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安法後的香港

國安法成立後,香港很難再進行大型的集會遊行,更有可能以言入罪,普通地去發聲都不可能。
香港人應該如何自處呢? 應該自保優先還是繼續抗爭下去呢? 
各位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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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7-01

7 个评论

大型的集會遊行 還是有可能。基本法保障集會自由,我覺得/估計港共有一日會批准來做樣子給外國看,但肯定不會多。

另外別把香港人看得像中國人一樣,香港人這一年來不怕非法遊行,但如果像反送中那回兒每星期搞 非法的遊行,估計再多手足也不夠被捕,只能夠/建議在重要日子或者事件 才集氣。

以言入罪,在內地直線衝塔的人也在,而且也不會死人,我不覺得香港人還會比中國人差。

品蔥的人可不可以除了叫人逃走外有別的方法....走了的人只會孤立了留下的人,如果香港人是這樣自私、這樣容易逃避,那有這一年的抗爭......

抗爭的方式是一定要變,不可能每星期都聚人,創意、話題性、隱密、地下化的抗爭應該是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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