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不纳税者无投票权”?

Update: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更是关于如何减少福利蛀虫阶级,而限制投票权是我个人所想的方法之一,但看起来打击面太广,如这位所说:

@荣耀归于上帝: “按社会契约论,由于公民才是主权的最终所有者,故而政府就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中介体。公民权利是一切权力和其他权利的源头。公民正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才让渡出自己少部分的权利进而形成公权力,这种公权力最终被政府所掌控,政府运行理应接受公民的广泛监督。所以投票权是人权的衍生权利,投票权让公民可以选择让渡哪些权利。至少这部分权利,是不能因为没有纳税而被剥夺的。”

所以还有什么政策能解决福利蛀虫这个像牛皮癣一样的问题吗?

—————————原问题———————

受文昭启发,想跟葱油们探讨下这个问题,“美国独立战争起源于殖民地人民坚持‘无代表不纳税’,那反过来不纳税为什么能有权选代表呢?”换句话说就是权利与义务要对等。

虽然极不政治正确,但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有道理。在提供基本福利(机会平等)的基础上,设置一个纳税门槛,可以很低,但一定要有(过了门槛一人一票,不按金额分配票数)。

可能有葱油会担心阶级固化问题,但我觉得这正是打破阶级固化的最好办法,君不见西方大批失业年轻人拿着救助金不去工作,生了孩子重复一样的过程,世世代代生活在贫民窟/最底层,每次大选谁承诺的福利高就选谁,结果永远走不出底层。

而为投票权设置纳税门槛,就相当于告诉这些健全但懒惰的人们:想跟其他人享有一样的权利,那就跟其他人一样承担一样的义务吧。

个人浅见,还请葱油们斧正。
ms8674380 宪政优越性来自于二战后秩序。
”无代表不纳税“,理解为,公民出于追求和平、自身安全的目标,要求自我治理。”无代表不纳税“,这句话在二战之前确实意味着人民主权必须以有财产门槛。但在二战之后,这句话必须从人权角度重新解释,公共事务的投票权不应设置财产门槛。我从国际公法的预防战争的目的解释这句话。

无代表不纳税,这句话解释为公共事务引发的税收以公共议事的代表权为充分条件(《旧制度与大革命》第2编第9章)。但税收是否是代表的必要条件是有争论的。在英美选举的制度设计中,起初遵循了对选举权设置财产门槛。这种制度在二战之前,是一种合适的选项。青木昌彦认为,财产的管理者因由通过更好的组织生产资料,故能爆发出比一般劳动者更多的剩余价值,因此应分得更多报偿。这种思想解释了投票权财产门槛的设置,也即公共选择以物质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但是经过一战和二战,国际社会改变了这种思想,权利是基于人类生物本质的,而不是基于物质利益。一战中的机枪和坦克把骑士和步兵拉回到同一水平线,骑兵甚至会因为目标更明显而更容易被机枪射杀,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一战中,大量的德国军事贵族消亡。于是,一战之后的《国联条约(Convention of League of Nations)》中,为了最大可能减少战争,工业国家建立了多边争议解决机制,常设国际仲裁法庭(PCIJ,不同于当下的ICJ),但不放弃将战争作为争议的最后解决方式。这种机制设置为20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以及随后引发的二战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一战和平条约《凡尔赛和约》中,对战败的德国设置了军事阉割和民事赔偿条款。Art.159-Art. 202的规定包括陆军裁军计划,从战时一百九十万削减到10万;舰队总吨位和舰种的限制;彻底裁撤德国空军。Art.231设置了330亿美金(1920年币值)的赔偿。德国的赔偿大部分是以工业品和资源形式支付的。但是一个重要问题是战时到民事的社会转型。事实上,民间社会和军事动员两种生产组织方式的巨大差异使这种转型并不可能在瞬间完成,因此德国赔偿的支付仍然是以军事动员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德国在一战后需要有一个市场消化工业产品。为了保证德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仍能维持内部稳定,行政国家(Administrative State)成为必然选择。而对于二战前的行政国家,一旦外部市场出现问题,战争将成为必然选项。

化学工业在二十世纪前半叶的突飞猛进意味着人类将不得不因为生理上的挑战而形成共同体。二战中的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都是根据人类生理弱点(vulnerability)研发的。二战后期的核辐射威胁直指向人类共同的生物特征。在这种背景下,一个人的非理性行为可能灭绝整个人类,例如武肺、Sars、鼠疫。任何一个人选择走上绝路,都有可能波及整个人类。由此,基于生物特征的人类权利成为人类追求和平安宁的新的工具。

无代表,不纳税。如果从追求和平的角度解释,无代表是不纳税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如果反之,则可能导致因由一个个体由于制度设计问题,无法从制度中受益,继而该个体选择系统性毁灭制度。

因此这句话更好的表述应该是,天赋人权,无代表,不纳税。无代表不纳税,这句话更多的是用”纳税“来指代社会契约论思想中的”同意“。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用纳税门槛来限制是严重侵犯这一权利的行为。开了这个坏头,那么选举的天平就是在向纯金钱那方倾斜,既然都能设定门槛,那么就存在这个门槛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高的可能,届时选举就可能沦为少数富裕阶层的圈内游戏,彻底与中低阶层的公民脱离,最终不可避免地引起社会动荡和撕裂,关于这点请参考历史。

社会的公共利益不是单以政府赚钱和花费的多少来算的,其他葱油的观点也很明确,政府不是纯商业盈利机构,维持社会基本正常运作是它的功能之一,如果出现上面中低收入阶层选举权被剥夺的情况,最终引发社会动荡和混乱,那么这种情况下有哪方会是受益者?

因此,用纳税门槛限制选举权的做法是很不明智的。

至于“无代表不纳税”个人认为只是一种政治理念,为了强调个人和独立自主的权利而说的,分析美国十三州从英国殖民地脱离的历史可以知道,这是为了摆脱英国对这十三州的殖民而创造的理由。
早期所有民主國家都是這樣的啊,
資產超過某個數字的男性才能投票,
本來門檻還頗高,
後來很多人覺得不公平,
就在各種社會抗爭運動中不斷降低,
也給了女性投票權...
最終就是沒有精神病,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成年人都有投票權
(普選這個詞 universal suffrage 就是這樣來的)
所以如果照你的方案做會逆社會潮流而行
而且會引起社會不穩

基本上就是把人都當人嘍
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人
船往哪個方向開,有沒有發現寶藏,沉不沉都大家一起決定
船員水手不用看不起船上打雜的
結果大家一起承受
我覺得很合理啊
如果是少數人決定
但少數人又不為整個結果負責
他們一定會優先選擇讓自己的階級拿好處
甚至累積了足夠財富就往更好的國外跑

香港就是例子
政制不公不義
香港富豪階層在立法會可以拿到更多席位
富豪又出於不要惹麻煩,加上可以做香港與中國大陸生意
決定跟中共政治結盟
英國時代就有的資本主義問題更被無限放大
(例如特區立法會廢除英國時代租金管制,任由房價漲上天)
所以香港人才要爭真普選

香港每次教育局長都亂改教育制度
塞進各種中國洗腦內容跟各種僵化方式
你一查就會發現他們自己的子女全部在國外
總之他們不會受到自己胡作非為的結果
權責跟結果完全不相符
(按照英國統治時期制度五十年不變
其中一個制度就是英國的中高層殖民官員可以拿香港政府錢送小孩回英國讀書
結果現在被華人官員拿去用)

獨裁專制又更糟糕
極少數人把持一切
下決定權利益處跟責任完全不相符
中國那種制度絕對是讓少數人可以吃乾拿淨好處的
相信中國政府的人只能說天真到極點
peacefulwaters 岁月静好,但是资金和项目全离岸,白左,中美高等教育残次品,全球主义者,潘石屹教友(支田耶变种),信奉跑路学
现代社会间接税一堆,人人皆纳税人。又不是一定要交所得税才叫纳税人。用的汽油含税,买的商品含税,不纳税的只有死人吧。
要求一个人拥有60美元的财产,否则就没有选举权。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今天有一头驴,价值60美元,那么今天这个人是一个选民,可以投票并保有选举权。假设第二天没了这头驴,那么他就没有选举权。现在告诉我谁是选举人?这个人还是这头驴?

——托马斯·潘恩
祖国之光 灰名单
这种观点否认国家是维护公共利益的组织,而是把国家看成了营利组织。

实行一股一票,纳税多、投票权多,从而可以制定对自己更有利的法律,从国家分配更多的利益。
不纳税的,在国家事务上没有任何发言权,沦为奴隶。
支持,毕竟政府是靠纳税人的钱维持运转的,不纳税的人确实没有权利投票,这和天赋人权无关。天赋人权是保障你活着,有尊严地活着,但如果你不纳税,却想着选一个天天给自己发钱的政府,让纳税人情何以堪?大家都别上班算了。

我举个现实世界发生的例子:一群国际留学生发起抗议,质疑为何留学生学费是本地学生的五倍,质疑的理由是教育是天赋人权,高昂的学费限制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现实:他们作为留学生,没有为本国纳税,父母也没有为本国纳税,本国学生学费低廉,是因为政府从税收拨款补贴教育系统的结果。留学生及其家人从未为本国纳税,自然无法享受接受补贴之后的教育福利。教育的天赋人权请向你的母国争取。

我觉得这个例子可以解释我的观点。
天赋人权。
任何限制投票权的都只不过是当权者剥夺人权的借口罢了。一旦规定不纳税者无投票权,政府就会迅速加大税收,让多数人付不起税,然后就顺理成章的走向极权了。
nonsugar 好狗不挡路 twitter:@nonsucre
这提案唯一能合理的办法是只要人选择不要投票权就可以不纳税,包括各种消费税也减了退了。老实说都真的纳不起税了,这个人在这个世界拥有的权力已经很少很少了,只有投票权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基本权利,就这样lz还很怕人家占一点便宜。那不如不要投票权就可以一直不纳税,起码能平衡一点,你总得给人留一条路吧
應該把「納稅」看作「對社會作貢獻」。而時間點應為「過去到現在到未來」

什麼意思? 一個流浪漢現在沒交稅,不代表他過去年青時沒工作過,也不代表他未來都不會再工作。
非法移民的兒子為什麼有投票權?因為他們生於美國長於美國,在未來大概也會在美國工作。

新移民為什麼沒有投票權? 首先你過去在美國沒工作過,而移民審查的幾年就是看你在未來大不大機會在當地繼續工作作出貢獻。通過了入藉就有投票權。
莫道石人一只眼 挑动黄河天下反
这个就是完全的胡说八道了。所有的商品都有消费税,只要你还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等于就是变相的在给政府交税,因此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力。

区别投票制也不是没有搞过,但二战以后随着民权运动早就废除了。现在还提这个,跟复辟帝制性质上没什么区别。

某些黄皮右派知识分子,脑子里整天想的都是这种跟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糟粕。
一毛不拔 自由党 + 联邦党 + 先秦复兴党。驱逐黄俄,光复中华,建立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中华联邦。
你这个标题有点把话题限制死了,其实从文昭的一贯思想来看,他是一直认为投票权这个政治权利是应该有一定条件才能拥有的,纳税只是其中一个可能的限制条件,主要是想用来限制不贡献只知道吃福利的蛀虫阶层。

就我个人来看,我认为用资格考试的办法也许更好,有一定的政治知识和逻辑分析能力的选民才不容易被忽悠,这样可以减轻走向民粹主义的风险,但在具体实施时可能不容易避免这个考试被政府利用。

另外对一个很容易混淆的地方再补充说明下:和言论自由等私权不同,投票权应该算政治权利算公权,并不是生下来就有(一般18岁以下就没有),而且一般也能被剥夺(监狱里的一般就没有)。
不纳税者彼此间就不需要遵守法律,不该被国家行政承认其价值。这是我的看法。无论哪个国家的行政工作都是需要人去驱动,社会文明下人的驱动源是劳作交换,通货,生理需求。有很多搞学术研究的人总喜欢忽略视而不见一些最早的原点,这是我无法理解的。

假设不纳税者没投票权,这个想法成立的话,国家行政就该忽视不纳税者们的一切行为,因为两者间不存在原点关系。
無代表不納稅的逆可命題是 納稅則要有代表。
 
(若a 則b 
若非b 則非a)
现代欧美国家基本上实行大众民主,普选是其宪政根基之一,限制选举权(限制未成年人一类的不算)无论理论上如何,都是破坏这个根基。比如福利制度,如果没有大众民主(政治权力相对均等)为基础,它很容易变成像现在中国这样拉大基尼系数的东西。
谁不纳税?

买个庆丰包子也交税好吧


包子包子包子包子包子包子包子包子
大差不差 830868FF18B405C6191F974D5272D6E5E295ABC2AE729C69ECC46E46015DC9879004E9367BB12B5981505360D293E660574465CC9E8F9075622ADBD602383A56
那不纳税的共产党是怎么有投票权的?不仅有投票权,还能肆无忌惮地对民众说出这种黑屁?
Genzo 嗯, 懶的寫
這個問題在於: 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社會

在這個前提之下, 有可能不是因為他的問題而窮的人, 在沒有一個公平的擂台給他去發揮, 還要沒選票的話, 結果就會是有選票的人, 製造一個更加只向有選票的人的利益傾斜的社會, 那就會擴大社會的不公平.

所以, 无代表不纳税, 不等如可以反過來說. 因為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背後的精神, 是向公平靠攏. 
对个人来说,要权益而不肯承担任何责任的人都不是好公民,最算你身居高位。
习包子总皇帝 祝伪大的共惨党长命百岁,不同意的请举手?
说的好像是纳了税就有一样.
最起码得生产总值八千万才行
只不过是文昭先生发的一个牢骚而已,我是崇敬文昭先生的 但也没必要视其言语为句句律条,评论区惊风堂的留言就很有道理。投票质量可以从削减人口和有质量的教育入手。
zhimakaimen 芝麻开门
选票投的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如果你没有选票,几乎可以肯定没人会维护你的权益。
別的國家不太懂,生活在中國是不可能不納稅的。所謂的“不納稅”大概指的是未曾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稅金不僅是此一項。不誇張的講,只要你消費了,就間接繳納稅金了。任何商品的價格都包含著稅金,而這些稅金,都要從消費者兜里掏出來。毫不誇張的講,人一睜眼就得交稅
为什么还停留在19世纪保守党的思维方式上……1920年以后欧美各国陆陆续续将投票权开放到所有成年人,不论富贵贫穷,而中国的民主派却总是在讨论别人已经讨论过的话题,做别人一定摒弃了的选择。
fakeuse1989 天生仲尼,而万古如长夜
民主民主,人民做主,那么,只有百分之XX(小于100%)的公民才有投票权的民主还是民主吗?如果算的话,高于百分之多少还算民主?这里面的相关各种讨论总结下来就是,是国民就应该拥有投票权,哪怕对方跟你双方看不过眼,还有就是你的选票不应该比别人的选票更重要,
有个词叫格里蝾螈(gerrymandering),说的就是这样一种政治人物压制某一个群体的投票权的手段,比如本来有10个选区,投a投b的就算各占50%好了,那么公平代表下应该有5个区a获胜5个区b获胜,那么,如果我们通过划分,把拥有大量b选民的区域都划到一起,划出八个A6B4的选区,这样占去48%的A和32%的b,剩下两个选区A1B9,这样A就赢了8个选区,获得了碾压的优势,这就不是公平代表了
被水淹没不知所措 控制不当提前涉经
事实上世界各国主要的税费都是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征收的,只要你工作生活在这个国家就已经是天然的纳税人了,基于这个前提“无纳税者无投票权”问题其实没有什么现实意义。但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跨国工作者不在国籍所在国纳税的话,是否还有投票权?在工作所在国纳税的话,是否又应该拥有投票权?
sora2021 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
首先不纳税的人几乎不存在。买的东西有商品税,住的房子有房产税,只要你活着就要纳税。所以问题描述应该改成”不工作者无投票权“。
这样本问题就变成了显而易见的伪命题,因为它剥夺了主妇、病人、残疾人、学生、退休的老人等群体正当的民主权利,这些群体选择不工作是完全合乎道德的。
公民权不应该是无条件的 当一个人有能力行使社会权利和义务才被赋予了公民权 当然仅仅税收作为依据也过于片面了
Jensen 新注册用户 TW
作為一個經歷過許多選舉的台灣人,明白的告訴各位,對於公民投票權的限制,只有越少越好!

有納稅者才有投票權,可解讀投票綁定納稅,納稅又綁定個人收支,個人收支又可綁定經濟景氣,每一階段綁定都代表更多的變因及限制,最終導向投票(選舉)幾乎可控(可防)。

請務必理解:對公民投票權利的限制越多,就代表當權者有更多機會上下其手去改變投票(選舉)結果,改變成當權者想要的結果!

所有公民皆有投票權只是一個最基礎的條件,縱使人人都可以投票,但整個選舉的過程還是需要政府來舉辦。
舉個最近例子,香港人人可投票又如何,但現在港府直接不讓民主派人士成為合法候選人,你怎麼選都選到親共派。
更不用說像台灣以前發生過的,開出來的票比實際投票人數多、開票時發生停電或者各種莫名的突發變故等等。

再說個前面蔥油沒提到的,有個刑罰是普遍民主國家都有的褫奪公權,剝奪一個人的選舉及被選舉權利,刑罰是一國的立法權及司法權,是他國不得干涉的內政事務,政府要搞,也是可以把嫖客通通都褫奪公權。反正,找來幾隻雞說你嫖了她,你就是嫖客,也甭選了。

作個結論:
1、全民投票(選舉、普選)是實現民主最基礎的原則及核心,對這個制度的動態性限制,都可能損及民主制度的實現。
2、民主不是只有投票(選舉),還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乃至於整個體制方方面面的制度性保障,一個都不能少。
3、投票的權利能否掛勾納稅義務、社會福利是否會被濫用,應該是在確實實現民主後,通過廣泛性的民主共決來決定,在這之前,不該先限制任何公民的權利。
范松忠 黑名单 吾爱人类公敌!宁做伊朗犬,不做中国人!中国、中共、中文,都别想奴役我!习来曼尼和王培尔,来找我啊!有种加我实名制微信抖音啊!我死后,能求得一面美国国旗披上烧掉,或把我烧掉撒入大海,死无葬身之地,也不进中共方舱。誓死反送中,绝不落叶归中!
很好,这也不吃亏,但别忘了,不纳税就不能投票,同时有一个好处。

我不纳税表示我不承认你这个政权,那么,我从你这个政权里出去,进来,在我居住的地方等等,也应该有自由,换句话说,国籍不能限制我,我应该获得联合国难民证,因为我不承认你这个政权,我不想投票,你也别想问我收税。

我自己到海边晒盐吃,你也不能说我违法,我从外国订购一些商品,自己用,你也不能说我走私,就这么简单。哪怕我吸毒,也是我自己吸,只要不影响别人,都不能算我犯罪。我要是杀了人,那的确是犯罪。

也就是说该国应该把我当外宾看待。
合理 但是不现实 毕竟这世界上不可能避免缴税  就算你没有直接缴税 但是你的钱 也会在各个地方 或多 或少的流入到政府的手里
说啥呢?
只要有交易行为就有纳税。
商家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你的消费中有不少于15%被共产党抽走了。
如果算上土地出让金导致的高租金、国企享有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话,国家拿走的部分更多。
包庆天 中德朝伊新轴心
非赵家无活摘权的低配版。社会蛀虫是社会规则问题,如果上升到主权分配问题,接下去就是器官分配问题了。
收入高的!属于直接纳税人!收入低的不直接纳税!但是!他们也消费!而售价里包含了税!所以!那些傻逼只认为直接纳税的才是纳税人就是放猪屁!各个国家都要缴税!其实!在我看来!各种名义的税和费!说白了就是保护费!保护费说出来不雅!换个词!好听!还要说你交保护费是应该的!呵呵呸!被奴化驯化的奴才也是这么认为!被强奸了!还替强奸你的强奸犯辩解!真是个贱种!
fztest000 自由意志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 无政府主义
不可能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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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
你从一出生,就开始缴税了。
你的各种消费都包含了税。
收入并不能作为划分道德的标准,用收入来对待投票权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提现。
NZRdlClr5 來的架我都買啊|喜歡用繁體字的大陸人,因為我覺得繁體字看著爽|反共反統反納粹反加速 挺港挺台挺圖博挺東突 自由平權支持者N'Z曼參上 夜露死苦
問題在於這個人怎麼會沒在納稅?
比方說好了,我很窮,所以我都在吃稅。富人們納稅,國家把稅變成福利和人道救助給窮人吃
那我現在窮,我都在吃稅,也納不起多少稅。我給國庫帶來的影響是負面的,我不就不能投票?
只有富人才能投票,窮人不能投票,這樣選上去的政府是不是只能代表富人的民意而不能代表全民的?這樣通過的法案是不是會對窮人不利?會不會導致窮者恆窮富者恆富?而窮者恆窮富者恆富,不管從犯罪率(不能合法翻身的窮人只能通過犯罪翻身)還是社會進步(愚蠢的富二代也能得到發言權而聰明的窮二代卻要被埋沒)角度來看都不是好事
现在能投票的国家绝大部分是universal sufferage,也就是老美的选举人制导致,多数票不代表一定当选这么个设定。我没记错的话最少只要26%的总人数票就可以凑齐大于50%的选举人票。
不吃蔥 不吃有蔥的包子
我認為不可行。一旦有了一個限制,先排除掉了一部分人,那麼擁有更多資源的人群就有很大可能會把門檻變得越來越高。最後即便文昭這樣的高收入者也可能會發現自己也沒有了本有的權利。

另一方面,一開始就失去權利的必然是最弱勢的群體,他們失去最後的這點權利就意味著他們被社會拋棄,比如因為殘障無法獲得正常收入者,那樣的社會就很難會增加預算給他們提供良好的公共環境。
從操作實務來說,投票制即是促進團體共同決議、避免太多人翻桌使共同體無以為繼的手段
天賦人權什麼的高大上都是後來賦予的理想性學理,運作上也是就只讓人民對投票制度服氣的工具之一

早年只有資產階級男性能投票,因為他們在武力組織和莊園經濟控制權上明顯影響力高,這些人不服氣能造成的社會動盪顯然比其他階級容易許多
武裝國家化、經濟控制權(制度規劃)中央統一,和票票等值是互為表裡的進程
小團體影響力人士在失去武裝、大方向的經濟控制權力後,剩餘的社會影響指標之一就是納稅資格。另一方面因為全體去武裝化、串連技術進步,平民數量成為有效威脅,故納稅不多的人翻桌能力反而上升了,相應的取得更多話事權=選票

個人認為這題沒有普世答案,得視共同體的歷史進程、經濟資源、成員性格而定。共同體是否應得民主的討論是理論,最終會得到什麼樣的民主總是看行動和歷史機運的
@二百斤扛麦郎:一样违反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所谓预算就是公民通过代表机关授权国家征税与开支,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之一。而且你的提议完全无法操作。因为预算案一般并不付诸全民公决,而由议会或类似机关决定。要剥夺未纳税人参与决定预算的权利,就必须先剥夺他们选议员的权利,等于剥夺他们的公民权。
(答楼主主贴下最后一个回复。“声望”不够,只好在这里回复)
夜泉 新注册用户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只要参与经济活动就属于纳税了。除了个人所得税还有很多税,比如消费税,增值税,遗产继承税,车船税,国税地税。。。所以一个完全不纳税的人除非人不在本国,或者住在山沟里完全自给自足。否则不可能不纳税。
我在想這個問題,跟“美國黑戶到底應不應該有投票權?”是一樣的問題吧?

美國黑戶雖然可以考駕照,但是沒有投票權,說到這個,最近民主黨好像在要求黑戶應該要有投票權
想要改變福利濫用的問題只有小政府可解, 畢竟選票始終還是民主制度的遮醜布
人生而拥有生命和财产自由,政府的存在剥夺了个人自由(用左派美化的说法,叫主动让渡个人权利),投票权首先来源于个人让渡的权利;纳税是次要的。

个人认为,如果政府仅仅是非垄断非暴力的一般公共服务提供者,和超市,餐馆一样,那个人不纳税就不应该享受公共服务,更不用说投票。但事实是没有个人、家庭,就没有国家和政府,政府的存在本身就有个人的投入在里面。
天下无贼 观察 你想多了…………
不纳税无投票的话,那纳税者们完全可以投票一个法律把不纳税的人都杀光啊。
只要你生活在中国,你的每一次消费都是在缴税。而且中国的投票权里写明了必须是本国18岁以上的公民才有选举权,那些说国外游客缴税也有选举权的是不是傻.
这句话你要放在18世纪的语境去理解。里面所谓的税是poll tax,类似于人头税。这种无论收入多少的定额税制对低收入人群极不公平,现在已经没有哪个正常的政府还在使用了。现代税制都很复杂,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纳税更像是一个文字游戏,没有多少现实意义。
ZetaFC 观察 在下自由意识主义者,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奥地利经济学派
你们啊,争论这些都没有意义。所有不给予所有公民独立权的政府最终都有可能会变成极权。

假设A民主政府没有给公民独立权,top99%可以投票把bottom1%做为奴隶,之后剩下的top99%可以把新的bottom1%做为奴隶,以此类推最后的结果就是2个人把其他所有人全当作奴隶。

假设B民主政府没有给公民独立权,bottom99%可以把top1%杀了然后平分财产,之后剩下的新bottom99%可以再把新的top1%杀了平分财富,到最后会又只剩下2个人,这次他们有所有人的财富。

相反,假设C政府给公民独立权的话,那么第一次99%开始侵犯1%的时候,这1%就可以退国籍独立建国,以上所说的事情就都不会发生。如果不给公民独立权的话,那么A,B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就永远不是零。这些投票权的细节问题每个给予公民独立权的政府都可以自己考虑,根本不重要。

事实上在这个架构里民主投票制度已经不是对政府质量最大的保障了,公民独立的威胁和各个政府间对于吸引国民的竞争会成为主要的力量。
首先要了解一下背景,美國最早是不想獨立的,一直在跟英國方面談條件,但是沒談攏+受不了壓迫,最後才揭竿獨立。
建議翻一下史料,當時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待遇和政策。
就算繳稅了,還是不給代表啊
quickfive 墙国难民
提高選舉難度降低民主程度來解決福利濫用問題,那你還不如實施共產主義這種毀滅民主的方式解決財富不平衡福利濫用的問題,至少大家都餓死人啃紅薯的時候大家福利都差不多同時兜裡的錢也沒幾個,土豪也就幾家紅色家族,比美國那种幾百萬個資本家少得多,從另一種程度上來講共產主義更加財富平衡。
gratesque I follow Truth
中国人没有讨论任何社会与政治命题的权。所以这种问题只是无意义模仿行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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