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 in translation: 词语的误译,与警官的谋杀

昨天,警官Derek Chauvin被判罪名成立。在微信、中文推特上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警官的执法行为是“谋杀”。其实,这是一个词语的误译。

Derek Chauvin的罪名有三个:
second-degree unintentional murder
third-degree murder 
second-degree manslaughter

按照顺序,这三个罪名的最高狱期分别是40年,25年,10年。

最高的罪名其实是“unintentional murder”,翻译成“误杀”会更好一些。这个罪名的另一个称法是“轻率杀人”,比如有些大人把孩子抛起来,以为自己能接住,一不小心,没接住,孩子死了:这就是标准的“轻率杀人”了。

要是翻词典,第三个罪名“manslaughter”的中文翻译是“屠杀”,那更不得了!中文语境里,起码杀了一村的老老少少,才能叫做屠杀。  这句话我把它看成 slaughter了,其实词典里是“误杀”  但是在美国(我不知道英国怎么样),这个罪名 “second-degree manslaughter”在其它一些州称为“involuntary manslaughter”,跟上面的“unintentional murder”很类似,犯者主观上并不想杀死对方,而是比较轻率。区别在于:如果一般人都认为这个情况很危险,你还去做(比如在闹市里以150麦飙车),属于第一个罪名“unintentional murder”, 如果情况是否危险不是那么容易被一般人判断,比如因为疏忽缺少照料,让老人得不到帮忙而死去,这算第三个罪名“involuntary manslaughter”。再弱一些的,没人能预料到的悲剧,就算是accident 天灾了,不予起诉。


这个案子的焦点就是:辩护方试图把 George Floyd的死亡归结于“没人能预料到的悲剧”,也许是体内的毒品,也许是心脏病,也许是路边的废气;而控方用各个证据指出警官的做法是轻率的,超过警察手册的非必要武力,当时路人都已经指出Floyd的濒临死亡了(“一般人都认为这个情况很危险”),他还继续跪在Floyd的脖子上。


警官的无意谋杀罪名(误杀罪名),是无可置疑的。很高兴陪审团和法官做出了合乎公众共识的审批。
2
分享 2021-04-23

27 个评论

>> 我整篇东西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无意谋杀就是误杀。 把它称为“谋杀”就是误译。

先不談無意圖謀殺,第三個三級謀殺,前面沒有任何修飾詞,你無聊如果也解釋不成誤殺。其次,無意圖謀殺和誤殺的意思完全不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状态

  • 最新活动: 2021-04-23
  • 浏览: 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