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深圳虐童事件视频发布者被公司解聘,没有经济补偿?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此前引发关注的“深圳虐童”事件中相关视频的发布者,已经遭到了自己所在公司解聘。
 
该媒体曝光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显示,解聘于1月3日作出,系当事人王华礼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王华礼表示,在早前的警方通报中曾提到,视频发布者和提供人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监控,被依法行政处罚;公司据此认为自己违反了法律法规,所以进行解聘。对于公司解聘的通知,王华礼表示“挺遗憾的”,也称“挺委屈的”。
 
王华礼还表示,公司方面也没有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接下来会走一步看一步,他表示年关时节里找工作也比较困难,而他早前曾经待在家中带了五年孩子,没有什么经济收入。不过,王华礼都认为这算是小困难,很快就会度过的。

(完)
 
 
1901zxc已停用 ? 已停用 We shall meet in the place where there is no darkness.
他的确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啊.
从揭露这一家虐待儿童的事情上看, 他做的是对的.
但是从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则上来讲, 他做的是错的.
他所在的是一个视频监控公司, 擅自发布视频当然是明令禁止的,这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声誉.
你可以想象一下百度网盘员工随意翻文件然后发现某文件违法还把上传者在网上挂出来.
他做的从道理上来讲是对的, 但是以后人们还敢用百度网盘服务吗??
换成微信员工把一段涉嫌违法的私人聊天记录擅自挂出来呢???
公司也要做生意的.
不是我精神资本家, 我也同情这个人, 但是如果人人都不守规则终究是会乱套的.
在习近平的统治下 不可能的
基本同意19的思路,但不完全赞同最终结论。
【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之间,是存在【理论争议】的。
 
事实上,举个例子,【深喉】到底算是英雄还是叛徒?
大多数美国人都赞同【深喉】的做法。
 
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对政党的忠诚不应该超过对宪法的忠诚,否则民主就变成了大鱼吃小鱼的游戏。
这件事的问题在于:在中国,大多数人和公司都游走于灰色地带,执法也是选择性的。在美国,只要有统计数据证明检方是选择性起诉,法官可以驳回案件。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并不是报案者本人没有职业道德,而是整个社会并没有建立起职业道德应有的环境。
 
我可以预言,此案不会促进中国的职业道德发展。
因为:
违法牟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违法举报-严惩不贷。
结果只会更糟。
chobe ? 已停用 b
总觉得他不发视频也一样会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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