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分析中国不可能进入法治社会
从体制上就不可能。法治社会是依靠法律制定 司法 和执法机关的。这些机构在中国都是小喽喽。
先说制定机关,拿省做例子,省人大是法律制定机关,正省部级,和党委政府同级,实际上几乎从来不制定,主要就是干点橡皮图章的活,任命些省长厅长之类。没权没势。
司法机关
宪法所谓的一府两院就是和笑话,省政府是正省部级,法院和检察院,省高院和省检察院是实际上的正厅单位,一把手高配副省。机构本身也就相当于政府一个厅,压根没人人理你。升官最怂地方,什么厅都有升官的,法检只见过本系统内部来回流窜的。
执法机关,公安厅司法厅,公安厅厅长在周永康时期有兼任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后来就只有兼任副省长的,听说现在有的地市副市长都当不上。都是正厅级单位,里面人比法检还多,和同级的各个厅局比,升官慢,官小压根没人理。
先说制定机关,拿省做例子,省人大是法律制定机关,正省部级,和党委政府同级,实际上几乎从来不制定,主要就是干点橡皮图章的活,任命些省长厅长之类。没权没势。
司法机关
宪法所谓的一府两院就是和笑话,省政府是正省部级,法院和检察院,省高院和省检察院是实际上的正厅单位,一把手高配副省。机构本身也就相当于政府一个厅,压根没人人理你。升官最怂地方,什么厅都有升官的,法检只见过本系统内部来回流窜的。
执法机关,公安厅司法厅,公安厅厅长在周永康时期有兼任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后来就只有兼任副省长的,听说现在有的地市副市长都当不上。都是正厅级单位,里面人比法检还多,和同级的各个厅局比,升官慢,官小压根没人理。
15 个评论
所以只能期待共产党“自杀”,党政分离,还要把司法机关从党政系统里分离出去,难度太大
党委说了算,政府算了说,人大说算了,政协算说了。
省人大主任通常都是该省省委书记兼任的(除掉进入政治局的省委书记),一看就知道这是个橡皮图章机构。
民主的来源,是源于人类社会发展到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并占据主流的阶段。这是人类这种高智商生物必然的特征,所以,民主也是必然的结果。
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并占据主流,就意味着如果社会崩溃重建的时候,不会有任何人去接受一个某一个政治团队,甚至某一个人获取全部权力的社会结构,也就是独裁专制是无法建立起来的。
所以,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就是强力的中央集权与日益觉醒的个体自我意识的矛盾。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矛盾日益激烈。中国的80后比70后独立,90后,00后,更是远超7080后,而反观中央政府,江胡温时代还相对开明,现在呢,集权更加严重。这种上层往左基层往右的割据,只会带来社会的分裂和崩溃(这次疫情白纸革命就是例子,后面的烟花革命也一样)。
至于说中国是否能进入法制社会,我的结论是,法治社会本身是个结果,而不是目的。社会如果要实现民主,自然会实现法制,这二者本来就是一体的。没有民主,自然就没有法制。至于指望体制内实现法制,那就是天方夜谭了。
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并占据主流,就意味着如果社会崩溃重建的时候,不会有任何人去接受一个某一个政治团队,甚至某一个人获取全部权力的社会结构,也就是独裁专制是无法建立起来的。
所以,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就是强力的中央集权与日益觉醒的个体自我意识的矛盾。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矛盾日益激烈。中国的80后比70后独立,90后,00后,更是远超7080后,而反观中央政府,江胡温时代还相对开明,现在呢,集权更加严重。这种上层往左基层往右的割据,只会带来社会的分裂和崩溃(这次疫情白纸革命就是例子,后面的烟花革命也一样)。
至于说中国是否能进入法制社会,我的结论是,法治社会本身是个结果,而不是目的。社会如果要实现民主,自然会实现法制,这二者本来就是一体的。没有民主,自然就没有法制。至于指望体制内实现法制,那就是天方夜谭了。
其实体制是可以改革的,但以目前的统治阶层来说,改革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一个现象:历史上各个国家伴随着实现民主的过程,虽然实现的过程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并于上层阶级产生的目标冲突和反抗。
但是中国的贫富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贫民阶层天然不具备与上层抗争的优势,原因是资源极其匮乏。当然可能有人要反驳我说,自古以来封建王朝大部分都是农民起义推翻的,这个说法从表面上看确实不错,但大部分农民起义的部队最后都未夺取政权,反而让其他权贵或地主阶级窃取了成果。
而如今在中国,真正的中产阶层极其稀少,不要跟我说什么北上广深的白领,那些人根本算不上中产阶级,真正的中产阶级是不被政策所左右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的阶层。大城市白领,只是高级贫农而已。
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一个现象:历史上各个国家伴随着实现民主的过程,虽然实现的过程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并于上层阶级产生的目标冲突和反抗。
但是中国的贫富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贫民阶层天然不具备与上层抗争的优势,原因是资源极其匮乏。当然可能有人要反驳我说,自古以来封建王朝大部分都是农民起义推翻的,这个说法从表面上看确实不错,但大部分农民起义的部队最后都未夺取政权,反而让其他权贵或地主阶级窃取了成果。
而如今在中国,真正的中产阶层极其稀少,不要跟我说什么北上广深的白领,那些人根本算不上中产阶级,真正的中产阶级是不被政策所左右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的阶层。大城市白领,只是高级贫农而已。
支畜很少有人讲法律,即使那些弱小的支畜女也基本没有人讲法律 你得打服它们或者在某些方面碾压它们才会怕你
黄非洲未来只可能有成群结对的黑帮,军阀和黑心矿主,女人都在站街,大家都在比拼谁手里的枪多,为了开矿,土地和牧场互相突突,当然可能会有吃人心肝的乌干达总统阿明。就像利比里亚一样。
中华民族5000千年文化及低下的教育智商根本不可能达到进入法制社会!朝代改变,老百姓死伤代价,不能改变文化!
汉民族文化自古以来就是以官为本,极端的以皇帝为本,法律是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向来轻视普通民众的意愿,更不用说经过民众的同意了,体恤民众是一种偶然的良心发现。那些所谓的宪法,一府两院等西方舶来品,是因为时代发展到今天,统治者再也不能像古代那样赤裸裸地说朕就是法了,得套上一层民主法治的皮,其实核心逻辑根本没变。这种传统2200年前由商鞅管仲的“强君弱民,利出一孔”治理政策给固定下来,传承至今,因为非常有利于统治集团,方便上位者管理,所以很难让人舍弃。仅有的一次脱离这种治理哲学的尝试是见识过欧美民主的孙中山,他模仿提出了五权分立,三民主义治理思想,但他失败了,可以说他是败于中国传统文化,最后胜出的毛代表了秦制的又一次借尸还魂,中国,汉民族,汉文化确实是人类的洼地盐碱地。这种治理模式就算你有高效稳定等所谓的各种优势,但说破天也是一种以民为猪狗,视民为贼寇的治理哲学,人民只有吃饱喝足干活听喝的份,不能说不能问不能想,一切听皇帝的照做照说就是了,所以中国人秦皇后停滞两千年,最后挨打挨骂一点也不冤,应得的。
>>汉民族文化自古以来就是以官为本,极端的以皇帝为本,法律是皇帝意志的体现,向来不考虑普通民众的意愿,更...说难听点,中华文化是地球上最垃圾的文化,中国人是全世界最劣等的人
根據百度百科上的定義(你老共估計也是這麽定義的),法治是依據法律治理國家。諷刺的是現在你共把“黨”放在一個至高無上的地位,甚至還把它寫進憲法,這不是搞笑嗎。如果要實現法治,首先要有法制,實現黨政分離。如果仍然持續黨依法治國而無人治黨的現狀,那麽何談法制?又何來法治?
就算說商鞅立木以立威,他也是實實在在地給了報酬,反觀你黨,常常搞出假闢謠,合訂本一看就惹人發笑,自己爲了黨性違反法律的例子更是數見不鮮,那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不可能讓公衆信服法律,連法制都失了。
而根據老共好大喜功回避錯誤的本性讓它改了這點是難上加難。
前面的回帖中有葱油談到中國人的劣根性,2200多年前你國就進入中央集權社會了,劣根性肯定是有而且難改,大部分中國人向來缺少反抗精神,總是喜歡折中和精神勝利的(比方看到波爾布特紅色地獄就贊頌咱天朝),就算有部分民主自由的鬥士,也總是會被小粉紅批判和諷刺,被抓后小粉紅幸災樂禍隔岸觀火,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在這樣的情況下十年飲冰難涼熱血堅持反抗啊。所以推翻你黨基本沒可能,不推翻你黨實現法制就是遙遙無期。
而且就算哪天你黨回心轉意,搞了一點點減速操作,比如最近的放開措施,多少人在那大喊被種花家抛棄了,卻無一人敢上街舉黑紙搞革命反抗自己眼中不正當的政策(説明他們也知道在這樣的國家搞法制民主抗議是危險的),更有甚者説要感恩理解國家和政府保護我們三年,怕不是得了斯德哥爾摩。法律的一項目的就是保證公民權益,那麽對於自己都沒有民權意識的公民何談法律?他們會去要求法律保障人權,還是會在大内宣洗腦下認爲現在的人治就叫法治,現在的人權倒車行爲叫保障人權?
要建設法制,你先要建設公民權益認識,先要讓公民具有權利意識,然後才能推動修改法律建設法治國家,以現在你國國民的狀態來看,只能説是任重而道遠。
就算說商鞅立木以立威,他也是實實在在地給了報酬,反觀你黨,常常搞出假闢謠,合訂本一看就惹人發笑,自己爲了黨性違反法律的例子更是數見不鮮,那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不可能讓公衆信服法律,連法制都失了。
而根據老共好大喜功回避錯誤的本性讓它改了這點是難上加難。
前面的回帖中有葱油談到中國人的劣根性,2200多年前你國就進入中央集權社會了,劣根性肯定是有而且難改,大部分中國人向來缺少反抗精神,總是喜歡折中和精神勝利的(比方看到波爾布特紅色地獄就贊頌咱天朝),就算有部分民主自由的鬥士,也總是會被小粉紅批判和諷刺,被抓后小粉紅幸災樂禍隔岸觀火,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在這樣的情況下十年飲冰難涼熱血堅持反抗啊。所以推翻你黨基本沒可能,不推翻你黨實現法制就是遙遙無期。
而且就算哪天你黨回心轉意,搞了一點點減速操作,比如最近的放開措施,多少人在那大喊被種花家抛棄了,卻無一人敢上街舉黑紙搞革命反抗自己眼中不正當的政策(説明他們也知道在這樣的國家搞法制民主抗議是危險的),更有甚者説要感恩理解國家和政府保護我們三年,怕不是得了斯德哥爾摩。法律的一項目的就是保證公民權益,那麽對於自己都沒有民權意識的公民何談法律?他們會去要求法律保障人權,還是會在大内宣洗腦下認爲現在的人治就叫法治,現在的人權倒車行爲叫保障人權?
要建設法制,你先要建設公民權益認識,先要讓公民具有權利意識,然後才能推動修改法律建設法治國家,以現在你國國民的狀態來看,只能説是任重而道遠。
支国的公检法现在当小喽啰还这么黑,公安就是黑社会的保护伞,包子都看不下去了。
法院判刑,不花钱就是故意杀人枪毙,花了钱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再保外就医,人就出来了,要是提起来老百姓还活不活啊。
法院判刑,不花钱就是故意杀人枪毙,花了钱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再保外就医,人就出来了,要是提起来老百姓还活不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