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人觉得想怎么堕胎就怎么堕胎是美德?
大陆青春片最喜欢的桥段也就是打胎.按照从亲戚处听到的,有堕胎五六次的体制内妇女对堕胎完全没有任何罪恶感.
如果中国人哪怕连自己的子女都可以毫无愧疚感地堕掉,计生干部可以杀掉刚出生的婴儿还洋洋得意.一做就是一整个县城,地区一起做.完全看不出有几个人能为了基本的对人类的尊重而不要杀人.
那中国人为什么好意思觉得自己算个人?
为什么都觉得为了上学,工作等原因堕胎是天下最正确的事情?
知乎上好像还喜欢和西方左翼扯到一起.装作自己沐猴而冠比红脖子福音派更聪明更进步?
我的本意不是讨论所有生命平不平等之类搅浑水的问题.我想讨论的是人.人可不可以决定其他人的死?尤其是被决定的人完全无罪?
如果中国人觉得自己可以决定自己子女的死,那是不是作为中国人父母官的赵家人也有完全的权力决定中国人的死?
如果中国人哪怕连自己的子女都可以毫无愧疚感地堕掉,计生干部可以杀掉刚出生的婴儿还洋洋得意.一做就是一整个县城,地区一起做.完全看不出有几个人能为了基本的对人类的尊重而不要杀人.
那中国人为什么好意思觉得自己算个人?
为什么都觉得为了上学,工作等原因堕胎是天下最正确的事情?
知乎上好像还喜欢和西方左翼扯到一起.装作自己沐猴而冠比红脖子福音派更聪明更进步?
我的本意不是讨论所有生命平不平等之类搅浑水的问题.我想讨论的是人.人可不可以决定其他人的死?尤其是被决定的人完全无罪?
如果中国人觉得自己可以决定自己子女的死,那是不是作为中国人父母官的赵家人也有完全的权力决定中国人的死?
从受精卵到婴儿到底哪一个时候开始算人的,先定义好才有讨论空间。科学上禁止对形成14天后的人类受精卵做实验,那么可以认为科学共同体认为14天以后的受精卵细胞算作人类生命,出于伦理不得进行科学试验。那么依照此理论,受精13天后堕胎可否?受精15天后堕胎可否?我只是提醒一句,任何问题提出来前,要不要讲清楚你的观点?
最严格的反堕胎认为从受精开始就不能去人工终止妊娠。那么我们可以总结一下,这种观点里,受精卵,或者说一个细胞,即被认为是生命。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例如我用棉签蘸一下你的嘴,于是上面有了你的上皮细胞,它还是个活细胞,我把它泡到了水里,然后这个细胞因为吸水涨破了,你是否认为我杀害了一条生命?
最宽松的堕胎论认为出生前终止妊娠,流产都是可以的。那么也可以总结一下,这种观点里,胎儿离开母体之前不被认为是生命,那么同样的,早产儿就不是生命了吗?有的孕妇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早产剖出来,否则有生命危险,难道剖这个做法改变了胎儿是否是生命的性质?
至于出生之后杀害的,我想没人认为是正常行为吧。有的话你举例?
所以我想问问题主,你问这个问题之前是不是要讲清楚你认为何时算生命?
最严格的反堕胎认为从受精开始就不能去人工终止妊娠。那么我们可以总结一下,这种观点里,受精卵,或者说一个细胞,即被认为是生命。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例如我用棉签蘸一下你的嘴,于是上面有了你的上皮细胞,它还是个活细胞,我把它泡到了水里,然后这个细胞因为吸水涨破了,你是否认为我杀害了一条生命?
最宽松的堕胎论认为出生前终止妊娠,流产都是可以的。那么也可以总结一下,这种观点里,胎儿离开母体之前不被认为是生命,那么同样的,早产儿就不是生命了吗?有的孕妇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早产剖出来,否则有生命危险,难道剖这个做法改变了胎儿是否是生命的性质?
至于出生之后杀害的,我想没人认为是正常行为吧。有的话你举例?
所以我想问问题主,你问这个问题之前是不是要讲清楚你认为何时算生命?
中国人只是觉得堕胎不违背道德,你是怎么滑坡谬论到美德上的?
如果不违背道德即美德,那大概连呼吸都是美德。
如果不违背道德即美德,那大概连呼吸都是美德。
是不是美德还不是看阿共仔一张嘴。
你看吧,过几年别说堕胎了,戴套都可耻。
你看吧,过几年别说堕胎了,戴套都可耻。
没人觉得是美德吧,充其量说是权利,大体还是觉得羞耻的
因为堕胎不犯(共产党的)法。
如果说中国人支持堕胎是因为他们认为未出生的胎儿不算人,请问为什么已经出生的中国儿童还会被虐待?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在西方就鲜有发生?接下来是不是还会有人来论证出生以后的孩子也不算人?
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来讲孩子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人,而是其父母的附属品。作父母的打孩子、侵犯孩子隐私那都不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为孩子好”,除非作父母的不小心把孩子打伤打死了,才会得到一个“教育方法不当”的评价。
何况中国人还喜欢弃婴,尤其是女婴。请问被抛弃的婴儿出生了没?
别跟我说什么个例,如果说中国父母虐待儿童是个例,那为什么像杨永信这样的机构只在中国出现?更不要说在西方人的认知当中,连对孩子疏于看管都可以视为虐待。
所以拿白左所谓的“胎儿不算人”理论来为中国人辩护就纯属碰瓷。如果说中国人支持堕胎是因为胎儿不算人,那已经出生的孩子无论如何都必须算人了,为什么还会被虐待呢?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杀(已经出生的)人犯(共产党的)法,中国父母不能杀孩子,只好改为虐待了;但堕胎不犯法,所以中国父母随便堕胎毫无压力。
不过白左们在这场论争当中虽然只不过是一群被碰瓷的受害者,但他们支持堕胎的论据也是很有问题的,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滑坡论证。譬如有人说“受精卵算不算生命”,问题是胎儿发育到一定月份之后其感官是逐步趋于完全的,相关的透视显示在堕胎的时候他们还会用手去抓产钳。那我们就要请问:把这样的孩子和受精卵混为一谈,是不是滑坡论证?
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论证没有问题,那我们完全可以进行一个反向滑坡:除了隔了一层产道以外,胎儿和婴儿有什么区别?如果堕胎是合理的,那么杀婴是不是合理的?婴儿和儿童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杀婴是合理的,那么杀儿童是不是合理的?继续滑坡下去,杀人是不是合理的?
虽然看上去很荒谬,但这个滑坡的程度只怕比混同受精卵和胎儿的滑坡程度小的多。
第二个滑坡是有人宣称“既然为了孕妇安全而进行堕胎是合理的,那么普通的堕胎也是合理的”。但前者出现了一个不同的情况,就是胎儿危害到了孕妇的生存权。我们为了保护孕妇的生存权而不得不结束胎儿的生命。请问把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混为一谈是不是滑坡?难道说胎儿危害孕妇的情况下可以堕胎,就等于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堕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可以杀人,就等于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杀人?
当然最后还是要再强调一遍:虽然白左的观点基本上也是狗屁不通,但是他们确实是真心相信“胎儿不算人”的,而中国人是无差别的把子女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根本不把子女当人看。这二者截然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如果说中国人支持堕胎是因为他们认为未出生的胎儿不算人,请问为什么已经出生的中国儿童还会被虐待?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在西方就鲜有发生?接下来是不是还会有人来论证出生以后的孩子也不算人?
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来讲孩子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人,而是其父母的附属品。作父母的打孩子、侵犯孩子隐私那都不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为孩子好”,除非作父母的不小心把孩子打伤打死了,才会得到一个“教育方法不当”的评价。
何况中国人还喜欢弃婴,尤其是女婴。请问被抛弃的婴儿出生了没?
别跟我说什么个例,如果说中国父母虐待儿童是个例,那为什么像杨永信这样的机构只在中国出现?更不要说在西方人的认知当中,连对孩子疏于看管都可以视为虐待。
所以拿白左所谓的“胎儿不算人”理论来为中国人辩护就纯属碰瓷。如果说中国人支持堕胎是因为胎儿不算人,那已经出生的孩子无论如何都必须算人了,为什么还会被虐待呢?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杀(已经出生的)人犯(共产党的)法,中国父母不能杀孩子,只好改为虐待了;但堕胎不犯法,所以中国父母随便堕胎毫无压力。
不过白左们在这场论争当中虽然只不过是一群被碰瓷的受害者,但他们支持堕胎的论据也是很有问题的,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滑坡论证。譬如有人说“受精卵算不算生命”,问题是胎儿发育到一定月份之后其感官是逐步趋于完全的,相关的透视显示在堕胎的时候他们还会用手去抓产钳。那我们就要请问:把这样的孩子和受精卵混为一谈,是不是滑坡论证?
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论证没有问题,那我们完全可以进行一个反向滑坡:除了隔了一层产道以外,胎儿和婴儿有什么区别?如果堕胎是合理的,那么杀婴是不是合理的?婴儿和儿童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杀婴是合理的,那么杀儿童是不是合理的?继续滑坡下去,杀人是不是合理的?
虽然看上去很荒谬,但这个滑坡的程度只怕比混同受精卵和胎儿的滑坡程度小的多。
第二个滑坡是有人宣称“既然为了孕妇安全而进行堕胎是合理的,那么普通的堕胎也是合理的”。但前者出现了一个不同的情况,就是胎儿危害到了孕妇的生存权。我们为了保护孕妇的生存权而不得不结束胎儿的生命。请问把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混为一谈是不是滑坡?难道说胎儿危害孕妇的情况下可以堕胎,就等于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堕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可以杀人,就等于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杀人?
当然最后还是要再强调一遍:虽然白左的观点基本上也是狗屁不通,但是他们确实是真心相信“胎儿不算人”的,而中国人是无差别的把子女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根本不把子女当人看。这二者截然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现在的中国,多一个孩子不是多一个奴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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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思想是计生的延续,但是你要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现实下,他们做的是对的。
到底一个婴儿,到什么阶段算是人类,算是杀人,本来就是个无解的问题。你说堕胎是杀人,那手淫杀精,月经杀卵,算不算是杀了半个人呢?圣经上都写了“不能射在外面”的。
要按照医学标准,脑死亡才算是死亡,那几个月以内脑都没长出来呢,甚至到了青春期大脑才算发育完成。
这种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最后结果一般就是政策跟着社会需要变化,城市化的社会普遍少子化,就会倾向于怎么多生怎么来,中国计生那会那是鼓励堕胎的,现在是政策没来得及改,将来肯定会走向否定堕胎的方向。当然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放在中国这个现实下,对于一个经济条件差的个体而言,这种二选一偏向堕胎是必然的,生下一个孩子来当奴隶,还不如就这么堕胎堕掉,让他早点到别的星球上去投胎。
要知道,现在想要不允许堕胎的可是赵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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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思想是计生的延续,但是你要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现实下,他们做的是对的。
到底一个婴儿,到什么阶段算是人类,算是杀人,本来就是个无解的问题。你说堕胎是杀人,那手淫杀精,月经杀卵,算不算是杀了半个人呢?圣经上都写了“不能射在外面”的。
要按照医学标准,脑死亡才算是死亡,那几个月以内脑都没长出来呢,甚至到了青春期大脑才算发育完成。
这种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最后结果一般就是政策跟着社会需要变化,城市化的社会普遍少子化,就会倾向于怎么多生怎么来,中国计生那会那是鼓励堕胎的,现在是政策没来得及改,将来肯定会走向否定堕胎的方向。当然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放在中国这个现实下,对于一个经济条件差的个体而言,这种二选一偏向堕胎是必然的,生下一个孩子来当奴隶,还不如就这么堕胎堕掉,让他早点到别的星球上去投胎。
要知道,现在想要不允许堕胎的可是赵家人。
已隐藏
支性使然,支那人不懂得尊重生命
你问堕胎是不是个人自由,还能讨论。
说堕胎是“美好的原则和道德的基础(wiki对美德的定义)”……是不是有点逗
说堕胎是“美好的原则和道德的基础(wiki对美德的定义)”……是不是有点逗
中国好像在婴儿满一岁之前都没被当人,更别说胎盘里的了
计划生育那些年农村丢弃女婴的事多了,说起来都是悲哀,生一堆男的还是找不到媳妇儿
计划生育那些年农村丢弃女婴的事多了,说起来都是悲哀,生一堆男的还是找不到媳妇儿
堕胎五六次的怕是打女胎追儿子吧?但不管终止妊娠还是生育,受到的伤害都是她自己承担,她已经付出了代价,不应再谴责了。罪恶的是那个使她一次次怀孕的男人,计生政策,和重男轻女的思想。
为了学业,工作等原因终止妊娠的女人并非不负责任,恰恰相反,如果女性不能安排好自己的生育计划,即使意外怀孕也生下来,更有可能迁怒孩子。我举个例子,假如你升职在即,却意外怀孕,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终止妊娠,生下孩子,一身后遗症还要半夜喂奶,工作丢了,丈夫也不尽责,你是否会有“要是没有这个孩子,我可能现在已经...”的想法?怀有这样的想法,能做好母亲吗?
一个精心计划,做好了万全准备才决定生育的女人,更有能力爱她的孩子,不是吗?
为了学业,工作等原因终止妊娠的女人并非不负责任,恰恰相反,如果女性不能安排好自己的生育计划,即使意外怀孕也生下来,更有可能迁怒孩子。我举个例子,假如你升职在即,却意外怀孕,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终止妊娠,生下孩子,一身后遗症还要半夜喂奶,工作丢了,丈夫也不尽责,你是否会有“要是没有这个孩子,我可能现在已经...”的想法?怀有这样的想法,能做好母亲吗?
一个精心计划,做好了万全准备才决定生育的女人,更有能力爱她的孩子,不是吗?
从某些电视剧中总结出这些结论来套用“中国人”,本来就过于脑补了。要知道现在还能播出的,多多少少都是有政治目的和中共宣传口挂钩的了,不然过不了审。所以电视剧并不能说明中国人什么,只能说明当时中共宣传口需要传播这些思想罢了。
至于堕胎是不是美德,至少我接触过这么多正常国人还没有这种说法,但是堕胎属于个人自由,生育也属于个人自由,生育自由并不是道德问题。
至于堕胎是不是美德,至少我接触过这么多正常国人还没有这种说法,但是堕胎属于个人自由,生育也属于个人自由,生育自由并不是道德问题。
不好意思,请问什么时候“中国人觉得堕胎是美德”了呢?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显然你不是中国人,那也不怕被CPC抓到,不介意具体介绍一下案例吧?
嘛,看了一下你简介,是姨粉呢~~那就不用浪费我时间来回答了。反正不管我怎么辩,我也只是个下贱的支那猪而已,对吧?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显然你不是中国人,那也不怕被CPC抓到,不介意具体介绍一下案例吧?
嘛,看了一下你简介,是姨粉呢~~那就不用浪费我时间来回答了。反正不管我怎么辩,我也只是个下贱的支那猪而已,对吧?
沒有人可以決定死亡,也沒有人可以決定如何死亡。
一般而言我們尊重與我們相似或高級的生命擁有平等權利,墮胎剝奪了他們擁有這一權利的可能。
而他們奪取了,剝奪了,掠奪了。
“為了自己的學習,工作。”
也不過人性使然,抑或宇宙露露使然。
何況
一般而言我們尊重與我們相似或高級的生命擁有平等權利,墮胎剝奪了他們擁有這一權利的可能。
而他們奪取了,剝奪了,掠奪了。
“為了自己的學習,工作。”
也不過人性使然,抑或宇宙露露使然。
何況
请问什么时候“中国人觉得堕胎是美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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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涉及到的是群己权界划定的问题。
理想状态下,群界由多数民主决定,己界由个人意志决定。在群界范围内,公民让渡部分个人权力给统治者,己界范围则完全属于个人自由。
群己界限有模糊区,需要民主决议界定。不管怎样,群己权界一旦划定,两者泾渭分明,公权力或任何个人不得在群界破坏民主,不得在己界迫害自由。直到下一次民主决议重新划定。
不需要讨论受精卵何时成为人的问题,或者受精卵也算人。
堕胎(指处理成为人之前的某一状态),是处理私有财产的问题,属于无可争议的己界,轮不到别人管。
杀婴(指杀成为人之后的某一状态),是侵害其他公民生命权的问题,属于无可争议的群界,人人得而诛之。
---修正,都是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和生命,我之前判断错了。
堕胎(字面意义)目前是模糊区,如果在民主决议中大家认为胎儿没有人权不是公民,那堕胎就是合法的,你必须服从多数。但表达不满的个人意见是言论自由。
国内的情况是不适用群己权界的专制,统治者随意跨越群己界限,话都在他嘴里。
百日无孩,那些父母可曾向统治者出让生育权,婴儿可曾向统治者出让生命权?
明明是狗官给人民堕胎,狗官不愿堕自己的胎,人民也不愿堕自己的胎,怎么到你这就变成中国人决定“自己”子女的生死?
在专制下,堕几次,有讨论的必要吗,狗官想堕几次就几次,现在不就不让堕胎了吗。
理想状态下,群界由多数民主决定,己界由个人意志决定。在群界范围内,公民让渡部分个人权力给统治者,己界范围则完全属于个人自由。
群己界限有模糊区,需要民主决议界定。不管怎样,群己权界一旦划定,两者泾渭分明,公权力或任何个人不得在群界破坏民主,不得在己界迫害自由。直到下一次民主决议重新划定。
不需要讨论受精卵何时成为人的问题,或者受精卵也算人。
堕胎(指处理成为人之前的某一状态),是处理私有财产的问题,属于无可争议的己界,轮不到别人管。
杀婴(指杀成为人之后的某一状态),是侵害其他公民生命权的问题,属于无可争议的群界,人人得而诛之。
---修正,都是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和生命,我之前判断错了。
堕胎(字面意义)目前是模糊区,如果在民主决议中大家认为胎儿没有人权不是公民,那堕胎就是合法的,你必须服从多数。但表达不满的个人意见是言论自由。
国内的情况是不适用群己权界的专制,统治者随意跨越群己界限,话都在他嘴里。
百日无孩,那些父母可曾向统治者出让生育权,婴儿可曾向统治者出让生命权?
明明是狗官给人民堕胎,狗官不愿堕自己的胎,人民也不愿堕自己的胎,怎么到你这就变成中国人决定“自己”子女的生死?
在专制下,堕几次,有讨论的必要吗,狗官想堕几次就几次,现在不就不让堕胎了吗。
实用主义,孩子很费钱很费精力,生一个孩子耽误赚钱,学习很划不来。
青春片,未婚妈妈,上户口都困难,将来嫁人也麻烦。
对于人的定义好像不太一样,没有胎命贵的说法,觉得那还不是人,所以可以放弃。
青春片,未婚妈妈,上户口都困难,将来嫁人也麻烦。
对于人的定义好像不太一样,没有胎命贵的说法,觉得那还不是人,所以可以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