
美国从林肯以来一直都是集权趋势——联邦权力侵蚀州权、总统权力(行政权)扩大,近10年来总统的行政令越来越频繁,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Tiktok延期,封掉抖音是国会两党通过的法案,但是总统可以直接用行政令绕开

另外,你总不能在你喜欢的总统或政党受到约束时觉得立法和司法碍手碍脚,就想废掉它,国民党执政时蓝营还觉得绿营在立法院瘫痪议事是立法独裁呢,这种事总是风水轮流转,哪天你不喜欢的政党控制了行政权,你又会觉得行政独裁要削弱行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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