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刪除「國家統一」 兩岸條例修正草案一讀通過
立法院今(8日)一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莊瑞雄、陳亭妃等人共同提案,刪除條文中的「國家統一」文字。提案表示,我國與中國的關係已不再以「國家統一」做為唯一最終目標,因應我國政治現實及發展,應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院上午通過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提案將條例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內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刪除,修改為「因應國家發展」;將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中的「國家統一前」修改為「國家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時」。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08/40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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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午通過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提案將條例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內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刪除,修改為「因應國家發展」;將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中的「國家統一前」修改為「國家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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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个评论
什么样的算外省人?如果外省人女性的后代,是外省人吗?华人基本不可能跟蛮夷结婚的,华人有华人的城市,蛮...
你好像對台灣的歷史不太了解
首先,在台灣「外省人」的定義,是指1945年日治時代結束後至1980年代末期海峽兩岸重啟交流期間,從中國大陸各省移民至臺灣的人士及其後裔
再來與原住民通婚問題,因為清朝頒布渡台禁令,規定來台移民者不可攜家帶眷,台灣的清朝移民絕大多數都是單身男性,這一族群在台灣俗稱「羅漢腳」,因為當時在台灣漢族女性的人數極少,所以大部分的羅漢腳都選擇和平埔族女性成婚(有的漢族會借婚姻手段獲取平埔族土地)
另外,有的地方平埔族部落因長期被歧視,就偽裝成漢族混進漢族社會,很多漢族家族常常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和平埔族混血
所以漢族和平埔族通婚的現象很早就有,而且在台灣很普遍
再來糾正你幾個錯誤,你說「蠻夷有蠻夷的部落,漢人有漢人的城市」,台灣西部平地的土地面積不大,漢人的城市都是建立在原屬於平埔族的土地之上的,所以兩個族群不可能是涇渭分明的分隔;第二,「酋長」是印第安人跟非洲部落的,台灣原住民的頭領叫做「頭目」;第三,「蠻夷」這種稱呼帶著一種漢族本位視角的歧視,通常我們現在都會避免用「番」或是「蠻夷」之類的詞彙稱呼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