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除死刑的问题上,中西方民众的想法差别很有意思。
中国人在是否废除死刑的立场上很一致,知乎上相关问题一边倒地支持死刑,品葱相关问题的观点要多样化一些,一些高票讨论从各个角度讲了反对死刑的理由,但我不认为很有说服力,因为死刑存废问题是没有对错的纯粹价值观的争论。
双方价值观的冲突集中在一个问句上:“如果今天你家人被杀,你还会不会主张废死?”
不论知乎还是品葱,中国人还是台湾人,都难以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要么指责问这个问题的人人身攻击,要么侧面回避这个问题。这里引用品葱上Morty君的讨论:
他的讨论只是试图绕过这个问题。但事实上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的家人不会意外卷入谋杀,当一个被害人的家属希望犯人被判死刑时,出于最基本的同理心,只有“家人被谋杀后依然反对死刑”的人才有立场反对死刑。而中国人,包括台湾人,普遍不具有这样的觉悟。
相反,西方面对这个问题要坦率很多。欧洲一些调查直面了这个问题,而结论显示
在我们眼里可能是“圣母”的想法正逐渐成为西方的主流民意。如果大多数人抱有这种想法,那废除死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也许正是这些所谓圣母和虚伪的想法,让人们一步步从丛林中走出来,建立起了文明的大厦。
双方价值观的冲突集中在一个问句上:“如果今天你家人被杀,你还会不会主张废死?”
不论知乎还是品葱,中国人还是台湾人,都难以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要么指责问这个问题的人人身攻击,要么侧面回避这个问题。这里引用品葱上Morty君的讨论:
另外,不要跟我说什么「如果你的亲人被谋杀了,你还会宽恕罪犯吗」这样的话。首先「宽恕」和「坚持死刑」不是一回事,而且即使我宽恕了罪犯,罪犯仍然会被交付司法系统进行审判和定罪;其次,说这样的话的人往往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建议要不要定夺他人生死。这是无比荒谬的。
他的讨论只是试图绕过这个问题。但事实上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的家人不会意外卷入谋杀,当一个被害人的家属希望犯人被判死刑时,出于最基本的同理心,只有“家人被谋杀后依然反对死刑”的人才有立场反对死刑。而中国人,包括台湾人,普遍不具有这样的觉悟。
相反,西方面对这个问题要坦率很多。欧洲一些调查直面了这个问题,而结论显示
越来越多的家人被谋杀的人反对死刑,或者不希望在家人死亡时追究犯人死刑。
在我们眼里可能是“圣母”的想法正逐渐成为西方的主流民意。如果大多数人抱有这种想法,那废除死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也许正是这些所谓圣母和虚伪的想法,让人们一步步从丛林中走出来,建立起了文明的大厦。
34 个评论
我就是俗人!(给太长不看的人,在最下面有懒人包)
我认为惩罚犯人一点用也没有:总会有人真的什么也不怕。
再说,惩罚或者教化犯人各自的用途是很明显的——前者用于满足复仇欲,后者用于满足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它们的共通点是对被害人本人的补偿基本为零,因为我们毕竟不可能补偿一个死人吧?
第二个共通点是对加害者的改变基本也为零,犯罪的事实不会消失,有人真的觉得“为了出狱而扮演好人”这件事和“变成好人”是同一件事吗?
除去为自保而为之的暂时犯法——如长期受虐者的反抗,或者被侵害时的正当防卫等,犯罪不代表任何事:
它只代表,一个人有能力与意愿,在“任何他不喜欢(而非纯粹的危险等不得已)的事情发生时”,肆意的侵害他人应有的权利,如生命或财产权等。
精神病或者吸毒导致意愿判断不明确的场合,我们可以思考是哪一点让人类与动物区隔开来——理性与思考。
不,或许也并非如此。
猛兽可以驯服,因为猛兽至少有能力区分什么是对它没有敌意的,猛兽是有能力至少不要立刻吃掉它身旁的人类的:但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与吸毒者则无,他们是纯粹的混乱,具有极高的、只要放归人类社会就会轻易展现且不可逆的危险性。
这个情况下,惩罚与教化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首先就不该奢求这些会仅为了自己的满足而侵害他人的人做出任何改变,
毕竟人类的心理变化是复杂的,
我们永远不能知道一个罪犯受迫于刑罚的演技是否能够长久维持,也不知道受到教化的罪犯是否仅是在饰演一个好人,等待监视者的离去。
在此之上,没有任何人有能力保证“一个不需要,或不愿,或不能考虑后果的人”真的不会做出任何事来造成突发的且对被害人而言不可逆的伤害。
为此,我们应该放弃任何的惩罚与教化,那寄希望于“犯罪者的改变”本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可以很轻松的假定,任何改过的犯罪者属于幸存者偏差。
毕竟哪怕它的概率再大,我们也绝不应该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人的性命为我们道德辩论的赌注。
如果今天各位听到习近平和他的党羽们赌三峡大坝会不会淹水,赌武汉肺炎会死多少人,想来也会被这种不把人当人的事情激怒。
那为什么我们应该抱有这种形同把无辜的潜在受害者拉到面前,和他(她)说:
“嘿我们想要挑战一下司法的可能性,我们刚刚放出了一个杀人犯,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犯,也不知道会不会死人,总之祝你好运啦啾咪(爱心)”
的,扭曲而变态的想法?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无视任何把人的性命放在天秤上比较的行为:
不论是犯罪者本人还是潜在的、未来的受害者,还是已死的受害者,都不应该成为我们坐在空调屋里指点江山的借口与赌注。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放弃任何不可控的,不可逆的要素,进行以完全的隔离为目的的司法。
或者是终身且不得假释的监禁,或者是死刑。
这么做理应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考量,也不具对加害者的任何期许,
它理应有,且只有“隔离”本身这一目的,
它理应为,且仅为从这样有能力且有意愿的不安定个体手中,再无错失的保护无辜者的安全。
它理应为,且仅为让每一个或顺利、或艰苦,但仍在各自的人生中拼命生活着的人,
永远不至于被突如其来的扭曲恶意断绝任何本该拥有的可能性,
永远不至于为不知潜藏在何处的恶意惊吓得不再能够昂首阔步。
......如果有人觉得死刑本身容易有冤案的话,也该对重刑犯采取终身且不得“因犯罪事实本身的不存在(即冤案)以外的任何因素而释放”的监禁——那好歹是可逆的,比受害人的待遇好了八倍,不是吗?
给懒得看的人的总结:
惩罚和教化——尤其是教化——没有意义,你不该为了一点道德上的论辩拿牵涉到人命的风险当赌注。
死刑或者释放条件极度严苛的终身监禁的目的也只该有“把犯人这个风险从无辜的人民身旁驱除”,而非什么满足复仇心的杀人。
我认为惩罚犯人一点用也没有:总会有人真的什么也不怕。
再说,惩罚或者教化犯人各自的用途是很明显的——前者用于满足复仇欲,后者用于满足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它们的共通点是对被害人本人的补偿基本为零,因为我们毕竟不可能补偿一个死人吧?
第二个共通点是对加害者的改变基本也为零,犯罪的事实不会消失,有人真的觉得“为了出狱而扮演好人”这件事和“变成好人”是同一件事吗?
除去为自保而为之的暂时犯法——如长期受虐者的反抗,或者被侵害时的正当防卫等,犯罪不代表任何事:
它只代表,一个人有能力与意愿,在“任何他不喜欢(而非纯粹的危险等不得已)的事情发生时”,肆意的侵害他人应有的权利,如生命或财产权等。
精神病或者吸毒导致意愿判断不明确的场合,我们可以思考是哪一点让人类与动物区隔开来——理性与思考。
不,或许也并非如此。
猛兽可以驯服,因为猛兽至少有能力区分什么是对它没有敌意的,猛兽是有能力至少不要立刻吃掉它身旁的人类的:但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与吸毒者则无,他们是纯粹的混乱,具有极高的、只要放归人类社会就会轻易展现且不可逆的危险性。
这个情况下,惩罚与教化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首先就不该奢求这些会仅为了自己的满足而侵害他人的人做出任何改变,
毕竟人类的心理变化是复杂的,
我们永远不能知道一个罪犯受迫于刑罚的演技是否能够长久维持,也不知道受到教化的罪犯是否仅是在饰演一个好人,等待监视者的离去。
在此之上,没有任何人有能力保证“一个不需要,或不愿,或不能考虑后果的人”真的不会做出任何事来造成突发的且对被害人而言不可逆的伤害。
为此,我们应该放弃任何的惩罚与教化,那寄希望于“犯罪者的改变”本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可以很轻松的假定,任何改过的犯罪者属于幸存者偏差。
毕竟哪怕它的概率再大,我们也绝不应该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人的性命为我们道德辩论的赌注。
如果今天各位听到习近平和他的党羽们赌三峡大坝会不会淹水,赌武汉肺炎会死多少人,想来也会被这种不把人当人的事情激怒。
那为什么我们应该抱有这种形同把无辜的潜在受害者拉到面前,和他(她)说:
“嘿我们想要挑战一下司法的可能性,我们刚刚放出了一个杀人犯,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犯,也不知道会不会死人,总之祝你好运啦啾咪(爱心)”
的,扭曲而变态的想法?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无视任何把人的性命放在天秤上比较的行为:
不论是犯罪者本人还是潜在的、未来的受害者,还是已死的受害者,都不应该成为我们坐在空调屋里指点江山的借口与赌注。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放弃任何不可控的,不可逆的要素,进行以完全的隔离为目的的司法。
或者是终身且不得假释的监禁,或者是死刑。
这么做理应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考量,也不具对加害者的任何期许,
它理应有,且只有“隔离”本身这一目的,
它理应为,且仅为从这样有能力且有意愿的不安定个体手中,再无错失的保护无辜者的安全。
它理应为,且仅为让每一个或顺利、或艰苦,但仍在各自的人生中拼命生活着的人,
永远不至于被突如其来的扭曲恶意断绝任何本该拥有的可能性,
永远不至于为不知潜藏在何处的恶意惊吓得不再能够昂首阔步。
......如果有人觉得死刑本身容易有冤案的话,也该对重刑犯采取终身且不得“因犯罪事实本身的不存在(即冤案)以外的任何因素而释放”的监禁——那好歹是可逆的,比受害人的待遇好了八倍,不是吗?
给懒得看的人的总结:
惩罚和教化——尤其是教化——没有意义,你不该为了一点道德上的论辩拿牵涉到人命的风险当赌注。
死刑或者释放条件极度严苛的终身监禁的目的也只该有“把犯人这个风险从无辜的人民身旁驱除”,而非什么满足复仇心的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