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民案真正的意义:中国人的繁殖欲望和农村社会的集体犯罪

我发现到目前为止还是有很多人看不透董志民案真正的意义,包括所谓的专家学者、人权斗士。

囚禁性奴在欧美也很常见,所以着眼点在对女性的囚禁和侵犯就很肤浅。

从欧美性奴可以看到:

囚禁者只是单纯发泄性欲和满足占有欲。

囚禁者害怕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会避免生出孩子,即便生出也会很快处理掉。

从董志民身上我们发现:

董志民的主要目的是繁殖后代,而且不需要母亲参与抚养。董志民对后代的理解还停留在数量越多越好,活着就好。目前很多中国人依然持有这种生育观念。

董志民不怕别人发现,多出八个孩子也无所谓,甚至铁链女被监禁也被村里人知道。这种中国农村社会独有的集体犯罪非常值得研究。

结论:

即便是性奴,欧美人都要比中国人高级文明许多。董志民所暴露出来的,就是中国人最原始的问题。

为何欧美左派的人权理论不适用于中国?因为中国有多少人可以算人呢?所以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采取其他的方法。
22
分享 2022-09-01

26 个评论

董志民的社会认同诉求,当然啊,反应的就是洼地的社会和洼地的文化,
但我更认为,有这种洼地社会文化,就是因为欲望这种东西,是洼地女性从来都没有的,早早被洼地男性垄断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说董志民没有欧美男性的欲望诉求,而是欲望诉求根本不是问题,不需要提心吊胆的,洼地的社会和文化远远低于欧美的数百年,低于起码一整个层次。
洼地本身诞生的文化和社会,根本就没有对女性个人的需求的内容。女性如同从来不存在一样的,消失在华北平原战争暴力殖民主义大一统宗教叙事之中。洼地华北平原宗教文化里,女性从来都是宗教的生育工具,是宗教的财产的一部分。
女性的子宫,从来不是自己的子宫,那是家族的子宫,是华北平原宗教殖民者的子宫。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