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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5-29

162 个评论

不配合防疫,增加別人的感染風險,難道不是侵犯健康權?

防疫措施不是法律。
你又怎么能保证防疫措施一定是正确的,没有过火呢?
如果有人认为政府建议的防疫措施不合理,就没有义务一定按政府的指导去做
像是武汉手忙脚乱,突然封城之类的命令,在正常国家完全是不可容忍的

另,增加风险,跟侵害还是有区别的吧。
比如说你的基金经理买入了一些高风险财产,增加了你破产的风险,你也不能说人家是侵犯你的财产权吧?
没有将防疫措施写入法律 = 没有将限制投资风险的操作规范写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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