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旧金山法院叫停特朗普禁令

美國政府18日要求各大App平台今天起下架微信(WeChat),不過今天美國加州舊金山法院今天作出判決,認定微信(WeChat)用戶主張美國政府封殺係違憲行為的說法成立,故發出臨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以阻止商務部依總統川普要求,將微信從iOS及Android上下架。

據《CNBC》報導,加州法院的臨時禁制令,還一併阻止了商務部限制微信在美國與當地企業等實體往來的命令,因為這會讓現行美國微信用戶對該App的可用性降低。

美國加州法院地方法官畢勒(Laurel Beeler)指出,微信用戶提起的訴訟,「反映了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立法意旨的嚴肅問題,而經過權衡之下,認定其對原告有利」。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確立美國對宗教及言論自由的保障,也就是說,法官認定微信用戶提起的訴訟中,有關侵犯自由的主張成立;發起訴訟的律師曾主張,這讓部分美國民眾失去與中國親友聯繫的機會,傷害這些用戶的言論自由。

美國商務部18日宣佈封殺微信當天,就有官員私下向《CNBC》透露,已在為長時間的法律戰作準備。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298089
                                                                                                                             
墙内报道:
法官正式下达初步裁决 (preliminary injunction) 限制微信禁令的在全美国范围的实施。用户仍可以继续使用微信。

法官表示,商务部长仍可以继续考虑出台其他的禁令针对腾讯公司

背景:美国当地时间周五9月18日,由华人律师发起、牵头了对美国政府微信禁令诉讼的非盈利机构“美微联会”,向法院发起了新的动议,要求法院下达初步裁决,阻止商务部对微信的禁令。

原告方为了此案能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周六今天本是犹太新年 Rosh Hashana,也是美国法定节假日,原告的上庭主诉律师 Michael Bien 是犹太人,他依然带领团队赶在重要的族裔和信仰节日当天,继续全力以赴提交文书、出庭发言。

也正是因此,法官得以在周日禁令正式生效之前,于周五中午和周六下午分别召开了两次紧急听证会,详细听取了原告和美国政府方面表达的意见。

好消息是,法官在周六下午的听证会后,责成原告方面草拟并提交一份初步裁决 (preliminary injunction) 文本,等候她的审核和最终签名。

对此,法官于本文发稿前不久做出裁决:

叫停面向微信的总统令和商务部实施细则,禁止商务部禁令的实施。

这样意味着,8月6日的特朗普总统令和周五的商务部交易禁令中关于微信的部分,将不会生效。微信可以照常使用、也不会被下架。

法官认为:

8月6日的总统令及9月18日商务部实施细则,均实际造成了在美国境内全面禁封微信的效果,有违反微信用户宪法第一修正案程序正义条款等根本权利的嫌疑;对此美国政府指责微信构成国家安全威胁,证据不足,而细则从颁布到生效只有两天,造成了紧迫和无可挽回的伤害。

参考美国政府封杀微信造成的伤害,以及政府做出此行为的模糊不清的理由。法官判决,总统令和商务部细则均不得实施,等待法院最终判定这两者是否违宪。

此前,美国商务部于9月18日周五早上宣布,将从9月20日,也就是本周日午夜起,正式对微信和 TikTok 展开禁令。此令逼迫苹果和谷歌将微信从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美区下架,老用户也将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更新微信。同时,商务部还将禁止微信内的金钱交易或付款处理功能。

但在今日的紧急听证会后,法官下达裁决阻止了这一禁令的继续实施。这也意味着,微信不会被禁,可以继续使用了。

禁令前夕,力挽狂澜

由于禁令将会在9月20日凌晨生效,事出紧急,法官决定在今天临时举行一场听政会,让作为原告的美微联会的律师团,和作为被告的美国政府律师团,再次上庭作证,以决定是否限制这一禁令。

美国政府的律师表示,禁令细则针对的是微信上企业之间的行为 (Business to Business),个人用户的使用并不担责;而且禁止的是 App 的下载和升级,对于已经安装这个 App 的人来说没有影响。“虽然会因为不能升级,导致丢失一些功能和影响使用质量,但是人们还是可以用的。” 他们还表示,这是一个经济法案,针对的是服务提供商。

美微联会的律师则表示,禁令细则让人们都很疑惑。人们此前在微信上做很多事,现在并不了解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而且禁令对于“企业之间的行为”也没有很清晰的定义。

对于这个禁令有没有违法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政府的律师认为,用户还可以转移到其他通信平台上,并不会影响用户的沟通表达权利,但是美微联会的律师反驳了这一观点,称因为 Facebook 等平台在中国不能用,微信禁令会让身在美国的人没有办法和中国的亲友交流。

美微联会的律师还表示,不仅仅是中美民间交流会受限,在美华人之间的交流也会被严重影响。

很多美国的微信用户并不会英文,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任何一个服务可以取代微信,他们并没有别的选择。尤其在现在疫情的情况下,很多微信用户的不会英文,他们完全依赖这个 App。人们对于这个禁令感到很恐慌。不能因为某一个方面,就完全封禁美国一个少数群体严重依赖的App。

美微联会的律师还指出了关键的一点,禁令细则还给予了商务部可以改变“交易”一词定义的权力,而且对这一改变还不需要提供通知。这一权力可能会带来更多不可预料的后果,“尤其这个禁令涉及刑事后果,我们不能依赖政府的善意(good faith)来对待这件事。”

美国政府的律师一直在强调微信的使用会把敏感信息传输回中国,对于美国来说是一个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问题,但是美微联会的律师则表示,政府一方面称担心信息安全,另外一方面却允许个人使用,甚至没有像限制TikTok那样,禁止政府人员使用微信,这让这一论点并站不住脚。

此后,法官表示今日将做出判决,以决定是否会限制这一禁令。

就在发稿前,法官叫停了这一禁令。

自从禁令被颁布后,微信在周五的下载量增长了150%

对于这个禁令有没有违法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政府的律师认为,用户还可以转移到其他通信平台上,并不会影响用户的沟通表达权利,但是美微联会的律师反驳了这一观点,称因为 Facebook 等平台在中国不能用,微信禁令会让身在美国的人没有办法和中国的亲友交流。

美微联会的律师还表示,不仅仅是中美民间交流会受限,在美华人之间的交流也会被严重影响。

这段话真的是恶心到我了🤮这些支那人怎么不去对中共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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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9-21

132 个评论

>>微信必須死我想我們這裡的正常人都沒有意見,但關鍵是方法。設想一下,我想把肥豬習碎屍萬段,對吧?親手用...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是,如果一种言论是被政府权力打压的,要承担后果;而另外一种是安全的,那本身就不存在言论自由。这个时候第二种言论只是政府和权力的帮凶而已。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1531
对民主国家限制专制势力的一些思考,兼谈"必要之恶"
一、背景
民主的本意是限制政府的权力并充分保障普通人民的合法权利,然而目前却有被滥用的趋势。某些专制势力利用民主国家保障不同声音的民主制度搞破坏,比如伪造舆论,挑拨离间制造对立,辱骂,利用金钱扶植代理人等,而且只要对方敢反制,就马上污蔑对方打压不同声音,民主是假的,天下乌鸦一般黑等,逼迫对方纵容自己的行为,直到最后消灭对方的民主;而自己却以专制为理由光明正大地打压异见,民主国家几乎无法渗透,从而造成一种对民主国家不公平的局面。
二、对民主定义的讨论
民主最经典的定义是保障不同声音,因为没有进一步描述如何保障,所以普遍的观点是无条件的保障。这是圣母的想法,是明显是错误的。还有一种观点就是只保障民主国家的声音,消灭一切不民主的力量,又称"防卫性民主"。这种观点最早是在德国产生的。当时希特勒就是利用民主制度上台,回头颠覆民主制度。之后德国人为了防止民主被颠覆而创造了这种定义。随着中国对外渗透的逐渐频繁,这种定义目前在台湾、澳大利亚等国家正在得到逐渐广泛的认同。我认为这也有问题,毕竟很多专制国家比如中国和朝鲜自称是民主国家,把限制不同意见解释为防止民主制度被颠覆。

我认为民主的定义应该是在遵守某些规则的情况下限制异见。
三、对第二部分谈到的"规则"和必要之恶的讨论
民主本来是应该绝对包容各种声音的,如果全世界都民主,那么绝对包容完全没问题,但问题是总有一些不民主的国家想利用民主搞破坏,如果绝对包容,当对方体量小,实力弱时尚不会很大的问题,而对方体量大,实力强时,就很容易被颠覆。因此,为了防止被颠覆,就不能绝对包容,而是必须对不民主的力量进行限制。不过既然是民主国家,就不能像专制国家那样任意打压,而是要遵守某些规则。我觉得规则有两点:
1.必须保证限制措施尽可能地宽松。如果某种措施能有效防止被颠覆,就不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否则就不符合民主"包容各种声音"的理念。
2.必必须保证限制措施比对方的宽松。如果本国必须比对方采取更严厉的限制才能避免被对方颠覆,那么就说明导致本国有被颠覆的危险的主要原因在于自己,而不是对方。这时本国就应该反思到底什么地方做得不好,让人民讨厌。

所谓"必要之恶"就是指做小坏事以防止大坏事的发生。我认为满足上述条件的限制措施可以称为必要之恶。
四、基于此规则的分析举例
中国一直限制人民的自由以防止被欧美国家颠覆。1980年代是中国政治上最开放的时期,但只是相对开放,实际上仍然非常专制,结果1989年爆发学运,中共差点失去政权。我们可以把1980年代的限制看成是保证不被颠覆的最小限制,但即使是这种限制也远比欧美国家的严格。因此中国的限制措施不满足也无法满足规则2,中国不是民主国家。

戒严时期的台湾一直限制人民的自由以防止被中国颠覆。那时台湾的限制措施满足规则2(台湾至少还有选举和地下反对派),但显然超出了限度,不满足规则1,因此戒严时的台湾不是民主国家。

1950年代的美国搞了五六年麦卡锡主义以防止被苏联颠覆。那时只不过有一些人被怀疑是共产分子而已,被迫害致死的几乎没有,而且持续时间也很短,限制措施可以说是相当宽松,基本符合规则1,同时那时美国的限制措施比苏联的更宽松,符合规则2,因此美国是民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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