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有丢掉“华人”之名的自由,这无关对错。

在中文讨论区里,经常会出现“中华“、“华人”之类的字眼。我们知道,字词的使用一定是有意义的。这两个词作为集体的名称,起到了将所描述之事物与同类区格开的作用。也就是说,“华人”之名称一但使用,就将同样种族的一群人与他人区分开来。而任何区分的意义在且只在于区别对待。
我们又知道,任何基于种族的区别对待都是不应当的,是不正义的,是严重侵犯人权的。假如有一个孩子,双亲都是所谓的“华人“。但他不喜欢“中华文化”,他努力改变自己的惯性思维,努力学习,努力移民,但他无论如何都会被称为“华裔”、“华人”。他因为这个名字被区别对待,是可以想象的。哪怕很多时候这种区别对待很多时候,对很多人,包括“华人“来说都是“无害的”,甚至他们认为是”应该的”,但对这孩子却不是这样。他讨厌被大众认可的,“华人”的共性(如果没有这一共性,这个名称就没有意义),他更不喜欢基于这东西的某种区别对待,但他根本无力改变。由于这无力感,哪怕他讨厌的事情没有发生,他也会感到压力,进而就有恐惧。四大自由里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而“不自由毋宁死”是这里很多人的格言。
我思来想去,这种称呼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简单的创造共同体。那么这种基于血统的共同体,比基于价值观的,基于能力的共同体来的好吗?我想各位心里都有答案。更别说这种共同体,是建立在牺牲人权之上的。
为此,我倡议各位:不再使用任何特定的种族/民族名称。有分别才有歧视,这也是我对“黑人”种族歧视问题的一点认识。就让我们一同,为更好的社会出些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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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6-05

79 个评论

我是地球人,“我是华人”=“我身高1米65”,只是一个外貌表述,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抱歉,这不一样。身高具有真实意义,可以运用在很多实际方面。而你自己也说“华人”没有实际意义,如果说是对外貌的描述(现实并不是这样运用的),韩国人,日本人都有一样的外貌特征,你的说法站不住脚。没有意义的区格只能带来歧视和侵犯人权,如果不是“华人”将大共同体当精神鸦片,要它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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