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促进法第六十三条与刑法自相矛盾

根据中共最近很火的民族团结促进法第六十三条:在境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民族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主语没有说明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

也就是说包含外国人。

但是根据刑法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犯本法规定之罪,按照法律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由此可得出二者明显是自相矛盾和冲突的。


当然可以说中共宪法只是纸,那么刑法就更不说了。涉及政治的那有没有罪是党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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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7-06

15 个评论

>> 没弄清楚。境内当然可以罚款,中国实施属地管辖+属人管辖。那么外国人在境内别说罚款,判刑都可以。...


我只是随便举一个反例。即使是境外的个人或者实体,也是存在罚款可能性的。

你自己也说了,高通因为和中国有商业往来所以支付了罚款。

高通难道不是中国境外公司吗?他完全可以不支付啊,难道还去美国抓人不成?但是高通就是付了呀。

所以一家公司是否尊重中国的行政处罚和它是否在境内或者境外关系不大,而是必须权衡接受或者拒绝处罚的利弊。趋利避祸是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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