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分析中国不可能进入法治社会
从体制上就不可能。法治社会是依靠法律制定 司法 和执法机关的。这些机构在中国都是小喽喽。
先说制定机关,拿省做例子,省人大是法律制定机关,正省部级,和党委政府同级,实际上几乎从来不制定,主要就是干点橡皮图章的活,任命些省长厅长之类。没权没势。
司法机关
宪法所谓的一府两院就是和笑话,省政府是正省部级,法院和检察院,省高院和省检察院是实际上的正厅单位,一把手高配副省。机构本身也就相当于政府一个厅,压根没人人理你。升官最怂地方,什么厅都有升官的,法检只见过本系统内部来回流窜的。
执法机关,公安厅司法厅,公安厅厅长在周永康时期有兼任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后来就只有兼任副省长的,听说现在有的地市副市长都当不上。都是正厅级单位,里面人比法检还多,和同级的各个厅局比,升官慢,官小压根没人理。
先说制定机关,拿省做例子,省人大是法律制定机关,正省部级,和党委政府同级,实际上几乎从来不制定,主要就是干点橡皮图章的活,任命些省长厅长之类。没权没势。
司法机关
宪法所谓的一府两院就是和笑话,省政府是正省部级,法院和检察院,省高院和省检察院是实际上的正厅单位,一把手高配副省。机构本身也就相当于政府一个厅,压根没人人理你。升官最怂地方,什么厅都有升官的,法检只见过本系统内部来回流窜的。
执法机关,公安厅司法厅,公安厅厅长在周永康时期有兼任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后来就只有兼任副省长的,听说现在有的地市副市长都当不上。都是正厅级单位,里面人比法检还多,和同级的各个厅局比,升官慢,官小压根没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