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传的惯用伎俩:改变名词概念

这是一篇短文,说明中共惯用的一个宣传伎俩。这个伎俩很简单,但非常隐蔽,以至于包括我在内长期都没能识别,直到前一段时间一个油管视频才揭露了这个东西,使我有如梦初醒的感觉。这个宣传伎俩非常简单——修改名词概念,迷惑老百姓,以为他们真的会按照他们宣传的那样。
举例子:
  1. 中共起他们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们把他们大量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加上了“人民”两个字,比如“人民教师”“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2. 中共宣传他们的政权统治下面,“人民”有广泛的“民主”,比如“集会”“示威”“静坐”等表达自己意愿的方式;
  3. 中共宣传他们的官员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

写到这里,我想不用再写下去,肯定很多老百姓会将这些引为笑柄。但是事实上,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人民代表大会也真的存在,中共是如何“出尔反尔”的?很简单,他们修改了“人民”“民主”“选举”等政治概念名词概念,使老百姓误会他们真的有这些,可是一旦你去质疑他们,他们一定会有下面这套说法:
我们当然对“人民”非常好了,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只有忠于“党”的领导,永远听党的话,忠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人才能称之为“人民”。我们对某某人不好,是因为他们都不是“人民”,不是“人民”的人怎么能享受各种权利呢?在西方国家眼里,只要是一个公民,就大概等同于人民的一员了,所以,“美国人民”“法国人民”跟美国全体公民,法国全体公民是等同概念,可是中共却悄悄修改了概念:只有他们认可的公民才可以称之为“人民”,添加了附加条件。同样的道理,只有他们认为是“人民”的一类人才有上面这些“民主”权利,如果你集会的目的是批评他们,表达的是对他们的某些不满,你就不再是“人民”了,自然也不能享有这些权利;而“人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性是首先服从党的领导,听党的话,换言之,不按照“党委”的要求去选举的,选举的结果不符合党的期望的,都不能算合法的“人民大会”。
如法炮制,所谓的“一国两制”也不能按照常理理解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按照他们的意思,应该理解为“一个国家之下的两种制度”,有区别吗?有的,中共的“一个国家之下”是指在一个国家的领导之下的,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两种制度”。看到了吧?中共是何等的流氓,何等的无耻。他们一方面欺骗本国人民,另一方面欺骗他国人民,混淆概念,让老百姓胡里胡糊之下支持他们的“合理要求”。如果台湾答应了“一国两制”“回归祖国”,并不能真正“两种制度”,而是在中共领导之下的两种制度,台湾必须在中共领导之下才能搞自己的制度。
按照这样的分析,各位应该明白,中共教科书上的许多宣传绝不能按照常理理解的,他们只是想欺骗人民,欺骗小孩子,以达到最终欺骗全体中国人的目的。看到中共的宣传,有识之士应该多留一个心眼:这是按常理理解的概念吗?中共是不是真的如此?放心,你的心眼大部分情况都是有用的,他们很可能不是真的这样去做。你能期望一个流氓政权做出符合人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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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20

34 个评论

教育和宣传,阻挡了普世价值的脚步,长期洗脑,大部分人都得不到政治和逻辑常识的教育。要是没有互联网我估计也是一辈子读不到哈耶克和熊飞骏,变局策什么的,唉,可怜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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